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天宝年间,长安。
有个年轻人叫郑六,家里没什么钱,靠给一位姓韦的亲戚做事过活。那天黄昏,他一个人骑马出城,走的是城东那条土路。
路上他遇见了一个女人,一身白衣,身后跟着一个小婢女,正慢慢走着。
天快黑了,路上没别人。他勒住马看了两眼。这一看,往后的几年就都搭进去了。
狐狸精在中国故事里,和西方故事里的妖怪不是一回事。
西方的狼人担心的是月圆,吸血鬼怕的是十字架和木桩,它们都是"里面变出来的"东西,认得出,也有办法对付。
中国的狐不一样。它修行几百年,学会的是"变成人"——变成一个好看的女人,走进人群里,谁也看不出来。它不咬人,也不吃人,它要的是人心。
唐人沈既济写了《任氏传》,是这一类故事里最有名的一篇。它不吓人,读完却叫人心里堵得慌——因为它讲的是一个狐女如何像人一样爱人,而人是如何辜负她的。

郑六下马,走过去搭话。
那女人不惊慌,也不生气。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很静,像是早就知道他会来。她说她姓任,排行二十,家里本来住在城里的,如今搬到了城外这处宅子。
郑六就跟她回了家。
那是一座很大的宅子,门楼高,院里点着灯,仆人来来去去。郑六在那宅子里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回城办事,心里惦记着,说改天还来。
等他再去的时候,那条路上哪有什么大宅子。
只有一片荒地,荒地里一个土堆,草丛里散着几根白骨,旁边是一个早就塌了的狐穴。
他在荒地边站了很久。天慢慢亮了,路上有了行人。他问一个过路的老汉,老汉说,这一带哪有什么大宅子,从前有过一个狐洞,如今也塌了。郑六这才明白,昨晚那高门大院、那满院的灯,是给他一个人看的。
后来他在城里的市集上又见到她。她没有躲,也没有装作不认识。她就站在那里,等他走过去。
郑六问:你是什么?
她说:我是狐。你要嫌我,我这就走。
郑六没有让她走。
那天夜里,她把自己的来历讲给了他听。她说她修了多少年才修成人形,说这中间有多少回差点被人看破,说她为什么看中了他——因为他看她的那一眼里,没有算计。她讲得很平静,像在说别人的事。郑六听完,心里也没觉得怕。他后来想起那一夜,脑子里只剩一个念头:她肯跟他回来,那就够了。
任氏跟着郑六过日子。她不是那种妖冶的女人。她替他管家,替他省下每一文钱,连他穿的衣裳破了都亲手补。
她做饭做得好,自己却吃得极少。郑六有时半夜醒来,看见她一个人坐在窗边,不知在想什么。他问,她就笑一笑,说没事,睡吧。
郑六穷,可她从来不提要钱。她也从不去西市。
中国古时候的市分东西两头,西市那边养着许多猎狗。她怕狗,狗认得她。别的地方她都能去,就是西市一步不踏。
她跟郑六说过一回,说她这辈子最怕的就是狗叫。不是怕被咬,是怕那一声叫出来,把她的皮囊叫破。郑六当时没往心里去,只当是女人胆子小,还笑过她。
郑六有个亲戚叫韦崟,是个世家子弟,家里有钱,性情放荡,喜欢漂亮女人。他听说郑六身边有个绝色的女子,就找上门来,非要看。
一见之下,韦崟就动了心。他仗着自己有钱有势,明里暗里地来纠缠,送礼,许诺,什么法子都用了。
他来过七八回。有时带着酒,有时带着两个仆人,在院里一坐就是半天,话说得又漂亮又热络。任氏从头到尾没给过他一个好脸色,可也没赶他走——她只是坐着,等他自己没趣。
任氏一次都没答应。
她跟韦崟说的话,后来被写进书里。她说:郑六是个穷人,你是有钱人;可你有的那些东西,我自己也能想法子弄到;我跟着郑六,不是为了钱,是因为他真心待我。你这样的人,我不是没见过。
韦崟听了,反倒敬她,把她当了朋友。
韦崟后来跟人说起任氏,说了八个字,大意是:她比人还像人。他说这话时是服气的。他见过太多为了钱和势转身就走的女人,偏偏这一个,是个狐,反倒不动。
韦崟问她:你这么有本事,为什么不替郑六弄些钱?
