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Ctrl+D 收藏本站
李石:按石元和十三年及第,后二年赐绯,后二年赐紫。自释褐四年之内服金紫,量之前辈,实无其比。至长庆二年,座主庾公内难服阕,除尚书右丞,始赐紫绶。石乃选紫衫金印以献,议者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