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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身后

辛稼轩《破阵子》“醉里挑灯看剑”的后半首有两句是“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生前”和“身后”对举,由来已久。陆机的《周处碑》“徇高位于生前,思垂名于身后”,白居易的《劝酒》诗“身后堆金拄北斗,不如生前一杯酒”,都是如此。例外不多。

跟这个可以对比的是“前身”等于“前生”,例如,王维诗“宿世谬词客,前身应画师”;寒山诗“今日如许贫,总是前生作”。又,“后身”等于“后生”,例如《颜氏家训·归心》“人生在世,望于后身,似不相属,及其殁后,则与前身犹老少朝夕耳”;《法华经·药草喻品》“后生生善处”。

[后记]

这一则札记发表之后,有好几位读者或来信或在刊物上指出也有“身前”的例子,只是为数不多。

1988年10月3日

[补记]

陆机《豪士赋序》(《昭明文选》卷四六)有云:“游子殉高位于生前,志士思垂名于身后。”这大概是最早的例子了。

1990.7.8补记

花溅泪、鸟惊心

我在《中国文法要略》里用杜诗“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做动词的致动用法的例子,就是说,溅的是诗人的泪,惊的是诗人的心。有的读者不同意,认为这里用的是修辞学上的拟人格,花溅的是它自己的泪,鸟惊的是它自己的心。这样一来,就得说感时的是花,恨别的是鸟,全与诗人无干,跟上下文如何连接呢?最近读《温公续诗话》(何文焕辑《历代诗话》中华书局标点本),有一条谈到这两句诗:

近世诗人惟杜子美最得诗人之体。如“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山河在,明无余物矣;草木深,明无人矣;花鸟,平时可娱之物,见之而泣,闻之而悲,则时可知矣。

可以证明不是我一个人对这两句诗有这样的理解。

读《癸巳存稿》

这题目写全了应该是《读〈癸巳存稿〉卷三“精其神”条》。现在把这一条抄在下面:

京城人劝勉出力曰“精其神”。案道藏《心印经》云:“上药三品:神与气、精。人各有精,精合其神,神合其气,气合体真。”《太平经》云:“人之生也,天付以神,地付以精,中付以气。”《辨正论·气为道本篇》云:“古来名儒,及河上公说老子:‘夷者,精也;希者,神也;微者,气也。’”初疑“精其神”是“精气神”,既悟其非也。明杨士聪《玉堂荟记》“崇祯丙子讲筵”一条:“内珰言:‘只是赐宴,即与经了筵一样。’”又尝见二兵争斗,缘相谑以“阵了亡再说”。又见市人通文,言:“深究利害,使人毛骨竦出然。”此是一种文理,不当非笑之。精其神,经了筵,阵了亡,竦出然,即《诗经》、《楚辞》句里“兮”字。

这“精qi神”的qi(轻声)究竟是“气”还是“其”?俞理初先引三种书面材料,里边都是“精”和“神”和“气”并举,读者以为他将要让“气”字得分了,不想他“初疑……既悟……”一转,把分数判给了“其”字,很有点出人意外。他接着用三个口语(出自非读书人之口)里的拆词格的例子来做他判案的根据。他把平民口语看得比什么经什么论更有分量,跟他维护妇女权利、反对封建道德的思想是一脉相通的。“气”和“其”的是非,我们不准备表态,可是不妨指出,“其”和“了”不是同类,要比较可以跟“荒乎其唐”等等比较。(还可以附注:老舍先生的作品里都写做“精气神”。)

我们的兴趣倒是在于“经了筵”和“阵了亡”。这种把非动宾结构当作动宾结构处理,例如“考完试”“登了记”等等,在现代是已经经常听到,并且书面上也不少见了。可没有想到动宾结构的这种类化作用至少已经有一百五十年的历史(俞正燮生于乾隆四十年即1775年,死于道光二十年即1840年)。如果从《玉堂荟记》算起,那就已经有三百多年了。

典故的形成

《人民文学》1984年第6期有李国文的一篇小说《危楼记事》,第47页上有这么一句:

[双方]互相“文攻”几个回合以后,就一拨楼内一拨楼外“武卫”起来。

同上1985年第1期有王蒙的一篇小说《高原的风》,第27页上有这么一句:

小时候他冻得尿过裤。触及灵魂的时候他冻得把唯一供给他热能的高粱米饭吐了一地。

这“文攻”、“武卫”、“触及灵魂”,没有经历过所谓文化大革命的人是不懂得什么意义的。“文攻”和“武卫”也许还可以蒙个八九不离十,“触及灵魂的时候”就很容易误会成比“小时候”大点儿的时候。这就需要注释,这就成了典故。

又如《现代作家》1984年第1期有金河的一篇《打鱼的和钓鱼的》,其中有一句有:

啊,当年的“九爷”,覃技术员,今天当了县长了!

