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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案推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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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们

在大城市,一个人会像吹灭的蜡烛一样,霎那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一切侦查力量——跟踪的猎犬、城市迷宫的侦探、运用推理和归纳的私探——都动员来破案。这人往往从此不露面了。有时候,他会再次出现在希博伊根或者特雷霍特的荒野,称自己为“史密斯”的同名者,却记不起某一时段的事儿,包括杂货铺的账单。有时候,在河里打捞了一阵子,或是在饭店里查访了一下,看他是不是在等候一块烧得恰到好处的牛排,后来却发现,他已经搬到隔壁住下了。

一个人像从黑板上擦掉粉笔画那么死去,是戏剧艺术最出彩的主题之一。

手头这个玛丽·施奈德案件,是颇有意思的。

一个中年人,名叫米克斯,从西部来到纽约,找他的姐姐玛丽·施奈德太太,一个52岁的寡妇,她在一个拥挤地段的经济公寓里已经住了两年。

在她的住地,人家告诉他玛丽·施奈德一个月之前搬走了。没有人知道她的新址。

米克斯先生走出房子,把自己的困境告诉站在街角的警察。

“我的姐姐很穷,”他说,“我急于找到她。最近,我在一个铅矿里赚了不少钱,想让她分享我的财富。刊登寻人启事广告不管用,因为她不识字。”

警察扯了扯胡子,一脸沉思默想,无所不能的样子,让米克斯几乎感到,姐姐玛丽愉快的眼泪已经落到他鲜艳的蓝色领带上了。

“你到运河街地段,”警察说,“找一份工作,驾驶你能找到的最大的卡车。那儿常常有老太婆被卡车轧死的。你可能在她们中间看到她。要是你不高兴这么做,那就到局里去要个便衣侦探,寻找老人。”

在警察总局,米克斯马上得到了帮助。告示发出去了,她弟弟提供的玛丽·施奈德的照片,散发到了各个车站。在马尔伯里街,警长把这一案子交给了马林斯侦探。

侦探把米克斯叫到一边说:

“这个案子不难破。你剃掉胡子,口袋里装满上等雪茄,今天下午3点钟在沃尔多夫饭馆同我碰头。”

米克斯答应了。他在那里找到了马林斯。他们要了一瓶酒,侦探问了几个关于失踪女人的问题。

“你知道,”马林斯说,“尽管纽约是个大城市,但是我们的侦探业务是一体化的。有两个办法找你的姐姐。我们先试一个。你说她52岁?”

“稍稍过了一点,”米克斯说。

“你言中了,”伍兹说,若有所思地在食指上转动着那支小金铅笔。“我不得不放过你。我下不了手。要是我还了那笔钱——可是我没有,那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我真不走运,乔尼,可是又无法躲避。你以前帮过我,需要我以恩报恩。”

“我明白,”克南说,举起酒杯,脸颊泛红,得意地笑了笑。“我能看人。为巴尼干杯——因为他是个大好人。”

“要是我们之间两清了,”伍兹低声往下说,仿佛在自言自语,“我不信纽约所有银行里的钱,能把你从我手中买走。”

“我知道买不走,”克南说。“正因为这样,我明白在你手里很安全。”

“大多数人,”侦探继续说,“对我这一行侧目而视。他们不把它同艺术和专业行当放在一起。可是我却始终怀有自豪感,而且痴心不改。正因为这样,我就完蛋了。我想,我首先是个人,其次才是侦探。我得放你走,随后就辞职,退出侦探界。我想,我可以去开快运车。你那一千块钱就更难还清了,乔尼。”

“呵,别介意,”克南神气活现地说。“我倒愿意把这笔债务一笔勾销,但我知道你不会同意。对我来说,你借钱的那一天真是个幸运日子。现在,我们搁下这个话题吧。我要乘早上的火车去西部。我知道那里有个地方,可以把诺克罗斯的钻石出手。喝完这杯酒,巴尼,忘掉你的烦恼。警察们在为这个案子大伤脑筋的时候,我们可以快活快活。今天晚上,我的酒瘾发作了。好在我没有落在警察手里,却在我的老朋友巴尼手里。我甚至连做梦都不会见到警察。”

然后,随着克南的手指动不动按铃,让招待忙个不迭,他的弱点——极端的虚荣和傲慢利己——开始暴露无遗了。他讲了一桩又一桩成功的抢劫、狡狯的阴谋、无耻的犯法,直弄得熟悉罪犯的伍兹,面对这个曾是他恩人的穷凶极恶的家伙,内心产生了冷冷的厌恶。

