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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明朝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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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世宗的新政与内阁的演变

(一)世宗的革故鼎新

一、世宗初政

武宗纵欲亡身,死后并无子嗣继承皇位。宸濠之乱刚刚平定,明王朝又面临着宗藩夺位的危局。皇太后张后(孝宗后)命太监张永、谷大用和内阁大臣谋议扶立新帝。首辅内阁大学士杨廷和在位十余年,权位最重,且已预有谋划,因据《皇明祖训》中兄终弟及之义,倡议迎立宪宗之孙、孝宗之侄、兴献王祐杬之子厚熜嗣位。这时,祐杬已死,厚熜年十五岁,袭王封。杨廷和之议,得到大学士梁储等阁臣的赞同,张太后照准,遂命谷大用与梁储等前往安陆藩邸,以拟作的武宗遗诏迎接嗣君厚熜(世宗)来京继位。新君继位前由杨廷和理政。明朝自成祖以后,历代皇帝嗣位,多由皇太后主持其事,但继位的皇帝出自阁臣的提名,则是前此所未有。皇帝继位前,由阁臣杨廷和奉太后懿旨综揽朝政,也是前此所未见。这表明阁臣的权位已日益严重,并不仅是司票拟的文臣。

自武宗逝世到世宗即位,杨廷和总揽朝政凡三十七天,主要做了两件大事。(一)称奉武宗遗诏罢遣边兵入卫京师者归镇;停罢威武团练营,又将豹房番僧及少林僧、教坊乐人等诸非常例者,一切罢遣;放遣四方进献女子;停京师不急工务;收宣府行宫金宝归诸内库。(二)奉皇太后懿旨收捕江彬。江彬在正德末年受命提督赞画军机密务并督管东厂与锦衣卫官校,统率边兵数万,改团练营为威武团练营,亲自提督军马。几次导从武宗巡游取乐,沿途勒索掠夺,民不堪命。武宗死后,江彬是民愤最大也最为危险的人物。杨廷和罢设威武团练营后,江彬称疾不出,窥伺情势。杨廷和请张太后允准,迅速行动,三月十八日,召江彬进宫行礼,在宫中将他收捕。杨廷和办了以上两件大事,消除了朝中的隐患,稳定了京师局势,为世宗的即位铺平了道路。

世宗生于安陆藩邸,幼读经书。十三岁时,父祐杬死,以世子继理藩国。对于突然而来的承继皇位,原无准备,对于宫廷及朝中诸事,也无经历。武宗宠信宦官佞幸,淫乐无度。内廷宦官与朝中大臣之间也是矛盾重重,相互倾轧。世宗继统,既无朝中师保可为倚恃,又无藩府旧臣随从辅佐,少年天子入京师,不啻只身入虎穴,前途是艰险的。这使他不能不对周围的各种陌生的势力,心存戒备、以防不测之变的发生,又不能不极力维持皇权,以免成为被人操纵的工具。史称世宗“多谋”而又“刚愎”,正是这种特定的历史环境的产物。

四月二十二日,世宗至京城外的行殿。礼部请依皇太子即位礼,入东安门,宿文华殿。世宗对随从的王府长史袁宗皋说:我奉遗诏嗣皇帝位,并不是皇子。杨廷和请依礼部具仪,入居文华殿,上笺劝进,择日登极。世宗仍不允。皇太后懿旨,改为即日在行殿劝进、宣告即位。世宗自大明门入宫,在奉天殿即皇帝位。这次争议是世宗与内廷和朝臣的第一次较量。世宗不甘屈从,显示出皇帝的权威。后来的继统争议也于此露出了端倪。

世宗即位颁诏,改明年年号为嘉靖。诏书原已由杨廷和事先拟就,企图乘此时机宣告革除积弊,也为新皇帝收揽人心,稳定统治。诏书长达八千八百余言,所列兴革诸事,包罗巨细,多至六十余款。世宗阅后报可,颁行全国。诏书中说:“皇兄大行皇帝⋯⋯中遭权奸,曲为蒙蔽,潜弄政柄,大播凶威。朕在藩邸之时,已知非皇兄之意。兹欲兴道致治,必为革故鼎新。”(《世宗实录》卷一)诏书中有关革故鼎新的内容包括:武宗朝因忠直谏诤宁正被害去任降调的官员,起复原职。因谏巡游被处死者追赠谕祭;正德元年以来的大小传升官,尽行裁革;内府各监局依弘治以前员数,多余者另行听用;锦衣卫旗校人等据弘治编军册内数目,其余裁革;正德十五年前该纳官钱粮物件,拖久未征者,尽数捐免;嘉靖元年夏秋税粮减免一半,以及查禁各地镇守官科敛财物,查办王府、卫所的冒籍投充人员、禁止盐商投托势要等等。诏书还指出:自正德年来,刘瑾、钱宁、江彬擅权时的弊政,诏书开载未尽者许议奏裁革。颁诏后,锦衣卫及内监局旗校工役,共裁减十四万八千七百人,省减漕粮一百五十余万石。各项裁革,多是朝野积愤已久的弊政,即位诏下,人心大快,称颂新皇帝是“圣人”。

世宗顺利即位,稳定了局势,随即进一步采取果断的措施,以巩固皇权。

除恶宦——明朝的宦官,作为一个特殊的集团,虽然其中也是良莠不齐,但武宗宠信奸佞,宦官恃宠弄权作恶者甚多。他们不仅为朝臣所侧目,也是世宗强化皇权的威胁与隐患。即位诏下,福建道监察御史王钧即上疏劾奏一批太监的罪恶。世宗即位才五日,即贬降迎立有功但权势甚重的太监谷大用奉御南京孝陵司香。又将东厂太监张锐、司礼监太监张雄、御马太监张忠、于经、以及宣府镇守太监刘祥等十余名弄权作恶的宦官下狱治罪。太监张永在武宗朝曾与杨一清奏诛刘瑾,与王守仁平宸濠之乱,武宗死后,督军九门防变,在太监中,功多于过,也被免职闲住,又降为南京奉御。世宗翦除内宦,不仅为了改革恶政,而还为了排除羁绊,强化皇权统治,用意是清楚的。

诛钱、江——钱宁在武宗朝依附刘瑾,掌锦衣卫事。正德末年因参予宸濠之乱被逮。世宗即位后,五月间,以磔刑处死钱宁,宁子十一人俱在锦衣卫为官,也都斩首。六月间,又处死江彬及其子三人,党附江彬的李琮被处死,许泰下狱论死,减罪徙边。抄没钱宁的家产有黄金十余万两、白金三千箱,玉带二千五百束。江彬家产有黄金七十柜、白金二千二百柜。世宗命将钱、江家产充作边地用度、以代民赋。

清庄田——世宗即位诏中曾经提到,如有倚恃权势侵夺霸占抄没犯人庄田者,审证明白,归还本主管业。诏书下后,群臣纷纷上疏,指责正德时京畿多有太监侵占民田,称投献为皇庄。请废除皇庄名义,撤回管庄太监。户部左侍郎秦金上疏“乞差科道部属官一员,分诣查勘,自正德以后,系额外侵占者,给还其主。管庄人员,尽数撤回”。世宗说:“迩来奸猾妄将军民田土设谋投献,管庄人等,因而乘机侵占。朕在潜邸,已知其弊”(《世宗实录》卷五),准如所议实行。清庄田是从经济上对奸猾内宦的一个沉重打击。

迎母后——世宗自安陆藩邸匆促被奉迎来京师,生母兴王妃蒋氏仍留藩府。世宗即位后三日,即诏谕遣使往安陆迎生母来京。如何尊封母妃成为世宗面临的一个特殊问题。世宗命礼官集议崇奉生父兴献王的祀礼及封号。礼部尚书毛澄依据首辅杨廷和之意,与公卿上议,依宋英宗继统仁宗封生父濮王的旧事,应尊孝宗为父考,生父兴献王及王妃称皇叔父母。世宗览奏,说:“父母也可以移易么?”交付再议。杨廷和与毛澄一再上疏,坚持前议。世宗也坚持不允。七月,礼部观政进士、永嘉人张璁上“大礼疏”提出继统不断嗣之义,说:“今武宗皇帝已嗣孝宗十有六年,比于崩殂,而廷臣遵祖训、奉遗诏,迎取皇上入继大统。遗诏直曰‘兴献王长子伦序当立’,初未尝明著为孝宗后,比之预立为嗣,养之宫中者,较然不同。”(宋英宗曾养于宫中,封皇子)“今日之礼,宜别为兴献王立庙京师,使得隆尊亲之孝,且使母以子贵,尊与父同。则兴献王不失其为父,圣母不失其为母。”世宗得奏甚喜,说:“此议实遵祖训,据古礼”。当即召见杨廷和等,手敕:“卿等所言俱有见,第朕罔极之恩无由报耳。今尊父为兴献皇帝,母兴献皇后,祖母为康寿皇太后。”杨廷和等封还世宗手敕,抗疏力争。九月,世宗母兴献王妃蒋氏从安陆来到通州,得知朝廷大臣拟议以孝宗为考,大怒说:“安得以我子为人之子!”因留通州,不肯进京。世宗听说,涕泗不止,启奏慈寿皇太后(孝宗后张氏),愿避皇位奉母归藩。杨廷和见势不得已,乃草敕说:“圣母慈寿皇太后懿旨,以朕缵承大统,本生父兴献王宜称兴献帝,母宜称兴献后,宪庙贵妃邵氏(兴献帝生母)为皇太后。”世宗准此敕草,迎母进京。礼部会拟迎后进宫礼仪,由朝阳门进东安门。世宗不准,自定从正阳门由中道行。礼部请用王妃凤轿仪仗。世宗不准,诏用母后驾仪。十月初四日,兴献后至京,由大明门中门入,世宗在午门迎驾入宫。世宗一再为生母力争后位,也就是提高他本人的皇权,以示不屈从于前朝。迎后之争,世宗终于击败以杨廷和为首的前朝旧臣,取得了行使皇权的又一个胜利。

二、“大礼”之议

世宗自安陆入京即位,只有藩府长史袁宗皋随从。即位后,任袁宗皋为吏部左侍郎又晋为礼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入阁辅政。袁宗皋以老病不赴任,九月间即死去。阁臣中梁储于五月间致仕。只余杨廷和、蒋冕、毛纪三人。武宗朝已致仕的费宏奉召入阁。世宗要巩固他的统治,不得不依靠内阁旧臣,却又恐被人左右,时存戒心。世宗与蒋后入京之仪,坚持改变了阁部的拟议,也由此更加深了对旧臣的疑虑。宪宗以来,皇帝很少朝见大臣,内阁与宦官参预机务,成为惯例。这时的内阁,以杨廷和为首,都是前朝老臣,参预定策立帝,更不免自恃功高,企图决断一切。大礼之议遂使新皇帝与旧阁臣的矛盾,日益尖锐。

蒋后入宫后,如何尊奉世宗生父与母后,仍是继续争议的课题,时称大礼之议。大礼之议表面上是朝臣中不同意见的争议,实际上则是阁臣与皇帝之争。以杨廷和为首的旧臣虽然依祖训兄终弟及之意拥立世宗,却把世宗继位看作是孝宗过继皇子,因而坚持尊孝宗为父考,而以生父为叔父,这当然是蒋后与世宗母子所不能同意的。杨廷和等阁臣联络朝官,一再抗疏,旨在迫使世宗就范,屈从廷议。世宗尊崇父母,旨在维护皇权,自不甘受人摆布,自削权柄。大礼之议于是成为新帝与旧臣的一次全面的较量。

十月间,兵部职官主事霍韬作大礼议,反驳杨廷和、毛澄等人的廷议。上疏说:廷议以孝宗为父,兴献王为叔,“考之古礼则不合,质之圣贤之道则不通,揆之今日之事体则不顺。”(《明史·霍韬传》)进士张璁力排众议,进大礼议之后,十一月又作“大礼或问,”重申前议(见《世宗实录》卷八)。正德末年致仕的大学士杨一清,得见此议,写信给吏部尚书乔宇,说“张生此论,圣人不易,恐终当从之”。(《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十二月,杨廷和授意吏部,任命张璁为南京刑部主事,调出京师,并且寄语张璁说:你本不应当做南官,姑且安静等待,别再作大礼说和我为难!杨廷和在大礼议中,利用权势,排斥异己,直言而并不隐讳。群臣畏惧杨廷和排挤,不敢不附和杨议,力斥张璁。

蒋后入京时,世宗姑且同意称兴献帝、后,而不称皇,本是一时的妥协之计。十一月间,又称奉太后懿旨,加“皇”字,称兴献皇帝与兴献皇后。杨廷和封还世宗手诏,拒不发布。朝臣也附和上疏,力争不可。嘉靖元年(一五二二年)正月,礼部右给事中熊浃则上言:“兴献王宜尊以帝称,别立一庙。”“母妃则尊为太后,徽号如慈寿之例”。(《世宗实录》卷十)熊浃是大学士费宏的同乡。不久之后,费宏即调熊浃出朝,任按察司佥事,以免得罪杨廷和,牵连自己。礼部毛澄乘清宁宫后之小宫发生火灾,上疏说是“变不虚生,宜应之以实”,又说御执父母又各加一皇字,不可以告天下。给事中安磐上疏,说“兴”是藩国不可加于帝之上,“献”是谥号不可加于生存之母。世宗迫于众议,改为皇太后、皇后加上尊号,慈寿皇太后(孝宗后)加上尊号为昭圣慈寿皇太后。皇嫂皇后(武宗后)加号庄肃皇后,本生母兴献后加号兴国太后,祖母邵氏皇太后(宪宗妃)加号寿安皇太后。三月间正式行礼,奉上尊号。生父仍号兴献帝,不加皇字。世宗此举,显然是不得已的退让。杨廷和至此已先后四次封还世宗的御批,执奏近三十疏,并多次以去就力争。十一月,世宗祖母寿安皇太后病死。杨廷和奏称:上为孝宗后,不宜为孝宗之庶母持祖母承重服。世宗不采其议,自定宫中服丧二十七日。十二月,原兵科给事中史道升任山西佥事,上疏说是杨廷和察觉他的弹劾奏章,因而调出外任,并说“先帝(武宗)自称威武大将军,廷和未尝力争。今于兴献帝一皇字考字,乃欲以去就争之,实为欺罔”。杨廷和上疏自辩,并请致仕。世宗下诏抚慰,说他“及国势危疑之际,又能计擒逆彬,俟朕从容嗣统,功在社稷。”(《世宗实录》卷二十一)杨廷和奉诏留任,但与世宗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了。

巡抚湖广都御史席书曾草拟奏疏,附和张璁、霍韬之议,称兴献帝宜定号“皇考兴献帝。”疏成未能奏上,吏部员外郎方献夫上疏,也提出继统不继嗣之论,请宣示朝臣改议“称孝宗曰皇伯,称兴献帝曰皇考,别立庙祀之”。十二月,南京十三道御史方凤等上疏,说“吏部员外郎方献夫与张璁、霍韬议礼非是”。一年之后,南京刑部主事桂萼又上疏议礼,并将席、方二疏附上,请世宗速发明诏“称孝宗曰皇伯考,兴献帝曰皇考,兴国太后曰圣母,武宗曰皇兄。”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正月,世宗交付文武群臣集议。杨廷和见世宗有意变更前议,又因谏言罢遣内宦提督苏杭织造,未被采纳,遂又上疏请求致仕。此时世宗的统治已渐稳固,并已厌于杨廷和的跋扈难制,遂诏允杨廷和致仕归里。言官交章请留,世宗不听。

杨廷和致仕,自是当时震动朝野的一件大事,也是新帝旧臣之争的一个转折。礼部尚书毛澄于嘉靖二年二月因老病致仕,死于归乡途中。八月,吏部侍郎汪俊继任礼部尚书。次年二月,杨廷和离京,汪俊联络朝官上疏,仍持原议,说“宜考孝宗”,并说,诸章奏,只有张璁、霍韬、熊浃与桂萼议同,其他八十余疏二百五十余人,都同臣议。世宗将奏疏交付有司,敕召席书、桂萼、张璁等来京集议。

张璁、桂萼等在南京闻讯,随即上疏,说:“今之加称,不在皇与不皇,实在考与不考”。三月,世宗颁诏:本生父兴献帝、本生母兴国太后,今加称为“本生父皇考恭穆献皇帝”、“本生母章圣皇太后。”又称:“朕本生父已有尊称,仍于奉先殿侧别立一室,尽朕追慕之情。”这时,张璁、桂萼已行至凤阳,从邸报上看到新诏,又上奏疏,说:“臣知‘本生’二字,决非皇上之心所自裁定,特出礼官之阴术。”六月,张璁、桂萼至京师,被擢任翰林学士。方献夫为侍讲学士。此前,礼部尚书汪俊因再次上疏,遭世宗斥责,致仕。席书继任礼部尚书,到任前,由侍郎代管。七月,世宗采张璁、桂萼等议,派司礼监太监谕内阁去掉“尊称”中的“本生”二字。内阁自杨廷和去后,蒋冕继为首辅,仅两月即疏请致仕。毛纪代为首辅,力言不可,世宗斥责说:“你们无君,也要让我无父么?”毛纪等惶惧而退。世宗正式诏谕礼部:“本生圣母章圣皇太后,更定尊号曰‘圣母章圣皇太后’。于七月十六日恭上册文,遣官祭告天地宗庙社稷。”(《世宗实录》卷四一)礼部奉诏拟定仪注奏止。世宗制准。

世宗去“本生”二字的敕下,又引起一场风波。朝臣纷起上疏谏阻。首辅毛纪与新入阁的大学士、原吏部尚书石珤(宝)也上疏谏止。疏俱留中。七月十五日,朝会方罢,吏部左侍郎何孟春对百官说:“宪宗朝,百官哭文华门,争慈懿皇太后葬礼,宪宗从之,此国朝故事也。”杨廷和之子、翰林修撰杨慎说:“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编修王元正、给事中张翀等遂摭留百官于金水桥南,声言今日不参加力争者,必共击之。于是九卿自尚书、侍郎至员外郎、主事、司务等二百二十人跪伏于左顺门候旨。世宗命司礼监太监传旨劝令退去,群臣必求谕旨。再次传谕姑退,群臣仍跪伏喧呼,企图迫使世宗屈服。

世宗在位三年,于朝政逐渐熟悉。杨廷和去后,对于抗旨臣下,渐趋严厉,屡加斥责。面对左顺门的严峻形势,世宗行使皇权,采取镇压措施。先将为首者翰林学士丰熙、给事中张翀等八人逮捕,又逮五品以下官员一百三十四人下狱,命四品以上八十六人待罪。锦衣卫奉诏拷讯丰熙等八人,编伍谪戍。其余四品以上者夺俸,五品以下杖责。被杖致死者十六人。

七月十六日,世宗率文武群臣奉册宝,上生母蒋后尊号为章圣慈仁皇太后。十八日,奉安生父神主,上尊号为皇考恭穆献皇帝,均不再有“本生”二字。九月间,经席书、张璁、桂萼等与群臣集议,世宗正式颁诏定大礼;“称孝宗敬皇帝曰皇伯考,昭圣怀惠慈圣皇太后曰皇伯母,恭穆献皇帝曰皇考,章圣皇太后曰圣母。”(《世宗实录》卷四三)次年,在太庙旁建世庙(后改称献皇帝庙)奉祀献帝。大礼之议,世宗终于战胜朝臣,取得全面的胜利。

