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那年冬天冷得早。李伯言病倒在床,家里人端了药进来,他抬手推开,说了一句让满屋子人都愣住的话。
他说:我这病,药治不了。阴司缺一个阎罗,要我去替几天。我死了别埋,等着。
当天他就断了气。
这事记在《聊斋志异》卷三,篇名就叫《李伯言》。李伯言是沂水人,脾气硬,认死理,平时谁的面子都不给。蒲松龄写他,用的是一句“抗直有肝胆”——刚直,而且真有胆。中国的阴司跟别处不一样,它不是一片火海,是一个**衙门**:有殿,有案,有堆得乱七八糟的文书,有差役,有刑具,还有关隘和路引。人死了要过关,鬼要走路也得有批文。所以阴司最要紧的东西不是火,是**规矩**。
而李伯言这三天,坏就坏在他也是个有亲戚、有乡情的人。

他被一队驺从引着走,进了一座宫殿。有人替他换上冕服,戴上冠。
走之前他回头看了一眼。他自己还躺在床上,脸上盖着一张纸,家里人跪在床边。他想回去,身后的人推了他一把。两边的隶胥站得笔直,一声不吭,恭敬得让人心里发毛。案上的簿书一摞压着一摞,堆得毫无章法,像年底没清完的账。
他坐下,翻开第一宗。
江南某生,一生奸占良家女子八十二人。证人证物一样不缺,审下来没有一句冤。按冥律,该受炮烙。
堂下立着一根铜柱,高八九尺,合抱那么粗,中间是空的,塞满了烧红的炭,里里外外透出赤红。站得近了,脸上像被人拿热手巾捂住。柱子表面有一层黑亮的东西,不知道是熏的,还是别的。
群鬼拿着铁蒺藜抽打,驱那书生往上爬。他手脚并用,盘着柱子往上挪,皮肉贴在铜上,冒起细烟。刚到顶上,烟气腾起,“崩”的一声,像过年放的爆竹,人就掉了下来,蜷在地上半天,才缓过一口气。
群鬼又抽,他又爬。
第二次,还是到顶就爆,还是掉下来。
第三次掉下来之后,那人贴在地上散成一团烟,慢慢淡了,再也聚不成人形。
柱子旁边的砖地是黑的,像常年被水泼过。那团烟散尽以后,地上什么也没留下,连一件衣裳都没有。
殿里没有人说话。李伯言也没说话,把这一宗合上,放到一边。
殿里没有窗,光从哪里来,说不清。案上搁着一支笔,笔杆是凉的,凉得像刚从水里捞出来。空气里有一种味道,不是香,也不是臭,是旧纸和陈年的冷灰混在一起的味道。殿角坐着几个书吏,低着头一笔一笔地记,笔尖划纸的声音从头到尾没有停过。
第二宗上来,他的手指停了一下。
是同县的王某。告他的是个婢女的父亲,告的是“盗占生女”。这个王某,是他儿女亲家。
事情不复杂:先前有个人卖婢女,王某人知道这女孩来路不正,可价钱实在便宜,就买下了。买完没多久,王某暴病死了。死后第二天,他的朋友周生在路上撞见他,一眼看出是鬼,转身就往书斋里跑。王某也跟着进去了。
那天的情形,后来是周生自己讲的。天还没亮透,他在城外的一条土路上走,看见前面有个人影,走得很快,脚底下却不扬土。他喊了一声,那人回头,是王某。周生心里一凉,汗从后颈上下来,转身就奔,一口气跑进路边的书斋,把门闩上,回头一看,王某已经在屋里了。
周生吓得直祷告,问他要什么。
王某说:“麻烦你到阴司给我做个见证。”
周生惊问:“什么事?”
