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孙家的儿子在床上躺了七天,不吃不喝,喊他不应,眼皮按上去也不动。
胸口还是热的。三个医生来看了,都摇头,说这不是病。
第七天半夜,他自己坐起来了,喉咙里响了一声,第一句话是:我怎么在家。
他母亲抱着他哭。他低头看自己的手,看了很久,然后说:我好像去过一个很远的地方。
《聊斋志异》里这一篇叫《阿宝》。蒲松龄给男主角起的名字很直白,叫孙子楚,广西名士,家里不算富,读书读得不坏。他有个外号,叫孙痴。
痴这个字,在中文里有几层意思。一层是傻,一层是死心眼,还有一层是“不给自己留后路”。孙痴的痴是第三种。他认死理,认了就不改,别人笑他,他听不见。
他从娘胎里带出来一样东西:右手多一根指头,六根。这在当时不算病,只算稀奇,所以每次有人要看,他都伸出去给人看。看完了人家说一句“孙痴”,他也笑。
阿宝是城里富商的女儿,长得极好,来提亲的人把她家的门槛踩薄了一层。她父亲挑得厉害,说要门当户对。
有人拿孙子楚开玩笑,说你去提亲啊。他真去了。
阿宝的父亲问明家世,笑了,说:他连自己那第六根指头都舍不得砍,还想娶我女儿。
这话不是阿宝说的。阿宝是后来听婢女学嘴,才笑着说了一句:他要是把那根多余的指头砍了,我就嫁他。
这句话传来传去,传到了孙家。

孙子楚听完,没有骂人,也没有笑。
他进厨房,拿出来一把劈柴的斧子,在门槛上试了试刃,然后把右手放在案板上。
他没有立刻砍。他先看了一会儿自己的第六根指头——那指头比别的短一点,指甲也小,天冷的时候照样会僵,写字的时候碍事,可是他用了二十多年,认得它。
然后他抬手,落斧。
血溅到墙上,一道,很高。他叫了一声,倒在地上。
他母亲跑进来,拿布按住,按了半个时辰血才停。他醒过来,第一句话是问:现在行了没有。
婢女把这话回给阿宝。阿宝愣住了,笑不出来了。她说了一句:他疯的。
过了一会儿,她又说了一句:还得把那股痴劲也去掉才行。
这话也传回去了。孙子楚听完,说:痴去不掉。指头倒是没了。
他母亲在旁边听着,眼泪掉下来。她想去阿宝家理论,被他拦住。他说:她本来就是说笑。说笑的人没有错。
事情本该到此为止。
清明那天,城里的女眷都出门上坟。阿宝也出门,坐一辆青布车,车帘半卷着。孙子楚在路边的柳树下等,等了两个时辰。
车过来的时候,他从柳树后面走出来。
阿宝掀了一下帘。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那一眼不长,短到车夫都没看见。可是孙子楚站在原地没有动,车走远了,他还站着。
他跟着那辆车走了。
严格说,不是他跟着走。他的身子回了家,进了门,倒在床上,就再没有醒过来。走的是另一样东西。
阿宝那一夜做了个梦。她梦见一个年轻的男人站在她的床前,穿一身青衫,右手上有四根指头加一个疤。他说:我是孙子楚。
她说:你怎么进来的。
他说:门没有关。
她一点也不怕。这一点她后来自己也说不清。
第二天她醒来,梦记得清清楚楚,连那个人右手的疤都记得。她跟母亲说,母亲说清明上坟的人容易做怪梦,喝碗姜汤就好。
第三天,孙家的人找上门来。来的是孙家的老仆,说他家少爷昏睡不醒,请了道士来看,道士说魂不在身上,魂在城西。
阿宝的母亲脸色变了。城西就是他们家。
道士做了一场法事,敲了一夜的磬。第四天早上,孙子楚醒了。
他醒来的第一句话是:她院里有棵石榴。
