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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狗,我的爱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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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狗

弗兰克林的狗儿跃过了栅栏台儿头,

你管他叫小宾狗,

宾狗,宾狗,

你管他叫小宾狗。

弗兰克林的老婆酿了栗色麦芽酒,

被称作罕见的好烈酒,

烈酒,烈酒,

被称作罕见的好烈酒。

这怎么不是一支动听的好歌谣,

谢谢老天来保佑,

保佑,保佑,

谢谢老天来保佑。

那是1882年的十一月初,马尼托巴刚刚入冬。吃完早饭后我歪在椅子上,一时间百无聊赖,忽而透过小屋的一块窗玻璃向外凝望,它刚好框着一点儿草原和我们家牛棚的一头儿,忽而瞅瞅钉在附近木头上的那首古谣《弗兰克林的狗儿》。然而,我看见一只硕大的灰色动物穿过草原冲进了牛棚,后面有一只小一点儿的黑白花动物紧追不舍,顿时,歌谣与景致的那种梦幻般的糅合被一扫而光。

“狼!”我惊叫一声,顺手抓起一杆枪冲出去给狗帮忙。但我还没赶到,他们就已经离开了牛棚,在雪地里跑了一阵后,狼走投无路,只好又转过身来,而狗,也就是我们邻居家的牧羊犬,转着圈儿,瞅着下口的机会。

我乱放了两枪,无非是把他们又赶到草原上去。又跑了一阵子,无可匹敌的狗逼近了狼,一口咬住了他的后腰,但是,为了避免狼回头反咬一口,他又退后了。接下来,他们时而停下来撕咬,时而在雪地里追逐,这一幕每隔几百码就要重演一回。狗在想办法每发起一次新的进攻,就应当把问题解决掉。狼却千方百计想杀个回马枪,于是冲向东边那片黑沉沉的树林里去,但枉费心机。这样打一阵儿,跑一阵儿,一英里路过去了,我终于撵上了他们。狗看到自己有了强大的后盾,就逼上前去,准备结束战斗。

过了几秒钟,扭斗的动物漩涡变成了一只狼,鲜血淋漓的牧羊犬趴在他的背上死死地咬住他的喉咙不放,这时候我轻轻松松走上前去一枪打穿狼的脑袋,从而结束了这场战斗。

后来,这只直喘粗气的狗看到敌人已经死了,再没有瞅他一眼,只管轻轻松松跑四英里雪地回农场去了,因为狼一出现,他就离开了主人。他是一只很棒的狗,即便我不出面,他自个把狼干掉也不在话下。因为我知道这种狼他已经干掉过好几只,虽然这只狼属于小个头种或者草原种,但比他还是大得多。

为了避免狼回头反咬一口,弗兰克又退后了

我对这只狗的勇猛佩服极了,所以立即想无论出价多少都要把他买下来。他的主人却挖苦我说:“你干吗不想办法买一只他下的崽儿呢?”

既然弗兰克买不来,我只好退而求其次,买了一只所谓的他的后代,也就是他太太的儿子。这位疑似名公之后是个黑毛圆肉球,看上去与其说像只狗崽,不如说像只长尾巴熊崽。不过,他身上有一些黄褐色的标记,和弗兰克身上的一模一样,我希望这是他前程远大的保证。他的鼻口中间还有一圈特别的白环儿。

狗有了,下一步就是给他起名儿了。其实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弗兰克林的狗儿》这首歌谣完全是我们相识的基础,所以我们不无夸耀地叫他“小宾狗”。

那年冬天剩下的日子,宾狗是在我们家的小木屋里度过的,这只胖乎乎、笨兮兮的小狗总是好心办坏事,总是吃不饱,因此一天比一天长得大,一天比一天笨。即便是悲惨的经历也没有教会他鼻子一定要远离老鼠夹。他对猫主动做出最友好的表示,但完全遭到了误解,结果只是导致了一场武装中立。这种局面尽管因偶尔的恐怖统治而有所变化,但却持续到底了,最后老早就显得很有主见的宾狗冒出了一个念头:干脆躲开小木屋去睡在马棚里,才把它结束。