“当然,我是无能为力了,”伍兹最后说。“不过我建议你还是躲一阵子好。报纸可能会报道诺克罗斯案。今年夏天,夜盗案和谋杀案频频发生。”

克南听了这番话,闷在心里的愤怒和狠毒一下子发作出来了。

“去他——的报纸,”他咆哮着。“他们舞文弄墨,自吹自擂,连哄带骗,能干出什么来呀?设想他们真的接手一个案子——又能怎么样?警察太容易上当,而报纸干什么呢?他们派一大群傻瓜记者到现场。这些人呢,直奔最近的酒吧,去喝啤酒,一面让酒吧招待的大女儿穿上夜礼服,给她拍张照,刊登在报上,算作第十个故事中某个青年的未婚妻,这个青年说,谋杀案发生的那天晚上,他听见楼下有动静。报纸追踪夜盗先生,差不多就是这么干的。”

“哎呀,我不知道,”伍兹沉思着说。“有些报纸,这一行干得不错。譬如《火星晨报》,在警察放弃追踪的情况下,复活了两三条线索,抓住了案犯。”

“我来让你看看,”克南说,站了起来,舒展了一下胸部。“我来让你看看,我对一般的报纸,以及你特别提到的《火星晨报》是怎么看的。”

离他们桌子三英尺的地方,有一个电话亭。克南走到里面,坐在电话机旁边,让门开着。他在电话簿上找到了号码,取下话筒,对接线员说明了要求。伍兹默默地坐着,瞧着那张讥讽、冷酷、警惕的脸紧贴话筒,倾听着话从恶毒的薄嘴唇里吐出来。那张嘴唇噘着,露出轻蔑的微笑。

“是《火星晨报》吗?……我要跟总编说话……喂,你告诉他,有人要同他谈诺克罗斯谋杀案的事。

“你是总编吗?……好,……我就是那个杀了老诺克罗斯的人。……等一下!不要挂断,我不是那种神经有毛病的人……呵,一点危险都没有。我刚同我的一个侦探朋友讨论过这个问题。十三天以前,凌晨2点30分,我杀了这个老头子……同你一起喝酒?嘿,那种话,你留给你的小丑说不是更好吗?人家是在戏弄你呢,还是为你们这种像揩台布一样枯燥乏味的报纸,提供最轰动的独家新闻?这你都分不清吗?……不错,就是那么回事。这是半截独家新闻——但是,你不能期望我在电话里说出我的名字和地址……哈哈!嗨,因为我听说你们擅长于破获连警察都犯难的神秘犯罪案件。……不,话还没有说完。我要告诉你们,要跟踪一个聪明的杀人犯,或者拦路抢劫犯,你们这家爱说谎、不值钱的烂报纸,同一条瞎眼的卷毛狗一样没有用……什么?……啊呀,不,我这儿不是一家同行报纸的办公室。你会搞清楚的。诺克罗斯是我干掉的。我把钻石放在手提箱里,在——‘旅馆的名字不得而知’——你知道这话的意思,是不是?我以为你们是知道的。这个说法,你们用得够多了。一个神秘的坏蛋,打电话给你们这个法力无边的庞大机构,这个公正合法、管理有方的机构,说你们都是些夸夸其谈的窝囊废,让你恼火了吧,是不是?……不谈那个了,你还不至于那么傻——不,你并不认为我在欺诈,从你的口气里听得出来……现在,你听着,我给你一个暗示,证明我不在欺诈。当然,你已经叫你手下那些机灵的小笨蛋,在调查这桩谋杀案。诺克罗斯老太睡衣的第二个纽扣,已经碎了一半。我把石榴石戒指从她手指上勒下的时候看到的。我以为那是红宝石……别说了!说也没有用。”

克南露出魔鬼似的微笑,转向伍兹。

“我让他忙开了。现在他相信我了。他没有遮住话筒就叫人用另一部电话接上总机,查询我们的电话号码。我要再挖苦他一下,然后想法‘逃走’。

“喂!……是的,我听着呢。你不会认为,我会撇下一张靠人养着,动不动出卖别人的破报纸,自己逃命,是不是?……四十八小时之内把我关进去?嘿,别开玩笑了好不好?好吧,你别来打扰大人了,去忙你自己的事吧,搜集离婚案件,街头的车祸,印发肮脏的绯闻去吧,你们就靠这些过日子。再见,老家伙——对不起,我没有时间拜访你了。在你们愚蠢的密室,我百分之百安全。特拉拉拉!