世宗初即位,与杨廷和等阁臣协力清除弊政,曾博得朝野的赞誉。大礼议起,杨廷和等执意胁迫世宗以生父为叔父,顺从内阁。一五二八年(嘉靖七年)六月,世宗在事过之后敕定议礼诸臣之罪时说:“杨廷和为罪之魁,怀贪天之功,制胁君父,定策国老以自居,门生天子而视朕。”(《世宗实录》卷八九)这里,说出了世宗郁结已久的衷言,也大体上接近于实际。但事情的另一面是,世宗以年轻的世子即帝位,对武宗朝的旧臣也多所防范,绝不甘于受人操纵。君臣之间的暗斗明争,到左顺门事件而发展到了顶点。谈迁《国榷》引支大纶《永昭二陵编年信史》论大礼之议说:“大礼之议,肇于永嘉(张璁)⋯⋯伦序昭然,名义甚正,自无可疑”。“(杨廷和)力主濮议,诸卿佐复畏廷和之排击,附和雷同,莫敢牴牾。”“以附廷和者为守正,以附永嘉者为干进,互相标榜,毒盈缙绅。”支大纶不拘于标榜“守正”的偏见,所论较为客观。他又论左顺门事说:“然以冲龄之主,而举朝元老卿辅至二百余人,皆喧呼恸哭,卒不少动”,“神武独断,万古一君而已”。说世宗是“万古一君”显是称颂过分。但世宗作为不满二十岁的新君,面对元老群臣的胁迫,临乱不惧,力挽狂澜,终于使大局底定,确是显示出他独具的胆略与才能。不过,杖责臣下十余人致死,不免失于严酷。对于才有可用、过有可原的阁部诸臣斥逐过多,也削弱了朝廷的力量。世宗初即位,锐意革故鼎新,由于朝臣连年陷于大礼之争,影响了新政的继续实施。此后起用新人,重整阁部,明朝政局又出现了新的局面。

三、新政的继续

左顺门事件,内阁首辅毛纪即引咎致仕。费宏成为首辅。吏部侍郎贾咏入阁。礼部尚书席书于八月间自南京来京师到任,推荐起用武宗时致仕的大学士杨一清。张璁也向世宗荐引。嘉靖三年(一五二四年)十二月,世宗任杨一清为兵部尚书,总制三边。次年又召入内阁,参预机务。一五二六年加太子太师,谨身殿大学士。杨一清在大礼议中未参与争议,持论较为公允,私下则赞同张璁之议。张璁奉命修成《大礼集议》,一五二五年进为詹事兼翰林学士。一五二六年为兵部侍郎,仍兼原官。方献夫、霍韬俱为少詹事。一五二七年二月,费宏、石珤致仕。张璁早在两年前(一五二五年),即推荐武宗时的致仕大学士谢迁,说他“虽垂老之年,实台辅之器”。费宏致仕后,杨一清荐引谢迁入阁。八月,贾咏致仕。十月,张璁为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内阁参预机务,并兼署都察院事。桂萼为吏部尚书、方献夫为礼部尚书。礼议之争中,杨廷和等阁部诸臣坚执己见,自诩为“守正”,诋张璁等为“新进”。大礼议后,新旧朝臣之间,仍不免明争暗斗,时有纷争。影响较大的是以下两事。

郭勋、张寅案——郭勋是明初名将武定侯郭英的后裔。世宗时袭封武定侯爵,掌领团营。大礼之议,曾赞助张璁。山西太原卫指挥张寅得识郭勋。张寅仇家薛良揭发他原名李福达,是山西代州人,曾随从叔父李钺参加过弥勒教的反乱,李钺被杀,福达逃走,改换姓名。张寅自动到官置对。代州知州坐实其罪。巡抚毕昭则认为是仇家诬陷。一五二六年秋,御史马录巡视山西,重新查问此案。郭勋写信给马录,托请免于追究。马录将来信上奏,并弹劾郭勋庇奸乱法。世宗交付都察院审理。大理寺评事杜鸾说席书助郭勋偏袒张寅,上书请先将郭、席二人正法,然后再审此案。十一月,世宗准左都御史聂贤等奏,将张寅系狱待决,诘责郭勋,不予问罪。张寅子大仁上书为父申冤。给事中、御史亭台谏官连章劾奏,说大仁上书申冤是经郭勋指点,郭勋“交通逆贼”、“知情故纵”、“党护叛逆”,应置重典连坐。郭勋向世宗申诉,说是因议礼得罪廷臣。廷臣内外交结,借事陷害,并将渐及议礼诸臣。世宗命将人犯逮京,由刑部尚书颜颐寿等会同大理寺审讯,颜颐寿等再次坐实此案。世宗说要亲自审问。颜颐寿等又改指为疑狱。世宗更加怀疑。一五二七年四月,世宗将颜颐寿等审问过此案的官员,俱系诏狱。命桂萼摄刑部,张璁摄都察院,方献夫摄大理寺共同审理。御史马录被迫承认“挟私故入人罪”。遂以仇家诬告定案。世宗要将马录处死,张璁、桂萼等说他罪不至死,请予宽宥,改为谪戍。世宗又将审问过此案的布政使李琼等十二人谪戍,左都御史聂贤等十一人削职为民,刑部尚书颜颐寿等十七人革职闲住。因此事获罪的官员多至四十余人。此案起于民间仇怨,张寅是否李福达本在疑似之间,既使属实,也只是曾经随从作乱,并非起义首领,且早已降附明朝,在军中效力,前罪并非必不可赦。台谏官因此案群起劾奏郭勋,兼及席书,显然是借题发挥,小题大作。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论此事说,当福达叛乱时,郭勋岂曾参与谋划?说他嗾使申冤,也并不一定真有。最多只能治他个请托之罪,为什么一定要连坐?况且“知情藏匿故纵”之律与郭勋本不相似,一定要据此治罪,置于重典,只能是激成翻案(《明史经事本末》卷五十六)。郭勋在朝并非贤臣,后因贪婪谋利等罪被劾,死于狱中。但就此案而论,谷应泰的剖析,则较为公允。谷氏又指责张、桂诸人审理此案,是仇视台谏。实际上,对台谏诸臣的严惩,乃出于世宗本人。但世宗因涉及议礼而被激怒,张、桂诸人也确曾受命平反,迫使马录承伏。这一事件表明,大礼议后,新旧臣僚之间,乃至世宗与旧臣之间,仍然心存积怨,难以相容。从这个意义上说,张寅或李福达案,实是议礼之争的一个余波,但仍是轩然大波。

杨一清案——杨一清自宪宗成化八年(一四七二年)考中进士,历仕宪宗、孝宗、武宗三朝,曾领兵西北,抗御蒙古,又曾与太监张永除刘瑾,因而在朝臣中拥有较高的声望。大礼议中,群臣多附和杨廷和,致仕家居的杨一清独赞张璁。世宗起用总制三边,又擢入内阁。费弘致仕后,晋为首辅。一五二七年十月,张璁以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仍掌都察院事。谢迁也奉召入阁,但已年近八十,次年三月即告老。六月,世宗逾次擢任礼部右侍郎翟銮入阁。一五二九年二月,桂萼入阁。内阁四人中,翟銮遇事顺从帝意,小心从事。杨、张、桂三人实际任事。七月间,兵科给事中孙应奎上疏,弹劾内阁说:“大学士杨一清虽练达国体,而情多尚通,私其故旧”,“张璁学虽博而性偏,伤于自恃”,“桂萼以枭雄之资,桀骜之性,作威福而沮抑气节,援党与而暗役言官,大私亲故,政以贿成”(《世宗实录》卷一○三)。杨、张、桂三人各上疏自陈,乞休,世宗均予慰留。八月,礼科给事中王准弹劾张璁、桂萼荐用私人。工科给事中陆桀上疏,说张、桂“不三四年,位至极品。”“乃敢罔上行私,专权纳贿,擅作威福,报复恩仇”。世宗命张璁回家自省,以资后用。桂萼革去学士职衔致仕,又令法司查究张、桂等荐引的官员。詹事府詹事霍韬上疏为张璁、桂萼申辩,说他们多有专权,是出于向世宗效忠,不避祸福。张璁引用浙江人王桀即指为亲党。王桀与杨一清都是南直隶人,岂不也可说是亲党?又说王准、陆桀的弹章,是受杨一清指使,并列举杨一清任用私人及贪贿事状。吏部尚书方献夫说言官追究张、桂荐引的官员,多至百余人,多是受诬陷,一概看作是亲党加以绳治,岂不要空人之国?九月初,张璁已行至天津。世宗又下诏召还,复任。光禄寺少卿史道言上疏说:“风习易移,人才难得。杨一清有通达万变之才,张璁力足以担当天下之重。伏愿陛下谕勉二臣,忘私奉公。”世宗嘉纳。霍韬又上疏乞假归省,说为张璁等辨雪之后,刑官仍再追逼诬陷桂萼受赃。这是由于桂萼任事独勇,任怨独多,为众所忌。刑官谓陛下犹可欺侮,奸赃权臣(指杨一清)独不可触。又说前疏所述杨一清赃罪,皆有指名,皆有实迹。霍韬请求彻查桂萼及杨一清赃案,说,一清、萼实有赃贿,即显剹于市。臣或陆桀妄言,也显剹于市。世宗不准霍韬乞假,下诏说:杨一清位居内阁辅臣之首,乃大肆纳贿,不畏人言,甚非大臣之体。命法司会官议奏处置。刑部尚书许讚会同官员议奏杨一清“大肆纳贿”,但系耆旧重臣,请予罢官归里或令休致。世宗览奏,谕内阁:杨一清“不顾晚节,贪婪无耻,赃迹显著”,“今当正法,而使知警。”命翟銮拟旨。张璁连上三疏,历叙杨一清议礼之功,说,当群议喧腾之时,得老成大臣赞与一词,所助不少,请予宽容。第三疏中并说:“况臣复任之初,而一清即有此事,又因霍韬所奏,中外臣工不能无疑。保全一清,实所以保全臣等也。”(《世宗实录》卷一○五)情词极为恳切。世宗慰谕,说已从宽区处。杨一清自陈:“罪状既著,诛窜何辞,请予矜贷,削职放还。”世宗诏准致仕,驰驿以归,并赐金、布、纻丝等物,让他较为体面地退任。杨一清历仕四朝,功业昭著,但长期处在前朝贪贿成风的官场,似亦不免沾染积习。《世宗实录》所载有关奏疏及诏书表明,杨一清贪赃受贿,确实有据,并非他人诬指。杨一清曾自称与张璁“虽间有异同,旋即如故”,“盖终始未尝失欢”(《世宗实录》卷一○四)。旧史家或囿于偏见,指张璁力排一清以求晋任,不免有违史实,持论也有失公允。不过,左顺门事件后,世宗有意再行新政,杨一清趋于保守,因而与张璁等每有不合,则是事实。早在张璁敕罢之前,杨一清即曾上疏说:“今之持论者,多尚(原作‘尚多’)纷更,臣独劝以安静。多尚刻削,臣独矫以宽平。欲变法,臣谓只宜守法,欲生事,臣谓不如省事”。(《世宗实录》卷一○三)杨一清致仕后,世宗倚任张璁等人,继续实施消除积弊的新政。

永嘉人张璁正德十六年(一五二一年)四十七岁,才考中进士。世宗即位后,作为新科进士,尚无官职,在大礼议中力排众议,独持尊父之论,因而获得世宗的赏识和杨一清等人的赞许。但在议礼之争中,也因而受到杨廷和为首的守旧群臣的攻击,请求严处张璁的奏疏纷至沓来。张璁入阁后,荐用新人,革除弊政,于是又成为旧臣与新臣、北人与南人、守旧与革新诸矛盾的焦点。因荐引新人而被指为私植亲党,甚至“不三、四年,位至极品”以及“干进”“骤贵”等等也都成为言官们攻击的口实。守旧者自诩为“守正”的君子,指革新者为“干进”“好事”的小人,是历代保守派攻击革新派的故技。旧史家沿袭其说,多欠公允。事实上,正由于张璁是新进的官员,才不曾沾染前朝官场的腐败积习,具有革除弊政的足够的勇气。谈迁《国榷》称他“学博才赡,有廊庙之用”。《明史·张璁传》对他多所指摘,但也称他“刚明果敢,不避嫌怨”,又说他“持身特廉,痛恶脏吏”当是事实。张璁以进士而入居内阁,始终清廉自守,博学明辨,而又勇于革新,可谓嘉靖朝难得的贤相,也是有明一代少见的阁臣。杨一清罢后,张璁被擢任为首辅。后因避世宗厚熜讳,改名孚敬。一五三一年七月曾一度致仕,翟銮任首辅,十一月被召还。一五三二年三月,再请致仕,方献夫继任首辅。次年正月,张璁又奉召复任,一五三五年四月致仕,阁臣李时继任首辅。在此期间,张璁、方献夫与主张革新的官员辅佐世宗继续推行了一系列革除积弊的新政。

革镇守中官——宦官出镇各地,是前朝的一大弊政。宦官领兵镇守,掌握兵权,多施横暴,又往往牵制主帅,延误军机,甚至与内宦结纳,酿成乱事。一五二九年三月,御史毛凤韶建言裁革各地镇守官及补差内臣,兵部议复,只在部分地区各裁一员。张璁任首辅后,世宗制准兵部尚书李承勖等人的建言,裁撤镇守中官二十七人,又革去锦衣官五百人,并以腾骧四卫(京师亲军)改属兵部。内宦或称四卫有功,隶兵部不便。李承勖举出王振、曹吉祥事为证,说往年正是因为兵归阉寺,才酿成祸乱。李承勖曾被弹劾为张璁亲党。他力主裁革宦官,得到张璁的支持。云南镇守太监杜唐扰害地方,诏命调回,并采巡按云南御史毛凤韶之议,从此裁革,不再续差。一五三一年,又以次裁革镇守浙江、两广、湖广、福建及分守独石、万全,守备永宁城等处的内臣。《明史·宦官·张永传》说: “世宗习见正德时宦侍之祸。即位后,御近侍甚严。”“帝又尽撤天下镇守内臣及典京营仓场者,终四十余年不复设。故内臣之势,惟嘉靖朝少杀云”。世宗裁革镇守中官,事在张璁任首辅时。故明人多将此事归美于张璁。万历时名士王世贞论张璁说:“公相而中涓(宦官)之势绌,至于今垂五十年。士大夫得信其志于朝,而黔首得安寝于里者,谁力也。”(引自《国榷》卷五十七)世宗任杨廷和翦除内宦势力,又进而倚张璁内阁革罢镇守中官,对宦官势力严加抑制,影响是深远的。

清勋戚庄田——一五二九年,霍韬奉命编修 《会典》,上疏说:“自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额田已减强半”。(《明史·食货志》)额田大量减少,是因为地主豪民的欺隐和宪宗成化以来,诸王勋戚依仗权势,扩展庄田。《明史·张璁传》说清勋戚庄田“皆其力也”。大约张璁入阁后,即已开始清理勋戚扩占的庄田,一五二九年四月,户部左侍郎王軏(音月

yuè)上言“臣奉命清查各处庄田,见勋戚之家,多者数百千顷,占据膏腴,跨连郡邑”。(《世宗实录》卷一??)世宗敕谕“有分外强占者,俱给原主”,今后不准妄行。嘉靖十年(一五三一年)闰六月,采御史张心奏议,诏南京兵部查牧马草场,内外守备衙门有占种者悉令退出,召民回纳。又采户部议,查革王府以山场湖坡为名强占的民田,断自宣德以后。山东德王府上疏,自称所受庄田与山场湖坡不同。世宗命山东都御史邵锡复勘。邵锡勘报:“王府所奏请多指民间垦田谓之荒地,既得请为庄田,则纵〔官〕校等为虐,征敛过于税粮,地方骚然,民不堪命”。(《世宗实录》卷一三○)户部议复,王府有封国之初原请庄田,听留用。立国以后,即系庄田,也不得议留。世宗采户部议,诏谕各王府务遵处断。世宗处置此事,在张璁致仕期间。但清勋戚庄田,张璁在任时已经实行。史书不见清理庄田的详细纪录,但此举旨在清查诸王贵戚强占的民田,用意是清楚的。

改赋役制度——嘉靖时的额田已不到明初的一半,朝廷的赋税收入减少,民间的赋役也因田地被兼并而负担不均。一五三○年四月,桂萼再次被召至京师入阁办事。十月间,他上疏建策清查新增田地与编审徭役,世宗准予施行。次年正月,桂萼因病乞休,归里后病死。三月间,御史傅汉臣把编审徭役的改革称为“一条编法”,奏报施行情况说:“顷行一条编法,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州一县,各州县总于各府,各府总于布政司,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内,量除优免之数。每粮一石,审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斟酌繁简,通融科派,造定册籍,行令各府州县永为遵守,则徭役公平而无不均之叹矣”。(《世宗实录》卷一二三)这种“一条编法”,不拘限于原定的里甲,而在省府州县的大范围内通融科派,以求符合实际占田的状况,粮税与丁役各审定交银若干,一体征收,以求均平。但施行中又有田地肥瘠不同、人丁贫富不同等复杂情况,因此傅汉臣建策“取殷厚之产,补砂薄之地”,但并未能实施。这次赋役改制似仅在局部地区试行,但影响是深远的。

抑制外戚——明初以来,后妃家多封授高官,爵至

公侯,并许世袭。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以为“戚里如此恩泽,近古所无”。历朝外戚,世为权贵豪门,以至亲戚家人也可依仗权势,暴虐乡里,聚敛营私。孝宗张皇后父张峦及后弟鹤龄、延龄,爵至侯伯,占田经商,恣为不法,朝廷不能制(见前)。世宗继位,张鹤龄因定策有功,进封昌国公。张氏兄弟得张后纵容,权势显赫一时。大礼之议,杨廷和等力主世宗继嗣孝宗,张太后及后家势大,也是原因之一。张延龄在武宗时曾被人指告谋为不轨。一五三三年,张延龄杀死与此事有关的人员,被人告发。世宗将张延龄下狱,欲以谋反罪,处以族诛。张璁上疏说,张延龄是个守财奴,怎能谋反?如坐谋反罪,恐伤皇太后。法司审讯,又揭出张延龄占买官田、私杀奴婢等事,遂以违制杀人罪处死刑,系狱,后被处决。张太后曾请见世宗说情,世宗不见。张鹤龄被削去公爵,三年后也被告发,死于狱中。外戚世袭封爵,是形成豪门的重要原因。英宗钱后家,世封安昌伯。因嫡系绝嗣,请以庶子袭封。世宗交廷臣议。一五二九年十月,吏部尚书方献夫等议奏:旧制非军功不封,洪熙以来,始封外戚。其后一门数贵,传袭三、四世不已。建策“现封爵宜终其身,勿得请袭。自今皇亲驸马,并如祖宗旧制,勿得夤缘请封”(《世宗实录》卷一○六)。世宗敕准:“及今已封,姑与终身,于孙俱不准承袭,著为令”。世宗生母蒋太后家及皇后陈后家,均不准承袭封爵。万历时沈德符著《万历野获编》论此事说:“本朝外戚世爵,至世宗尽革之”,又说:“盖自世宗裁定恩泽,立为永制,至是已八十年。”外戚与宦官历来是拥有特权并往往能以左右皇室的两大势力。世宗在裁革宦官权力之后,又严格抑制外戚,影响也是深远的。

