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上午,福建厦门,一个商场里的手表柜台。几个警察走到柜台前,问那个正在替朋友看店的女人:你是谁。
女人很镇定。她说她叫洪叶娇,南京人。
警察去查了,南京查无此人。
几个小时以后,DNA比对的结果出来了。这个每天站在柜台后面卖表的中年女人,真名劳荣枝。她背着一桩横跨四省、七条人命的案子,已经逃了二十年。
1974年12月,劳荣枝生在江西九江一个石油系统的家庭,是家里最小的孩子。她书读得不错,1989年考进九江师范学校,1992年毕业,分配到九江石油分公司子弟学校,当语文老师。
如果没有后面那些事,她这辈子过的应该是另一种日子。这句话不是别人替她说的,是她自己在法庭上说的。
1994年,二十岁的劳荣枝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认识了一个比她大十岁的男人,法子英。那一年法子英已经成过家,也坐过牢——早些年因为抢劫被判过刑。她还是跟了他。
这里得先说清一个1990年代的东西:坐台。那时候的夜总会、歌舞厅里有一批陪侍小姐,陪客人喝酒、聊天、唱歌,靠客人消费拿提成。一个年轻女人坐在那种地方,能很快认识一堆有钱男人,也能摸清谁家有多少钱。这套路子,后来被两个人用成了固定流程。
1995年11月,劳荣枝向学校提出停薪留职,说是要出去做生意。1996年,法子英在九江因为伤人出逃,劳荣枝跟着他走了。

一、1996年,南昌
1996年6月,两个人到了南昌。劳荣枝用一张偷来的身份证,化名“陈佳”,进了一家夜总会坐台。
她很快挑中了一个人。熊某,做生意的,家里条件不错。
7月28日中午,劳荣枝打电话把熊某约到自己的出租屋。门一关,事先躲在屋里的法子英拿着刀出来了。两个人把熊某的手脚绑上,搜走金项链、手表,连一串家门钥匙也没放过,又逼他说出住址。
法子英把熊某杀了,分了尸。
当天晚上,两个人带着刀,用那串钥匙打开了熊某家的门。法子英控制住熊某的妻子张某,劳荣枝在屋里翻东西,翻出了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然后法子英把张某和她两岁的女儿,一起勒死了。
一家三口。
有件事值得记下来。劳荣枝在侦查阶段做过四次供述,都提到同一句话:她担心自己的指纹留在现场,跟法子英说“不如一把火烧了这个家”。这句话被法子英拦住了。公诉人在法庭上说,她连屋里那对母女的死活都没考虑过,她想毁掉的是自己留下的痕迹。
二、1997年,温州
第二年秋天,两个人流窜到了浙江温州。办法还是那一套。劳荣枝在KTV里坐台,这次她盯上的是同行——另一个也在店里坐台的女孩,梁某。
10月10日,两个人以“租房”为名进了梁某的家。进门以后法子英拿刀威胁,劳荣枝用电线和布条把梁某的手脚捆上。抢走手表和手机以后,他们还不满足,两个人逼着梁某打电话,把另一个女人刘某清骗过来——刘某清是KTV的领班,手上宽裕。人被绑上,存折和密码也被逼了出来。
然后劳荣枝拿着存折去银行,取了两万五千多块。柜员问她,为什么不是本人来取。她答得很平静:本人有事。她还在取款单上,一笔一画写下了被害人的名字。
钱到手,她给法子英打了个电话。这个电话是个暗号——钱已经取出来了,你可以动手了。
法子英杀了梁某和刘某清。两个人一起离开。
三、1998年,常州:唯一活下来的人
1998年夏天,他们到了江苏常州。这一次的被害人姓刘,也是做生意的,也是劳荣枝在娱乐场所里挑中的。
还是那套办法。法子英躲在屋里,劳荣枝把人骗进门。刘某被绑在了一把扶手椅上,法子英拿刀刺破了他的胸口。
接着法子英出门,去挪刘某停在楼下的车。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劳荣枝和刘某。
刘某后来在证言里说,那个女人站在他身后,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不许动,再动就杀掉你。
按刘某的说法,他还听见劳荣枝对法子英交代了一句话:
“我去找他老婆拿钱。一个小时以后我没回来,你就把他杀掉,你自己跑。”
持刀的男人回了一句:“好。”
刘某,是这一系列案子里唯一活着走出出租屋的人。二十多年以后,他的肩膀上还留着当年被铁丝捆绑勒出的疤痕。
他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刘某的妻子带着七万块钱赶到现场,跪在地上苦苦哀求,法子英才放下了刀。而那个时候,劳荣枝已经带着钱,先离开了。
四、1999年,合肥:钢笼和冰柜
1999年6月,他们到了安徽合肥。这一次,准备得最充分。
法子英用“关狗”的名义,找一家电焊铺子焊了一只钢筋笼,一米见方。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一家歌舞厅坐台,挑中了一个开公司的老板,殷建华。
7月22日上午,劳荣枝打电话,把殷建华骗到出租屋。法子英持刀逼住他,两个人把他手脚捆起来,塞进了那只钢筋笼。
为了让殷建华相信他们真敢杀人,法子英拿着刀出门。他跑到合肥六安路,看见一个在路边等活干的木匠,说有木工活要做,把人骗了回来。
那个木匠叫陆中明,三十出头,家里有三个孩子。他被捆上,当场被刺死,头颅被砍下,尸体放进冰柜。
这只用来藏尸的冰柜,是劳荣枝买的。事后的庭审上,她说她不记得。
当天晚上九点多,殷建华按他们说的,给妻子写了两张字条,让她准备钱。字条写完,劳荣枝在上面添了两句:
“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
“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快。”
这两句话,后来成了定她罪的关键证据之一。办案的检察官把字条送去做笔迹鉴定,江西省检察院组织全省技术力量会检,又跟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专家会商,结论是:这些字,是劳荣枝写的。
7月23日上午十点左右,殷建华被铁丝勒死。
随后法子英揣着自制的手枪和字条,去了殷家,开口要一万块。殷建华的妻子说,我去筹钱,你在家等着。她出了门,直接去了公安局。
中午十二点零五分,警察开始往屋里打催泪弹。十二点十分,法子英受不了烟,从屋里冲出来,朝民警开枪。民警还击。一场枪战之后,这个手上还攥着枪的男人右腿被打断,倒在地上被抓住。
五天后,警察在出租屋里找到了殷建华和陆中明的尸体。劳荣枝,早就不见了。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
五、二十年
从那天起,劳荣枝这个人,从世界上“消失”了。
她换了很多名字:陈佳、沈凌秋、洪叶娇。她用这些假身份在好几个城市之间搬来搬去,在酒吧、KTV打零工、打短工,还去做了整容。
她把日子过得很像样子。在厦门,她叫“雪莉”,在酒吧里卖酒水,靠提成过日子。因为她长得好看、又会说话,很快就成了店里的台柱子。2016年圣诞节,酒吧在门口贴了一张节日海报,红白配色的圣诞裙,她站在最中间。
那年她四十二岁。照片里的女人笑得很温柔。看海报的人,谁也不会往别处想。
后来她离开了酒吧,去卖车,去卖名牌手表,在商场里上班。她学画画,学乐器,还养了两条狗。她给人的印象,是一个日子过得挺体面的中年女人。
六、她是怎么被认出来的
2019年11月27日,厦门警方在一次专项行动里,通过大数据信息研判,发现一个疑似劳荣枝的女子出现在思明区蔡塘广场一带。警察没有立刻上前,先核对了在逃人员库里那名江西籍逃犯的信息,又一家家走访附近商户。有商户说,这女的是来替朋友看手表专柜的,朋友出差去了。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多,警察在商场里把她拦下。
她不承认。她说她叫洪叶娇,南京人。警察去查南京的人口信息,找不到和她对得上的记录。
警察没有再等口供,直接采了她的血样,跟劳荣枝亲属的DNA做比对。几个小时以后,结果出来了。
2019年12月5日,厦门警方将人移交给南昌警方,押解回南昌。
七、法庭上那个问题
2020年12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了两天,十五个多小时。
劳荣枝当庭翻了供。抢劫、绑架她认,故意杀人她不认。她说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的,说自己“也是受害者”,说自己“这一辈子没有杀过一只鸡,没有杀过一只鸭”。
法庭上,公诉人和被害人一方的律师,都问过她同一个问题:
“你有机会逃走吗?”
她说:“有。”
这个“有”字,是整场审判里最重的一个字。
三年时间,四座城市,她一次也没有去报警,一次也没有跑。法子英落网以后,她也没有回来澄清事实,而是改名换姓,接着往前逃。
检察官还把她的辩解一条一条摆在一起:她说跟着法子英受尽折磨,又说接送她上下班、洗衣做饭都是法子英在做,她不会做饭;她说自己不知情,又说法子英为了护着她,让她每次作完案先走;她说自己是受害人、盼着法子英早点被抓,可三年里她一次也没拦过,法子英被抓以后她也没有投案。
最关键的一份证据,来自常州那个活下来的人。刘某的证言证实了这套模式不是“被胁迫”,而是商量好的分工:她负责坐台挑人,两个人一起选定对象,一起动手。
法院最后认定,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2021年9月9日,一审宣判死刑。2022年11月30日,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12月18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劳荣枝执行死刑。
从她第一次走进南昌那家夜总会,到这一天,二十七年。
七条人命的背后,是六个家庭。南昌那一家三口里,有一位母亲——熊某的母亲在1996年那一年,因为承受不住儿子一家三口惨死的打击,病倒,走了。温州的梁某和刘某清,再也没能回家。合肥的殷建华,死在自己被绑过的笼子外面。还有一个只是出门找活干的木匠,陆中明。
陆中明死后,他的妻子一个人拉扯三个还小的孩子。她是个农村妇女,没有经济来源,家里唯一的顶梁柱塌了。这个案子开庭的时候,她坐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席上,一直抹眼泪。
案子已经结了。只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始终没有人能替那七个人问出口——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女孩,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到能站在旁边,平静地看着这一切发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