这个“九爷”是“臭老九”的美称,而“臭老九”又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对知识分子的恶谥。

又如《小说选刊》1985年第9期有一篇小说《山风》(作者肖亦农、张少敏),第37页上有这么两句:

大概是张山摊出“工人阶级”的硬招牌,才把王淑娴说服了,她也就不再推辞了。接受工人阶级的馈赠,够光彩的,仔细品一品,颇有些芒果味呢!

这“芒果味”就更需要注释了,因为张山送的是“几张十元票子”,钞票怎么会有芒果味呢?这也只是在文化大革命后期比较注意小道新闻的人才知道这儿的芒果是怎么回事。也可以参考李准的小说《芒果》。

同一期又有一篇小说《话说老温其人》(作者蒋子丹),第143页上有一句:

老温心里什么滋味儿,小侯、大张可不管那些,一切还在“按既定方针办”。

这“按既定方针办”,照字面的意义,倒是没什么难懂,难懂在于那一对引号。“按既定方针办”紧接上文,就是在做饭做菜上捣乱,可是干吗要安上一对引号呢?这就非熟悉1976年9月间的时事不可了。

很多所谓典故就是这样形成的,只是时代较早,不像这几个例子近在眼前就是了。

背景知识

现在的年头儿,看小说也得有点儿背景知识。最近看了一篇《约会》(作者刘剑,载《小说选刊》1985年10期),就有几处如果没有有关的背景知识就看不懂。小说是用第一人称讲一个矿工的恋爱故事。有一处,他说:“即便是这辈子摘不了光棍帽儿,下辈子再做个王老五,我们也宁可不屈不挠。”——这就得知道从前有一个嘲笑光棍汉的民谣:“王老五,王老五,行年二十五,衣破无人补。”

接下去说到矿山的医务室来了个姓姚的年轻女医生,因为她,两个矿工的关系恶化了,常常闹摩擦,小说的主人公(他是作业班长)劝也没用,只好一声长叹:“好一个姚岚!好一个百慕大三角!”——这百慕大三角是什么呀?它是北大西洋百慕大群岛附近的一片水域,常常有船只经过那里会无缘无故沉没,连飞机也会失踪。

后来听说这年轻的医生已经有了对象,于是矿工们和解了,“我们的部落又悄悄恢复了生气……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们才是地道的货真价实的快乐的单身汉!”——这倒没有什么难懂,然而作者在这儿可是有意用上了一部早两年上演过的电影的名字:《快乐的单身汉》,不过那电影里的单身汉不是矿工而是造船工人。

小说的末了一段是:“我暗中背过手,使劲儿掐了掐自己的屁股蛋子,火辣辣的发痛。可我还是挺纳闷儿。”——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原来是主人公的恋爱出乎意料之外获得成功,疑心自己在做梦。这要是不知道民间相传,是做梦不是做梦可以用掐在身上痛不痛来判断,那就无法理解了。

所有这些,都可以叫做“新的典故”吧。新的典故比老的典故更难对付,因为没有工具书可查,《辞源》《辞海》不收,辞书出版社出了那么多词典,也解决不了这方面的问题。

“算了,趁早别去找那个麻烦。要么等脱了军装再讲,要么穿上了皮鞋再考虑。”(徐怀中:西线轶事)

“脱了军装”好懂,意思是复员。“穿上了皮鞋”呢?那是指提干(把战士提上去当干部),因为战士一般只穿胶鞋或布鞋,干部才穿皮鞋。这就叫背景知识。很多话没有背景知识是不好懂的。需要非常专门的背景知识才能懂的话,就叫做“行话”。

外国文学的读者多了起来以后,有些外国名著里边的词语也会出现在中国作品中间,成为“洋典故”。下面是一个例子:

有时候我觉得,女人的名字并不是脆弱而是目光短浅。(李晓:关于行规的闲话,《小说选刊》1988年4期)

这得读过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才知道,在这个剧本里,当哈姆莱特知道他母后与他叔父私通之后,他说:“脆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第一幕第二场,朱生豪译文)

