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所根据的旧筮辞,当和卜辞相类。卜辞约分两类辞,一、贞事辞,二、贞兆辞。如:
甲申卜,贞王宾祖甲祭,亡尤。(《殷虚书契前编》1·24·1)
辛丑卜,贞王田于噩,往来亡灾。弘吉。(《前》2·35·6)
“甲申”条贞祭祀事。“亡尤”,贞兆。“辛丑”条贞田猎。“弘吉”,贞兆。卜辞有日期,《周易》没有,当是删去,因编为一般占书,没有必要照录。卜辞一辞一事,记事散文。《易》编集成书,一辞有数占的,间或艺术加工,成为韵文。但大部分还是一辞一事,是散文。卜辞每条孤立,《易》则是有组织的,每个卦多数以一类事或一件事编集在一起。卜辞只是贞事结果的记录,《易》则还有经验的总结,有作者思想的发挥。卦辞爻辞主要部分是贞事辞和贞兆辞两类,此外还有一类辞,我给它一个名目叫“象占”辞。象占辞在卜辞也有,不多。这是古今《易》注所不知的(详下)。这三类辞——贞事辞、贞兆辞、象占辞,不是每条卦爻辞都有。有时三者俱备,有时只有一种。还有,三类辞的两种见于一条卦爻辞里,也不一定相连。因为筮辞选自旧辞,编集在一起,原来是不同时或不同事的占筮。这又是和卜辞不同之点。总之,在性质上与卜辞相同,同属占卜的数术;在编排组织上,却大有差别,卜辞只是卜后结果事实的记录,是孤立的,而《周易》是一部占书,有组织体系的。论价值,卜辞、《周易》,都是中国古代社会史很宝贵的史料。《易》作者善于思辨,《周易》里有相当高水平的哲学史料。甲骨在地下埋藏了三千年,到清末以来才陆续发现。《周易》在社会流传了二千多年,汉儒把它抬起来高居于群经的首座,历代研究它的书在三千种以上,可是至今还没人真正认识它社会史料的价值。无独有偶,卜辞、《周易》同样长时间被埋没了。卜辞是新史料,已有不少人大力地研究,得到很好的成绩。《周易》是久已有之的旧史料,我们现在才开始进行新的探讨。
一、贞事辞。有事,有疑,才占。故占必有事的记录。贞兆,指出这事的吉凶,可行不可行。卦爻辞有单记事而不系贞兆的。不系贞兆,可从贞事而推详其吉凶。单记贞事的,如:
履霜,坚冰至。(坤初六)——记行旅。
舆说辐,夫妻反目。(小畜九三)——农业事。
乘马班如,泣血涟如。(屯上六)——婚姻。
比之(是)匪人。(比六三)——政治。
如从贞事来推断吉凶,则行旅条是“吝”、“无咎”,农业条是“吝”或“有悔”,婚姻、政治两条都是“凶”。王肃本“匪人”下有“凶”字。比上六同类,作“比之(则)无首。凶”。
“大过”即太过,爻辞说的是太过之事。桡与隆相对。桡,栋梁中间弯曲下去,太重了。隆,中间高起来,两头太重了。筮占,一凶一吉。盖中间太重,马上就会塌,压死人;两头重,危险性还不大,即使折断,往两边卸,不致压死屋里的人。“有它,吝”,有别的事故则困难。这是说,栋隆一时还好,往后有变化就难说了。
综上说,《易》有象占辞是无疑的。前人不明,尽是胡说,不必详辩。即如“蔑贞”二爻,《象》“剥床以足,以下灭也”,“剥床以辨,未有与也”,王弼以床为睡床,“剥床以足,犹云剥床之足也。蔑犹削也。剥床之足,灭下之道也”。又“蔑犹甚极之辞也。辨者,(床)足之上也。……稍近于床,转欲灭物之所处,长柔而削正,以斯为德,物所弃也”。为什么从床脚往上剥?为什么“灭下”?为什么“转欲灭物之所处”?怎见得“未有与”?一派胡言,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系辞传》说:“《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我借用它的话,把三类辞换掉旧辞(虽则原义不一定全同):
1.象占辞——“示”辞
2.贞事辞——“告”辞
3.贞兆辞——“断”辞
除三类辞外,《易》还有一些辞语跟别的话连在一起,不成类。这里要加以指出,以便与三类辞比较,看得更全面:
甲、说明语。《易》有以多义词标题的。一词多义,作者有时加以说明语,说明其中的一义。作者这样做,因为词有歧义,怕人误解,故加说明。没歧义的,用不着说明。但因此一来,后人说《易》却误解了,以为卦名即标题就是这一义。出乎作者意料之外,说明了反而误会了,真叫作者没办法。说明标题意义的,如:
蒙。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蒙)
“蒙”有二义:本义是草木丛生于高地(冢)上,引申义、抽象义为蒙昧、蒙蔽等。爻辞“发蒙”、“包蒙”、“击蒙”等用本义,卦辞说明蒙有蒙昧义。“童”,奴隶。“我”,贵族。贵族认为奴隶是愚昧的,故以“童蒙”来说明一下“蒙”。又以占筮为说明:占筮原则,一占即定吉凶。如果再三占筮,不相信初筮,就是渎犯神明,神明不给你以正确的贞兆。这是以占筮渎神事说明愚蒙义。可是说《易》者就只知蒙昧之义。
又如,“大过”、“小过”,以“过”为标题,“大过”之过训过当,故以“栋桡”、“桡折”说明“大过”之义,跟“小过”之过不同。而“小过”之过又有二义,一、经过,二、过责。“飞鸟遗之音”,是鸟占,也以飞鸟飞过说经过一义。但说《易》者把“小过”之过也说为过当,全不知“小过”之义。