以上几件大事都是在大礼议后至嘉靖中叶,陆续推行的一些新政。这些新政实际施行的程度有所不同,但目标都是在抑制宦官外戚诸王贵族和民间豪富势力,作用是积极的。新政的继续推行,消除了前朝的某些积弊,也使世宗的皇权统治更为巩固了。

四、内阁的演变

明太祖废中书丞相制,选任文官兼殿阁大学士,备侍从顾问。成祖简选翰林院文臣入值文渊阁,参预机要咨议,草拟制诰,但仍为兼职,不设专官。殿阁大学士号为阁臣,受到礼重,但无权统属六部朝臣政务,只备皇帝顾问。这种特殊的建置,使阁臣的作用可大可小,因人因事而不同。明太祖、成祖亲驭军政,高度集权,阁臣只是处于侍从的地位。洪熙以后,当皇帝锐意求治倚重阁臣,或怠于政事倚付阁臣时,阁臣权位渐重。但如皇帝倚任外戚中官,内阁诸臣不被倚重,也就难于有所作为。武宗倚用内官刘瑾,游乐荒淫,内阁陷于无所作为的境地。武宗死后,张太后倚用杨廷和等阁臣定策立世宗,阁臣的地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世宗在后来的诏书中,一再提到他初即位时,内阁老臣欺他年幼。他有意独立处事,不为内阁所左右,对阁臣多所限制。大礼议后,他任用新人,重建内阁,称杨一清、张璁等为“辅臣”“丞弼”。在新政的推行中,内阁又显示出决策性的重大作用。此后,世宗皇位巩固,崇信道术以求长生,阁臣由咨议渐成辅弼,权位日重了。

崇道修玄——明朝自开国以来,即礼重佛、道。宪宗宠信僧继晓,广封僧道官。武宗、刘瑾也大兴佛寺,番僧入于禁苑,僧道传升官充斥于朝。世宗初即位,即采工部侍郎赵璜议,没收大能仁寺妖僧齐瑞竹资财,毁除佛像,又查禁京师淫祠,革罢僧道传升官。但听信太监崔文,信奉道教斋醮(道场)祷祀。明太祖曾封授龙虎山张道陵的后裔张正常为真人。宪宗、孝宗两朝多次封授他姓道士为真人。一五二四年,世宗召龙虎山上清宫道士邵元节入京,祷祀雨雪,有验,封授为致一真人,总领道教。宫中设醮,世宗亲自祷祝。一五三四年,世宗见禁中佛殿的佛像有淫亵之状(当是密宗神像),命废除佛殿改建内宫,又将佛殿所藏佛牙及佛像等一万三千余斤,在街市通衢大道公开焚毁。从此宫中不见佛殿,只有道场。这年,世宗杜贵妃生皇子载垕(穆宗),世宗认为是邵真人祷祀之功,加授邵元节礼部尚书。一五三九年八月,邵元节病死。次年,世宗封授他生前所荐引的道士陶仲文(原名典真)为秉一真人,领道教事。

嘉靖时文士何良俊说,当时的道士有三千六百家,“盖剑术、符水、服金丹、御女、服日月精华、导引、辟谷、搬运、飞精补脑、墨子服气之类皆是,不可以一途限也”(《四友斋丛说》卷二十二)。大抵世宗初年奉道,还是在于求雨祈年,以巩固皇位。中年以后,自称多病,服食丹药以求长生。道士段朝用进献自炼的金器,说是作为饮食器皿用,可以长生不死。又自称可以点化金银,补助国用,世宗信以为真,召他入朝。后来证明都是谎言,被人揭发下狱,死于狱中。宫中斋醮祭天,例需撰写“青词”,是奉祭天神的表文。世宗常命文臣代撰,后来竟由内阁大学士撰写供奉。世宗此举,似在向臣下表明,他确是受命于天,可以上与天通,但由大学士撰写诞妄的青词,自是有失体统,不免传为笑柄。一五四二年十月,世宗宿于曹妃宫中,宫婢杨金英等十余人乘世宗熟睡,企图用绳索把他勒死。方后闻讯赶到,世宗得救,宫婢被擒处死。此事原委,史书记载甚简,但似无重大的政治背景。世宗采邵元节主静之说,以静摄修玄求长生,据史事记事,也并不象武宗那样淫乐无度。朝鲜《李朝实录》载归国使臣的书状记此事说:“盖以皇帝虽宠宫人,若有微过,少不容恕,辄加捶楚,因此殒命者多至二百余人,蓄怨积苦,发此凶谋”。又记得自明人的传闻:“皇帝笃好道术,炼丹服食,性浸躁急,喜怒无常。宫人等不胜怨惧,同谋构乱云。”(朝鲜《中宗大王实录》卷十)朝鲜保存的记录,可能较为接近于事实。

宫婢之变的次日,世宗即迁出大内,移住西苑。此后二十余年即常居西苑,号为静摄修玄,虽然仍不时亲自改订诏敕、批答奏章,但不再朝见大臣。中年以后的世宗,由初政时的革故鼎新演变为静摄修玄,内阁大学士因而得以更多地预政,权势日隆。

阁臣倾轧——一五三七年四月,世宗因内阁规制未备,命太监高忠与大学士李时等议,在文渊阁正中一间设皇帝御座,旁四间各相间隔,为阁臣办事之所。阁东诰敕房贮藏书籍,阁西制敕房之南,添造卷棚三间,安置书办。《世宗实录》说:“于是阁制,视前称完美矣”。(《世宗实录》卷一九九)阁臣原备顾问且非专职,世宗规划的“阁制”,使内阁成为阁臣经常的办公机构。次年九月,南京礼部尚书霍韬上书说:“陛下总揽乾纲,政自己出,宜无所谓权柄下移者,乃其疑似之迹则有之。内阁之臣,止司票拟,而外人不知者遂谓朝廷大政举出其手。”(《世宗实录》卷二○四)他举出官员的任免事例,说明阁臣超越本职,参预其事。霍韬的奏疏表明,“止司票拟”乃是原定的制度,并未明文变改。“权力下移”则是逐渐形成的事实。外人以为大政举出阁臣,并非无据。万历时,沈德符说:“内阁辅臣主看详票而已,若兼领铨选,则为真宰相”。又说:自翟銮以后“无不以殿阁大学士为真相”(《万历野获编》卷七),当是反映了嘉靖以来人们的一般观念。

内阁权位渐重,阁臣间的相互倾轧,也日益严重。江西资溪人夏言,在大礼议后,于一五三○年以吏科给事中进为侍讲学士,建言分祀天地,得世宗宠遇。次年即擢任礼部尚书,与张璁不和。行人司正薛侃因上疏建言择藩王居守京师,获罪。张璁事先已得见此疏,送呈世宗,说是出自夏言。薛侃案后,张璁因有意中伤夏言,奉旨致仕。次年,还朝。一五三五年因病归里。一五三六年,李时为内阁首辅,夏言加武英殿大学士入阁,参预机务。一五三八年,李时病死,夏言继任首辅。

夏言入阁后,礼部右侍郎严嵩进为礼部尚书。江西分宜人严嵩,弘治时进士。正德时,为南京翰林院侍读。世宗即位,召为国子祭酒,后出任礼部。一五三九年,夏言与严嵩随同世宗去湖北安陆,祭显陵(生父献帝陵)。夏言乞候回京,严嵩奏请表贺,得世宗嘉许。此后,严嵩谋与道士陶仲文设计倾陷夏言,夏言则指使亲信弹劾严嵩。一五四二年六月,严嵩向世宗历陈夏言欺凌之事,六月,夏言被削职。八月,严嵩授武英阁大学士,入值内阁。这时他年已六十,仍勤于任事,得世宗信任。夏言去后,原在内阁的大学士翟銮继为首辅。一五四四年,严嵩指使言官弹劾翟銮之子考中进士有弊。翟銮被削职。严嵩继任首辅。

严嵩为首辅未久,阁臣吏部尚书许瓒、礼部尚书张璧等即奏陈严嵩处事独断。一五四五年十二月,世宗又将已削职的夏言召还内阁,恢复原官,位在严嵩之上。

夏言复职,志得意满,所拟批答均自行处断,不理严嵩,又逐步斥逐严党官员,非严党的朝士,也往往因而受祸。严嵩厚赂内官,伺机报复。严、夏互相倾轧,日益激烈。

原由夏言荐用的陕西三边总督曾铣曾在一五四六年上疏,建策出兵收复河套,以抗御蒙古,得到夏言的支持。宣大总督翁万达依据他所了解的蒙古情事,认为不宜挑起战事。朝臣中议论不一。嘉靖二十七年(一五四八年)正月,世宗命内阁议复此事,意在驳复,严嵩乘机上书,说原来拟旨褒奖曾铣,“臣皆不予闻”,称:河套必不可复,师既无名,费复不浅。又进而攻击夏言在内阁“骄横自恣,凡事专决。不惟常务不获与闻,即兴兵复套,事体重大,自始至终,亦并无一言议及”。(《世宗实录》卷三三二)夏言上疏抗辩。世宗命削夺夏言官阶,以尚书致仕,逮捕曾铣问罪。严嵩又与锦衣都督陆炳等指告曾铣与夏言妻父苏纲结纳,厚赂当道、克扣军饷,掩败不报。世宗将曾铣与苏纲下诏狱拷讯。四月间又逮捕夏言,下镇抚司,查讯恣妾父苏纲为奸利之罪。曾铣被指为“罔上贪功”、“交结近侍”,依律处斩。十月,夏言坐与曾铣交通,也被斩首。

夏言死后,严嵩继为首辅,长达十余年之久。世宗居西苑玄修,严嵩得以独揽相权。曾铣案后,朝臣不再敢说边防事,随即爆发了蒙古俺答汗的南侵战争。

(二)蒙古俺答汗的南侵

明武宗正德时期,被称为鞑靼的蒙古诸部,在达延汗统治下,呈现出新的局面。达延汗在统一了东部即左翼诸部后,又进而征服了西部地区的右翼三万户,并分封他的子孙分别统领左右翼诸部,重新建立起黄金家族的统治。

明世宗时,达延汗之孙,统领右翼的俺答汗以河套地区为据点,日益强盛。一五五○年自大同侵入明朝境内,直抵北京郊外,明王朝又一次面临着严重的骚扰。

一、达延汗西征

明孝宗弘治末年,达延汗连年西征阿尔秃斯等部。一五○九年,明武宗得到报告说,曾经在大同战败王杲的火筛与小王子相仇杀。大约即在此后不久,达延汗征服了火筛统领的满官嗔(蒙郭勒译)部,又称为土默特。次年,明朝又得报,原已投附鞑靼的永谢布(永邵卜)首领亦不剌联络阿尔秃斯部背叛达延汗,被小王子即达延汗战败,亦不剌西逃。《蒙古源流》详记此次战事并录有达延汗西征的命令,说是率领左翼的察哈尔部、喀尔喀部、乌梁海部和科尔沁部共同抗击鄂尔多斯(阿尔秃斯)土默特和永谢布三万户(三部)。战争爆发在达兰特里衮地方。《源流》说“达延汗,遂收服右翼,平定六万兵民大众”(清译《蒙古源流》卷六)。达延汗把秃猛可获得完全的胜利,实现了左右翼诸部的统一。

早在明孝宗弘治元年即一四八八年,把秃猛可就曾以达延汗即全蒙古汗的名义,以蒙古文致书明朝,明大同守臣一度误译为“大元”。征服右翼诸部后,再次宣布他是全蒙古的汗。不过,这所谓全蒙古,主要还是明人称为鞑靼的诸部。西部的瓦剌仍然占据西北地区,具有相当的势力。东北的兀良哈三卫,隶属于明朝,也不归达延汗统治。但是达延汗西征的胜利,结束了长达数十年的诸部纷争,鞑靼蒙古得以在东起克鲁伦河,西至河套地区的广阔草原往来游牧。蒙古历史的发展由此进入一个新阶段,意义是重大的。

达延汗把他直接统领的左翼察哈尔、喀尔喀和右翼鄂尔多斯、永谢布、土默特等五部,号为五万户,分封给他的子孙,重建起成吉思汗家族后裔的统治。科尔沁部原为哈撒尔后裔所统治,不在五万户之内。察哈尔万户是达延汗的基本属部,封授给长子铁力(图喀),不久,死去,传子卜赤(博迪)。右翼三万户被收服的部众,仍沿用原来的部名,封授给次子五路士(乌鲁斯),遇害,又封给三子阿著(赛音阿拉克,又名巴尔斯)。其余诸子分领喀尔喀及其他属部的基层组织鄂托克。

大约在明武宗末年,达延汗死。阿著曾暂袭汗位,不久也病死。卜赤继为大汗。世宗嘉靖时,阿著子吉囊(清译全名为衮必里克墨尔根济农)统领阿尔秃斯,弟俺答统领满官嗔即土默特部。兄弟二人出入河套地区,成为诸部中最强大的势力。

原来随从达延汗西征的乌梁海部众,在西征之战后,又不时在北边掳掠。卜赤汗与吉囊、俺答多次出兵征讨,一五三八年征服了乌梁海,将其部众分配给各贵族为奴。

西征战后,永谢布的首领亦不剌率残部西逃,与西逃的别部卜儿孩联合,住牧于青海湖畔。约在一五三二年,吉囊、俺答兄弟率兵十万,屯驻河套。以四、五万骑西击亦不剌、卜儿孩营,收其大半部众,卜儿孩遁走。一五四二年吉囊死。俺答统领右翼三部的部众。随后再次出兵西征。蒙文《阿勒坦汗传》说:此次远征“降服仇敌博喇海(卜儿孩)太师于合鲁勒合雅之林”,(珠荣嘎汉译本第四三页),将收服的永谢布部众赐予其末弟之子岱青。《阿勒坦汗传》又记,此战之后,俺答的声名传闻四方,“博迪(卜赤)汗等为报答勇敢真诚的阿勒坦汗,于额真前,当六万户之面,赐号曰土谢图彻辰汗”。(同上,第四五至四六页)

俺答拥有右翼三部之众,以河套为据点,势力至于青海,拥有汗号后成为实力胜过卜赤汗的又一个蒙古汗。一五四四年,俺答汗又领兵远征朵颜、福余、泰宁等兀良哈三卫。三卫首领相继降服,分别附属于俺答兄弟子侄。

二、俺答汗的侵掠

俺答汗声势日盛,以丰州川与阴山地区为基地,因而需要与明朝通贸易,以换取当地蒙、汉居民所需求的农业、手工业工具和粮食、丝绸等物产。早在一五四一年,俺答即派遣蒙古使臣肯切与汉人石天爵至大同,请求通贡市,并说如许通市,即令边民垦田塞中,牧马塞外,永不相犯。否则,将南下掠夺。大同巡抚史道上奏,兵部议复,拟准入贡通市。世宗以为求贡不可信,群臣从而附和。世宗下诏悬赏擒斩俺答,并将肯切扣留。次年五月,俺答等再遣石天爵等至大同请求入贡,说蒙古迫切需要纱缎,贡市对双方有利。如果一再请求不准,将要纵兵南下。大同巡抚龙士有将石天爵逮送朝廷,世宗竟将石天爵与肯切一起处死。双方矛盾激化,俺答南下不可免了。六月,俺答军自大同入明境掳掠,明军全无戒备,无力抵御,俺答自大同直驱太原,南至平阳,东趋潞州,然后北上出雁门返回。前后历时月余,沿途掳掠人畜资产,山西居民多遭劫掠。

俺答称汗后,于一五四六年五月,再遣使至大同投书议和、求通贡市,被大同边兵杀害。七月,又向大同递送蒙文文书,请准入贡。请限以地点、人数、时间,准许入贡,世宗不许。次年,俺答遣使李天爵持文书来大同,说今年羊年(丁未)利于取和。请贡马驼,求赐蟒缎等物,东起辽东、西至甘凉边境人互不相犯。翁万达代为转奏。这时,夏言、曾铣正主张出兵收复河套。朝臣议论不一,世宗犹豫不决。世宗从严嵩议斩夏言、曾铣,但仍未准俺答通贡。一五四八年,翁万达上疏,力陈前岁山西守臣之失,请加强边墙守备,又上疏说俺答“以求贡不遂,既耻且愤,声[言]将纠众聚兵,待时一举”并再次代陈求贡之意。世宗驳斥说:“胡乃屡以求贡为言,其令遵前旨,一意拒绝。”(《世宗实录》卷三三四)

一五五○年(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六月,俺答率军攻掠大同。《阿勒坦汗传》说他聚集右翼三万户在上都白室之地会师,以其子辛克(僧格)为先锋,向汉地进军。明大同总兵张达奋勇抗击,被蒙古伏兵包围,副总兵林椿领兵营救,两将皆战死。世宗以原甘肃总兵仇鸾为宣大总兵,仇鸾遣人以重金赂赠俺答,相约不犯大同。八月,俺答移兵东去,由蓟镇攻古北口,巡抚蓟州都御史王汝孝以火炮抗击。俺答别遣一军由黄榆沟拆除边墙进军。由密云攻掠怀柔、顺义。巡按顺天御史王忬出驻通州防御,上疏告急。俺答军至通州,京师大震。兵部尚书丁汝夔急忙部署防守京城事宜,点阅京军册籍,据说“时册籍皆虚数,禁军仅四五万,老弱半之,又半役内外提督大臣家不归伍,在伍者亦涕泣不敢前”。(《明史·丁汝夔传》)。临时征募居民及四方应武举诸生约四万人防守京城,急调各地兵入京师勤王。援军五万集结京畿,明廷未及储备粮秣,据说,“犒师牛酒诸费皆不知所出。户部文移往复,越二三日,军士始得数饼。”(《鸿猷录》卷一六)仇鸾所率大同兵二万入京,世宗以他为平虏大将军,统率各地援军。仇鸾不敢出战。俺答至京城东直门外,命俘虏携带启书致世宗求贡市。世宗在西苑召阁部臣集议。内阁首辅严嵩说俺答是“抢食贼,不足患”,贡市是礼部事。礼部尚书徐阶认为应权且准许通贡,但不可“临城胁贡”,可令退出边外,另遣使经大同守臣入奏,才可准许。《阿勒坦汗传》说明廷遣使杨增(珠译杨兀札克)来议和,说“不如往来买卖通贡”(珠译本页五○)。俺答遣使丫头智(珠译阿都兀齐)随来使杨增到明廷,说将大军撤到边墙之外,开始商谈。所记当近于事实。八月二十三日,俺答开始撤兵出古北口,沿途又有掳掠。俺答军在古北口内京师周围地区往来掳掠前后近半月。旧史称为“庚戌之变”。明廷经过一场惊恐,又度过了危机。

