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贫困的原因是奴隶制度。奴隶制度存在的原因是法律。法律是建立在有组织的暴力的基础上的。
因此,只有在消灭有组织的暴力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改善人们的状况。
但是,有组织的暴力就是政府。难道没有政府能生活吗?没有政府就要出现混乱,无政府状态,文明的一切成就都将毁灭,人们会重新回到原始的野蛮时代。只要触动一下现存的秩序,——通常人们会这样说,这样说的不只包括感到这种秩序有利的人,而且也包括那些明显感到不利,但是如此习惯了,以至于无法想象没有政府暴力能生活的人,——消灭政府会造成巨大的灾难:骚乱、抢劫、凶杀,其结果就是所有的坏人横行霸道,而所有的好人将受奴役。但是,姑且不说所有这一切,即骚乱、抢劫、凶杀的结果是出现坏人横行霸道,好人受奴役,这一切都曾经有过,现在也还有。对这一点姑且不论,因为破坏现存制度会产生骚乱和无秩序状态这一设想证明不了这个秩序就是好的。
“只要触动一下现存的秩序,就会产生巨大的灾难。”
数万俄亩的森林属于一个人所有,与此同时,在其附近数万人却没有柴烧,所以这森林就需要暴力来保护。在工厂里,工人们世世代代受掠夺,因而这工厂也就需要保护。一个占有者囤积数十万普特的粮食,以便等灾荒到来时高价卖给挨饿的人们,那么这些粮食就更需要保护。农民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除了富人或政府的官吏以外,任何人,哪怕是最堕落的人,也不会去抢夺他种植的作物,或者他饲养的以其奶汁养活他的孩子的奶牛,或者他制造的供自己使用的木犁、镰刀、铁锹。即使有这样的人去抢夺别人所生产的和所必需的物品,那么这种人也必然要引起所有处于相同条件下的人的愤怒,因而他未必认为这种行动对自己是有利的。假如这个人如此不道德,仍然这样去做,那么即使是私有财产受到暴力的严格保护,他也会去这样做的。通常人们说:你想消灭土地和劳动产品的私有权,试试看吧!因为任何人也不会确信他的劳动所得不会被人所抢夺,结果谁也不会再劳动了。应该说完全相反。现今实行的靠暴力对非法的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即使不能说完全消灭,但也要相当地削弱了人们在使用物品方面的公正性的自然意识,使用物品是私有财产自然的、天生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人类就不能生存,这种权利在社会中是始终存在的。
因此,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断说,没有有组织的暴力,人们就没有能力安排自己的生活。
很显然,可以说,如果没有有理性的动物,即人对牛马行使的暴力,牛马就不能生存。但是为什么不对人们行使暴力,他们就不能生存呢?这种暴力并不是什么更高级的动物行使的,而是跟他们一样的人行使的。为什么人们就应该屈服于那些掌权的人的暴力呢?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对他们行使暴力的人是比他们更有理智的人呢?
他们允许自己对人们行使暴力,这一点就表明,他们不仅不比屈从于他们的人更有理智,而是更没有理智。据我们所知,中国的科举制度,并不能保证掌权的人都是些最有理智的优秀人物。同样,在欧洲国家里,世袭制和所有的资历制度,或者选举,也很少能保证这一点。相反,爬进政权机构里去的,经常都是些比别人更没有良心、更不道德的人。
人们说,没有政府,也就是说没有暴力,人们怎么能生存呢?应该反过来说,人是有理性的动物,如果他们不把合乎理性的和谐,而是把暴力认为是自己生活的内在联系,那么他们怎么能生存呢?
人,要么是有理性的动物,要么是没有理性的动物,二者必居其一。假如说他们是没有理性的动物,那么他们就都是没有理性的动物,那么他们之间的一切,就都靠暴力来解决,而没有理由使一些人拥有行使暴力的权力,而另一些人则不具有这种权力。因此,政府的暴力也就是无法辩护的了。既然人们是有理性的动物,那么他们的关系就应该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偶然攫取了权力的人的暴力上,因此,政府的暴力也同样是无法辩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