到了春天,我开始正经八百地训练他,我很费劲,他也辛苦,但他总算学会了接到命令就去寻找我们家那头在没设栅栏的草原上随意吃草的老黄奶牛。

一旦记住了自己的职责,他就非常敬业,再没有什么事情比命令他去追回老黄牛更让他高兴的了。他常常猛冲出去,欢快地叫着,高高地跃起,好把草原看得更清楚,来寻找他的目标。不一会儿他就会赶着牛在他的前面没命地跑了回来,老黄牛气喘吁吁,但不把她安全地赶到牛棚顶头,他是不会让她安闲的。

如果他的精力少些,我们满意的程度就会大些。不过我们迁就着他,直到他对这项半日一次的搜寻极其喜欢,不用我们开口就开始去找“老东西”。后来,这个精力充沛的牛倌不是一天一两次,而是一天十几次出去履行自己的职责,去把老黄牛赶回牛棚。

最后,事情到了这样的地步: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宾狗想稍稍活动一下,或者有几分钟的空闲,甚至是一想起,他就会撒腿疾驰过草原,几分钟后又跑了回来,赶着那头怏怏不乐的老黄牛在他前面拼命奔跑。

刚开始这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这样就使得牛不会走得太远;但是过了不久,我们发现他害得她没办法吃草。她瘦了,产奶也少了,好像老是心情沉重,因为她总是神经紧张地提防着那只可恶的狗,而且每天早晨她只在牛棚附近转悠,仿佛害怕冒险走远,让自己立刻遭受攻击似的。

这太不像话了。他简直在拿这事儿寻开心,我们千方百计想让宾狗有所收敛,但都泡汤了,所以只好强迫他彻底放弃这项工作。此后,尽管他再不敢把牛往家撵了,但他对她的兴趣依然不减,她挤奶的时候他就趴在牛棚的门口。

夏天来了,蚊子成了灾,结果挤奶的时候,“老东西”的尾巴猛摆不止,这甚至比蚊子还让人心烦。

挤奶的那位老兄弗雷德,善于发明创造,性子却十分急躁,他发明了个简单的法子来阻止牛尾巴摆来摆去。他给牛尾巴上拴了一块砖头,就高高兴兴地开始干活去了,他对这非同寻常的舒适办法很放心,但我们其他人却心存疑虑、冷眼旁观。

突然,从蚊群当中传来了一声沉闷的击打声和一阵“谩骂”声。老黄牛安安静静地嚼着草,弗雷德却忽地站起来,恼羞成怒地举着挤奶的凳子朝她砸过去。让这头蠢笨的老母牛一砖头打在耳朵上就够糟的了,但旁观者又是起哄又是取笑,更让人忍无可忍了。

宾狗听到了喧闹声,以为需要他到场,于是就冲过去从另一侧向“老东西”发起进攻。等到事情平息下来,牛奶也洒了,盆子和凳子也砸了,奶牛和狗都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可怜的宾狗怎么也搞不明白。他老早就学会了鄙视这头牛,现在干脆是深恶痛绝,所以决定连牛棚的门都不进了。从那时起,他一心一意地守着马群,守在马厩旁。

牛是我的,马是我兄弟的,宾狗把忠心从牛棚转向马厩,好像连我也不想见了,他不再每天跟着我,但是,只要有紧急情况出现,宾狗总会来帮我,我也会去帮他,我们俩似乎都感觉到人与狗之间的这种联系是要持续终生的。

另外还有一次唯一的场合宾狗扮演了牛倌的角色,那是在同年秋天一年一度的卡伯里骡马大会上。引诱人把牲口送去比赛的奖励真让人眼花缭乱,其中除了会大出风头外,还说要给“训练有素的最佳牧羊犬”奖“两元”的现金。

我交友不慎,受了他的误导,把宾狗送去参赛。比赛规定的日期到了,奶牛老早被赶到了刚出村的草原上。时间到了,有人指着她给宾狗下达了命令——“找牛去”。当然,意思是他应该把她带到坐在裁判台上的我的面前来。

但是这两个动物都学乖了。他们没有白练一个夏天。“老东西”看见宾狗撒腿猛冲的架势,她知道她安全的唯一希望就是回到自己的牛棚里去,宾狗也同样清楚他一生唯一的使命就是加快她朝那个方向奔跑的步伐。所以,他们跑过草原,就像狼在追逐小鹿,向两英里以外的家直奔而去,一直跑到再也看不见他们的身影。