俺答汗退兵后,依据协议,于十二月遣使至宣府大同,请求通贡。次年三月,又遣使脱脱至宣府,留下人质,求通贡市。宣大总督苏祐上奏说,蒙古使臣称:愿以宣大陕西各边地通行开立马市,买卖骡马牛羊。他建言在宣大、延绥、宁夏等地开市,以布帛米粮交换牛羊骡马。世宗为避免“临城胁贡”之耻,采苏祐议,先在大同边外开设马市。宣府、延绥、宁夏诸镇也准许开市,每年两次。入贡事容后再议。四月间,大同马市以布缎等换马两千七百余匹。俺答贡马谢恩,朝廷回赐丝衣金带。俺答虽然尚无进贡使团,但事实上已恢复了贡赐交易。宣府和陕西开市,也都购马数千匹,边境出现安定和繁荣的局面。

但是,一年之后,一五五二年初,俺答部下军兵又在大同边境侵扰。巡按御史李逢时上疏说:“俺答敢于岁初拥众入犯,可见马市之羁靡难恃。今日之计,惟大集兵马,一意讨伐。”(《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二月,俺答军攻掠怀仁而去。三月,世宗下诏,停罢马市。边境战事又起。四月,明平虏大将军仇鸾领兵出塞,在威宁海袭击俺答,败阵而回。兀良哈三卫撤去边卫,引导俺答入境至宁远掳掠。明备御官王相战死。从此以后,俺答连年在边地攻掠。一五五三年春,俺答犯宣府和延绥;夏,犯甘肃和大同;秋,俺答大举攻掠浑源、灵丘、广昌,插箭峪、浮图峪等地,遇雨退去;不久,又以万骑入大同,纵掠至八角堡。一五五四年春,俺答入宣府柴沟堡;夏,犯宁夏;秋,攻蓟镇边墙,百道并进,明京城戒严。一五五五年,俺答数犯宣、蓟,参将赵倾葵等战死。一五五六年,俺答三万骑犯宣府。一五五七年,俺答二万骑分掠大同边。一五五九年,俺答入蓟镇潘家口。一五六○年攻掠大同、延绥、蓟、辽诸边。一五六三年春,俺答入宣府滴水崖,被大同总兵刘汉打退;冬季又大举攻掠顺义、三河,京师戒严。

蒙古各部自也先亡后,多遣使臣与明廷通贡市。明廷对来使及各部首领授予封号或职衔,给予高级丝缎织物及金银器等优厚的赏赐。来贡的使臣也还在商民间进行贸易。蒙古利于赏赐和贸易,贡使的人数与次数日益增多。明廷对入贡的时间、地点及贡使人数往往做出限制,但从未像世宗那样闭关绝贡。俺答汗强盛后,卜赤汗廷似仍在克鲁河草原。西起河套东至兀良哈三卫的广漠地区,均为俺答所占据。这一地区水草丰美,不仅蒙族牧民日益增多,也还有大量的汉人农民在蒙汉地主控制下从事垦殖。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和蒙汉人生活的需要,都更加迫切地要求与汉地互市贸易,以牲畜换取布帛粮米和生产工具。世宗闭关绝贡,蒙古得不到需要的物资,便不时出骑兵在边地掠夺。明廷因蒙古不时侵掠,更不能屈从开市来“羁糜”。双方的矛盾日益激化而不得解决,战无虚日了。

(三)东南沿海的抗倭战争

在北境战争连绵的同时,明王朝又面临着东南沿海“倭寇”的侵扰,不得不展开了抗倭战争。

日本国南北朝的战乱,以南朝的失败而告终。十四世纪末,北朝的足利义满建立了室町幕府的统一政权。但到十五世纪后期,足利氏逐渐名存实亡,日本的封建藩侯又纷纷割据称雄,号称六十六国,互争雄长,史称“战国”时代。这些众多的日本诸侯国,都争着与明朝通商,但又受到明朝“朝贡”贸易的限制。被称为“倭寇”的日本海商与海盗,便分别在藩侯的支持下在中国沿海实行武装抢掠。明世宗嘉靖时,海防废坏,倭寇剽掠得志,无所忌殚,日益严重。一五二三年五月,日本左京兆大夫内艺兴遣僧宗设,右京兆大夫高贡遣僧瑞佐及宋素卿先后至宁波。宋素卿原是宁波人,后来投奔日本。他贿赂明市舶太监,得先查阅瑞佐货物,市舶司设宴时也使瑞佐上坐。宗设不平,袭杀瑞佐,还杀死明备倭都指挥刘锦、千户张镗等,大掠宁波沿海诸都邑。这次争贡事件,暴露了明朝海防的废弛、将佐的无能和吏治的腐败,使日本封建主、武士、商人更加轻视中国。市舶司是明朝政府专管海外贸易的机构,争贡事件起于掌管市舶的内官贪受贿赂。但明朝的一些官员却认为“倭患起于市舶”,于是罢市舶不设。罢市舶之后,日本船舶投托沿海的豪绅奸商,或称侵没商货,用抢掠来进行报复;或互相勾结,在沿海地区劫掠。

嘉靖时期倭患严重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的巨商和海盗与倭寇相勾结。沿海各地的“海商大贾”、“浙闽大姓”,为了谋取厚利,大规模地进行走私贸易,成群分党,分泊各港,明朝政府不能禁止。后来竟成为亦商亦盗,兼行劫掠。

一、朱纨治海的失败

一五四七年,明廷采巡按浙江御史陈九德议,调任巡抚赣南的右副都御史朱纨巡抚浙江,提督浙闽海防军务。这时,浙闽海防战船、哨船只存十分之一、二,漳泉巡检司弓兵旧额二千五百余人,只存一千人。闽盗李光头、浙盗许栋占据宁波的双屿,造大船运载违禁货物,与日本海商进行走私贸易。官府不能治。朱纨出兵先讨平覆鼎山海盗,次年春,进兵双屿。以都司卢镗领兵由海门进军,副使柯乔与都指挥黎秀分驻漳、泉,福、宁以遏制去路。四月,卢镗擒获许栋及日人稽天,在双屿筑塞而还。朱纨处死李光头等走私海商及海盗九十余人,震动一时。日本及佛郎机商船不得入境,与贵族官员有联系的闽浙海商因而失去商利,遂群起攻击朱纨。御史闽人周亮向吏部弹劾朱纨,将巡抚改为巡视,以削其权。朱纨上疏自辩,语多激愤,又请处死“勾连倭舟”的长屿海盗林参等。周亮遂弹劾朱纨“举措乖方,专杀启衅”,又劾柯乔、卢镗“党纨擅杀,宜置于理。”(《明史纪事本末》卷五五)世宗派官审理,朱纨免官回籍,柯乔、卢镗逮系福建按察司待决。朱纨愤而自杀。朱纨生前曾在一个奏疏中说:“去外国盗易,去中国盗难。去中国濒海之盗犹易,去中国衣冠之盗难”。(《明史·朱纨传》)他终于在中国

“濒海之盗”与“衣冠之盗”的联合反攻中失败了。

朱纨败后,明廷罢设提督海防军务的巡抚御史或巡视大臣。朱纨招募捕盗的船只四十余艘也被遣散。海防更加空虚,海盗与倭寇的活动也更加猖獗了。

二、张经等领导的抗倭战争

一五五二年四月,倭寇侵扰台州,破黄岩,攻掠象山、定海诸地,为首者是中国的海盗汪直。徽州人汪直原是许栋的余党。许栋被擒斩,汪直率领部分余众逃遁,称霸海上,各小股海盗均受其节制。《殊域周咨录》卷二说汪直占据海中萨摩州之松浦津,自称徽王。三十六岛都听他指使。汪直建造可容二千人的大船,船上设备刀枪弓矢等武装,横行海上。日本的“倭寇”得汪直指引,深入浙东州县。州县不能抵御。

明廷面对倭寇的侵扰,不得不再设巡视大臣。以佥都御史王忬提督军务,巡视浙江及福、兴、漳、泉四府。王忬到任后,在浙、闽沿海地区逮捕沿海各地作为倭寇内线的猾民,倭寇因而不明虚实,不识路径,也得不到菽粟和火药,往往自行遁走。王忬又巡视诸未筑城墙的府、州、县,建城三十余处。

一五五四年三月,明廷调王忬为大同巡抚,任命南京兵部尚书张经,总督江南、江北、浙江、山东、福建、湖广诸军,便宜行事。同年秋,又改为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专总督军务讨贼,解兵部事。张经是福建侯官人,曾总督两广军务,为当地少数民族所拥戴。他受此重任,慷慨自负,朝内外也欣庆得人,说倭寇不足平。

当时倭寇二万盘踞在华亭(松江)柘林川沙洼。张经选将练兵,筹划捣毁倭寇的巢穴。次年,陆续调集两广土司兵,分配给总兵官俞大猷、参将汤克宽和游击邹继芳等,待永顺、保靖苗兵到达后,展开决战。

四月间,明世宗采工部右侍郎赵文华议,命他去浙江祭告海神,以镇倭寇,兼督察沿海军务。赵文华来到东南,即催促张经出兵,张经自认是朝廷大臣,心轻文华,不予理会,仍按原计划行事。赵文华竟密疏诬告张经“靡饷殃民,畏贼失机,欲俟倭饱飏,剿余倭报功,宜亟治”。(《明史·张经传》)世宗得疏大怒,一五五五年五月,诏令逮治张经。

但就在这时,张经指挥军民取得了对倭作战的巨大胜利。

永顺、保靖苗民到后,倭寇自柘林侵犯嘉兴,张经派参将卢镗督士兵从水陆两路进攻,大败倭寇于石塘湾。倭寇北走平望,张经命总兵官俞大猷邀击。倭寇行至王江泾,永顺宣慰使彭翼南攻其前,保靖宣慰使彭荩臣蹑其后,斩首二千级。倭寇大败,溺水而死者无数,余寇奔窜柘林,纵火焚巢,驾舟二百余艘出海而逃。张经指挥作战,取得王江泾大捷,一时称为自有倭患以来的第一战功。

王江泾大捷后,赵文华上疏冒功,说是由于他和巡按胡宗宪的“督师”,才取得这次胜利。世宗认为张经“欺诞不忠,闻文华劾,方一战,”命将张经逮解进京。给事中李用敬等上言:“王师大捷,倭夺气,不宜易帅。”世宗说这是“奸党”,将李用敬杖打五十,削职为民。张经被解到京,详细陈述战斗经过,请求恕罪。世宗竟于同年十月,将张经斩首。

明世宗以赵文华督察军务,赐铸关防。赵文华素不知兵,见倭寇难防,于十二月间谎报水陆功成,请求还京,得世宗准许。张经死后,浙江巡按御史胡宗宪得赵文华荐引,巡抚浙江,又晋为总督,以兵部侍郎兼佥都御史。一五五六年五月,赵文华因严嵩的举荐,再次奉命视师。赵文华自从在国子监就学时即得到当时任祭酒的严嵩的赏识,与严嵩结为父子。他得以官至侍郎,是由严嵩的荐引,诬陷张经,也是由于有内阁首辅严嵩的支持。王江泾战后,倭寇又在沿海窜扰。世宗已命兵部侍郎沈良才,严嵩说,“良才不胜任,江南人引领望文华”。世宗改命赵文华以工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督浙闽直隶军务。赵文华到任,恃势欺压地方官员,搜括库藏,贪污勒索。军事则全付胡宗宪。胡宗宪于八月间诱杀海盗徐海,沿海屡获胜利。世宗说是赵文华之功,敕令赵文华回朝,十一月加封少保。次年九月,世宗得悉赵文华谎报冒功及在江南诸不法事,将他治罪,削籍为民。

三、俞大猷、戚继光领导的抗倭战争

一五五六年十二月,胡宗宪命总兵俞大猷率领调集的川、贵兵六千人驻舟山。俞大猷督兵四千人出击海上倭寇,斩首一百四十余级,获得重大胜利。浙海渐平。一五五七年冬,胡宗宪计诱海盗汪直来降,将他斩首,上疏报功。汪直余党遂据浙江岑港自守,并勾结倭寇扰掠。胡宗宪命总兵俞大猷、参将戚继光领兵进剿,久不能下。一五五八年七月,世宗诏夺俞大猷、戚继光官职,戴罪出战,限期一月荡平。俞大猷等冒死力战,海盗弃岑港,南下,劫掠闽广。御史李瑚弹劾胡宗宪纵贼。胡宗宪诿过于俞大猷。世宗命将俞大猷逮捕下狱。

戚继光自一五四四年袭父职任登州卫指挥佥事,次年升任署都指挥佥事,一五五五年秋,调任浙江都司佥书,司屯局事;次年被任为参将。夺职后,随俞大猷力战有功。俞大猷被逮,戚继光也被劾按问。这时倭寇焚掠台州。戚继光因有战功,受命复职,改守台州、金华、严州三郡。戚继光到浙江后,请求在义乌招募农民和矿夫,组织新军,获准。一五五九年秋,他亲自来到义乌,招募三千人,制定纪律,严格训练。他对士兵说:“你们本为立功名报效而集。兵是杀贼的,贼是杀百姓的。百姓岂不是要你们去杀贼!设使你们果真杀贼,守军法,不扰害他,如何不奉承你们!”凡砍伐人树株,作践人田产,烧毁人房屋,奸淫作盗,割取亡兵的死头,杀被掳的男子,污被掳的妇人,甚至妄杀平民,假充贼级,天理不容,王法不宥者,有犯,决以军法从事抵命。戚继光要求士兵绝对服从命令,说:“出口就是军令,就是说的差了,宁任差到底,决不改还”。他要求士兵学习用藤牌、狼筅、叉、钯、棍、刀等杀敌防身的真实本领,而不是花枪、花刀之类装门面的玩艺。他认为“花法不惟无益,且学熟误人。”(《纪效新书》卷首)戚继光还创造了被称为“鸳鸯阵”的战术,将盾牌、狼筅、长枪、叉、钯、棍、刀等长短武器联合使用,各尽所能,密切配合。经过两个月的训练,戚继光招募的这支军队就成为战斗力很强的部队,开赴抗倭战场,屡立战功,被称为“戚家军”。

一五六一年,倭寇大掠浙东桃渚、圻头。戚继光率部急趋宁海,扼桃渚,在龙山大败倭寇,追击至雁门岭。倭寇逃遁,乘虚袭击台州。戚继光回军与战,手歼其魁,驱赶余部至瓜陵江,全部歼灭。圻头的倭寇向台州进犯,戚继光在仙居截击,倭寇无人逃脱。戚继光先后九战皆捷,俘馘一千有余。此后,总兵官卢镗、参将牛天锡又在宁波、温州一带大败倭寇,浙东的倭患遂告平息。

一五六二年,福建成为倭患的中心。自温州而来的倭寇,与福宁、连江的倭寇联合,攻陷寿宁、政和、宁德;自广东南澳转来的倭寇,与福清、长乐的倭寇相会,攻陷玄钟所,延及龙岩、松溪、大田、古田、莆田。宁德附近海中有小岛名横屿,倭寇在岛中结营,明军不敢进攻。新来的倭寇结营于福清的牛田,为首者营于兴化东南,互为声援。福建明军连连告急。戚继光被调入闽。先攻横屿,士兵每人拿一束草,填濠而进,大破倭寇的巢穴,斩首二千六百级。乘胜至福清,打败牛田的倭寇,倭巢被捣,余寇逃向兴化。戚继光紧追不舍,夜四鼓抵倭栅,连克六十营,杀死倭寇一千多。第二天黎明,戚家军开入兴化城,兴化人才知形势大变,持酒劳军。戚继光援闽又获全胜,班师回浙。与戚继光同时被调援闽的还有广东总兵官刘显,也屡败倭寇。

戚继光还浙后,又有大批新倭来到福建,攻占兴化城,据平海卫(在莆田县东九十里)。福建倭患再起,明廷急调俞大猷往剿。俞大猷在一五五八年被逮入狱。锦衣卫左都督陆炳厚赂严嵩之子严世蕃,得以营救出狱,往大同戴罪立功,此后对蒙古作战有功,调任镇筸参将。一五六一年,又奉诏移兵赣南,参与镇压广东张琏起义,进为副总兵。一五六二年十一月,总督浙直江福兵部尚书胡宗宪被劾“欺横贪淫”,逮解京师治罪。俞大猷为镇守福建总兵官,以戚继光为副,领兵剿倭。一五六三年四月,戚继光至闽,与刘显、俞大猷分三路进攻平海,戚继光所率戚家军首先登上敌垒,刘、俞部相继突入,斩首二千二百。戚继光因功升都督同知,世荫千户。俞大猷徙镇南赣,戚继光任为总兵官。次年春,戚继光又败倭于仙游城下、同安王仓坪、漳浦蔡丕岭等地,斩获颇多,余倭掠渔舟出海去。福建倭患渐被平定。

福建倭寇平定后,广东东部还有倭寇二万多人为害人民。明廷任命吴桂芳提督两广兼理巡抚,又命俞大猷为广东总兵,进剿倭寇。一五六四年俞大猷等将领,先后击败倭寇于海丰等地,擒斩殆尽。广东倭患也渐解除。自朱纨以来,长达十七年之久的东南沿海的抗倭斗争,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四、抗击葡萄牙殖民者的侵略

世宗嘉靖时,倭寇而外,葡萄牙殖民者的势力也已来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勾结中国海盗,不断侵扰。

十五世纪末,葡萄牙的海外扩张达到高峰。殖民者经好望角,到达印度西海岸,进而向东亚扩展势力。明人沿用阿拉伯人对欧洲人的称谓,称他们为佛郎机国。一五一一年(正德六年)葡萄牙殖民者侵入满剌加(马六甲),赶走国王,阻断了中国与南洋各国的交往与贸易。《明史·满剌加传》记载说:满剌加“自为佛郎机所破,其风顿殊。商舶稀至,多直诣苏门答剌。然必取其国,率被邀劫,海路几断”。一五一六年葡萄牙马六甲总督佐治(Jorged′Alboquergue)派裴来斯特罗(RafaelPerestrello)来中国。第二年,葡萄牙又派皮来资(

ThomasPirez )以国王名义充任大使和安特拉德(FernaoPerezd′Andrade)率舰队来到中国。皮来资和安特拉德所率领的葡萄牙舰队到屯门岛后,想进入广东,遭到中国地方政府的拒绝,葡萄牙舰队强行驶入内河,开往广州,沿途枪炮之声,震动城廓。皮来资到达广州后,便要求到京师去见明朝皇帝。明廷命广东地方官给予所进方物的价值,遣回。皮来资买通镇守太监,获准与通事火者亚三等进京。留在广东的葡萄牙殖民者却乘机进行抢掠活动,强占广东东莞县的屯门岛海澳。

葡萄牙殖民者所到之处,公然搬运硝磺刃铁,沿海乡村,都遭杀掠,并且筑室立寨,作久居之计。当明世宗嗣位后,得知葡萄牙已侵占满剌加并在中国沿海扰掠,斩火者亚三,敕责佛郎机出境。次年(一五二三年),葡萄牙又侵掠广东新会县,在西草湾被明指挥柯荣、百户王应恩率军击败。明军夺获得战船两艘及火炮等军械。