“他像一只猫丢掉了老鼠那样气疯了,”克南挂上电话,走出来说。“现在,巴尼老弟,我们去看一场演出,享受享受,看到该睡觉的时候。我睡四个小时,然后就去西部了。”

两人在一家百老汇饭店吃了晚饭。克南很是得意,花起钱来像小说中的王子。随后,他们去看了怪诞华丽的音乐喜剧。之后,他们在一家烤菜馆里吃了夜宵,喝了香槟。克南志得意满到了极点。

凌晨三点半,两人坐在一家通宵咖啡馆角落,克南仍在吹牛,东拉西扯,枯燥乏味;而伍兹呢,闷闷不乐地想,他身为一个执法者,到头来居然无能为力。

然而,他想着想着,眼睛忽地一亮,射出了冒险的光芒。

“我不知道这有没有可能,”他自言自语地说,“我不知道这有没有可能。”

咖啡馆外面,清晨的相对寂静被不知什么微弱声响所打破,那似乎是萤火虫的鸣叫,忽高忽低,忽响忽沉,夹杂在隆隆的牛奶车声和偶尔的汽车声中,一旦逼近,便显得有些尖利。这个城市数以百万计沉睡的居民,醒来听见这些熟悉的声音,觉得内中有着丰富的含义。这种意味深长的微弱鸣叫,给这个悲喜相生、张弛交替的世界增加了重量。对那些暂时蜷缩在暗夜的保护伞下的人来说,这声响捎来了可怕的消息:白昼就要来临;对另一些耽于幸福沉睡的人来说,这声音宣告:比夜晚更黑暗的早晨即将到来;对很多富人来说,它送来了一把扫帚,把星星闪耀时原属于他们的东西扫掉;而对穷人来说,它不过意味着又一个日子。

整个城市喧声刺耳,预示着时间的步伐将创造机会,分配给被命运所左右的沉睡者。日历上新的一天给他们带来了盈利和酬报、复仇和灭亡。这些声响尖利而悲哀,仿佛那些年轻的生命在担心,他们不负责任的手掌握的恶太多,善太少。于是,在这个无助的城市的街道上,响起了神明最新发出的号令,也就是报童的叫喊——报纸的响亮号召。

伍兹扔了十分钱硬币给招待,对他说:

“给我买一张《火星晨报》。”

报纸一到,他便瞥了一眼首页,随后从自己的记事簿上撕下了一张纸,开始用那支金铅笔写起来。

“有什么新闻?”克南打着哈欠说。

伍兹把写好字的纸条扔给他:

纽约《火星晨报》:

请把因为我逮捕约翰·克南并将其定罪有功,而奖赏给我的一千美金,支付给约翰·克南。

巴纳德·伍兹

“被你狠狠作弄了一番之后,”伍兹说,“我想他们会这么做的。好吧,乔尼,跟我上警察局。”

吉米·海斯和穆丽尔

I

晚饭后,军营里一片沉寂,士兵们用玉米穗外壳卷着香烟。水潭衬着黑色的泥土闪闪发光,好似掉在地上的一方天空。森林狼嚎叫着。小种马挨近青草,传来沉闷的马蹄声。因为怕它们走失,这些马的腿被捆绑着,只能像木马一样行进。得克萨斯巡警的边防营里,有一半人围着篝火。

营帐上方浓密的灌木丛中,传来了熟悉的声响,抖动的灌木擦着僵硬的马镫的声音。巡警们警惕地竖起耳朵,听见了响亮轻快的说话声,话音里充满了抚慰。

“打起精神来,穆丽尔。老姑娘,我们快到了。对你来说,这么长途奔驰很够呛,是不是,你这个讨厌洪水的家伙,你这枚活的地毯钉?嗨,不要吻我!别紧贴着我的脖子——让我告诉你,这匹花马可支撑不住。要是不当心,我们俩都会给摔下来的。”

两分钟后,一匹疲惫的小种花马踏着快步进了军营。一个瘦长而笨拙的20岁青年,懒洋洋地坐在马鞍上,刚才他说话的对象“穆丽尔”,却不见踪影。

“嗨,伙计们!”这位骑手兴冲冲地喊道。“这里有一封信,是给曼宁少尉的。”

他下了马,取下马鞍,丢下成卷的拴马绳,从鞍头取下绊马索。指挥员曼宁少尉看信的时候,新来的那个人将一圈圈绊马索悉心地擦上干土,显出对自己坐骑前腿的关切。

“小伙子们,”少尉对巡警们挥了挥手说,“这位是詹姆斯·海斯先生,我们连的一个新兵。麦克莱恩上尉从埃尔帕索把他送到这里来。海斯,等你把马腿捆绑好了,小伙子们会照应你吃晚饭的。”