绿帽子的来源和产地

曾经读过一篇名为《漆彩》的小说,里边有一段对“绿帽子”的解说:

绿头?是指戴绿帽子的头吧?在欧洲,戴绿帽子的人是指妻子和别人睡觉,而他本人还蒙在鼓里的冤大头丈夫。

查清赵翼《陔余丛考》卷三八“绿头巾”条:“明制,乐人例用碧绿巾裹头,故吴人以妻之有淫行者,谓其夫为绿头巾,事见《七修类稿》。又《知新录》云:明制,伶人服绿色衣……然则伶人不惟裹绿巾,兼着绿衣。”前人考证如此,其实是靠不住的,因为伶人和纵妇卖淫者毕竟不能画等号,而且伶人不仅帽子是绿的,连袍子也是绿的。

《陔余丛考》同卷又引宋庄绰《鸡肋编》“浙人以鸭为讳”。《鸡肋编》原文如下:“浙人以鸭儿为大讳。北人但知鸭羹虽甚热亦无气,后至南方,乃知鸭若只一雄,则虽合而无卵,须二三始有子。其以为讳者,盖为是耳,不在于无气也。”按公鸭的头上的毛是绿的,“绿帽子”的来源可能在此而不在彼。但原文“鸭儿”二字可以有两解,或指父鸭,或指子鸭,都说得通。

《水浒传》第二十五回,郓哥道:“我前日要籴些麦稃,一地里没籴处,人都道你屋里有。”武大道:“我屋里又不养鹅鸭,哪里有这麦稃?”郓哥道:“你说没麦稃,怎地栈得肥䐛䐛地,便颠倒提起来也不妨,煮你在锅里也没气?”武大道:“含鸟猢狲,倒骂得我好!我的老婆又不偷汉子,我如何是鸭?”郓哥道:“你老婆不偷汉子,只偷子汉。”这一段书证明:一,《鸡肋编》的“鸭儿”指的是父鸭:二,讳鸭之俗到明朝还存在;三,煮而无气与多雄共子并不矛盾,都是鸭犯忌的理由。

苏叔阳的《故土》里有一处,发言的人利用“要”字的不同意义活跃会场气氛(见164页)。摘录如下:

他说:“今天我要讲很长的话——”全体与会者一愣,不少人发出叹息。可是他紧接着说:“大家是不欢迎的。”听众活跃,鼓掌。代表:“所以,我只准备讲三分钟。”又是一阵鼓掌。

“今天我要讲很长的话”,作为独立的一句,“要”字表示说话人的意志;作为复合句的第一分句,“要”字表示假设,等于“要是”。发言的人故意说半句就停下来,造成误会,然后说出后半句,解除误会,使听众皆大欢喜,超出一般。这应该也是一种修辞手法吧,可是我查了好几本讲修辞学的书,都没找出来这是一种什么修辞格。

[后记]

承深泓同志见教,谭永祥同志的《修辞新格》书里有歧疑格,即指这种手法,作者举了十三个例子。深泓同志的文章见《中国语文》1987年3期。

“老北京”及其他

“老北京”是久居北京,熟悉北京的一切的人;“老上海”是久居上海,熟悉上海的一切的人。

“老清华”、“老交大”是多年前清华大学、交通大学(上海)毕业的人。

“老街坊”是做了多年邻居的人;“老朋友”是有多年交情的人;“老搭档”是合作了多年的人。

“老总务”是从事总务工作多年的人(但不一定是在同一机关,也不一定连续任职);“老领队”、“老报幕”照此类推。

“老江湖”是惯常出门,熟悉外面的人情世故的人;“老油条”是混事多年,善于应付的人。

“老积极”是年纪虽老而一贯积极的人;“老时髦”是年纪虽老而偏要赶时髦的人。

“老夫子”行事迂阔,“老古董”思想陈腐,都不一定年纪大。

这些个“老”,词典里的义项概括不全,也不是都能单独列为词目的。

简称的滥用

简称(略语)的广泛运用是现代语言复杂化的自然结果,可是也给很多人带来一定程度的不方便,因为如果一个简称的意义不是一望而知,查词典也是查不出来的。

简称往往是在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中产生而逐渐运用到一般语言里来的。当它还没有广泛使用的时候,最好不要用在一般报刊上。还有一些简称是首先见于书面的,这也应该考虑是否见词就能明义。下面是笔者认为不应该见于一般报刊而见于一般报刊的例子:

民品(民用产品)     达标(这到体育标准)

死缓(死刑缓期执行)   人流(人工流产)

糖心病(糖尿病性心脏病) 内矛(人民内部矛盾)

《人民日报》1981年2月4日第4版有一个标题“天拖春早”,看了觉得莫名其妙。再看正文,原来“天拖”者,天津拖拉机厂也,多新鲜!