裁判和评委们再也没有看见过牛和狗。奖金发给了仅有的另外一个参赛选手。

宾狗对马的忠心非同一般。白天他陪着马儿跑,夜里就睡在马厩门口。车马到哪儿,宾狗就到哪儿,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离开马群。他俨然一副主人翁的样子,这种关系很有意思,也使后来发生的这件事情更显得意味深长。

我不是个讲迷信的人,而且迄今为止我也不相信什么前兆,不过倒有一件怪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件事情上宾狗扮演了一个主角。那时只有我们兄弟两个人住在德温顿农场。一天早上,我兄弟要到沼泽溪去买一车干草,来回需要一整天的时间,所以我兄弟一大早就动身了。说来也怪,那是宾狗一生当中唯一没有跟着车去的一次。我兄弟叫他,他却远远地站在逮不着他的地方,冷眼看着车马,一动也不动。突然,他鼻子朝天,发出一声忧郁的长嚎,他看着马车越走越远,直到再也看不见了,甚至还跟着跑了一百来码,他时不时地扯着嗓子嚎叫两声,真是凄凉透顶了。那一整天,他都待在马厩周围,这是他唯一心甘情愿和马儿们分开的一次,他过一会儿就像哭丧似的嚎几声。我一个人待着,狗的表现给我一种大祸临头的预感,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心越来越沉重。

六点左右,宾狗的嚎叫变得让人无法忍受,所以我没有多想,抓起一个东西扔了过去,叫他走开。但是,天哪,恐怖的感觉填满了我的心田!我怎么让我兄弟一个人去了呢?我还能看见他活着回来吗?我本来可以从狗的行为当中觉察到什么可怕的事会发生的。

终于熬到了约翰该回来的时候,他坐在一车干草上。我照料着马群,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我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问道:“一切还顺利吧?”

“挺好。”他简短地回答。

不过,过了好久,我把这件事告诉了一位精通秘学的人,他表情严肃地说:“宾狗总是在危急时来帮你吗?”

“是的。”

“那就别笑了。那天是你有危险,他留下来救了你的命,尽管你永远不知道他帮你避开了什么危险。”

刚一入春我就开始了对宾狗的教育。不久以后他就开始教育我了。

在我们的小木屋和卡伯里村之间有一片连绵两英里的草原。草原的中间立着农场的角界桩,这根粗壮结实的柱子插在一个小土丘上,老远就能看见它。

我很快就注意到,不经过仔细地查看,宾狗是绝不会从这根神秘的柱子旁走过去的。后来我知道不仅邻近的狗群出没此地,草原狼也经常光顾。最后借助望远镜,我进行过多次观察,从而帮我了解了这件事情,而且让我更充分地进入了宾狗的私生活。

这根柱子是犬科动物共同认定的一个登记处。他们嗅觉灵敏,个个都能马上从爪印上判断出别的什么动物最近到这根柱子附近来过。一下雪,暴露出的东西就更多了。于是我发现这根柱子只是涵盖这个地区的一个系统的一部分,简单地说,整个地区每隔一段合适的距离,就有一个信号站。这些信号站都是以任何刚好出现在理想地点的显眼的柱子、石头、野牛的头骨或其他东西为标志的。广泛细致地观察表明:这是一个非常完备的获取、提供信息的系统。

每只狗或狼总是到离他的旅行路线不远的信号站去看看,了解一下最近有谁来过,就像一个人一回城就到俱乐部去查查那儿的登记册一样。

我看见过宾狗走近柱子,先是四下里闻一闻,看一看,然后嚎叫几声。紧接着鬃毛竖起,两眼放光,用后爪凶狠轻蔑地猛扒一阵,最后才硬撅撅地走开,时不时地回头扫上一眼。凡此种种举动,翻译过来就是:

“呃,汪汪!麦卡锡家的杂种癞皮狗就在这儿,汪汪!我今儿晚上再来伺候他。汪汪!汪汪!”另外有一次,初步检查完了以后,他对一只郊狼来回的爪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便研究了一番,于是心里嘀咕起来,后来我明白了他说的是:

“一只郊狼的印儿从北边来,散发出一股死母牛味儿。真的?波尔沃思家的老‘灰斑’最后准是死了,这倒值得调查一下。”

