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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狱中的苏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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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女子监狱的缝纫车间里,缝纫机的嗡鸣声像一群永不疲倦的蜜蜂。苏晴坐在靠窗的位置,手指熟练地翻动着蓝色的劳保服布料,针脚细密而均匀。这是她入狱后学会的第一项技能——三个月前,她连穿针都费劲;现在,她一天能完成四十件衣服的缝边。

窗外的天空是北方冬天特有的灰白,光秃秃的树枝在寒风中摇晃。车间里没有暖气,只靠几个大功率的电暖器勉强维持温度。苏晴呵了口白气,搓了搓冻得发红的手指,继续工作。

“0387。”管教民警的声音在车间门口响起。

苏晴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叫自己——0387是她的囚号。她站起身:“到。”

“出来一下。有人探视。”

探视?苏晴的心跳漏了一拍。入狱四个月,没有人来看过她。母亲去世了,父亲早就断了联系,朋友……她没有朋友。会是律师吗?但上诉期早就过了。

跟着管教走出车间,穿过寒风凛冽的操场,走进探视楼的走廊。暖气扑面而来,让她冻僵的脸颊有些刺痛。

“在3号室。”管教说,“半小时。”

苏晴推开3号探视室的门。隔着玻璃,她看见了一个完全没想到的人。

王志勇。

他穿着深灰色的羽绒服,围巾松松地搭在肩上,手里拿着一个牛皮纸袋。看到苏晴进来,他点了点头,表情平静,没有恨,也没有同情,就像在看一个……普通人。

苏晴在玻璃对面坐下,拿起通话器。手指因为刚才的寒冷还在发抖。

“你怎么来了?”她先开口。

王志勇也拿起通话器:“来看看你。也……给你带点东西。”

他把牛皮纸袋推过来,里面是几本书和一些日用品。管教检查后,递给了苏晴。

“谢谢。”苏晴的声音很轻,“但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你应该看看这些。”王志勇说,“里面有我这两年的日记——不是全部,是挑出来的。写我怎么从恨你,到恨自己,到……慢慢放下的过程。”

苏晴愣住了。她翻开最上面那本笔记本,第一页写着:“2019年11月3日,今天签了离婚协议。180万,买了个教训,也买了个噩梦。”

她的手指停在那一行字上。

“我花了三年时间才明白,”王志勇的声音从听筒里传来,“恨你,其实是在惩罚我自己。每次想起你,我就失眠,就情绪失控,就觉得自己是个傻逼。但去年,我开始写日记,把所有的恨、所有的痛苦都写下来。写着写着,突然有一天,我发现……我不恨了。”

他顿了顿:“不是原谅你,是放过我自己。因为我的生活还要继续,我不能永远活在三年前的骗局里。”

苏晴的眼泪毫无预兆地涌出来。她低下头,不想让他看见。

“苏晴,”王志勇的声音很平静,“我来看你,不是要听你道歉——那些话在法庭上说过了。我只是想告诉你:监狱关住的是你的身体,但别让悔恨关住你的心。十二年很长,但如果你每天都在恨自己、恨过去,那会变成地狱。”

“我活该。”苏晴哽咽着说。

“也许吧。”王志勇没有反驳,“但活该的人,也有权利试着……不那么痛苦地活着。不是为了逃避惩罚,是为了有一天出去,还能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

探视时间快到了。王志勇最后说:“我会定期给你写信。不用回,看就行。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写,但我不保证每次都来。我只是……想做点对的事。为了我自己。”

他放下通话器,站起身,对苏晴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开。

苏晴坐在那里,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手里的牛皮纸袋沉甸甸的,像装着一份她不敢触碰的善意。


回到监室,苏晴翻开那本日记。

王志勇的字很工整,像他的人一样克制。日记从2019年写到2023年,记录了被骗后的崩溃,离婚后的消沉,自我怀疑,重新振作,再到看到林默案新闻时的震撼。

2023年9月10日那页,他写道:

“今天看到新闻,一个叫林默的创业者被婚恋诈骗逼得跳楼了。手法和苏晴一模一样。我突然想,如果当年我报警了,如果我把她的真面目揭穿了,也许这个人就不会死。我第一次感到,沉默也是一种罪。”

2023年10月20日:

“联系了林默的哥哥林峰。他比我想象中平静,但眼里的痛苦藏不住。我们一起吃了顿饭,聊了很多。他说他恨苏晴,但也理解她为什么会变成那样——不是原谅,是理解。这让我很震动。原来恨和理解,可以同时存在。”

2023年12月5日:

“今天见了心理医生。她说我对苏晴的恨,其实是对自己‘愚蠢’的恨的投射。我无法接受自己被骗得那么惨,所以把所有的自我攻击都转向了她。解开这个结的方法,是承认:是的,我当时很傻,很轻信,很需要爱。但这不全是我的错。骗子之所以能得手,是因为他们利用了人性中美好的部分——对爱的渴望,对信任的给予。错的是利用这些的人,不是拥有这些的人。”

苏晴看到这里,手指停在纸页上,久久没有翻动。

她想起林默。想起他看自己时干净的眼神,想起他说“我相信你”时认真的表情。那时的她,心里想的是:又一个傻瓜上钩了。

现在她明白了:不是他傻,是她脏。脏到无法理解,有人真的可以这样毫无保留地去信,去爱。

监室的门开了,同屋的刘姐端着水盆进来。这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因为经济犯罪进来的,刑期五年。在监狱里,她像大姐一样照顾苏晴。

“看书呢?”刘姐把热水倒进盆里,“来,泡泡脚。天冷,别冻着。”

苏晴合上日记,走到水盆边。热水浸没脚踝的瞬间,温暖从脚底蔓延上来。

“刘姐,”她突然问,“你说……人做了错事,还有资格被善待吗?”

刘姐愣了愣,然后笑了:“这话说的。咱们在这儿,不就是因为做了错事吗?但管教对咱们不好吗?该吃吃,该喝喝,生病了给看病,表现好了还能减刑。这不算善待?”

“我是说……”苏晴低下头,“像我这种,害死人的。”

刘姐沉默了。她拧干毛巾,递给苏晴:“我听说你那事了。确实……挺重的。但正因为重,你才更要好好活。”

“为什么?”

“因为你欠的债大啊。”刘姐坐在她旁边,“死了,一了百了,但债还在。活着,苦是苦,但至少能一点一点还。哪怕还到死都还不清,但还一点,是一点。”

苏晴看着水盆里自己的倒影,模糊,扭曲,像她这三十年的人生。

“刘姐,你出去后想干什么?”

“开个小超市。”刘姐的眼睛亮起来,“我闺女说帮我。我算过了,本钱不多,慢慢来,够我们娘俩生活就行。”

“不嫌小吗?”

“嫌什么?”刘姐笑了,“踏踏实实赚的钱,一块也是香的。不像以前,几百万过手,心里虚得慌,晚上都睡不好。”

她拍拍苏晴的肩:“你还年轻,出去才四十出头。好好表现,减几年刑,出去重新开始。哪怕扫大街,送外卖,只要手脚干净,心里就踏实。”

踏实。这个词让苏晴心里一动。

她想起林默有一次喝醉了,靠在她肩上说:“晴晴,跟你在一起,我心里特踏实。”

那时她笑着哄他,心里想的是:踏实就好,踏实了才好要钱。

现在她才明白,他说的踏实,是信任,是归属,是心有了安放的地方。

而她,亲手打碎了那个地方。


监狱每周有一次心理辅导课。苏晴每次都去,坐在最后一排,不说话,只是听。

这周的主题是“创伤与修复”。心理老师是个五十多岁的女教授,说话温温柔柔的,但每句话都能说到人心坎里。

“很多人以为,创伤是过去的事。”老师说,“但其实,创伤是现在的事——它活在每个失眠的夜晚,每个突然袭来的闪回,每段被恐惧染色的关系里。”

她环视教室里的女犯们:“你们中的很多人,既是加害者,也是受害者。你们伤害了别人,但你们自己,可能也受过很深的伤。”

苏晴的手指蜷缩起来。

“修复创伤的第一步,不是忘记,而是承认。”老师的声音很轻柔,“承认那件事发生了,承认它伤害了你,也承认你伤害了别人。承认之后,才能开始理解——理解自己为什么会那样做,理解那些行为背后的恐惧、匮乏、绝望。”

一个年轻女犯举手:“老师,我做错了事,害了人。我还有资格修复自己吗?”