任氏说:可以。
她开始替郑六挣钱。
她懂一样东西:知道什么时候什么东西会涨价。她让郑六去买一匹看起来瘦弱、被人嫌弃的马,价钱很低。郑六照做。过了些日子,那马果然长开了,跑得极快,有人在赛马上出了三倍的价钱要买,郑六不肯卖;又过一阵,价钱翻上去,才出手。
这样几回,郑六的家底就厚了。
郑六问过她:你不会算错吗?
她说:算人算物,我从不失手。只有一件事算不准——你想不想让我走。
郑六当时没听懂这句话。等他听懂的时候,人已经在西行的路上了。
他后来才慢慢咂摸出一点东西:任氏跟着他这几年,是把自己活成了一个人——早起,做饭,算账,替他操心,替他补衣裳。可她到底不是人。人有的那些东西,她多半没有;她有的那样东西,人一辈子也用不上。
奇怪的是,任氏做这些事,全不为自己。她挣来的钱,一分不留,都交给郑六。她还是那样,衣裳补了再穿,饭食简单,连胭脂都省着用。
有一件事,郑六一直没答应她。
后来郑六得了个差事,要到西边去。
任氏坚决不肯跟他西行。她说了实话:西边有猎狗,她去了必死。她请他把自己留在长安。
郑六却不肯。他舍不得她,也存了一点侥幸——觉得路上不过是走走,未必真会遇上。
任氏拗不过他。临行那天,她换了衣裳,上了马,说了一句:那我陪你去。
一路上她都不安。走到城西,眼看要出城了,路边忽然窜出一条大狗。
那是一条猎狗,是养着追狐狸的。
狗一出来就直扑她。任氏惊叫一声,从马上滚下来,就地一滚——就变回了原形:一只狐狸,瘦瘦的,毛色黯淡。
猎狗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她的脖子。
郑六跳下马去抢,已经晚了。他抱着那只狐狸,狐狸在他怀里挣了一下,就不动了。
天还在下着小雨。他蹲在路边,怀里是一只狐狸,衣裳早湿透了。路上一个人也没有。他想把她抱回长安去,可他知道,那没有用——她不是病了,她是死了。
他把那张猎狗的主人大骂了一顿——可骂有什么用呢,狗只是做了狗该做的事。
那天晚上,他在客栈里坐了一夜。第二天照旧上路,去赴他的官任。官他做成了,只是从此再没有人替他管家,替他把破了的衣裳补好。
后来郑六在路边找了个地方,把那只狐狸埋了。
书上写,他从此再没有娶过妻。
这件事,说起来像一个负心人的故事,可郑六其实不算负心。他只是不肯信;不肯信她说的话,不肯信她的怕是真的。
任氏什么都算得准——马价、行情、人心。唯独没有算准她自己这一趟会死。
或者说,她算准了,还是来了。
有的说,她是自愿跟去的,跟去就是为了陪他走这一程;有的说,她不过是拗不过一个男人的坚持。
沈既济写到这里,没有再往下写。他就停在了那个路口。
唐人写这种故事,写到最狠的地方,往往就撒手了。他不评判郑六是不是负心,也不说任氏算不算痴。他只把那个路口留在那里:一边是官任,一边是她亲口说的死路。
一个狐,修行了几百年,会变人,会做人,会爱人,最后变回原形,死在一只普通猎狗的嘴里。那只狗甚至不知道,它咬死的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