平时,他常摇着尾巴,在周围跑来跑去,来来回回跑是为了让自己到访的痕迹更为明显,也许是为了让他那刚从布兰登来的兄弟比尔知道!所以有一天夜里,比尔出现在宾狗家里绝非偶然,比尔被带到山里,那儿有一匹美味的死马提供了一个庆祝重逢的机会。

另有一些时候,他会突然被新闻搞得兴奋起来,就会循着足迹跑到下一个信号站去获取更新的信息。

有时候,他的考察产生的只是一种严肃专注的神情,好像在对自己说:“我的天,这到底是谁?”或者是“好像是去年夏天我在波蒂奇山遇见过那家伙”。

一天早上,正向柱子跑去的时候,宾狗的每一根毛发都竖了起来,尾巴耷拉着,直打哆嗦,显出突然胃不舒服的样子,这都是恐惧的明确表现。他没有表示想一追到底或知道更多情况的愿望,而是回到家里。半个小时以后,他身上的鬃毛仍然竖着,一脸的仇恨或恐惧。

我把那可怕的踪迹研究了一番,发现在宾狗的语言中,那种半恐惧的低沉的咕噜声“汪——呜呋”的意思就是“狼”。

这只是宾狗教给我的很多东西中的一些。以后要是我碰巧看见他从马厩门边结霜的窝里出来,伸伸懒腰,抖抖又粗又密的毛上的雪,一路稳健地小跑,小跑,小跑,消失在幽暗中的时候,我就常常在想:

“呵,老狗,我可知道你到哪里去了,也知道你为什么要躲开小木屋的庇护。我现在还知道你为什么夜里要定时定点在这一带溜达,知道你怎么知道要到哪里去找你要的东西,也知道什么时候去找,怎样去找。”

1884年的秋天,德温顿农场的小木屋关了门,宾狗把家搬到了固定的住处,也就是说,搬到了我们最亲密的邻居戈登·赖特家的马厩里,而不是房子里。

从他小时候的那个冬天起,除了雷雨天,其他任何时候他都不愿意进屋。他非常害怕打雷打枪——毫无疑问,对前者的恐惧来源于对后者的害怕,而且这也是一些不快的开枪经历引起的,其中的原因过会儿就可以知道。他夜里总是卧在马厩外面,即使在天气最冷的时候,所以看得出他非常喜欢夜里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宾狗的夜游远到穿过平原好几英里的地方。这有许许多多的证据。很远的地方的几个农民给老戈登捎话说,如果他夜里不把狗关在家里,他们就要动枪了,宾狗害怕枪,说明他们的威胁不是随便咋呼咋呼的。一个住在远至佩特罗的人说,一个冬天的黄昏他看见一只大黑狼在雪地里咬死了一只郊狼,但他后来又改口说:“估计那准是赖特家的狗。”每当有冬天被咬死的牛或马的尸首抛在野外,宾狗就一定会在夜里赶去,把草原狼统统轰走,独自享受一顿大餐。

有时候,夜袭的目标只不过是对某个远邻的狗施一下虐,而且尽管有遭到报复的威胁,似乎没有理由担心宾狗这样的狗会绝种。有人甚至宣称曾见过一只母狼领着三只和妈妈一模一样的小狼,只是他们个头很大,毛色黑,鼻口周围有一道白圈。

不管此话是真是假,我知道三月下旬我们乘着雪橇外出时,宾狗就小跑着跟在后面,一只草原狼从一个洼地里出现了。它跑开了,宾狗奋起直追,不过那只狼并没有全力逃跑,没跑多远就被宾狗堵住了,然而,说来奇怪,没有厮打,也没有搏斗!宾狗和善地跑在狼的身边,还舔着它的鼻子。

我们惊呆了,大声吆喝着让宾狗加紧追,我们的吆喝与接近好几次把狼吓得飞快地跑开了。宾狗又开始追,一直到追上了它,不过他的温情是显而易见的。

“这是只母狼,他是不会伤她的。”我惊叫道,终于明白了真相。戈登说:“唉,我真该死。”