葡萄牙殖民者在广东被驱逐出境以后,转向浙江、福建沿海地区。一五四○年前后,勾结中国海盗李光头、许栋等,在宁波的双屿建立据点,进行走私贸易,在货尽将去之时,每每肆行劫掠。一五四八年,副都御史朱纨调遣都指挥卢镗、副使魏一恭等率兵进攻双屿,烧毁葡人所建的营房,筑塞港口。被赶出双屿的葡萄牙殖民者又转移到福建泉州府的浯屿(今金门),和原来在那里的海盗会合,继续进行走私贸易和海盗活动,不断骚扰漳、泉地区。一五四九年,朱纨和福建巡海道副使柯乔合兵进击浯屿,葡战舰逃向诏安县,朱纨和柯乔率军堵截于走马溪,葡人多被擒斩。海盗头目李光头等九十六人,也在这次战斗中被擒处死。葡萄牙殖民者在广东、浙江和福建沿海建立的据点,都被拔除。

明朝原在广州设市舶司,管理南海诸国的互市贸易。正德时,移至高州电白县。一五三五年,葡人重贿明指挥黄朝庆,得以在香山县所属壕镜澳(澳门)作为停船贸易的海澳,乘机混入澳门。一五五三年,葡人托言商船遇风暴,水浸贡物,请在澳门借地晒晾。明海道副使汪柏受贿,私自准许。起初还只是搭造茅棚停息,就船贸易。尔后逐渐建造居室扩充住地,到嘉靖末年,葡萄牙来澳门者已筑室千区。

(四)财政危机与人民的反抗

一、严重的财政危机

明王朝连年在北边与蒙古作战,又在东南沿海抵抗倭寇的侵扰,军费支出,日益浩大。世宗奉道修玄,屡建宫殿,造成庞大的靡费。阁部诸臣,以严嵩为首,贪贿公行,侵吞国帑。官员上下效尤,吏治腐败。明王朝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

军费浩繁——嘉靖时,军屯制已渐消失,边防军需要国家补助军费(即所谓“年例”)。卫所军制衰落后,募兵制由国家募兵,按月发饷,也增加了军费开支。军中将领多方贪污,变军饷为私财。一五六○年,给事中罗嘉宾等查核倭寇猖獗以来督抚诸臣侵吞军需的数字,高者达十万四千,次者也有三、五万,其他或以万计,或以数千计。史料保存的军费开支数字,一五五一年诸边费六百余万,一五五○年十月至嘉靖三十一年(一五五二年)正月,诸边年例二百八十万外,新增二百四十五万有奇,修边、赈济诸役又八百余万。当时户部每年岁入只有二百万,可见军费开支已成为明王朝的沉重负担。

皇室靡费——世宗崇道教,每年不断修设斋醮,造成巨大的靡费。早在嘉靖初年,户科左给事中郑一鹏即奏称:“臣巡视光禄,见一斋醮蔬食,为钱万有八千。”(《明史·郑一鹏传》)《明书》卷八三记载:“嘉靖中岁用黄蜡二十余万斤,白蜡十余万斤,香品数十万斤。”为行修玄,还大事营建。《明史·食货志》说:

“世宗营建最繁,十五年以前,名为汰省,而经费已六、七百万。其后增十数倍,斋宫、秘殿并时而兴。工场二、三十处,役匠数万人,军称之,岁费二、三百万。其时宗庙、万寿宫灾,帝不之省,营缮益急,经费不敷,乃令臣民献助;献助不已,复行开纳,劳民耗财,视武宗过之。”说世宗“劳民耗财”过于武宗,自是史家警世之词,但世宗的靡费,的确也是巨大的。

阁臣贪贿——自世宗迁居西苑修玄,内阁权位甚重。严嵩自一五四二年入阁,参预机务,前后凡二十年,中间一度被黜,再次出任首辅也有十余年。这二十年是明朝边患频仍的二十年,也是明王朝日益昏暗的二十年。张廷玉《明史》将严嵩列入“奸臣传”,说他“窃权罔利”。所谓窃权实为专擅相权,诛除异己。这当与世宗修玄诸事多付内阁,严嵩“独承顾问”有关。身为首辅而罔利营私,则与张璁的“持身特廉,痛恶赃吏”形成鲜明对比。一五二二年南京御史王宗茂上疏弹劾严嵩“久持国柄,作福作威,薄海内外,罔不怨恨。如吏、兵二部,每选请属二十人,人索贿数百金,任自择善地,致文武将吏尽出其门”。“往岁遭人论劾,潜输家资南返,辇载珍宝,不可胜计,金银人物,多高二、三尺者,下至溺器,亦金银为之。”“广市良田,遍于江西数郡。又于府地之后积石为大坎,实以金银珍玩,为子孙百世计。”(《明史·王宗茂传》),一五五八年刑部主事张翀上疏说: “户部岁发边饷,本以赡军,自嵩辅政,朝出度支之门,暮入奸臣之府。输边者四,馈嵩者六。臣每过长安街,见嵩门下无非边镇使人。未见其父,先馈其子。未见其子,先馈家人。家人严年,富已逾数十万,嵩家可知。私藏充溢,半属军储。边卒冻馁,不保朝夕。”(《明史·张翀传》)嵩子世蕃原为尚宝司少卿,后进为太常寺卿。严嵩晚年,世蕃代为处理政务,更加骄横不法,诛求无厌。家有黄金三万余两、银二百余万两,珍宝等又值数百万。

严嵩父子索贿受官,朝廷上下,文武吏员激增。宪宗成化时,全国武职人员超过八万,文职约二万余。嘉靖时增至数倍(《涌幢小品》卷八)。上行下效,自朝廷至地方各级官员行贿送礼,形成不可遏止的贪风。一五五五年九月,户科给事中杨允绳上疏说倭患不止,原因在于“近者督抚命令不行于有司。”其所以如此,又是由于“督抚莅任,例赂权要,名‘谢礼’。有所奏请,佐以苞苴,名曰‘候礼’。及俸满营迁,避难求去,犯罪欲弥缝,失事希芘覆,输贿载道,为数不赀。督抚取诸有司,有司取诸小民。有司德色以事上,督抚靧颜以接下。上下相蒙,风俗莫振。”(《明史·杨允绳传》)一五五八年,刑科给事中吴时来上疏说:“今边事不振,由于军困;军困由官邪;官邪由执政之好货。若不去嵩父子,陛下虽宵旰忧劳,边事终不可为也。”(《明史·吴时来传》)

严嵩当政期间,不断有人上疏弹劾,遭到严嵩父子的迫害。一五五一年,锦衣卫经历沈鍊得知严嵩父子在对俺答作战中,纳边将贿赂,致误边事,愤而上疏,劾严嵩“纳将帅之贿,以启边陲之衅”等十大罪。世宗这时一意倚任严嵩,将沈鍊谪佃保安,居住民家。一五五七年,严嵩父子指使宣大总督杨顺诬指沈鍊交通白莲教徒,在宣府斩首。一五五三年,兵部武选员外郎杨继盛上疏弹劾严嵩“无丞相之名,有丞相之权”,纵子僭窃,纳贿授官等十罪五奸。世宗将杨继盛下狱,由刑部定罪。严嵩嘱刑部官员判处绞刑。在狱中三年,被行刑处死,成为震动一时的冤狱。

嘉靖末年,明廷财政日益窘困,有其多方面的原因。如上所述,边境战事频仍、军费浩大、皇室斋醮营建所费不赀和严嵩父子为首的文武官员贪贿公行是最主要的原因。一五四四年八月,户部报告“太仓积贮粮米有余”。但一五四九年史载:“是时边供繁费,加以土木祷祀之役月无虚日,帮藏匮竭。司农百计生财,甚至变卖寺田,收赎军罪,犹不能给。乃遣部使者括逋赋。百姓嗷嗷,海内骚动。”户部报告,太仓银库岁入二百万两,以前一年大约所出一百三十三万,常余六十七万,近岁一年大约所出三百四十七万,视之岁入,常多一百四十七万。“及今不为之所,年复一年,将至不可措手矣。”(《世宗实录》卷三五一)一五五一年户部尚书孙应奎建议“加派”赋税,自北方诸府暨广西、贵州外,其他量地贫富,骤增银一百一十五万有奇。(《明史·孙应奎传》)后来,京边岁用,多者过五百万,少者亦三百余万,岁入仍不能抵岁出之半。一五五三年所发京边岁用之数为五百七十三万,竟超出当时太仓岁入银二百万额三百七十三万。一五五八年二月,大同右卫告警,“帑储大较不及十万两,而边臣奏讨日棘”。(《世宗实录》卷四五六)明王朝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

二、各地人民的反抗斗争

早在嘉靖初年,各地人民即不断举行武装起义,以反抗明王朝的统治。嘉靖中叶以后,军费浩繁,财政窘困,赋税与徭役日益加重,人民的反抗也更为频繁,见于记载的武装斗争不下于四、五十次,涉及几乎所有省区。起义者以农民为主,盐徒、矿工和散兵游勇也加入了斗争的队伍。以下是嘉靖初年以来一些规模较大的反抗斗争。

两广人民起义——起义发生于嘉靖元年

(一五二二年)七月。广西起义于十一月间被两广总督张嵿镇压。广东新宁恩平蔡猛三等领导的农民武装众至数万,连年转战各地,直到一五二四年三月,才被官军镇压而失败,蔡猛三被杀,被官军杀害和俘虏的反抗者多至一万四千人。

山东矿工起义——一五二二年十一月,山东青州矿工王堂等起义,转战东昌、兖州二府,进入河南和北直隶地区。次年正月,在河南杀明指挥赵太等三十余员及官军八百余人。二月,起义军被提督军务俞谏会河南、山东、保定三方军队围剿,起义失败。

陈卿起义——一五二八年二月,山西潞城县青羊山陈卿等起兵,执知州,杀伤指挥、知县等官员。十月,明廷调集山西、河南、山东、北直隶四省官军镇压,起义军英勇抵抗,终于失败。

师尚诏起义——一五五三年七月,河南柘城盐徒师尚诏聚众数千起义,攻克归德府及柘城、鹿邑等县。八月,攻围太康县。九月,师尚诏计划东下取凤阳,兵败于五河县。十月,师尚诏在山东莘县被擒,遇害,起义失败。起义军前后攻克府一、州二、县八,震动三省。

陈以明起义——广东新宁、新会、新兴、恩平之间的山区,多有逃亡者窜入瑶民之中,众至万余,推陈以明为首领,号“承天霸王”,设将军、指挥等职,数败官军。一五五六年十一月,起义军被广东巡抚谈恺战败,陈以明被杀。

张琏起义——广东饶平县人陈琏,参加郑八领导的起义,郑八死,与萧雪峰分领其众,转战汀、漳、延、建及宁都、瑞金等处。一五六一年九月,义军攻克福建南靖县。根据地设在饶平一带,明军不敢轻易进犯。一五六二年二月两广总督张臬奏请调兵十万,与福建、江西官军会同镇压。五月,张琏与萧雪峰都被官军俘获,起义失败,部众被遣散二万人。

蔡伯贯起义——一五六五年末,四川大足蔡伯贯以白莲教发动起义,建号“大唐”,旬月之间,连破七州县。嘉靖四十五年(一五六六年)正月蔡伯贯战败被俘,起义共持续三十六天。

浙赣矿工起义——一五六六年二月,浙江开化、江西德兴矿工起义,转战徽、宁等处,遂入婺源县。后又转战江西玉山、浙江遂安,闰十月被官军镇压。

李亚元起义——广东人李亚元聚众起义,活动于河源、和平等县,一五六六年二月,官军出兵十万,才将起义镇压下去。李亚元被俘,义军被杀害俘虏一万零四百人。

赖清规等起义——广东河平县岑冈李文彪、李珍父子、江西龙南县高沙保谢允樟、下历赖清规,自一五五六年聚众起义,号为“三巢”。一五六六年三方声势相倚,众且数万;赖清规一支,势力尤强,号称王。广东和平、龙川、兴宁和江西龙南、信丰、安远六县被起义者扫荡过半。南赣巡抚吴百朋认为,要镇压这次起义,“兵非三十万,银非百万两不可。”吴百朋派守备蔡汝兰擒赖清规,义军失败。

以农民为主体的武装起义而外,嘉靖时期还多次发生兵变。起因或由于月粮减少,或由于将官督役严急,或由于政府剥削加重。兵变实质上也是人民反抗的一部分。其规模较大者,有以下几次:

一五二四年大同兵变——起因是巡抚都御史张文锦令镇卒在大同城北九十里筑五堡,并迁徙二千五家镇卒往守。镇卒以无安全保障,不肯服从,遂在郭鉴领导下发动兵变。八月杀参将贾鉴,又杀张文锦。明廷派按察使蔡天祐为大同巡抚,安弭军兵。十一月,大同再次兵变。明廷命兵部侍郎胡瓒、都督鲁纲率师往讨,郭鉴被官府擒斩,其父郭疤子继起反抗。一五二五年,郭疤子等四十人被蔡天祐捕杀。一五三三年大同兵变。这年十月,大同总兵官李瑾命镇卒挖濠沟,督促严急,役卒王福胜、王保等数十人鼓噪兵变,杀李瑾。十一月,巡抚潘倣逮捕王保等七十余人,杖死十余人。次年,大同城中管粮郎中詹荣等,又擒捕兵变首领黄镇等九人。

一五三五年辽东兵变——辽东诸卫所,旧制每个军士,佐以余丁三,每一匹马给牧地五十亩。后来巡抚副都御史吕经减少余丁,编入均徭册,又尽收牧地入官,士卒深为怨恨。一五三五年三月,吕经巡视辽阳,命士卒增筑边墙,督役严急,诸军大噪,火烧均徭册,幽禁吕经。广宁、抚顺士卒也发动兵变。巡按御史曾铣宣布废除吕经的新制,参加兵变者逐渐减少。七月,曾铣查清辽阳、广宁、抚顺兵变主要发动者的姓名,在同一天里捕捉数十人。

一五六○年,振武营兵变——振武营是南京尚书张鏊为抗倭而招募的一支军队。一五六○年二月,因减少月粮,发饷逾期,遂发生兵变,杀死督储侍郎黄懋官。守备太监何绶许给赏银十万两,南京兵部侍郎李遂给予免死券,以安抚士卒。局势稍定,又秘密逮捕兵变为首者二十五人。

三、赋役制的改革与阁臣的更替

赋役的改革——面对明王朝财政收入的减少和民间赋役负担的加重,某些地方官员在其管辖地区,进行了改革赋役制度的尝试。

一五三九年,巡抚应天十府右副都御史欧阳铎察知苏松田肥瘠相差不多,但下田亩税五升,上者至二十倍,于是推行“征一法”,计亩均输。原来税重者不能尽损,递减耗米,派轻赍(折色)折除,实际上予以减轻。轻者不能明令增加,征收本色,递减耗米,实际上加重。为了防止诡寄等弊病,征收田赋,从圩不从户。欧阳铎的新法,曾得到内阁大学士顾鼎臣的支持,但未能推广。

一五五九年,浙江乌程人潘季驯以御史巡按广东,倡行均平里甲法。此法在广东始于成化、弘治,但后来的官吏多不能守。潘季驯加以整顿:先计州县之冲僻,以为用之繁简,令民各随丁力输银于官,每遇供应过客及一切公费,官为发银,使吏胥里老承买。其里长止于在官勾摄公务,甲首悉放归农。这个办法使部分里甲力役变为出钱代役,有利于农民劳动,因此广人便之。嘉靖四十年(一五六一年)正月,潘季驯因即将离任,恐后任不能继续执行,上疏请朝廷降旨推行。户部议准,通行全省,如法遵守,年终籍记用银数目奏报。(《世宗实录》卷四九二)

一五六一年,庞尚鹏以御史巡按浙江,多次改革赋役制度,先是实行“十段锦法”,最后又行“一条鞭法”。十段锦法,据说是“将十甲内丁粮,除四甲已经编过外,未编六甲,通融均作六段,分定六年”,承担徭役。“凡官吏、举监生员、军灶匠丁,系例应优免者,即将应免之数,开列册前;如或各甲内俱有丁粮,止从一甲内优免,其余免剩者,挨造入册,与民一体编差。”(《明经世文编》卷三五七)庞尚鹏所推行的一条鞭法,是仿自余姚、平湖二县原来实行的“均徭一条鞭法”,基本内容是:“凡岁编徭役,俱于十甲内通融随粮带征”。这就是说,第一,它改变了过去十年轮役的办法,实行十甲人户年年共同承应。原来以十年之差,而责之一年,重而难;现在则以一年之役,而均之十年,轻而易。第二,它改变了过去粮、役分别征用的办法,实行两者统一征收,简化了手续,减少了经手吏胥舞弊害民的机会。除浙江外,庞尚鹏还在其家乡广东和福建推行过一条鞭法,浙江、福建及其乡广东都因徭役减轻而乐行其法。

以上关于赋役制度改革的尝试,都只是实行于局部地区,而且都还只是局限于某些环节而不是赋役制度的整体。但是,这些尝试反映出当时赋役制的诸多积弊,改革赋役制度势在必行。这些尝试也为后来的赋役新法的制定,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阁臣的更替——世宗居西苑修玄,不见大臣,只是不时召见内阁首辅严嵩,定议国事。严嵩入阁时年已六十余,一五五九年,已是八十岁高龄,难以亲自草拟诸多的文书,乃由儿子世蕃代拟。史家指为“上(世宗)不能一日无严嵩,嵩又不能一日无其子。”(《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十四)严嵩早年自筑钤山堂,潜心诗文,淡泊自处,曾获得一时的清誉。晚年为相,对世宗甚为恭谨,但与子世蕃贪污勒索,日益豪侈。严嵩妻欧阳氏对嵩说:“你已忘记了钤山堂二十年的清寂么!”对子世蕃也斥责甚严。一五六一年,欧阳氏死,严嵩命世蕃留在左右,由孙子严鹄护丧归里。世蕃因母丧有孝服在身,不能再入值代理公事,日与诸姬淫乐。世宗交拟诏制,严嵩往往处理失宜,斥还改拟。世宗知严世蕃在母丧中淫乐放纵,也极厌恶。这年,西苑永寿宫发生火灾。群臣请还大内,世宗不允。严嵩请迁居南内。世宗因南内原是英宗幽禁之所,大为不满。内阁大学士徐阶,疏请在西苑重建新宫,得世宗允准。世宗渐疏严嵩,而倚信徐阶。

世宗在西苑,命方士蓝道行卜问辅臣贤愚。蓝道行乘机,假托仙人降语,揭露严嵩父子过恶。世宗问道:果真如此,上天为什么还不灭他?蓝道行回答说:“留待皇帝正法”。一五六二年御史邹应龙知世宗渐疏严嵩,但仍眷念,遂上疏弹劾严世蕃纳贿不法诸事,并劾严嵩“植党蔽贤,溺爱恶子。”世宗命逮世蕃究治,以赃罪流戍雷州。世蕃子严鹄及门客罗龙文等也分戍边远。严嵩特许致仕归里。以徐阶为首辅。

