潘克累以为知识之内容是观念,与洛克所说的略同。不过潘克累又谓,外物离开“被知”,无有真存。存在即是被知,Esseispercipere。例如我谓此桌存在,意即谓我能见之觉之耳。我谓我不存在时此桌亦存,意亦谓假使我在,或别心在,我及别心即能见之觉之。物之存在,即因为心所知。心外无物。洛克谓“原始性质”存于外物,“附带性质”存于能知的主体。潘克累则谓“原始性质”亦不属于外物,且离能知的主体,亦无有外物。
潘克累以为知识之内容是观念,与洛克所说的略同。
潘克累谓吾人所以以外物为真存者,因吾人之心有抽象之作用也。然吾人虽能抽象,而却不能想象一抽象观念。吾人常用一公名以指同类之物,因而遂谓有抽象的、普通的观念与之相当。其实公名不过一名而已。离开感觉而存在之外物,乃一抽象的观念,不能实有。
有许多观念,我们可以随意使之有无,至于感觉之来,则不可及。可见外物之观念,虽依能知的主体,而决非吾人所自遣。外物之存在,虽待于被知,而决非待吾人之知,故必有上帝,宇宙的心之存在。外物实乃上帝心中之观念也。故上帝之存在,无复可疑。而吾人亦应力行道德,以尊奉上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