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士谓哲学乃所以由原因而下推结果,由结果而上溯原因。神学之源在于上帝之启示,故非哲学。神学与哲学,离则双美,合则两伤。哲学所研究之对象是物体,物体之外无有实质。物体有两种:天然的,人为的。国家、政治的组合,即所谓人为的物体。因此哲学亦分为二,即自然哲学及人事哲学。物体为细小之部分所合成,感觉是复杂的运动,外界物体之运动触及吾人,遂生感觉。感觉所感之性质,如色、声等皆是主观的,其实皆是运动而已。人有感觉,亦有记忆,人有用种种记号,以互相传达表示其所感觉所记忆之物,言语即是此种记号,一名可用于相同的诸物,因之,人遂有概念。吾人思想只是将言语所代表之物离合加减而已。人所欲之物即其人之好,人所恶之物即其人之恶。人在天然状态中互相争夺,终日战争,人不满意于此状态,故不得已而服从于一绝对的统治者之下。此绝对的统治者,或为一人,或不止一人。一人之治,易于统一,故君主政体为较完备之政体。所谓是非,善不善。皆起于国家既立之后,而皆应与国家之法律不相违背。
神学与哲学,离则双美,合则两伤。
物体有两种:天然的,人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