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鼎的青铜冷光尚未在朝堂上完全散去,一种新的秩序已然随着一位冷峻大臣的身影,渗透到九州每一个角落。皋陶,这个被大禹倚为司法之柱的男人,开始将他心中的“法度”铺陈开来。
他的面容如同斧凿刀刻,法令纹深重,一双眼睛看人时,仿佛能穿透皮囊,直抵魂魄深处的善恶。他主持修订的律令,条分缕析,刑罚森严,旨在将大禹“划定九州”的宏大构想,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人伦日用之中。然而,推行之初,阻力重重。
这一日,朝会之上,气氛凝重。议题关乎一桩边界争端:豫州与荆州交界处,两个毗邻的部族为了一片水草丰美的淤田,争执不下,已发生数次械斗,死伤数十人。豫州部族声称其先祖曾在此放牧,荆州部族则拿出古老的狩猎地图,证明此地属其传统猎场。
双方酋长在殿上争得面红耳赤,各执一词,引用的都是本部族口耳相传的规矩,并无文字凭据。满朝文武,包括熟知地理的伯益,也难以决断。
“此等无头公案,非强力难以平息!”一位将领出列,主张调兵弹压,各打五十大板。
“不可!”立刻有老臣反对,“武力压服,怨恨深种,他日必生更大祸端!”
大禹高坐其上,目光沉静,最终落在了始终沉默的皋陶身上:“皋陶,依你之见,该当如何?”
皋陶缓缓出列,声音不高,却让喧闹的朝堂瞬间安静下来:“无规矩,不成方圆。争端起于无法可依,无证可凭。强力可平一时之争,然无法解万世之惑。”他转向大禹,躬身道:“陛下,臣请设立‘理官’,专职审理此类讼狱。并请颁行‘象刑’,以儆效尤。”
“象刑?”大禹微微挑眉。
“然。触犯律令者,依其罪行轻重,令其穿戴特定服饰标识——以黑巾蒙面代替黥刑,以草履代替刖刑,以赤褐之衣代替杀戮……使其受辱于众人之前,知耻而能改。”皋陶解释道,“严刑峻法在于威慑,而象刑在于教化,二者当并行不悖。”
就在众人对象刑之策议论纷纷时,宫门外忽然传来一阵骚动。卫士来报,言称捕获一头奇兽,其状如羊,体型硕大,毛色青黑,唯额心长有一根尺余长的独角,目光如电,正在宫门外徘徊不去。
众臣惊异,纷纷出殿观看。那奇兽见到众人,毫不畏惧,反而昂首立于宫门石阶之下,独角在阳光下闪烁着玉石般的光泽。
“此乃何物?”大禹亦感惊奇。
伯益博闻强识,仔细观察后,肃然道:“陛下,此兽名曰‘獬豸’,秉性忠直,能辨曲直,识忠奸。见人争斗,必以角触那不直者;闻人论辩,必朝那理亏者嘶鸣。乃天生之神判官!”
仿佛为了印证伯益的话,皋陶命人将豫州、荆州两位争执不下的酋长带到獬豸面前,让他们各自陈述理由。当豫州酋长慷慨激昂地陈述其先祖权利时,獬豸安静而立;而当荆州酋长拿出那张模糊的狩猎地图,强调传统时,獬豸忽然发出一声低沉的嘶鸣,独角明确地指向了豫州酋长!
满场皆寂。豫州酋长脸色瞬间煞白,汗如雨下,最终伏地承认,是他部族觊觎那片淤田丰饶,率先越界挑衅。
真相大白!无需刑讯,无需兵戈,神兽一出,是非立判。
大禹看着这一幕,眼中精光闪动。他大步走到獬豸面前,那神兽竟温顺地低下头,用独角轻轻触碰大禹的手掌,随即转身,迈着沉稳的步伐,走到了皋陶身边,静静卧下,仿佛认定此人便是它的同道。
“天赐神兽,助朕明法!”大禹声音洪亮,回荡在宫殿内外,“自今日起,獬豸即为司法象征,绘于理官旗帜、冠服之上!皋陶!”
“臣在!”
“朕命你总领天下刑狱,设‘圜土’为监狱,囚禁不法;设‘嘉石’为耻辱柱,惩戒小恶。以獬豸之直,行皋陶之法!务使天下无冤,狱讼得平!”
“臣,领旨!”皋陶深深一拜,身旁的獬豸亦发出一声清越的鸣叫。
自此,皋陶与獬豸的身影,便成了大禹王朝法治的象征。理官体系迅速建立,象刑与五刑并行,圜土之中关押着确凿的罪犯,嘉石之上也时有幡然悔悟的面孔。律法的条文,不再是冰冷的刻痕,而是与一种近乎神意的公正联系在一起,开始深入人心。
然而,秩序的建立,总会触及固有的利益。一些习惯于依仗武力或声望解决争端的部族首领,对这套日益严密的法度感到不适。而更深的隐患,则藏在宫廷之内。
一日,启因座驾在街市冲撞了贡使车队,被理官依新法判罚在嘉石旁站立半日。虽然大禹对此表示支持,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年轻的启回到宫中,愤懑难平,对心腹抱怨道:“皋陶老儿,仗着一头畜生,便不将我等放在眼里!法度,法度,难道事事都要被那几条冷冰冰的律令束缚吗?”
这话语,隐隐带着对那套正在成型的国家秩序的挑战。伯益听闻此事,眉头微蹙,他看到的不仅是年轻人的怨气,更是一种潜藏的危险倾向。
獬豸的独角能分辨一时之曲直,却未必能衡量权力与法度之间永恒的张力。皋陶铸就的法治基石已然铺下,但第一个踩上去感到硌脚的,或许正是这王朝未来的继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