“那婢女是我出了价钱买的,如今被错告了。这事你亲眼见过,只借你一句话,没有别的意思。”
周生一口回绝。王某临走时说了一句:“恐怕由不得你。”
没过几天,周生果然死了。两个人一同到阎罗殿上对质。
李伯言看见王某跪在堂下,心里动了一下。
就那么一下——**这是亲家,这是同县的人,这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他还没想清楚要不要偏,甚至还没来得及承认自己正在偏。
殿上忽然起火。
火从梁上烧起来,焰子卷着椽子,整座殿亮得刺眼,热浪扑到脸上。李伯言大骇,从座上侧身站起,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一个吏急忙上前,声音压得很低:“阴曹不跟人世一样。**一念之私,不容**。快把别的念头消了,火自己就灭。”
李伯言闭上眼睛,把心里那点东西一点一点按下去。他想起那八十二个女子,想起柱子上那层黑亮的东西,想起刚才那团散不成人形的烟。
火灭了。梁上连个焦痕都没有。
后来他想过,那一下到底是什么。不是贪,也不是怕,就是一种很自然的亲近:同县,同席,儿女亲家。人在阳间靠这个活着;在阴间,这个就是火。
再审。王某和婢女的父亲反复争辩,谁也不让。问到周生,周生照实说了。王某明知来路不正还贪便宜买人,按“故犯”论,判笞。
杖打完,三个人都被送回阳间。周生和王某三天之后都醒了过来。
杖是竹的。打在人身上的声音很闷,不像打在肉上,像打在湿土上。
事情办完,李伯言坐车回去。
半路上,他看见几百个鬼伏在道边,缺头的、断足的,一片哀鸣。他停下车问。那些都是异乡的鬼,想回故土去,怕关隘拦着过不去,求一张路引。
李伯言说:“我代理三天,如今已经交卸了,帮不上你们。”
众鬼说:“南村的胡生要建一场道场,托他嘱咐一句,就能办到。”
李伯言答应了。
那些鬼身上的伤,他后来一直记着。有个老人没有下巴,说话的时候只能用一只手托着;有个年轻女人一条腿从膝盖以下就没了,走的时候是爬的。他们说,在这道关口外头已经等了十七年。
到家,驺从都散了,他这才醒过来。
醒来的时候天刚亮,床边围了一圈人,个个眼睛是红的。他开口第一句问的是:什么时辰了。家里人说他断了三天气,身上一点也不僵,谁也不敢盖棺。
胡生字水心,跟李伯言交好。听说他死而复生,赶紧过来探望。李伯言一见面就问:“清醮什么时候办?”
胡生愣了:“兵乱之后,一家人都保住了,我跟我内人发过这个愿,没跟一个人说过。你怎么知道?”
李伯言把路上遇见的那群鬼说了。胡生叹了一声:“闺房里一句话,竟然传到了幽冥。可怕。”
他郑重答应下来,走了。
那场清醮后来办了三天。烧的纸灰顺着河飘出去半里,有人说那几夜听见很多人在路上走,脚步很轻,像怕踩到什么。
第二天,李伯言去看王某。王某还躺着起不来,见了李伯言,肃然起敬,连声道谢,谢他在堂上庇佑。
李伯言说:“法律不能宽假。如今没有别的事了吧?”
王某说:“别的症候倒没有,就是杖疮化了脓。”
又过了二十多天,他才好。臀上的肉烂掉了一层,留下几道痕,一看就是杖打的。
王某后来见人就说,李大人是好人,在堂上庇佑过他。这话传到李伯言耳朵里,他停了一下,说:我没有庇佑他。他挨的那顿打,是他自己该挨的。
蒲松龄在篇末写了一段话,大意是:阴司的刑比阳间惨,责罚也比阳间苛;但说情的路子走不通,所以受酷刑的人不怨。谁说阴间没有天日?他只恨没有一把火,去烧阳间那些坐堂审案的官署。
李伯言后来再没提过那三天。县志里只说他又活了十几年,做了几任官,口碑不错。
只有一件小事,他家里的人记着:每年到了他断气又活过来那一天,他会在院子里一个人坐到很晚。不点灯。
他儿子长大以后问过一次:那三天究竟看见了什么。
李伯言说:看见了规矩。
就这三个字,再不肯多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