一五六三年四月,严嵩返归故里袁州分宜,上疏说:“臣年八十四,惟一子世蕃及孙鹄皆远戍,乞移便地就养,终臣余年”(《明史·严嵩传》),世宗不准。严世蕃在流放途中,私自逃回故里。罗龙文也在流放途中,逃往歙县,又逃至严世蕃家中藏匿。一五六四年,南京御史林润自袁州推官郭谏臣处得知严家情况,上疏说他在巡视中得知江洋盗贼多入罗龙文家,有不臣之态,推严世蕃为主。又说,严世蕃近来营治府第聚众至四千人,变且不测。世宗诏令再次逮捕严世蕃、罗龙文等入狱,交法司审讯。次年三月,首辅徐阶自代法司改拟奏疏,揭露罗龙文是海盗汪直的姻亲,招集汪直余党谋与严世蕃外投日本。世宗随即将严世蕃、罗龙文处死,抄没家产。严嵩削籍为民。都人围观行刑,朝野大快。

继任内阁首辅的徐阶,嘉靖二年进士,曾任国子监祭酒,进为礼部尚书,一五五二年加大学士入内阁参预机务。与严嵩同在内阁,达十年之久。一五六一年,另一阁臣李本丁忧去职,礼部尚书袁炜入阁。次年,严嵩罢相。内阁大学士只有徐阶、袁炜二人。一五六五年,袁炜病归。世宗以吏部尚书严讷、礼部尚书李春芳入阁。严讷于当年病归。世宗又命吏部尚书郭朴、礼部尚书高拱入阁参预机务。世宗晚年仍在西苑,居住在新建的万寿宫。内阁大臣也在西苑值庐。严嵩罢后,徐阶独专国事,阁臣几经更迭,都经徐阶荐引。但阁臣之间往往相互猜忌,不能同心辅政。高拱被劾,怀疑是徐阶指使,二人之间积憾尤深。

世宗晚年多病,仍然信奉道教,专意斋醮,又服食方士所进内含铅硫的丹药,往往烦躁难制。一五六五年十月,户部云南司主事海瑞上疏说:“陛下天资英断,即位初年,刬除积弊,焕然与天下更始,天下忻忻然以大有作为仰之。”“二十余年不视朝,纲纪弛矣。吏贪将弱,民不聊生,赋役日烦,万方悬罄。诸臣犹修斋修醮,相率进香。”“陛下之误多矣,大端在修醮”。(《世宗实录》卷五五五)海瑞的长篇奏疏,言辞激切。世宗反复取读,留中数月。对徐阶说,海瑞说的都对,朕今病久,哪能视事。假使朕能出御便殿,岂能受此人诟骂!次年二月,诏命逮海瑞入锦衣卫狱。刑部欲治以死罪,徐阶将奏疏截留救免。

世宗晚年似亦有意于刷新政事,内阁所拟谕旨,均亲自修改,但年事日高,国事日非,已处于无计可施的境地。一五六六年十二月病死。在位长达四十五年,终年六十岁。遗诏第三子裕王载垕继位。

第二节 革新的继续与反侵略斗争

(一)穆宗的短期统治

明世宗长子载基,为阎贵妃所生。出生后两个月即病死。嘉靖四年(一五二五年)王贵妃生次子载壑。四岁时立为太子。一五四九年病死。第三子载壑(穆宗)为杜贵妃所生,一五三九年封裕王。世宗死后,奉遗诏即帝位,年三十岁,改明年(一五六七年)年号为隆庆。穆宗在裕王府时,高拱曾以翰林院编修为王府侍讲九年。穆宗即位,以阁臣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嘉靖末任吏部侍郎的陈以勤和礼部侍郎张居正,也曾先后为王府侍讲。穆宗擢任陈以勤为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张居正为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参预机务。

内阁首辅徐阶在世宗死后代拟遗诏颁布,并未与李春芳、高拱等阁臣商议。遗诏内称:“只缘多病,过求长生,遂致奸人乘机诳惑。祷祠日举,土木岁兴,郊庙不亲,朝讲久废。既违成宪,亦负初心。天启朕衷,方图改辙,遽婴疾病,补过无缘,(《实录》作‘由’)”又称:“自即位至今,建言得罪诸臣,存者召用,没者恤录,在系(《实录》作‘监’)者即先释放复职,方士人等,论厥(《实录》作‘查照’)情罪,各正典刑(《实录》作‘刑章’)。斋醮工作采办诸劳民事,即行停止。”(《国榷》卷六十四)徐阶自拟的遗诏,纠正了嘉靖末年的一些弊政,穆宗遵诏实行,获得朝野的称誉,但诏中代拟的世宗自责之词,轻重之间却未能与阁臣多加斟酌,不免招致非议。高拱原与徐阶不和,穆宗即位后,自以为是王府旧臣,得新帝倚重,力斥徐阶遗诏是诽谤先帝,应当治罪。徐阶与高拱各自指使言官,弹劾对方。穆宗初即位,阁臣之间就已相互攻讦不止。吏科给事中胡应嘉被阁臣郭朴议解职。言官指为高拱挟私怨报复。隆庆元年五月,高拱愤请致仕。穆宗命以少傅兼太子太傅、尚书、大学士养病。九月,郭朴致仕。次年七月,徐阶也获准致仕。阁臣李春芳继任首辅。

穆宗在位仅六年即病死。自即位后即传示不朝,不召见大臣。他虽然不再崇奉道教,但广修宫苑,在后宫游玩享乐,朝廷政事多倚付内阁。徐阶致仕后的次年,穆宗又召回高拱入阁。史称内阁首辅李春芳,恭谨自饬。内阁政事,多由裕王府旧臣高拱、陈以勤、张居正等掌理。内阁的权位也更重了。

一、改革的继续

吏制的改革——高拱再度入阁兼掌吏部事。他对日趋腐败的官吏选任制度,作了若干改革。为了遍识人才,授予诸司簿籍,将官吏的爵里姓氏,是否贤能,按月填写,逐年会集,作为选用人才的依据。又奏请科贡与进士并用,不循资格。各部官员考察,应多方参照,不能单凭文书报告决定升降,也不应拘限人数多少。被降职的官员,应公开说明理由,使众人心服。对于军事系统官兵的任用,也作了一些革新。他建议兵部增设侍郎,作为总督的储备人选。由兵部侍郎而出任总督,由总督而任职兵部,内外交替,边防人才,自会增多。他又认为“兵者专门之学”,兵部司属官员应该慎重选任,多选有智谋才力、通晓军事的人才,作为长期专任的官员,不要迁调其他部门。一旦边境有事,就可以从这里选取督抚以至各级军官。此外,也还可以选取边地人员,以备兵部的司属。这样上下相通,题奏军情,便可无隔阂。他还指出,边地官员,责任重大,不应交付杂流或被贬谪的人员。高拱的这些改革的建策,都得到穆宗的准许,付诸实行。虽然这也还只是局限于某些制度的改易,但由于他本人是内阁大学士兼掌吏部,这些措施的实行,对于矫除积弊,刷新吏治和强化边兵,都还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江南新政——继世宗朝江南和广东等地的赋役改革之后,穆宗朝又出现了海瑞在江南推行的新政。

海瑞在穆宗即位后,即获释出狱,恢复原官。一五六九年夏,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十府。在他管辖的界内,实行了如下的新政:

摧抑豪强——豪强兼并民田,是江南地区的大患。海瑞查勘富室强占贫民的田地,夺还贫民。虽是权势之家,也不宽贷。徐阶罢相家居,海瑞查勘徐家田土,不讲情面。一时之间,雷厉风行。据说豪民多逃窜他处以避祸。

改革赋制——海瑞认为,

“欲天下治安,必行井田,不得已而限田,又不得已而均税,尚可存古人遗意。”因此,他在江南力行清丈田亩,颁行一条鞭法,即庞尚鹏在浙江实行的成法。

厉行节俭——史载,海瑞在巡抚应天十府任上,“裁节邮传冗费,士大夫出其境,率不得供顿。”(《明史·海瑞传》)

兴修水利——江南故有淞江,汇震泽(太湖)入海,沿江许多土地可得灌溉,后来被潮啮,淤为陆地。民间因此流传“惟海龙王始能开得”的谣谚。隆庆四年(一五七○年)正月初三,海瑞奏请开吴淞江。工程开始后,他乘轻舸往来江上,亲督畚锸,身不辞劳。二月,即竣工,只用银六万八千三百九十七两。二月九日又兴工浚常熟县白茆河,因饥民云集,募充工役,兼行赈济,三月底完工,用银也仅四万一千二百三十八两。对于当地的圩岸塘浦支河堰坝,也遍加修筑。由是旱涝有备,民赖其利。

海瑞的新政,特别是夺还富民所占田土,不能不遭到豪绅的非议。都给事中舒化劾海瑞“迂滞不达政体”、给事中戴凤翔劾海瑞“庇奸民(贫民),鱼肉搢绅,沽名乱政”。海瑞实行新政,刚刚半年,就被解职,改为督南京粮运。海瑞辞谢不就,称病归里。

二、俺答封贡

明世宗断绝与蒙古俺答汗的贡市贸易后,蒙古得不到迫切需求的铁器和布帛,连年在边地抢掠。穆宗即位后,一五六九年九月俺答汗又领兵攻掠山西石州,杀知州王亮。入境二十日,明兵竟不敢抵抗,任其掳掠而去。明廷诏夺督抚镇诸臣官职,调任抗倭名将福建总兵官戚继光督师蓟辽。一五六八年五月,戚继光以都督同知总理蓟州、昌平、保定三镇练兵事。总兵官以下均受节制。随后又以戚继光为总兵官,镇守蓟州、永平、山海关等处。戚继光调集浙江精兵三千北来,向北兵示范,以加强军纪。又在边墙修建空心敌台一千二百座,以加强北边防御。一五七○年五月,总督陕右副都御史兼总兵侍郎王崇古总督宣大山西军务。

这时,蒙古内部的局势,又有所发展。

一是俺答汗已渐向西方扩展其势力并展开了对瓦剌的远征。据蒙文《阿勒坦汗传》记载,俺答汗曾于马年(一五五八年,嘉靖三十七年)降伏畏兀儿残部,随后又出征瓦剌,进军哈密东北的扎拉满特山,结纳吐鲁番的白帽沙汗。越库凯罕山,掳掠瓦剌属部而回。黄龙年(一五六八年,隆庆二年)即俺答攻掠石州的次年,又率大军远征瓦剌,直趋阿尔泰山。瓦剌属部吉格肯阿噶诺延(一说系诺延之妻)献女给俺答汗,率众归附。俺答汗封其子奥巴岱为太师(前引珠译本,第六二至六六页)。俺答汗向西方求拓展,需要在东部与明朝息兵,也更需要恢复贸易,以获取明朝的铁器等物资。明宣大山西总督王崇古分析这时的形势说:“即虏使自诉,彼近边驻牧,则分番夜守,日防我兵之赶马捣巢;远抢番夷,则留兵自守,时被我兵之远出扑杀。在虏既未遂安生,故游骑不时近边,扰我耕收。大举每岁窥逞,劳我慎防,在我亦无时解备。华夷交困,兵连祸结。”(《明经世文编》卷三一七《确议封贡事宜疏》)。

另一情况是:丰州汉人农业地区日益扩展,汉人豪强渐成一大势力。明英宗正统以后,丰州地区为蒙古占据。一五四六年,玉林卫百户杨威被蒙古俘掳,《明实录》记载他曾被“驱之种艺”。杨威被俺答放回传达讲和之意,仍说:“自后民种田塞内,虏牧马塞外,各守信誓”。(《世宗实录》卷三一一)大抵这时所谓“种艺”,还只是少数汉人俘虏所从事的活动,所谓“塞外”基本上都还是畜牧区。大约十余年后,白莲教徒丘富被俘掳到丰州地区,与日益众多的汉人俘虏和逃亡农民开始在丰州川从事农业耕种,并建造城廓房屋,被称为板升。这大约是类似辽代契丹地区所谓“汉城”的汉人聚落。嘉靖末季,蒙古连年掳掠,被俘的汉人日众,这种聚落也得到迅速的发展。蒙古依靠这些聚落处置汉人俘虏,委付大小首领进行统治。这些首领逐渐成为役使广大农奴的豪强。丘富死后,势力最大的豪强是山西人赵全,役使万人。其他头目如周元、李自罄等也都统治数千人。明廷得到的情报是:这些汉人豪强极力鼓动俺答在边境掳掠,以扩大他们对农奴的占有。蒙古在边地进兵,也是由他们作向导。明廷把赵全等人视为叛逃的仇敌,也是极大的隐患。

总的形势是,连年交战之后,明朝和蒙古都已利于息兵通市,但实际上却还在保持着对峙的局面,遂使赵全等人从中渔利。

一五七○年九月俺答之孙把汉那吉率领家室降明,打破了长期的对峙。把汉那吉是俺答的嫡孙,幼年丧父,由俺答的大夫人(一克哈敦)抚养。据说是由于俺答将他的第三妻赐给阿尔秃斯,把汉那吉愤而与妻子家人十余人到山西行都司平虏卫降明。明大同巡抚方逢时受降后,驰报宣大总督王崇古。王崇古安置把汉那吉留住大同,随即与方逢时上疏陈奏,说:“若俺答临边索取,则可由此与他通市,责令缚送板升诸逆,还被掠人口,这是上策。如果发兵前来,不可理谕,则明示欲杀,彼望生还,不敢大逞,然后徐行我计,这是中策。如果弃而不求,也当对把汉那吉厚加资养,结以恩义,将来俺答死后,他可收集余众,自为一部。边地也可得安宁。”疏上,朝议多有异词。内阁大学士高拱、张居正采王崇古议,诏授把汉那吉指挥使,赐绯衣一袭。这时,俺答正在率众西征,得报,返回。俺答妻大夫人痛失爱孙,对俺答多所责难。俺答也自悔处置失宜,但仍采赵全的建策,自率大军并命长子辛爱黄台吉军及永谢布兵,分三路至明边境,索要把汉那吉。王崇古遣百户鲍崇德前往劝说,提出缚送赵全等板升头目,交换把汉那吉还蒙古。俺答派人到明朝探听情况,看到把汉那吉蟒衣貂帽,驰马从容,受到优待。俺答得报,大喜过望,对鲍崇德说:“我不为乱,乱由(赵)全等。今吾孙降汉,是天遣之合也。天子幸封我为王,永长北方,诸部孰敢为患!即不幸死,我孙当袭封,彼受朝廷厚恩,岂敢负邪!”(《明史·王崇古传》)遂遣使臣随鲍崇德到明朝议和。

丰州汉人豪强势力的发展,原已与蒙古封建主诸多矛盾。明朝与俺答的使者反复洽商后,俺答汗终于同意将赵全等十大板升头目,交付明朝。周元得讯,服毒自杀。十一月十九日,俺答汗遣使押送赵全、李自馨等头目交付明朝官员。次日,明廷遣军官护送把汉那吉出境,行前赠予布帛。十二月,把汉那吉返回蒙古,俺答汗夫妻迎于河上。一场风波,遂告结束。

此事明廷处置得宜,取得了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俺答汗与弟老把都、侄吉能及永谢布部均遣使入谢,并请求通贡开市,永结盟好。穆宗交三镇议复。一五七一年二月,王崇古奏上“确议封贡事宜疏”力言互市之利,条陈八议。一、加封号。依前朝故事,封授俺答王号,子弟封授官职。二、定贡额。许每年一贡,俺答贡马十匹,来使十人。其他首领以次递减。三、酌定贡期贡道。入贡互市,在春季马弱之时,自大同左卫验入。四、立互市。每年择日开市,贸易一月。市场设在大同左卫威虏堡、宣府万全右卫张家口、山西水泉营。五、抚赏。自各镇备边费用中拨出布帛抚赏蒙古使臣、守市兵士及酋长。六、归降。通贡后,边地不再收纳蒙古降人,自蒙古归降的汉人,许住边堡。七、权宜。受降之礼,宽优处置。八、戒狡。造谣饰诈,破坏贡议者治罪。王崇古在奏疏中还说道:“俺答年近七十,老把都儿、黄台吉、吉能各年逾五十。倘各酋未死,边境有数年之安,则宣左山西残城可渐实,芜田可渐垦,客兵可渐减”。(《国榷》卷六十七)奏疏下兵部廷议。朝臣议论不同。阁臣李春芳、高拱、张居正等都赞同王议,面奏穆宗亲决。三月,穆宗采王崇古议,敕封俺答为顺义王,赐绯蟒衣一件,彩币八件。

五月间,明宣大副帅赵伯勖等奉诏敕,往大同得胜堡向俺答汗等宣诏。原来拟议的受降之礼于是变成册封典礼。俺答等搭设棚厂,陈列彩旗,大张旗鼓迎诏。宣诏后,俺答行礼谢恩。老把都儿、黄台吉、吉能等以下一百一十二名首领也各敕授军官称号。礼成后,俺答又奉上蒙文谢表,遣使入京贡马。各级受封的首领共贡马五百○九匹。明礼部奏请穆宗上殿宣表受百官朝贺,说是“圣朝盛事”。(《穆宗实录》卷五八)

俺答受封,贡市重开,明朝与鞑靼蒙古建立起正常的联系。百余年来争战连年的边地从此得以重现和平。据说,东起永平府,西到嘉峪关七镇数千里的边境,“军民乐业,不用兵革”(《明史·王崇古传》),明廷每年可省军费十分之七。边地居民得以安心耕牧,蒙古商民往来贸易。边境城镇又呈现繁荣景象。八年后,任山西宣大总督的方逢时陈述当时情况说:“八年以来九边生齿日繁,守备日固,田野日辟,商贾日通,边民始知有生之乐”。(《明史·方逢时传》)俺答封贡的实现,确是穆宗朝的一大成就。

三、广东等地的农民起义

广东地区社会矛盾尖锐,嘉靖后期即先后有陈以明、张琏、李亚元、赖清规等领导各地农民起义反抗。穆宗即位后,隆庆元年(一五六七年),又爆发了以曾一本为首的起义。

曾一本在嘉靖末年曾随从吴平起兵,兵败投降。这年,再次起兵,执澄海知县,败官军,击毙守备李茂才。次年六月,进攻广州,杀知县刘师颜。转战福建。明将周云翔杀参将耿宗元,投入起义军,屯平山大安峒,准备进攻海丰。一五六九年五月,被官军战败,周云翔被俘,部众一千三百余人被杀。曾一本在福建柘林奥战败,转移至马耳澳。八月,在海战中失利被俘,部众被杀害者一万多人。

一五七二年,肇庆恩平十三村陈金莺,邻邑苔村三巢罗织清,藤洞九径十寨黄飞莺,各自发动起义,互通声气。旧例,两广惟大征得叙功,总督殷正茂和总兵官张元勋,改变办法,令雕剿得论功,将三巢、十寨、十三村的起义者镇压下去。

惠州、潮州一带,山险木深,蓝一清、赖元爵等率众起义,各据险结砦,连地八百余里,起义军数万人。一五七二年殷正茂在镇压了十三村的起义后,征兵四万前来镇压惠、潮一带的起义者。起义军奋起抵抗,直到穆宗死后,起义才告失败。

(二)神宗继统与张居正的兴革

穆宗于隆庆六年(一五七二年)五月病逝,年三十六岁,遗诏皇太子翊钧(神宗)继帝位。穆宗即位前,王妃李氏生子,五岁而死,另一子,不满周岁而死。即帝位后,立王妃陈氏为皇后,无子。神宗翊钧系李贵妃所生。一五六八年立为皇太子。继位时年十岁。