老师沉默了几秒,然后说:“修复自己,不是特权,是责任。因为你还要活很多年,你还要和很多人打交道。一个带着未修复创伤的人,就像一个随时会漏的容器,装不住美好,也装不住爱。修复自己,是为了不再把创伤传递下去。”

下课了,苏晴最后一个离开。老师叫住她:“苏晴,你留一下。”

教室里只剩下她们两个人。老师走到她面前,没有坐下,只是站着,像朋友聊天那样。

“你的心理评估报告我看了。”老师说,“反社会倾向,边缘型特质,童年创伤……标签很多。但在我眼里,你首先是一个人,一个会痛苦、会后悔、会在夜里哭的人。”

苏晴的眼泪又涌上来。她讨厌自己现在这么容易哭,像关不住的水龙头。

“老师,我害死了一个人。”她说,“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我知道。”老师点头,“但你现在活着。活着,就要面对这个事实。你可以用余生去恨自己,也可以用余生去做点什么——哪怕是很小的事,来平衡你造成的伤害。”

“我能做什么?我在监狱里。”

“监狱里也能做。”老师说,“比如,认真劳动,完成生产任务。比如,帮助其他更年轻的犯人,别让她们走你的老路。比如,学习,思考,把你这三十年的教训,变成能警示别人的东西。”

她顿了顿:“苏晴,你聪明,学习能力强,也有很强的共情能力——虽然你曾经用它来骗人,但它的存在,说明你不是真正的反社会人格。你只是……迷失了。”

迷失。这个词准确得让苏晴心痛。

“老师,”她轻声问,“如果……如果我当初遇到的是林默这样的人,早一点遇到,我会变好吗?”

老师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反问:“你觉得呢?”

苏晴想了很久,摇头:“我不知道。也许……也许我还是会骗他,因为那时的我,只会用欺骗去接近爱。”

“但现在呢?”

“现在……”苏晴的眼泪滴在手背上,“现在我知道了,骗来的不是爱,是更深的空洞。但知道得太晚了。”

“不晚。”老师说,“你才三十一岁。在监狱里十二年,出去四十三岁。还有大半辈子。也许……够你学会怎么真正地去爱,也接受被爱。”

离开教室时,老师递给她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创伤知情护理——理解自己与他人》。

“看看这个。不是为了原谅自己,是为了理解自己。理解了,才能改变。”


入狱第五个月,苏晴收到了母亲生前寄给她的最后一封信。

信是监狱转交的,寄出时间是2022年3月——母亲去世前两个月。信很简短,字迹因为病重而颤抖:

“晴晴,妈可能撑不了多久了。有些话,得跟你说。”

“妈这辈子最对不起你的,就是没给你一个完整的家,没教你怎么去爱。你爸那样,妈也有责任——太懦弱,没早点离开他。”

“但妈不怪你做的那些事。妈知道,你是被生活逼的。妈只求你一件事:等妈走了,你好好活。活得干净点,踏实点。钱多钱少不重要,重要的是晚上能睡着,心里不慌。”

“妈爱你。永远都爱。就算你做错事,就算全世界都骂你,妈也爱你。因为你是妈的女儿。”

信的最后一页,夹着一张照片。是苏晴七岁时的照片,扎着两个羊角辫,站在学校的领奖台上,笑得眼睛弯弯。背面用铅笔写着:“晴晴七岁,得了画画比赛第一名。老师说,这孩子有天赋,以后能当画家。”

苏晴看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很久。

七岁的她,眼神干净,笑容灿烂,相信世界是美好的,相信努力会有回报,相信妈妈会永远在身边。

那个小女孩,是什么时候走丢的?

是在父亲撕碎照片的那个下午?是在母亲病重借不到钱的夜晚?还是在第一次拿到诈骗来的钱,既恶心又兴奋的时刻?

她不知道。她只知道,那个干净的小女孩,被她自己弄丢了。

而现在,她要花十二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去找她。

也许找不到。

也许找到了,也变不回原来的样子。

但至少要找。

因为那是妈妈爱过的孩子。

也是林默,曾经在夕阳下,看见过的那个孩子的影子。

夜深了,监室里响起均匀的呼吸声。苏晴躺在硬板床上,手里攥着母亲的信和照片。

窗外的月光很冷,透过铁栏杆照进来,在地面上投下栅栏般的影子。

她想起林默遗书里的话:“帮我去看看她到底会不会哭。”

现在她可以回答了:

会哭。

为所有失去的哭。

为所有做错的哭。

也为所有,还来得及的,

微小但真实的,

改变的可能。

她闭上眼睛。

梦里,她又回到了七岁,站在领奖台上。台下,妈妈在鼓掌,笑得很开心。远处,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年轻男人也在鼓掌——是林默,三十五岁的林默,眼神干净温暖。

他朝她挥手,像是在说:

加油。

慢慢来。

路还长。

改变,

从承认自己迷路了开始。

从试着,

找回那个走丢的小女孩开始。

哪怕找得很慢,

哪怕永远找不回完整的样子。

但找的过程,

本身就是一种,

向光的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