还是《人民日报》,1986年8月25日第4版有一则新闻,里边提到“北市区打办室主任吴某”,这“打办室”的全称不知道是什么。

《课程·教材·教法》1987年9期有一篇文章的题目是《莫让“片追”歪风坑害七岁儿童》,作者加注:“片追”是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简称。要不加注还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有时候不仅仅是新鲜而已,还会引起误解。1980年12月11日的《北京晚报》第4版上有一个标题是“中外文学学会首届年会在成都举行”。谁看了都会认为这个学会是研究“中外文学”也就是比较文学的,然而不然。原来这个学会的全名是“中国 外国文学 学会”。我把这个学会的名字分成三段写,因为不分段也还有可能产生误读。可是这比“中外文学学会”好些,省掉两个“国”字就非误读不可了。

《北京晚报》1981年2月24日有一条新闻,说的是春节期间有朝鲜族祖母孙儿两人从东北来探望老人的女儿,小孩的姨。在火车站没见着来接他们的人,最后摸到一家旅馆住下了。这小孩只知道他姨在“客装四厂”工作,旅馆服务员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厂,问别人也都不知道,用电话各处联系都没有结果。最后还是那男孩说早两年来过,坐五路汽车一直到头。根据这个线索,才找到“客装四厂”——客车装配四厂!

论“基本属实”

9月5日的北京晚报《古城纵横》的“回音”栏里有这么一条:

河南饭庄来信:贵报反映我饭庄饭菜内有蝇事,经查基本属实。

……

乍一看,没什么,再一想,不对头。到底饭菜里边是有苍蝇呀还是没苍蝇?有苍蝇就是“属实”,没苍蝇就是“不实”,这个“基本属实”应该怎么理解呢?

且去查查老底再说。一查查到8月22日晚报的《古城纵横》栏,里边有一条:“三日,去河南饭庄吃饭,刚吃几口,发现菜里有两个黑东西,竟是两只死苍蝇!……”

原来如此。莫非查明了苍蝇是有的,但是只有一只?——有,所以是“属实”,但是数目不对,所以是“基本”属实?是这么回事吗?那就应当说清楚。可是来信只说“饭菜内有蝇事”,那“基本属实”就不好理解。其实呀,8月3日的事情,8月22日见报才去查问,那苍蝇究竟是一只还是两只,还是三只,大概是谁也记不清了,所以只说有无,不提数目。那末为什么又是“基本”属实呢?因为一老一实地说,“有这么回事”,实在有点不好意思,给它来个“基本”,打个折扣。没想到既没有数目,折扣就无从打起。

总要有个数量问题,或者说是程度问题,才用得上“基本”二字。基本如何如何,意思是十之八九如何如何。比如说:基本可行,基本有效,基本同意,基本够用,基本吃素,基本不出门……这些都是有意义的。反之,像基本必要,基本困难,基本严重,基本发烧……就不大好理解。要是说二加二基本等于四,或者说某某和某某基本不结婚,基本不生孩子,那就近于说笑话了。虽然类似这样的笑话不容易出现,可是类似“菜内有蝇基本属实”的话,只要对报刊文字,特别是内部文件稍加注意,那是经常会遇到的。

结论:“基本”这个词基本有用,但不是到处可用。

“请见某书某页”

写文章的人告诉读者他所引事实或议论的来源,常常在正文或附注里写“见某书某页”。这个“见”是“见于”(即“出现在”)的意思。这用法也是古代传下来的,现在也还可以在很多书刊上见到,下面是一个例子,见《人民日报》1982年1月9日第四版短评《旧闻新感》:

“偶翻旧报,读到一则北京市三届一次人代会选举领导干部的消息,选举结果是……(见《人民日报》1951年3月1日)”

我在这一段引文前后打上引号,表明这个“见……”是原文有的,不是我给加的。

可是现在也常常看见“请见某书某页”的写法,那是误会原来的“见”字作“看”讲了。大概这跟英文书里边在同一场合用“See……”不无关系。但是英语see字可以讲“看见”,也可以讲“看”。例如可以说“See a doctor”,汉语只能说“看医生”,不能说“见医生”。