穆宗死前一年,内阁首辅李春芳致仕。高拱继任首辅。礼部尚书吕调阳入阁,与张居正同参机务。司礼监秉笔太监冯保与张居正结纳,在穆宗病危时即密嘱张居正预草遗诏。神宗宣诏即位,高拱条上五事,旨在削弱司礼监,加强内阁拟旨之权。张居正授计冯保,密陈陈太后与李贵妃:高拱擅权不可容。次日,传出皇帝圣旨,太后懿旨、贵妃令旨:“今高拱擅政,专制朝廷,我母子惊惧不宁,高拱即回籍闲住,不得迟留。”(《国榷》卷六十八)神宗即位方七日,高拱即罢相归里。张居正继任首辅。

一、张居正的兴革

湖广江陵人张居正,嘉靖进士。穆宗隆庆元年入内阁参预机务。任首辅后,建言并尊陈后、李妃为皇太后。得两太后倚任,尊称为张先生。张居正任内阁首辅,先后凡十年。是明代权力最大的首辅,也是兴革最多的首辅。

张居正在任期间,针对前朝形成的积弊,参酌前人试作的革新,从多方面采取了兴革的措施。

官吏考成——张居正认为,当时官场的从政者或“虚声窃誉”,或“巧宦取容”,或“爱恶交攻”,章奏繁多,实效甚少。万历元年(一五七三年)他提出官吏考成法。说:“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三)明朝考察官吏原有制度,但行之既久,形同具文。张居正严格立法,要求法之必行,言之必效。考察标准是“惟以安静宜民者为最,其沿袭旧套虚心矫饰者,虽浮誉素隆,亦列下考”。方法是逐级考核,抚按以此核属官之贤否,吏部以此别抚按之品流,朝廷以此观吏部之藻鉴。若抚按官不能悉心甄别,而以旧套了事,则抚按官为不称职,吏部宜秉公汰黜。吏部不能悉心精核,而以旧套了事,则吏部为不称职,朝廷宜秉公更置。(《张文忠公文集》奏疏五)。又建立随事考成制度:“凡六部都察院,遇各章奏,或题奉明旨,或复奉钦依,转行各该衙门,俱先酌量道里远近,事情缓急,立定程期,置立文簿存照。”除了一般的例行公事以外,另立文册二本,一本送各科备注,实行一件,注销一件。一本送内阁查考。必俟销完乃已。张居正奏称:“若各该抚按官奏行事理有嵇迟延搁者,该部举之;各部院注销文册有容隐欺蔽者,科臣举之;六科缴本具奏有容隐欺蔽者,臣等举之。如此,月有考,岁有稽,不惟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而参验综核之法严,即建言立法者亦将虑其终之罔效,而不敢不慎其始矣”(同上,奏疏三)。以部院考核抚按,以六科监督部院,以内阁督察六科。这样,各级官吏,不敢敷衍塞责,建言立法者,不能随意发令,使朝廷政令的贯彻执行有了保证。

张居正在考察中裁撤了冗员,奖励廉能,据说官员们“不敢饰非,政体为肃”。

加强边防——张居正进入内阁后,就注意整饬边防,提出饬武备、信责罚、造兵将的方略。调任戚继光整顿蓟镇防务,支持王崇古实现俺答封贡。王崇古晋为兵部尚书,方逢时总督山西宣大,戚继光仍驻蓟镇,又用名将李成梁为辽东总兵官驻守辽东,以巩固边防。当时边防的形势是:俺答封贡实现后,北边恢复安静,往来互市。但东部蒙古插汉(察哈尔)部与辽东泰宁、朵颜卫结纳,因不通互市,不时在边地扰掠。李成梁固守边镇,屡战获胜。辽东战争因而尚不致扩大。

整顿学校——嘉靖以来,府、州、县学中的某些混入的生员,不务实学,为非作恶,在地方上形成一种势力,被称为“学霸”(《明会典》卷七八)。一五七五年,张居正整顿各地学校,规定:“今后岁考,务须严加校阅。如有荒疏庸耄,不堪作养者,即行黜退,不许姑息。”“童生必择三场俱通者,始行入学,大府不得过二十人,大州县不得过十五人,如地方乏才,即四五名亦不为少”。(《张文忠公全集》奏疏五)核减生员,黜革学霸外,又大力整顿提学官和儒学教官。张居正奏称:各地儒学教官往往是“士之衰老贫困者,始告授教职,精力既倦于鼓舞,学行又歉于模范,优游苟禄,潦倒穷途,是朝廷以造士育才之官,为养老济贫之地。”(同上,奏疏四)张居正请敕吏部,慎选提学官,有不称者,奏请改黜。对于教官中学业荒疏,但年力尚壮者,送监肄业深造。如已年老,则黜革回籍。

清理田赋——张居正任首辅后,面对前朝形成的财政危机,从节流与开源两方面力图挽救。节流主要是裁减冗官冗费,对皇室的费用力求撙节。开源主要是清理逋欠的田赋。万历元年,敕令“自隆庆改元以前逋租,悉赐蠲除,四年以前免三征七”。次年规定,拖欠七分之中,每年带征三分。第三年,张居正用考成法严厉督促官员奉行“输不及额者,按抚听纠,郡县听调”(《明史·傅应桢传》)。经过整顿后,明朝的财政有所好转。万历四年

(一五七六年),京通储粟足支八年,太仆寺积金四百余万。次年,岁入四百三十五万九千四百余两,岁出三百四十九万四千二百余两,积余八十六万余两。但万历六年(一五七八年)的财政收支又出现了亏空,计岁入三百五十五万九千四百余两,岁出三百八十八万八千四百余两,亏空了三十九万余两。张居正上疏说:“量入以为出,计三年所入,必积有一年之余,而后可以待非常之事,无匮乏之虞”。他要求神宗“一切无益之费,可省者省之。无功之赏,可罢者罢之。务使岁入之数,常多于所出”。(《张文忠公全集》奏疏八)

张居正清理逋赋,说是针对侵欺隐占的“权豪”、“奸民”,但实行中,地方官吏不敢催征势豪大户,反将下户贫民,责令包赔,流弊也是严重的。

清丈田亩——明朝田赋减少的根本原因是豪民兼并田地而不纳税,税赋仍加给失去田地的农民。所谓“小民税存而产去,大户有田而无粮”,是历代常见的现象,至万历时尤为严重。各地农民不断逃亡或起义反抗,田地被兼并田去税存也是重要的原因。张居正曾指出:“夫民之亡且乱者,咸以贪吏剥下,而上不加恤;豪强兼并,而民贫失所故也”。张居正在清理田赋逋欠后,进而在一五七七年提出清丈全国各种类型的田地。次年,正式实行。企图通过丈量,田地“皆就疆理,无有隐奸。盖既不减额,亦不益赋,贫民不致独困,豪民不能并兼”。(《张文忠公全集》附录“文忠公行实”)一五八一年,田地丈量完毕,总计田七百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较弘治时的统计数字多出三百万顷。虽然执行丈量的官吏或改用小弓丈量,以求田多,有的豪猾势家也千方百计进行抵制,致使这一数字不很确切,但毕竟把地主豪强隐瞒的土地清查出了不少,使豪民的隐田逃赋受到打击。湖广等地原来垦田数字减少最多,经清丈后增额最多。

改革赋制——一五八一年,张居正在清丈田地之后,又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前朝试行过的一条鞭法,对赋役制度作了全面的改革。

《明史·食货志》说:

“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续通典》卷七说:“一条鞭法,通计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于是均徭、里甲与两税为一”。大致说来,此项改革包括:

(一)赋役合并。原来的赋(两税)役(里甲、均徭、杂泛)以及土贡方物等并成一项。取消力役,一律征银,由人丁和田地分担。(二)田赋一概征银。除苏、松、杭、嘉、湖地区继续征收本色粮食,以供皇室官僚等食用外,其余一般征收折色银。(三)计算赋役数额时,以州县为单位,各州县原有的赋役额不得减少。(四)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原先田赋交本色粮食,很不方便。改为征银后,便于交纳、储存和运输,这就是所谓“丁粮毕输于官”。

一条鞭法简化了征收项目和手续,计亩征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漏税的弊端。役银由旧制依户、丁征收改为以丁、田分担,也使无田或少田的居民减轻了负担。一条鞭法的主旨在于使多占田者多交税,是针对当时土地兼并盛行而采取的有效措施,也是赋役制度史的一大变革。新法自一五八一年开始实行,各地逐步推广,大约至一五九二年前后,全国各地包括边远省区,都已陆续实施。各地方因情况不同,具体的实施办法也互有差异。如关于役银的丁、田分担比例,各地实行的办法就极不一致。有的地方以丁为主,以田地为辅,采用“丁六粮(即田地)四”的分担比例;有的地方以田地为主,以丁为辅,人丁承担四分之一,田地承担四分之三;也有的地方,丁田平均分配,各承担二分之一。即使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州县,负担比例也不一致。如凤阳府所属泗州与盱眙一五九九年所编的四差银(四差包括里甲、均徭、驿传和民壮),都是丁所出的总额,大于田粮所出的总额,而天长一县则相反。三州县每石地亩粮所带征的四差银数量,轻重也极悬殊,其中泗州和盱眙分别是一钱三分和四钱九分五厘三毫,而天长县却高达二两一钱。总的说来,各地征额虽然多有差异,但改力役为征银,依占田与人丁多少分担,各个地方则基本相同。这一办法之能以实行,当是反映了农民已便于出售产品,换取货币。农民生产的布帛菽粟,到市场上出售,自不免要受商人的盘剥,但在客观上却也促进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张居正任内阁首辅,先后凡十年。这十年间,明朝边境,大体保持安静,因而得以致力于内政的兴革。张居正曾奏谏“凡事务实,勿事虚文”。他以务实精神所致力的兴革,大体上在于考核选拔人才与增加朝廷财政收入这两个方面。增加收入的办法,局限于清理田亩、改革赋役,实质上是反映着官府与豪民的利益争夺。不过,这些改革客观上也有利于减少贫民的负担,作用还是积极的。一五八二年三月,张居正病死。死前一月,曾上疏请捐免万历七年以前积欠赋税,以消除岁岁“带征”之弊,获准施行。死后赠上柱国谥文忠,与世宗朝的张璁同一谥号。明代先后两张文忠,均以兴革为己任。张居正的施政范围与年限,都超过了张璁。

二、黄河的治理

张居正任内阁首辅期间,还经办过一件大事,即任命潘季驯治理黄河水患。

一五七八年,黄河在桃源北的崔镇决口,河水北流,宿迁、沛县、清河县、桃源两岸多被冲坏,黄河淤淀,迫使淮河南流,高家堰湖堤被冲决,淮安、扬州两府间的高邮、宝应等地都被水淹没,形成大患。张居正深以为忧。这时,河漕尚书吴桂芳病死,遂荐用刑部侍郎潘季驯为工部侍郎兼右都御史,总理河漕。

乌程人潘季驯,曾在世宗嘉靖四十四年(一五六五年)总理河道。穆宗隆庆四年(一五七○年),黄河在邳州决口,再次受命治河,次年工竣。神宗万历五年(一五七七年)巡抚江西,次年,入刑部。河决为患,朝中议论不一。或主浚海口,或主复故道。潘季驯受命后,与督漕侍郎江一麟去实地观察水势。他认为,故道久湮,虽修浚恢复,深广也不能如今河。应该筑崔镇以塞决口,筑遥堤以防溃决,“淮清河浊,淮弱河强,河水一斗,沙居其六,伏秋则居其八,非极湍急,必至停滞,当藉淮之清以刷河之浊,筑高堰(高家堰)束淮入清口,以敌河之强,使二水并流,则海口自浚”。(《明史·潘季驯传》)于是上疏提出治河的六条办法:

(一)塞决口以挽正河;(二)筑堤防以杜溃决;(三)复闸坝以防外河;(四)创滚水坝以固堤岸;(五)止浚海工程以省糜费;(六)寝开老黄河之议以仍利涉(《神宗实录》卷七六)。六策获准实行,至次年十月修筑工程结束。共筑高家堰堤六十余里,归仁集堤四十余里,柳浦湾堤东西七十余里,塞崔镇等决口百三十,筑徐、睢、邳、宿、桃、清两岸遥堤五万六千余丈,砀、丰大坝各一道,徐、沛、丰、砀缕堤百四十余里,建崔镇、徐升、季泰、三义减水石坝四座,迁通济闸于甘罗城南,淮、扬间堤坝无不修筑。此次全面治理后,接连数年,河道不再有大患。一五八○年春,潘季驯因功加太子太保,进工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同年秋为南京兵部尚书。

潘季驯依据治河的经验,反复研考,写成《河防一览》、《宸断两河大工录》等著作,提出许多有价值的治河理论。他的治河方法以束水攻沙为基本原则,即“缮治堤防,俾无旁决”,从而使水由地中,沙随水去。因为黄河之水“合则流急,急则荡涤而河澡,分则流缓,缓则停滞而沙积”(《明史·河渠志》)。为了贯彻这一原则,潘季驯非常重视河堤的修建。修堤方法有:“缕堤以束其流”,“遥堤以宽其势”,“滚水坝以泄其怒”。缕堤筑于接近河滨的地段,平时用来约束河水,使之奔流于河床之中。洪水到来后,流量太大,河床往往不能容纳,因而须事先离河二三里另外筑堤一道以防洪水侵及陆地,这便是“遥堤”。滚水坝是选择地势低洼而又地基坚实的地段,用石头建成,当洪水涨到一定高度时,洪水会通过减水坝宣泄一部分,贮于低洼地带,以免河床水量过多。由于减水坝由石头做成,因而不会被水冲溃造成灾害。潘季驯对于筑堤的方法也有总结,说:必真土而勿杂浮沙,高厚而勿惜巨费,让远而勿与争地,则堤乃可固。潘季驯的这些理论,是多年的实际经验,考索而得,在当时是难能而可贵的。

三、达赖封贡

张居正任首辅期间发生的又一重大事件,是俺答汗封赠达赖喇嘛和达赖向明朝遣使通贡请封。

蒙古俺答汗在明穆宗时接受王封,重开贡市,随即请求明廷派遣佛教僧人、授予佛经,以便在蒙古弘扬佛法。一五七二年,穆宗派遣藏族喇嘛去蒙古传教,各授僧官。神宗即位后,俺答汗再次请求佛经、佛像。神宗依王崇古之请,赏赐前此往蒙古传教的藏族喇嘛二人禅衣等物,又授在蒙古的藏族喇嘛九人僧官。一五七五年二月,明廷依俺答之请,遣通事(翻译)官一员,送藏僧四人前往蒙古。十月,俺答在丰州川建成寺院及呼和浩特城,请赐城名。明廷赐名为“归化”。一五七七年,又在青海察布齐雅勒建成寺院,明廷赐寺名为“仰华”。

与此同时,俺答汗也在向藏族地区约请高僧。藏书《安多政教史》记载说,藏族喇嘛阿兴向俺答汗荐举格鲁派高僧、哲蚌寺主锁南嘉错,俺答汗于一五七四年遣使往迎大师。次年锁南嘉错应邀北来。明《神宗实录》记万历六年(一五七八年)二月,“乌思藏阐化王男札泽藏卜差番僧来西海,见其师僧活佛(锁南嘉错)在西海为顺义王子孙等说法,⋯⋯因托顺义王俺答代贡方物,请敕封”(《神宗实录》卷七二)。这年五月,俺答汗在察卜齐雅勒寺即仰华寺会见锁南嘉错,遵奉藏传佛教格鲁派(俗称黄教)。土默特等部众一百零八人皈依为僧。锁南嘉错将此次盛事比之于薛禅汗(忽必烈)之尊崇八思巴帝师。锁南嘉错为俺答汗奉上“咱克喇瓦尔弟(转轮王)彻

辰(即薛禅,贤智)汗”称号,俺答汗赠予锁南嘉错“瓦齐尔达喇(执金刚)达赖(海)喇嘛”称号。依格鲁派活佛转世之制,锁男嘉错尊奉宗喀巴弟子根敦朱巴为一世达赖喇嘛,前哲蚌寺主根敦嘉错为二世达赖喇嘛,己为三世。俺答汗皈依藏传佛教后,宣布废除蒙古奴仆殉葬旧俗,烧毁魔道神像(萨满巫神),并宣布不再抢掠汉族和藏族。

一五七九年二月,张居正奏报,甘肃巡抚送来乌思藏僧人带来的锁南嘉错即三世达赖给他的书信一封,译文呈:“释迦摩尼比丘锁南坚错贤吉祥合掌顶礼朝廷钦封干大国事阁下张:知道你的名,显如日月,天下皆知有你,身体甚好。我保佑皇上,昼夜念经。有甘州二堂地方上,我到城中,为地方事。先与朝廷进本,马匹物件到了。我和阐化王执事赏赐,乞照以前好例与我。我与皇上和大臣昼夜念经,祝赞天下太平,是我的好心。压书礼物,四臂观世音一尊,氆氇二段,金刚结子一方有。阁下分付顺义王早早回家,我就分付他回去。虎年(一五七八年)十二月初头写。”(《张文忠公全集》奏疏八)张居正将达赖的信件译出奏报,并称所赠礼物不敢私受,恭候敕旨。神宗降旨:“宜勉纳所馈,以慰远人向凤慕义之诚”,并接受达赖的请求,给予封赏。

由于蒙古俺答汗通贡讲和,导致藏族达赖喇嘛遣使通贡请求封赏,进一步密切了明朝与藏族地区的联系。穆宗朝的俺答封贡与神宗朝的达赖封贡,实为明王朝的两件意义重大的事件,影响是深远的。

(三)神宗亲政与平定战乱

一五八二年,张居正死后,内阁大学士张四维继任首辅。神宗这时年已二十,遂亲自过问朝政,企图有所作为。

张居正实行新政,触及豪民权贵的利益,执政时已屡遭攻击和非议。他交通太监冯保,得到两宫太后的礼重,神宗也对他视如师保。神宗渐长,对张居正的专擅,渐有不满,被张居正罢黜的反对新政的言官,也在伺机报复。

张居正死后当年十二月,御史江东之弹劾司礼监太监冯保专擅威福、欺君蠹国及贪污受贿等十二罪,关连到张居正家人游七,涉及居正。神宗将冯保贬为奉御,安置南京。陕西道御史杨四知因上疏劾张居正“贪滥僭奢,招权树党”,神宗诏令“姑贷不究,以全终始。”次年正月,南京刑科给事中阮子孝又上疏弹劾张居正“各子滥登科第,乞行罢斥”。首辅张四维上疏代辩,说“居正诸子所习举业,委俱可进。惟其两科连中三人,又皆占居高第,故为士论所嫉,谤议失实”。(《神宗实录》卷一三二)神宗不听,自批“都教革了职为民”。三月,大理寺将查议冯保案有关人员的狱词送呈。神宗阅后,诏夺张居正上柱国太师等封号和谥号。言官群起上疏,弹劾张居正,并及居正荐引的官员。礼部尚书徐学谟,被劾党附居正,诏令致仕。辽东名将李成梁也被劾“附居正饰功”。兵部尚书张学颜疏辩成梁战功非妄,也因而被劾,自请致仕。驻守蓟镇的名将戚继光被调驻广州,抑郁而死。