就这样,我们把我们那只不愿意离开的狗叫了回来,继续赶路。

此后的几个星期里,一只草原狼屡屡骚扰,让我们不得安宁。她咬死了我们的鸡,偷走了房头上的几块猪肉,还有好几次趁人不在时向小木屋的窗户里窥探,可把孩子们吓坏了。

宾狗好像防不住这只狼。最后这只狼让人打死了,后来宾狗举起爪子清清楚楚地向奥立佛表示他永久的敌意,因为这事儿是奥立佛干的。

一个人和他的狗不管遇到任何艰难险阻都会互相依赖,这真是一件神奇美妙的事情。巴特勒曾讲过一个原本很团结的印第安人部落的故事,那个在遥远北部的部落因为一个人的狗让邻居杀了就结下了夙怨,相互残杀,结果部落里的人差点儿都死光了。在我们中间也有官司,有争斗,有深仇大恨,这一切都强调了一个古训:爱我,就爱我的狗。

我们的一个邻居有一条非常好的长腿猎狗,他认为这是世界上最优秀最珍贵的狗。我爱他,所以我也爱他的狗,因此有一天当可怜的“棕棕”血肉模糊地爬回家,死在家门口时,我也和他的主人一起扬言要报仇雪恨,而且从那时起,就没有放过任何查找凶手的机会,又是悬赏又是搜集蛛丝马迹的证据。最后我们查明了三个住在南边的人当中有一个下了毒手。线索逐渐明朗,至少我们应该很快就能向那个杀死可怜的老“棕棕”的坏蛋讨回公道的。

后来出了一件事,立即改变了我的想法,并让我相信把老猎狗搞得血肉模糊根本就算不上是个不可饶恕的罪过,而且,再仔细一想反倒觉得是件值得称赞的事情。

戈登·赖特的农场就在我们的南边,有一天当小戈登知道我在追查凶手时,他鬼鬼祟祟地把我拉到一边,用悲天悯人的口气对我悄声说:“是宾狗干的。”

事情到这儿就撂下了。我承认从那一刻起我就想方设法来阻止正义的伸张,而以前我却是费了大力气来促进的。

宾狗与母狼

我早就把宾狗给人了,但我还是觉得我是他的主人,这种情仍未了却。不久他又一次用重大行动显示了人与狗之间割不断的情谊。老戈登与奥立佛既是近邻又是密友,他们约定合伙伐木,而且合作得非常愉快,一直干到冬末。后来奥立佛的老马死了,他决定要尽可能地废物利用,就把死马拖到平原上,撒下了毒药诱杀周围的狼。唉,这简直是给宾狗放的!他过的是像狼一样的生活,尽管这使他一次又一次地陷入狼所遭受的厄运之中。

他和任何一只他的野生同类一样喜欢死马。就在那天晚上,他和赖特家的狗科利一起来到死马身旁。看情形宾狗好像主要忙着轰赶狼群,而科利却放开肚皮大吃特吃。从雪地上的爪印可以看出那次盛宴的情形,可以看出毒药发作时筵席中断的状况,也可以看出两只狗在回家的路上乱跑乱撞、疼痛得剧烈抽搐的景象。回到家里,科利就倒在戈登的脚下抽搐,痛苦万状地死去。

“爱我,就爱我的狗。”任何解释或道歉都是不能接受的,再怎么说这只是事出偶然也没有用。大家都把宾狗与奥立佛之间的深仇大恨当作一大趣闻,至今记忆犹新。伐木的契约被撕毁了,友好的关系从此荡然无存,科利垂死时的嚎叫立即煽动人们帮派对立、兵戎相见,时至今日,还没有一个县大得可以容纳这么多帮派。

宾狗中毒几个月以后才真正康复过来。我们真以为他再也不会是从前那个健壮的宾狗了,但是,到了春天,他的体力开始恢复,而且随着春草的生长,情况也越来越好。几个星期后,他又长得身强体壮,虎虎有生气,又一次成为朋友的骄傲,邻居的害群之马。

宾狗看着科利放开肚皮大吃特吃

因为一些变故,我离开马尼托巴去了很远的地方。到1886年我回来时,宾狗依然是赖特家的一员。我以为两年不见,宾狗可能把我忘了,但情况并不是这样。初冬的一天,在失踪了四十八个小时后,宾狗爬回了赖特家,一只脚上夹着一具捕狼夹子,拖着一根很重的木头,那只脚已经冻得像石头一样硬了。当时没有人能走近他,帮助他,那时我已经是个生人了,当我弯下腰,一手抓住捕狼夹,一手抓住他的腿时,他凶得不是一般,一口就咬住了我的手腕。

我一动也没动,说道:“宾,你不认识我了?”