“有人”和“某报”

《光明日报》副刊《文学遗产》675期(1985年2月26日)有靳极苍同志的一篇《谈引书作证》起头就说:“研究文学遗产,谁也得引书作证。证据准确,才能有无可争议的论断。”这个话很对,可惜极苍同志未能以身作则,在他的文章里出现许多“有人”“某报”之类的词语,使读者无从核对。节录原文如下:

关于岳飞的《满江红》词,余嘉锡先生因这首词不见于岳珂所编《鄂王家集》,不见于宋元人著录,疑为非岳飞所作……1980年又有人 把余先生所怀疑者重新提出来,而结论竟变为“十九不是岳飞作的”。文章发表在重要报纸 上……后来又有人 在某报 发表文章,说此词见于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这文章在当时影响很大,据我所知,有些部门 把它转载了。可是我想,余先生治学极为严谨……若《直斋书录解题》有此记载,余先生绝不能不予以参考。于是我翻阅了多种版本的《直斋书录解题》,却全没找到如那篇文章所说……因通过某报 函问文章作者 ,作者 复信云:“未查原书,是引自汪静之所编《爱国诗选》,并恳挚地表示愿接受以后要查原书的劝告……”

引文涉及两个作者,都叫做“有人”,涉及两种报纸,一个叫做“某报”,一个叫做“重要报纸”。当然,我们相信极苍同志所说是实有其人,实有其报,并且所说之事也是实有其事的。可如果有一个死心眼儿的读者,非要核对一番,那就毫无办法了。

中国旧时有一个传统,叫做“为亲者讳,为尊者讳”,演变到现在,变成为一切人讳。从前的讳是不忍说,现在的讳是不敢说,怕得罪人。人是“某人”,书是“某书”,报是“某报”,卷、期、页码更加一字不提。这样讳来讳去,要想在有争论的学术问题上明辨是非,那就非常困难了。

写了以上的稿子,正待付邮的时候,看到1986年2月18日的《光明日报》第一版上《大家谈》里一篇题为《翻译作品要讲究质量》的评论,节录如下:

最近,有家专业出版社 ……出版了目前西方的一本畅销小说 。……且不谈外语翻译的准确程度如何,就连中文也难以过关。……这种只顾赚钱,不顾质量的做法,不仅损害读者利益,而且对译者也是一种腐蚀。

从这篇评论看,这家出版社出版这本小说可算是罪孽深重了。为什么不说明是哪家出版社和哪本小说呢?这至少可以警告买书的人切莫上当,因为这书还摆在书店的柜台上呀!这又是不必讳、不该讳的一个例子。

恰好同一天的《光明日报》副刊《语言文字》第25期上有一篇邹韶华同志的文章《文学作品要慎用方言》,里面提出两篇作品滥用方言的例子,一篇文艺评论提倡用方言的例子,一位名作家提倡用普通话写作的例子,都一一说明出处,是谁在什么报刊的哪一期上这样写或这样说的。邹韶华同志这样的做法好得很,让我们都向他学习!

“不管部长”

在3月2日的《人民日报》上看到遇刺的瑞典已故首相帕尔梅的简历,说是“从1963年至1969年,他在社民党政府中先后担任过不管大臣、交通大臣及教育和文化大臣”,因而想起两个久已有待改正而迄未改正的译名——“不管部长”和“不管大臣”。这两个职务的名称应该是“不管部部长”和“不管部大臣”。它们的英文名称是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直译是“不带公文包的部长/大臣”,指的是不专门负责某个部的内阁成员或非内阁成员的政府部长。所以正确的译名应该是“不管部部长”和“不管部大臣”。把“不管部部长”援“外交部长”、“国防部长”的例,称为“不管部长”已经不妥,因为外交部、国防部都是一个“部”,可哪儿有一个部叫做“不管部”呢?至于“不管大臣”,那就更可笑了。如果说把“不管部部长”的两个“部”字省掉一个,还情有可原,有什么理由把“不管部大臣”的“部”字也省掉呢?