又如,“无妄”有二义:一、“妄”,乱。“无妄”,不要乱行乱想;二、“妄”借为望,“无妄”,非意料所及。“其匪正,有眚”,用“匪正”说明妄乱一义。说者只知妄借为望,却又解望为希望,就全错了。
井卦写邑主被邑人赶走,国王给邑主调换一个邑。又追叙邑主怎样压迫邑人,然后写新邑主来后开始改善生活条件。作者插上一句按语:“王明,并受其福。”这按语也是说明语,说王这样办是明智的,使大家都得到好处。
乙、理论语。《易》作者颇善于思辨,总结经验。在以事类编排各卦时,往往插上一些理论语,很宝贵。
例如,讲军事的师卦说:“师出以律,否臧,凶。”行军要有纪律,纪律不好,必败。在讲农业生产的颐卦,提出“观颐,自求口实”,要自己解决粮食问题。在讲农业丰收的大有卦,先提出“无交害!匪咎;艱则无咎”,要农业丰收,先得尽人事,不互相侵害。不侵害,丰收无问题;即使天旱(艱从,即旱)也不怕。在讲对立和对立转变的卦说“无平不陂,无往不复”(泰九三),是对立转变理论语。又说“酌损之”,“弗损,益之”,“弗损益之”(损初九、九二、上九),有时要酌量减损,有时不损而要增益,有时不损也不益,就是按具体情况而分别处理之意。这是合于辩证法思想的理论语。讲行为修养的卦,如履卦的“素履”,行为纯洁;“履道坦坦”,胸怀宽广;“视履,考祥其旋”,反复周详考虑。讨论谦德的谦卦,要“鸣(明智)谦”、“劳(勤苦)谦”、“㧑(奋勇)谦”,三者相结合。以及小过论批评的方法态度,都是精辟很有价值的理论。
丙、比喻语。剥上九用“硕果不食”,比喻农民被征调为贵族造车子,劳动果实被剥削去。艮卦用“行其庭不见其人”,比喻讲卫生之道的只顾局部,缺乏整体观的错误。小过上六用“飞鸟离(罗)之”,比喻批评方法的不对。
丁、衬托语。遯卦用“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脱)”、“畜臣妾吉”,衬托出隐遁者不能絷维,不能豢养。剥六五用“贯鱼,以宫人宠”,衬托出贵族征调农民服徭役的不合理。兑九四用“介疾有喜”,衬托出那些野心家以俘人为悦者,强迫人来悦己者,是不可救药的大病,至死不变的死症。
戊、引用语。中孚讲五礼,九二:“鹤鸣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引的是一首流行的婚歌,常见的起兴式民歌,以代表婚礼,非常别致。可见作者非常喜好民歌,故渐卦他仿效民歌创作诗语,冠于六爻上面。讲婚礼很不容易,引用这首婚歌,既很流行,一听就知是举行婚礼,岂不巧妙?明夷的《明夷》歌,也是引自民歌作为谣占。泰、否初爻的“拔茅茹,以其汇”,当是人们过采集生活时的一句谚语。否九五“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当是节引诗歌。“系于苞桑”句式的诗也见于《诗经》,如“肃肃鸨羽,集于苞栩”(《鸨羽》)、“其雨其雨,杲杲出日”(《伯兮》)。《易》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著作,前无所承,当然不会引用什么书语,而只引民歌民谚。但这里却有一条《易》例,不可不知,即《周易》引用自己的话,后文引前文;但不全引而节引,因为就在本书,甚至就在本卦,为了省辞,可以节引。可惜《易》没有自说这一条例,读者往往误会。
自引前文的,如:
无妄行!——有眚,无攸利。(无妄上九)
“有眚”,引自卦辞“其匪正,有眚”,而省其上半,其意是,如妄行(即“其匪正”)则有眚。又如:
不富以其邻,利用侵伐,无不利。(谦六五)
这“不富以其邻”,引自泰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邻,不戒以孚。”而省去其上下文。原文之意是:由于失了警惕,没有戒备,敌人侵袭,有人被俘,连同盟的邻族也一同遭了殃。引来证明在被敌人侵犯时不能谦让,而要抵抗。“利用侵伐”,是防御战、反击战,不是侵略。作者是主张“不利为寇,利御寇”的。古人用辞没我们说得明确,“利用侵伐”实际是说“要打”,打是防御战的打。而《象传》却说:“利用侵伐,征不服也。”尤其是引用的原文,《象》说的更荒谬:“不戒以孚,中心愿也。”被人俘虏了,还说中心自愿。又:
鸣谦,利用行师征邑国。(谦上六)
“鸣谦”,节引本卦上文“鸣谦”、“劳谦”、“㧑谦”。作者提出他的新谦德论,要明智(鸣借为明,声通假借)、勤劳、㧑奋三者与谦结合。三者结合不可分,单说“鸣谦”,实际连勤劳、奋勇二者也说在内。这是省辞节引法。“利用行师征邑国”,也是反击战,在敌人侵犯时的反击战。作者用两条爻辞作为他的新谦德论的论证,即在敌人侵犯的情况之下不能谦让,而要反击。《象传》这里又胡说了,说:“鸣谦,志未得也,可用行师征邑国也。”这是战争刽子手的口吻,战争犯“志未得”,他就侵犯人(参《周易释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