这句话把孙家老太太吓得坐到了地上。阿宝家的后院确实有一棵石榴树,而这棵树立在墙里,街上的人看不见。
事情到这一步,两家都没有再提亲事。阿宝的父亲嫌孙家穷,也嫌这件事传出去难听。孙子楚病了一场,瘦了一圈,读书也读不进去。
入夏的时候,孙家养的一只鹦鹉死了。
那只鹦鹉是孙家的旧物,绿毛,会学人说话,会说“吃饭”“关门”两句。它死的时候脚朝天躺在笼子里,孙子楚把它捧出来,放在窗台上,坐了半天。
三天后他忽然又昏睡过去。这一次没有道士,家里人也认了——他前一次七天就醒了,这一次大概也是。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十天之后。
而这十天里,阿宝家出了一件事。
阿宝的窗台上,飞来一只绿毛鹦鹉。
那鹦鹉不怕人,落在她的梳妆台上,歪着头看她,忽然开口说:姐姐。
阿宝手里的梳子掉了。她问:你会说话。
鹦鹉说:我是孙子楚。
阿宝笑了。她说:你胡说。
鹦鹉说:你院里有棵石榴,石榴今年只结了三个,有一个被鸟啄了半边。
阿宝不笑了。
她站在那里,看着那只鹦鹉,看了很久。然后她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
你要真是孙生,就下来,我嫁你。
鹦鹉从梳妆台上飞起来,落到她的肩上,用嘴去碰她的耳环。她伸手去挡,它却一张嘴,叼走了她脚上的一只绣鞋,从窗口飞了出去。
阿宝追到窗前,只看见一只绿点在屋脊上跳了一下,没了。
第二天,孙家的老仆又来了。这一次他不是来求亲的,他是来送鞋的。
他说:我家少爷今天早上醒了,手里攥着这个,我们不敢留。
阿宝的父亲接过那只绣鞋,脸一阵红一阵白。他叫人去打听,打听回来的话说,孙家少爷确实今天早上醒的,醒了就说饿,吃了三碗粥。
当天下午,阿宝自己到堂上,跟父亲说了一句话:我说过的话,算数。
她父亲拍了桌子,说:那是说笑。
阿宝说:我说的时候,是当真说的。
婚事就这么定了。有人说她父亲是被那只鞋吓住了,怕事情传出去;也有人说他是被女儿的脾气镇住了。哪种说法都不好听,可是婚事办成了。
成婚那天,孙子楚穿的是一身新衣,右手一直拢在袖子里。
阿宝进房,第一件事是伸手去拉他的右手。
他把手往回缩了一下,没缩掉。她把手翻过来,掌心朝上。
那根多余的指头没了,断面长得还算平,一道白疤横在那里,像一条旧线。
她用手指在那道疤上按了按。
她说:疼吗。
他说:当时疼。现在不疼了。
她说:我那时候,是说着玩的。
他看着她,说:我知道。
阿宝没有再说下去。她把手放下了,过了一会儿,又伸过去,把他的手握住。
后来的事,蒲松龄写得很平淡。孙子楚中了举,又中了进士,做了官;阿宝当家,把孙家的旧账理清,把院子里的石榴树挪了个地方,说挡光。
那只鹦鹉再没有回来。孙家后来养过好几只,都不太会说话。有一只学会了喊“姐姐”,喊了半年,有一天早上忽然不喊了。
阿宝活到很老。老了以后,她常拿这事跟孙家的女眷说,说到自己当年那句玩笑话,总要停一下。
有一次她的孙媳妇问她:奶奶那时候,怎么知道他一定会砍。
阿宝想了很久。
她说:我不知道。
又说:我只是后来才明白,这世上有些人,你说一句,他就当一辈子。
她说完,低头看自己的手。手背上都是老年斑,指节粗了。她把手翻过来,掌心朝上,像是在看一个已经不在的人递过来的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