新兵受到了热烈欢迎。不过,大家警惕地观察着他,暂时不作判断。在边境挑选一个伙伴,比姑娘选择心上人要谨慎十倍。因为你的性命多次都系于你好友的胆略、忠诚、志向和冷静。

海斯饱饱地吃了顿晚饭,便加入了围着篝火的吸烟伙伴。他的外表并不能消除兄弟巡警们心中的疑虑。他们看到的,不过是个不慌不忙的瘦小伙子,淡黄色久经日晒的头发,浆果褐色的面容。人看上去很机灵,始终浮着好奇和善的微笑。

“伙计们,”新巡警说,“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位我的女性朋友。没有听说过有人叫她美人儿吗?不过你们都会承认,她的确有动人之处。来吧,穆丽尔!”

他敞开蓝色绒布衬衫的前襟。衬衫里爬出了一条蜥蜴。尖尖的脖子上系着一根漂亮鲜红的丝带。蜥蜴爬到主人膝盖上,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这位穆丽尔,”海斯说,像演说家似地挥了挥手,“很有素质。她从来不回嘴,老是守在家里,无论平常日子,还是星期天,一件红衣服就心满意足了。”

“瞧那该死的昆虫!”一个巡警咧着嘴笑了笑说。“我见过的蜥蜴可算多了,可从来没有见过谁把它当作自己搭档的。这个鬼东西能分得清你和其他人吗?”

“拿过去,自己瞧吧,”海斯说。

这条又短又粗的小蜥蜴是无害的。它像史前怪兽那样面目可憎,也是那种怪兽退化了的后代。但是,它比鸽子还温顺。

那巡警从海斯膝盖上拿过穆丽尔,回到自己用毯子卷起来的座位上。这个俘虏在他手上扭动着,舞动脚爪,使劲挣扎。巡警握住了一会儿后,把蜥蜴放在地上。它那四条腿古怪地爬动着,笨拙却迅速,到了海斯的脚边。

“你行啊,好家伙!”另一个巡警说。“这小家伙可认识你。从来没有想到昆虫也有这样的灵性!”

II

吉米·海斯成了巡警营的宠儿。他永远是那么好脾气,又不乏适合军营生活的柔性幽默。他总是带着那条蜥蜴。骑马时掖在胸前衬衫里;在军营时放在膝盖上,或是肩上;夜里则在他毯子底下。这丑陋的小畜生从不离身。

吉米是南部和西部农村常见的一类幽默家,没有什么别出心裁取悦人的技巧,也没有机智敏慧的想法。他看中了一个逗笑的主意,而且虔诚地信守着。为了逗朋友乐,身边带一条脖子上缠红丝带的蜥蜴,吉米觉得很滑稽。但既然这念头能给人带来愉快,为什么不坚持到底呢?

吉米和蜥蜴之间的感情很难确定。一条蜥蜴能维持长久的感情,这个话题我们没有讨论过。猜测吉米的感情比较容易些。穆丽尔是他智慧的杰作,正因为这样,他很珍爱它。他捉苍蝇喂它,为它遮挡骤起的强劲北风。但是,他这么关爱一半出自私心。到时候,它会给予千倍的回报。其实,别的穆丽尔们的回报,也远远超过了别的吉米们微不足道的关心。

吉米·海斯并没有立即和战友们建立起兄弟之情。他们喜欢他的纯朴和滑稽,但他头上始终悬着一把利剑,那就是他们暂时不说对他的想法。在军营里,搞笑不是巡警的全部生活。他们要跟踪偷马贼,追捕铤而走险的罪犯,与暴徒搏斗,击溃丛林土匪,顶着枪口维持治安。吉米“是一个很普通的牛仔”,他说。在巡警战术上没有经验,因此巡警们挖空心思地考虑,他如何能经受战火的考验。因为说白些,巡警连的荣誉和尊严,取决于每个成员的无畏。

两个月里,边界平安无事。巡警们在军营闲荡,无精打采。随后,这些生锈的边防卫士们听到了喜讯——塞巴斯蒂安·萨尔达,墨西哥一个臭名昭著的亡命之徒和牲口贼,率领匪帮越过了格兰德河,开始蹂躏得克萨斯边境。迹象表明,吉米·海斯很快有机会显示自己的勇气。巡警们巡逻不息,十分机警,可是萨尔达手下人都像洛金伐尔[3]那样骑着马,很难抓到。