他没有咬破我的皮,马上就松了口,尽管取下捕狼夹时他呜呜直叫,但他再没有反抗。虽然他换了住处,我又离开了很长时间,他还是把我当成主人,尽管我放弃了主人身份,但我还是觉得他是我的狗。

虽然很不情愿,宾狗还是让人抬进了屋,他那只冻僵了的脚慢慢消开了。在那个冬天剩下的日子里,他瘸了,最终冻掉了两个脚趾,不过,在天气转暖之前,他的健康和力气就完全恢复了,随便瞟一眼,丝毫看不出那次套上钢制捕狼夹的可怕经历给他留下的痕迹。

同一个冬天,我捕获了许多狼和狐狸,他们可没有宾狗那么幸运,能从捕狼夹里逃出来。我把捕狼夹一直留到春天,因为就算皮毛不太好,奖金也挺可观。

肯尼迪平原一直是设陷阱捕捉野兽的好地方,因为这一带人迹罕至,而且处在茂密的森林和居民点的中间。我在这里一直运气很好,捕捉过很多皮毛兽,所以一直到四月底我都在我的一条固定巡行线路上骑马巡视。

捕狼夹是用重钢材做的,上面有两根弹簧,每根弹簧的弹力都有一百磅。这些捕狼夹四个一组,安装在埋藏好的诱饵的周围,紧紧地拴在埋起来的木头桩子上后,再盖上棉花和细沙,以便看不出任何痕迹。

一只草原狼夹在捕狼夹中,我用木棒把他打死,把他扔到一边后,就像我以前安装过几百次那样,把夹子重新安上。一切很快就绪,我把夹子扳手扔到小马驹那边,看见周围有些细沙,我伸出手去抓一把盖在上面,就算安置好了。

唉,这真是个倒霉的想法!长期不出事就会麻痹大意!那细沙是盖在下一个捕狼夹上的,所以眨眼之间,我成了夹中囚。因为夹上没有齿,而且我戴着厚厚的捕兽专用手套也减少了咬合力,所以没有受伤。但我的手从指关节以上被紧紧地夹住了。我并没有大惊失色,试着用右脚去够夹子的扳手,我脸朝下,身子伸得长长的,向扳手移过去,尽可能把那只被夹住的胳膊伸得又长又直。我无法同时又看扳手又去够它,只能靠脚趾来告诉我什么时候碰着了可以打开我的镣铐的那把小铁钥匙。第一次努力失败了,尽管我使劲儿拽着链子,我的脚趾并没碰着铁东西。我慢慢地转动固定桩,但还是失败了。后来我费了好大的劲儿才看清楚,我太靠西边了。我开始转过来,脚趾乱碰来找那把钥匙,我用右脚瞎摸一气,忘了还有左脚,直到突然“当啷”一声脆响,三号夹的铁颚紧紧合上,夹住了我的左脚。

刚开始我还没有认识到形势的恐怖,不过,我很快就发现我的任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我既不能从任何一个夹子里脱身,又不能同时挪动这两个夹子,我平展展地躺在那里,被牢牢地拴在地上。

现在我会有怎样的下场呢?冻僵的危险倒不是很大,因为寒冷的天气已经过去了,但是除了冬天的伐木人之外,再没有人会到肯尼迪平原上来。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除非我自己想法脱身,否则要么是让狼吃掉,要么是饥寒交迫死去,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其他指望。

我躺在那里,一轮红日从平原西边云杉沼地上沉落,几码之外的一个地鼠堆上,一只水鹨吱吱啾啾地唱着夜曲,就像是前一天夜里我们小木屋门口的一只鸟儿那样唱着。尽管麻疼麻疼的感觉慢慢地爬上了胳膊,尽管我全身冷得要命,我还是注意到了他的小耳毛长得那么长。后来我想起了赖特小屋里舒适的晚饭桌,想着他们这会儿正煎猪肉做晚饭呢,还是刚刚在饭桌旁坐下。我的小马驹还像我离开他时那样站着,笼头放在地上,耐心地等着驮我回家。他不懂耽搁了这么长时间是怎么回事,我喊叫的时候,他停止了吃草,默默地用无助和询问的眼神看着我。如果他回家去,空空的马鞍会让人明白发生的事情,并带来帮手。但恰恰是他的耿耿忠心让他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地等下去,而我却要饿死冻死了。