[后记]

这篇文章发表后不久,有维一同志在《北京晚报》上写文章谈这个问题,认为“不管部”三字有歧义,最好改为“无任所”:“无任所部长/大臣”。这是仿造“无任所大使”之例虽然维一同志没有点明。可是这二者有所不同。大使一般是有任所即驻在国的,部长没有这个问题,不管部的部长总还是有一个办公室的。似乎不便仿造。

“人际”和“人与人之间”

1985年10月12日《北京晚报》的《百家言》专栏里发表了一篇谈“人际”与“人与人之间”的文章,大意是:有人翻译一本书,把书里的interpersonal这个字译做“人际”,被出版社的编辑统统改成了“人与人之间的”。该文作者以为大可不改,因为“人际”比“人与人之间”简洁。如“人际关系”、“人际交流”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可以节省四个字,在信息传递中大大节约了时间。

我看问题并不像这位作者所想象的那么简单。有了“人际”这个词,确实可以省点事,可以用“人际关系”代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可是也还有非用“人与人之间”不可的。比如“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能改成“人际差别”吗?“人与人之间的契合与隔膜”能改成“人际契合与隔膜”吗?正如有了“国际”这个词,仍然不能废除“国与国之间”的说法,例如“国与国之间的礼尚往来”“国与国之间的钩心斗角”。正是这种风格上的细微差别使得语言中产生众多的同义词(有的书上称为近义词),使得我们的日常语言有所区别于数学语言。说来也巧,就在差不多同时,《小说选刊》10月号的“编者的话”里出现了“人际之间”:“《沉睡的大固其固》描写的是一个小镇上的人际之间的日常生活”。是不是“人际之间”也将继“悬殊甚大”而兴呢?希望不是如此。

髮生、並甫、當寧、凡鳥

1985年第7期《出版工作》30页引用了一个故事,节录如下:

有一本书稿,由于需要把原稿中的简化字改成繁体字,编辑部委托一位青年编辑负责。其中有一处是“××事件发生于××年”,这位青年同志把它改成“××事件髮生于××年”。

这位青年编辑因为不知道“发”不光是“髮”的简体,也是“發”的简体,闹了个大笑话。

把“发(=發)”改成“髮”,讲不通且不管,这是明显的错误。可并不是问题都这么明显。请看下面的例子:

《中国建设》(中文版)1985年第4期76页《报人张季鸾先生传》里有一处是:

我那次在太原住了一个多月……我到並甫十天即接到季鸾先生的亲笔信……

《中国建设》中文版全部是用繁体字印的,校对的同志看见“到”字后头的“并”字,认为是排字工人搞错了,就拿起笔来把它改成“並”,尽管並字在这里讲不通。他不知道这里的“并”是太原的别名(古“并州”)。

还有一个比这个更隐晦的例子。任二北先生的《优语集》是花了很大力气编纂的学术著作,全部用繁体字排印,可是校对很差劲,非常可惜。第155页引明人笔记:

弘治间,有贵戚封侯者,侍饮禁中。既过三爵,几有“太阳同物” 〔4〕 之意。伶人为一猴,乘高跳弄,指之曰:“者猴子爬得高,跌得重。”當寧谕意,为改容者久之。即敕罢宴。

这里的“當寧”应当是“當宁(zhǔ)”。“當宁”指皇帝,《礼记·曲礼》:“天子當宁而立,诸公东面,诸侯西面,曰朝。”《尔雅》:“门屏之间谓之宁。”郭注:“人君视朝所宁立处。”就现在说,“當宁”已经是一个很冷僻的用语了,一般的校对是不会知道的,于是奋笔把“宁”改为“寧”,虽然他也说不出“當寧”是什么意思。

最近读到刘洁修同志的《成语》(汉语知识丛书),又遇到相反的一种情形:应该排成繁体的没有排成繁体。

有一次吕安来访,正碰上嵇康不在家,嵇康的哥哥嵇喜就出来接待。吕安连门也不进,只在门上题了一个“凤”字,转身就走了。嵇喜看见是个“凤”字,心里很高兴,以为是吕安夸奖自己。其实这是讽刺他,说他不过是个“凡鳥”。因为“凡鳥”合书就成“凤”字。

“凡”和“鳥”合写只能是“鳳”,怎能是“凤”呢?

注释

〔1〕  在《语文研究新成果系列讲座》(1965)开幕式上的讲话。又载《中学语文教学》1986年1期。

〔2〕  原载《语文战线》1980年8期。

〔3〕  载《中学语文教学》1983年9期。

〔4〕  “太阳同物”的典故出于《晋书·王导传》:“中宗既登尊号,百官陪列,诏王导升御床共坐。导固辞,曰:“太阳下同万物,苍生何由仰照?”中宗乃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