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萨斯、边沁和李嘉图的理论相互结合,导致了一种学说体系的形成。这一学说为中间阶级和工人阶级中逐渐增多的进步人士所接受——尽管正如我们将看到的那样,与之对立的学派也在工人阶级中产生了影响。在某些方面,边沁主义学说的追随者所接受的观点比其领导者的思想更为粗糙,而在另一些方面则相对要好些。我们有必要思考一下,在边沁主义学说的推广者心中这一理论有了怎样的变化,因为正是通过他们,这一学说影响了立法。
哲学激进主义的观点自然而然地分成了三支:经济的、政治的和道德的。其中,经济思想最为重要。
这一学派的经济学方面以马尔萨斯为主导。在引导工人阶级接受道德约束之前,人口理论不可避免地会使非熟练劳力的工资只能勉强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计。在妇女和儿童也挣工资的地方,男人的工资只需足以养活他自己。人类历史上可能有某些时刻,在经历了毁灭性的战争或极为可怕的流行病之后,工资会暂时超过温饱线,但其结果将是婴儿死亡率下降,直至人口越来越多,工资再次回到以前的低水平。因此,好心的慈善家的方案没什么意义,济贫法的救济也没什么用。试图通过罢工和工会来提高工资的工人阶级被彻底误导了。旨在实现经济平等的共产主义者可能会拖垮富人,但不能改善穷人的地位,因为人口的增长会迅速破坏任何暂时的改善。
工人阶级有一个希望,且只有一个,那就是谨慎行事,学会控制自己的生殖本能。中产阶级的激进主义者,除了少数人,其他都力劝工人阶级应该通过“道德约束”来控制生育。普莱斯是个热诚的马尔萨斯主义者,他还记得自己出身工人阶级,所以提倡痛苦较少的方法。同时,整个学派因其学说中的人道主义尝试而得到了谅解,这些尝试是通过一些看起来浮于表面的做法减轻雇佣劳动者的痛苦。
地主作为社会阶层的另一极,也同样要维持自己的地位。李嘉图的地租理论表明,《谷物法》产生的整体利益从长远看归于地主;农民将被更高的租金剥夺原本可能属于他们的利益。而雇佣劳动者既没收益,也没损失,因为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将处于饥饿的边缘。但工业企业的雇主是有损失的,因为当面包涨价,他们不得不支付更高的工资,以免工人饿死。所以,为工厂主的利益计,应当废除谷物的进口税。
功利主义者的另一种美德与谨慎密切相关,那就是清醒的理智。他们对手上的每个主题都仔细推演思考,并且从不设想通过灵光一现来了解事物。他们很少受到情感的误导,虽然他们是讲究系统的,但对于系统的偏爱并没有导致他们在任何课题上出错。这种清醒的理智大多承自洛克,在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中有一章很重要,名为《狂热》,是针对克伦威尔派的。还要提及的是,当时在智识上而不是政治上,卫理公会在功利主义所处时代拥有与之相似的地位。卫理公会教徒知晓另一个世界的一切,认为另一个世界比我们此刻的尘世生活更重要。而边沁主义者对此一无所知,他们不是无神论者,但后来又被称为不可知论者。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他们会暂缓做出判断——这是一个难得的受到赞叹的做法。
人们猜想功利主义者对事物的判断是根据其实用性而不是其自身特点,因此,功利主义者过去受到嘲笑,现在也是。“功利主义者会说,夜莺有什么用呢?除了烤来吃。玫瑰的芬芳又有什么益处呢?除非你能提取到10先令一滴的玫瑰油。早晨的云层透出红光有什么用呢,就为了提醒牧羊人,叫他在外出时带上雨衣?”(7)必须承认,早期功利主义者的性情给这种指责留下了话柄,但我认为,其结果更多是由于语言上的暗示。事实上,这个学派的学说中并没有什么必然招致普遍指责的东西。按照其学说,快乐是好事。如果你听夜莺唱歌比吃了它能得到更多的快乐,那你就不要烤了它。如果你留着夜莺唱歌比你吃了它,对于你和夜莺而言都能得到更大的快乐,那么立法者将制定法律规定你不应该杀了那只鸟。这就是功利主义的学说,还有什么更多的疑问吗?
至于功利主义者的性情,现有的观点虽然具有一定的正确性,但这种正确性又有局限性。边沁喜欢音乐,詹姆斯·密尔让约翰读的诗,比他同龄男孩读的多。长大后的约翰具有诗人气质,略多愁善感,他渴望父亲给他出难题,并以此为乐。至于这个学派的名称,边沁及其门徒是传统人士,所以他们不能容忍无用的东西,“功利”这个名字也由此产生。狄更斯在《荒凉山庄》中抨击了大法官法庭(8)的诉讼程序,指出这一程序确实连夜莺的歌唱都不如,没什么内在价值。因此,以实用性检验来判断,这一程序应受谴责。边沁将实用性检验应用于英国法律体系中的所有陈旧内容,发现仅律师的收入还可以保留。他认为整个英国法律的实用性不足,并试图安排法律改革。在所有这些领域,功利主义的标准是值得称赞的,基于这一标准的功利主义也是合理的。也许功利主义者没有夜莺的魅力,但他们确实具有实用价值。
***
(1) 克莱普汉姆:《现代英国经济史》第一卷,第545页。
(2) 克莱普汉姆:《现代英国经济史》第一卷,第577页。
(3) 《城镇劳动力》,1932年版,第57页。
(4) 英格兰本土主义者主张英国不参与国际事务。——译注
(5) 最初为托利党人,后转投辉格党,多年任英国外交大臣,两任首相(其中1859年是作为新成立的自由党的首位首相),是英国民族主义的象征。——译注
(6) 哈勒维:《哲学激进主义的成长》,第510页。
(7) S.巴林-古尔德:《福音派的复兴》(S.Baring-Gould,EvangelicalRevival),马萨诸塞,1920年,第7页。
(8) 指英国15世纪开始建立的隶属于大法官的衡平法法院,以向当事人提供某些不能从普通法法院获得的法律援助。——译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