后来我想起了捕猎手老吉鲁失踪的经过,第二年春天他的同伴发现了他的骨头架子:一条腿就夹在捕熊夹里。我心里纳闷我身上穿戴的哪样东西会表明我的身份。突然,我的脑海里闪现出一个新的念头。这就是狼被夹住时的感受。天哪!我一直就是造成这种痛苦的罪魁祸首啊!现在我要得到报应了。

夜色慢慢地降临了,一只草原狼嚎叫起来,小马驹竖起耳朵朝我走近了些,低着头站着。接着又一只狼在嚎叫,后来又有一只。我听得出来他们正在附近集合。我趴在那儿,毫无办法,心想他们围过来把我撕成碎片,这是不是不公平。我先是听见他们叫了很长时间,然后就发现那些隐隐约约、模模糊糊的身影儿悄悄地摸了过来。马首先看见了他们,吓得呼哧呼哧直喷气,刚开始倒把狼给吓回去了,不过下一次他们围得更近,而且在草原上围着我坐了下来。很快,一只胆子大一些的狼爬上前来,使劲儿地拉他那个亲戚的尸体。我大声喊叫,狼狂叫着退了回去,小马驹吓得跑到了远处。这样来来回回两三趟后,那具尸体被拖走了,几分钟后就让狼群给吃了个精光。

此后,他们越靠越近,而且蹲下来瞅着我,胆子最大的闻到了枪味儿,就往上面撒土,我用那只没有被夹住的脚踢他,并大声喊叫,他退了退。但是我越来越虚弱,他也就越来越胆大,还走上前来冲着我的脸大声嚎叫。看到这幅景象,别的好几只狼也咆哮着围上前来,我意识到我就要被这些我平生最瞧不起的敌人生吞活剥了。突然,从暮色当中冲出一只大黑狼,嘴里嗷嗷地叫着。这群狼就像糠皮一样纷纷逃窜,只有那只胆大的没有逃掉。新来的黑狼抓住他,片刻工夫就把他弄成了一具烂糟糟的尸体。然后,天哪,真是吓人!这只强壮的牲畜向我冲了过来——宾狗——好样的宾狗,他气喘吁吁地用他的粗毛身子蹭着我,舔着我冰冷的脸。

“宾狗——宾——老——伙计——快把夹子的扳手给我拿来!”他跑开了,然后拖着枪跑了回来,因为他知道我想要什么东西。

“不对——宾——去拿扳手。”这一次他拖来的是我的腰带。不过,他最终还是把扳手给我拿来了,而且因为拿对了高兴得直摇尾巴。我伸出那只没有被夹住的手,好不容易才拧松了木桩上的螺帽,夹子散开了,我的手取了出来,一分钟后我脱了身。宾狗把马牵了过来,我慢慢地走了一会儿恢复了血液循环,就可以翻身上马了。先是慢跑,但不久就开始快马扬鞭跑了起来,宾狗像一个传令官,汪汪地叫着,飞快地跑在前面。我们起程回家,到家才知道,虽然没有人带宾狗到捕狼线路上去过,但天黑以前,这只勇敢的狗行为古怪,一直呜呜地叫,而且不时地看着通往林地的小路。最后天黑了,怎么也挡不住他了,他冲进夜幕,在一种我们弄不明白的直觉的引导下,他及时赶到出事地点替我报了仇,并把我解救出来。

忠心可靠的老宾——他真是一只奇怪的狗。尽管他的心和我连在一起,但第二天他从我身边跑过的时候几乎都没有看我一眼,而小戈登招呼他去抓黄鼠时他倒是答应得十分爽快。故事到此该结束了。一直到最后,他都过着他所喜欢的那种狼一样的生活,他一次不落地去找冬天被咬死的死马,而且又找到一匹下过毒的,他像狼一样吃掉了它;后来他觉得一阵剧痛,他没有回赖特家,而是来找我,他一直跑到我的木屋的门口,我本应该待在木屋里的。第二天我回来后发现他死在雪地里,头就枕在门槛上——那是他度过幼年时光的门槛;他一直到死都打心眼里把自己看成是我的狗——在他临死前最痛苦的时刻,他是来找我帮助的,结果却白找了一场。

他死在雪地里,头就枕在门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