一天傍晚,夕阳西下,巡警们在长途奔袭之后歇脚吃饭。他们的马匹站着直喘粗气,马鞍没有卸下。士兵们煎着熏咸肉,煮着咖啡。突然间,塞巴斯蒂安·萨尔达这群匪帮窜出丛林,开着左轮枪,高喊着向他们扑来。这是一次巧妙的突袭。巡警们怒不可遏地咒骂着,用连发步枪开火还击。但是,这次攻击纯粹是墨西哥式的突然袭击。华而不实地表演一番之后,袭击者们绝尘而去,沿河一路喊叫。巡警们骑马追赶,但是追了不到两英里,身下的坐骑已经疲惫不堪。于是曼宁少尉下令放弃追赶,返回军营。

这时候,发现吉米·海斯失踪了。有人记得,攻击开始时见他跑着去找马,但从那以后,谁也没有见过他。清晨来临时,仍不见吉米。巡警们搜索了附近乡间,推测他可能已被打死,或者受了伤,但毫无结果。然后,他们跟踪了萨尔达匪帮,但匪徒们似乎已无影无踪。曼宁得出结论,那个狡猾的墨西哥人杀了个回马枪,戏剧性地告退以后,再度越过了河道。说也奇怪,打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报告被劫掠了。

这就使巡警们有时间去想心头的痛楚了。像前面说过的那样,巡警连的荣誉和尊严,取决于每个成员的无畏。而现在他们相信,吉米·海斯在墨西哥人嘘嘘的子弹面前成了懦夫。没有别的推测。巴克·戴维斯指出,在看见吉米跑去找自己的马后,萨尔达匪帮没有开过一枪。因此他不可能被击中。不,他第一仗就临阵脱逃了。此后,他决意不回来,心里明白,伙伴们的嘲笑比枪林弹雨更难受。

于是,在边防营麦克莱恩连曼宁分队里,战士们都闷闷不乐。这是分队的第一个污点。在部队的历史上,巡警中还不曾有过懦夫。而大家全都喜欢吉米·海斯,这就更加糟糕了。

几天,几周,几个月过去了,关于懦夫的疑云仍然悬在军营上空,使人难以释怀。

III

过了大约一年——其间,巡警们转战各地,跋涉几百英里,担任警戒和保卫——曼宁少尉和分队中的几乎同一些人,被派往某地打击走私,同一年前河畔老营地相距仅为几英里。一天下午,他们骑马出巡,经过茂密的牧豆树平原,来到一块开阔的草原沼泽地,瞧见了一场没有记载的悲剧。

在这个巨大的沼泽地,躺着三具墨西哥人的枯骨。唯一能分辨他们身份的是身上的服装。最大的一具是塞巴斯蒂安·萨尔达的。他昂贵的大宽边帽,沉甸甸地挂满了金饰品,在格兰德河一带曾远近闻名,此时已掉在地上,被三颗子弹所击穿。在沼泽地边缘,有几支生锈的温切斯特连发步枪,是墨西哥人的,都指着同一个方向。

巡警们骑马朝那个方向走了五十码,发现在一块小小的低洼地,躺着另一具枯骨,他的步枪依然瞄准着那三个墨西哥人。这里曾发生过一场歼灭战。现在已无法辨认这个孤独的自卫者。他衣服的碎片仍依稀可辨,似乎是牧场主和牛仔一类人穿的。

“某个孤身遭袭的牛仔,”曼宁说,“好样的,他是打了一个漂亮仗后,才被击中的。那就是为什么塞巴斯蒂安先生从此销声匿迹了!”

随后,从死者雨淋日晒破破烂烂的衣裳底下,钻出了一条蜥蜴,脖子上系着一根褪了色的红丝带,坐在久已沉默的主人肩上。它默默地讲述着一个故事,告诉我们这位初出茅庐的青年和那匹速度奇快的花斑矮种马,那天在追击墨西哥土匪时,如何超越所有的伙伴,又如何为了维护连队的荣誉而终于倒下。

巡逻部队聚集在一起,同时发出了狂叫。这叫喊是挽歌,是致歉,是墓志铭,也是胜利的凯歌。你也可以说,这是为倒下的战友而唱的一支独特的安魂曲。不过,要是吉米·海斯地下有知,他是能理解的。

***

[1]瓦茨阿普:原文为“Whatsup”意为“什么事”。此处作者有意用作人名,影射《福尔摩斯探案》中的Watson。

[2]面粉,英文为flour与flower(花)同音,所以此处由“花”想起了面粉。

[3]洛金伐尔(Lochinvar),英国作家司各特叙事诗《玛密恩》中的男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