明宗室荆州辽王宪■在穆宗时因奉道教被废。一五八四年四月,王妃奏陈张居正谋陷亲王,霸夺产业,势侵金宝。神宗命司礼监太监张诚前往荆州张居正家,查抄家产,籍没入官。居正长子敬修因被拷掠追查金宝,自缢而死。内阁首辅申时行与诸大臣合疏请缓,张居正死后调任刑部尚书的潘季驯上疏力救,诏留空宅一所,田十顷供养居正八旬老母。不久之后,潘季驯也被言官弹劾“党庇居正”落职为民。

原内阁首辅张四维于一五八三年四月因父丧归里,不久死去。申时行继任首辅,荐引吏部侍郎许国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阁。自御史至给事中等言官,弹劾朝官,仍不休止。被张居正罢免又得复任的言官,自不免挟嫌报怨。新进的言官则以弹劾锋锐博取守正君子之名,冀得升进。都察院复参张居正,神宗诏定的罪名是“诬蔑亲藩,侵占王坟,钳制言官,蔽塞朕聪,私废辽王,假丈量田地,骚动海内,专权乱政”(《国榷》卷七十二)。张居正推行新政,恃有两宫太后的支持,不顾言官的反对,遇事专行当是事实。辽王妃的控告,触及宗室藩王的利益,更加激怒神宗。张居正籍没家产,史家认为,不及严嵩的二十分之一。(《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一)但比起前朝首辅张璁的“持身特廉”,自不免相形见绌。言官弹劾他接受馈遗,当也有据。不过,神宗夺谥后,言官群起,迎合帝意,以投机取宠,弹章多有望风扑影,虚事夸张。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即指出“江陵(张居正)身后,攻之者寻敝索瑕,以功为罪”,又说:御史杨四知弹劾张居正贪侈,诸公子打碎玉碗玉杯数百只,这些事有谁见到?(《万历野获编》卷九,补遗卷二)御史丁此吕弹劾礼部右侍郎高启愚主持南京科试,曾出试题“舜亦以命禹”,是劝张居正篡位。神宗将高启愚削籍为民。内阁首辅申时行说丁此吕是“以暖昧陷人大逆”,吏部尚书杨巍请调丁此吕出朝。御史江东之、李植因首先弹劾冯保,得神宗信任,交章弹劾申时行、杨巍“阻塞言路”。申、杨上疏以辞官力争,神宗不得已,诏准杨巍之议,调丁此吕出朝。内阁大学士许国尤为愤慨,连上三疏求去,说:“昔日颠倒是非在小人,今乃在君子(指言官),党同伐异,罔上行私。”内阁诸臣与江东之为首的言官,逐渐形成对立。

明朝言官谏官之设,原为对皇帝行诤谏,对各级官员实行监督和纠察。但自世宗议大礼以来,朝官与言官结纳朋比,相互攻讦,弹章成为彼此攻击的工具。张居正死后,言官又掀起风浪,自诩为君子,以指摘官员瑕疵为能事,致使有大功者不能受赏,有小过即被迫辞官,朝中纷争动荡,难以正常施政。神宗也已看到言官的消极作用,曾在一个诏书中说:“言官论人,须当审事实,参详公论。若不谙事实始末,不分人品高下,辄肆诋诽,大臣将人人自危,岂成政体!”(《神宗实录》卷一三三)神宗亲政后,亲自批答奏疏,但由于追查张居正,仍不免轻信弹章,言官诋诽之风因而难以遏止。言官由攻击张居正,进而攻击居正荐引的官员,又进而攻击新任的阁部诸臣。神宗亲政的几年间,言官的弹章纷至沓来,朝官的抗辩,接踵而上。这些奏章又往往是空话连篇,强词夺理,真伪混杂。意在有所作为的年轻的神宗,陷入无休止地批览章奏和臣僚纷争之中,难以自拔了。

神宗显然受到豪门权贵的影响,在诏书中曾指责张居正丈量田地使海内骚然,但仍然继续实行官吏考成之法,改革赋役的一条鞭法也还在各地继续推行。神宗鉴于张居正的专擅,有意收揽大权,削弱内阁,但由于陷入朝臣纷争之中,有心勤政而难以勤政。亲政四年,便怠于政事。一五八六年秋,自称“一时头晕眼黑,力乏不兴”,宣示免朝。这年以后,即以多病调摄为名,很少上朝,也不再召见大臣。奏疏仍由神宗亲览,却往往“留中”,不作处理。皇帝独揽大权而又怠于政事,阁臣言官相互攻讦,明王朝的政局日益陷于纷乱昏暗之中。

神宗怠政以来的几年间,青海、宁夏和四川播州等边境地区即相继爆发了反明的战乱。

一、青海蒙古之乱

被称为鞑靼的蒙古诸部,自达延汗死后,由其子孙后裔分别统领,划地而牧。俺答汗雄踞河套及土默特,最为强盛。俺答汗与明朝实现封贡,边境大体安定。一五八一年,俺答汗病死、年七十七岁。子辛爱黄台吉嗣位称彻辰汗。一五八三年,明廷敕准袭封顺义王。两年后病死,子扯力克继汗位,明廷再封顺义王。俺答汗晚年,军政大事均由出自阿尔秃斯的次妻三娘子(原名不详)参与处置。辛爱与扯力克先后收继三娘子为哈敦,佐理国政、与明朝修好。明廷敕封为忠顺夫人。《明史·鞑靼传》说她主兵柄,部众畏服,“自宣大至甘肃不用兵者二十年”。

俺答汗占据西海后,由其子丙兔驻牧,守护仰华寺。一五八八年,丙兔子真相,进据青海莽剌川。达延汗第四子巴尔苏博罗特的后裔火落赤驻青海捏工川,联络巴尔苏的另一支后裔、驻牧阿尔秃斯的卜失兔起兵反明。一五九○年六月,真相、火落赤等率四千骑攻入明境,围攻旧洮州古尔占堡。明兵来战,蒙军四散。明岷洮副总兵李联芳分兵追逐,陷伏身亡。把总、千总以下多人战死。火落赤得势,又邀约顺义王扯力克率三千骑渡河,至临桃以张声势。声言向明境进攻。七月,火落赤攻掠河州,明临洮总兵刘承嗣抗御失败,伤亡甚众。蒙军攻掠二十余日,西陲震动。神宗不得不召见阁臣问计。内阁诸臣对边事均不甚了了。首辅申时行请推一大臣经略。神宗命兵部会推,遂以曾任宣大山西总督的兵部尚书郑洛为右都御史经略陕西四镇及宣大山西边务。八月,敕谕暂停顺义王扯力克的市赏二十万两。

郑洛受命西行,十月又奉敕兼任陕西总督。十一月,郑洛至兰州,奏报说:火落赤等的相犯,是以莽剌和捏工川为据点,河套声援是由甘肃入青海。因晓谕不准径行塞内,否则督兵堵截。次年正月,郑洛督军在甘肃水泉营边墙,截击卜失兔部,斩首八十八级,获得全胜。蒙兵五千七百余帐,被逐出塞外。二月,郑洛遣总兵尤继先率兵至莽剌川,大败火落赤部,斩首五百余级。火落赤、真相北逃。郑洛招谕顺义王扯力克北归。三月,扯力克离西海北归,向明朝谢罪,请复贡市。郑洛自西宁入青海追击残敌,召回当地藏族等居民八万余人复业。又在西宁布署防戍后还朝。

郑洛出兵,获得全胜,明廷议功,加少保。言官又群起攻击,指摘郑洛放归顺义王,是没有“除凶雪耻”,欺罔误国。郑洛被迫称病辞官归里。

二、宁夏之乱

青海战乱之后,随即爆发了宁夏副总兵哱拜父子的反乱。

谈迁《国榷》称哱拜为“黄毛虏”,当是黄头回鹘,即今裕固族人。嘉靖时投明,为都指挥使,进参将。一五八九年,以副总兵致仕,子承恩袭职,为宁夏卫指挥。一五九一年,郑洛调集宁夏驻军去甘肃平乱。宁夏巡抚党馨命指挥土文秀率千人往援。哱拜自请率子承恩从征。平乱后,党馨不为哱拜叙功,而核查他冒粮之罪。土文秀及哱拜义子哱云等也因未得升赏,心怀不平。承恩因强娶民女被党馨杖责,更加怨愤。一五九二年二月,党馨与督储道兵备副使石继芳克扣应发兵士三年的冬衣布花银,只给一年。党馨曾被张居正指为“刻而且暴”,诸军久怀怨恨。哱拜遂唆使军锋刘东旸、许朝等起事,杀党馨及石继芳。总兵官张惟忠自杀。刘东旸自称总兵,承恩、许朝为副总兵,哱云、土文秀为左右参将,共奉哱拜为主。总督尚书魏学曾遣使招降,刘东旸等要求世守宁夏。

哱拜部下连续攻掠中卫、广武,明守臣或降或走,河西四十七堡相继陷落。叛军渡河,指向灵州。三月,总督魏学曾命副总兵李昫代摄总兵官进军平乱,收复河西诸堡。哱拜父子向河套地区的鞑靼卜失兔部求援。卜失兔率三千骑来宁夏,与哱拜合兵。哱云引卜失兔攻平虏堡。明伏兵射死哱云,卜失兔败逃出塞。明援军到来,兵分六路,包围宁夏镇城。叛军坚守,不能下。四月,明廷自宣大调任李成梁之子李如松为提督陕西军务总兵官,浙江道御史梅国桢监军,领兵来援。又任朱正色巡抚宁夏,甘肃都御史叶梦熊协力平乱。五月,明廷特赐总督魏学曾上方剑,违令者立斩。六月,叶梦熊自甘州携带神炮火器四百车至灵州。浙江巡抚常居敬募兵千人,自办军粮,来援宁夏。梅国桢、李如松统领辽东、宣大山西兵来聚集。明军声威大振。明军攻宁夏城月余,仍不能下,七月,魏学曾被劾免职,由叶梦熊代为总督,仍持剑督军。

叶梦熊下令决黄河水淹灌宁夏城,又派人去乱军施计离间。九月,刘东旸、许朝诱杀土文秀,哱承恩又诱杀刘、许,斩首悬挂城上,开城投降。哱拜自缢而死。叶梦熊、朱正色、梅国桢等率部进城,尽杀哱拜部下降人二千,押送哱承恩至京师处死。

明廷此次平乱,调集北南军兵,历时半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宁夏城被围,城中乏食,死亡无数。叶梦熊决河灌城,城外水深八九尺,居民付出的牺牲,也是巨大的。

三、播州杨应龙之乱

明属四川的播州(遵义),处在四川与贵州交界地带。唐代曾被南诏国彝族占领,太原人杨端夺取其地,世代占有,至明初已传袭二十一世。明太祖灭夏国,杨氏降明。明朝建播州城,在当地实行土司制度,设宣慰司,杨氏世袭宣慰使,统辖草塘、黄平西安抚司,真州、播州、余庆、白泥、容山、重安六长官司。杨姓以外共有七大姓均与杨氏结为姻亲,世袭各级土官。

穆宗隆庆五年(一五七一年),杨应龙袭职为播州宣慰使,成为杨氏第二十九世土司。明廷加授他都指挥使衔。杨应龙对播州各族人民的统治极为残酷,茅瑞徵《万历三大征考》说他“在州专酷杀树威,有小睚眦即杀害,人人惴恐”。并且渐轻朝廷,居室用龙凤,又违制擅用宦官。

一五九○年,贵州巡抚叶梦熊疏论应龙凶暴诸事,巡按陈效历数应龙二十四大罪上奏。明廷正调播州土兵去协守松潘,四川巡按李化龙上疏请暂免斟问,候应龙戴罪图功。杨应龙妾田雌凤,谋杀嫡妻张氏,妻叔张时照与所部何恩、宋世臣等上变,告杨应龙谋反。贵州巡抚叶梦熊主张立即派兵征剿,四川士大夫纷纷为其说情,认为“蜀三面邻播,属裔以十百数,皆其弹压,且兵骁勇,数赴征调有功,剪除未为长策”。(《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四)四川巡抚、巡按也都主张招抚。朝廷命黔蜀两省会同查问。杨应龙愿赴蜀,不赴黔。一五九二年,杨应龙到重庆接受审讯,论法当斩。明廷随后又命释放。

万历二十一年(一五九三年)正月,巡抚都御史王继光到重庆,严提勘结,杨应龙抗不复出。王继光一意主剿,与总兵刘承嗣、参将郭成等议分三军并进。在娄山关一带地方,明军战败,都司王之翰所部被杀伤大半,只得撤兵。

次年三月,明廷以兵部侍郎邢玠总督贵州。一五九五年邢玠到四川招抚,准杨应龙输四万金赎罪,又以重庆太守王士琦为川东兵备使,防备杨应龙。

杨应龙对明廷输金赎罪,暗中却积蓄力量,图谋割据称王,令州人称己为千岁,子朝栋为后主。(李化龙《平播全书》卷四)分遣土目置关据险,设立巡警,劫掠屯堡。又厚抚苗族兵士,用以摧锋,名为“硬手”军。

杨应龙经过几年准备,一五九八年十一月起兵攻掠贵州洪头、高坪、新村诸屯。又侵湖广四十八屯,阻塞驿站。次年二月,贵州巡抚江东之命都司杨国柱等率兵三千进剿,大败,杨国柱战死。明廷闻讯大惊,任都御史李化龙兼兵部侍郎节制川、湖、贵三省兵事,并增调浙江、福建、云南、广东等地部队前去会剿。

六月,杨应龙乘明兵尚未会集,攻陷綦江。他退屯三溪,以綦江之三溪、母渡,南川之东乡坝,立石为播界,号“宣慰官庄”。

明神宗得报綦江失守,罢免原四川、贵州巡抚谭希思和江东之,命总督李化龙便宜征讨。

一六○○年春,各路明军陆续抵达川贵两省,李化龙急速部署出剿,分八道进兵。四川方面分为四路,总兵官刘綎由綦江,总兵官马孔英由南川,总兵官吴广由合江,副将曹希彬由永宁。贵州方面分为三路,总兵官童元镇由乌江,参将朱鹤岑由沙溪,总兵官李应祥由兴隆。湖广方面一路,分两翼,总兵官陈璘由偏桥,副总兵陈良玭由龙泉。每路有兵三万,由官兵与各土司兵组成。

杨应龙认为明军八路,以刘綎部最为精锐,命子朝栋率劲兵迎击,被刘綎军战败,各路明军乘势猛攻,四川方面攻下形势险要的娄山关。贵州、湖广出发的明军,攻下乌江一线,逐渐缩小了包围圈。到五月十八日,八路明军会集于遵义北的海龙囤下,分批猛攻。海龙囤是杨应龙的老巢,地势险峻,直到六月五日才被攻下。杨应龙自缢死。其子朝栋,弟兆龙等被俘,解至京师处死。

明军自出师到平定杨应龙,前后历时一百十四天,斩杀甚众。当地各族人民由于杨应龙的叛乱遭到惨重的灾祸。乱平之后,明廷在播州地区实行“改土归流”。废除土司的世袭制度,改依内地地方官制,由明廷直接派遣官吏“流官”统治。原属四川省的播州地区设置二府二州八县。遵义府属四川,下辖真安州及遵义、桐梓、绥阳、仁怀四县;平越府属贵州,下辖黄州及余庆、瓮安、湄潭三县。改土归流后,遵义、平越二府加强了与周邻地区的联系,促进了各族人民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对于当地的开发与进步,还是有益的。(清雍正时,遵义改属贵州省)

(四)反抗外国侵略的斗争一、援助朝鲜、抵抗日本的侵略

明神宗即位以来的二十年间,与周邻各国大体保持着安静的局面,并无大的战事。万历二十年(一五九二年)日本国出兵侵略朝鲜,明廷援助朝鲜,展开了抵抗日本侵略的大战。

日本战国群雄,经过近百年的战争,到十六世纪五十年代基本上实现了地域性的统一。各地霸主相互争夺全国的统治权。一五六八年九月,控制尾张国的织田信长率军进入京都。一五八二年六月,织田信长家臣明智光秀发动叛乱,信长自焚。信长的部将羽柴秀吉(即丰臣秀吉,《明史》称为平秀吉)得知织田信长自焚的消息,立即率军四万向京都挺进,在山崎、八幡之间的淀川河谷地带大败明智光秀军。明智光秀切腹自杀。羽柴秀吉继承信长的事业,于一五八四年与冈崎领主德川元康结盟,完成了全日本的统一。一五八五年日本天皇任命他为“关白”(摄政),又兼太政大臣,赐姓丰臣。

丰臣秀吉统一日本后,积极向外扩张,储备军粮、战船,策划侵略邻国朝鲜。

朝鲜李朝国王,自明成祖时接受明朝的王封,岁时入贡,与明朝进行互市贸易,一直保持着正常的关系。明廷得知日本的侵略策划,即转告朝鲜预作戒备。

一五九二年初,丰臣秀吉正式发布命令,出征朝鲜。侵朝日军共计十八万余人,舟师数百艘,分为九军。第一军由小西行长率领,渡对马海峡,四月十二日在朝鲜釜山登陆。加藤清正率领的第二军和黑田长政率领的第三军等相继到达釜山。

日军占领釜山后,分兵北犯,朝鲜承平日久,军兵虚弱,连续溃败。日军占领王京(汉城)后,进而攻占平壤。朝鲜王子被俘。在三个月时间里,日军几乎占领了朝鲜全国。朝鲜国王李昖逃到义州,遣使向明朝告急。

明廷得报,不知军情虚实,只派副总兵祖承训、辽东游击史儒统兵三千余去朝鲜作战,史儒战死,祖承训只身逃回。

败报传来,明朝君臣大为震动。神宗即命兵部右侍郎宋应昌为经略备倭事宜,继调提督陕西总兵官李如松为提督蓟辽等处防海御倭总兵官前往支援。李如松原籍朝鲜,高祖英迁居辽东,任为铁岭卫指挥佥事。父李成梁,镇辽二十二年,战功显赫。十一月,李如松自宁夏来到东征军中,部署军事。十二月二十五日,率四万余人,誓师渡鸭绿江。次年一月六日,抵达平壤城外。

平壤东南临江,西枕山徒立,迤北牡丹台高耸,地形险要,易守难攻,日军筑设炮台,有鸟铳等新式火器。李如松指挥攻城,城上日军炮矢如雨。明前锋军士稍有退却,李如松手斩一人,挺身直前。李如松坐骑被击毙,换马再战。李如松弟如柏被铅丸击中盔顶,仍继续奋战。部将吴惟中被铅丸击中,鲜血流淌,也仍然奋呼督战。经过激烈战斗,明军终于从平壤小西门、大西门突入,日军退保风月楼,夜半渡大同江南逃。

明军与朝军收复平壤后,乘胜追击,一月十九日,李如柏收复开城。继而收复平安、黄海、京畿、江源四道。日军大部退屯王京。

李如松连战皆捷,产生轻敌思想,二十七日以轻骑趋碧蹄馆,离王京三十里,突然遭到数倍于己的日军围攻,损失士兵几百名。明军退回开城。李如松探听到日军在龙山仓积储军粮数十万,就密令部将查大受选勇士深入敌后纵火烧粮。

日军连战皆败,军粮被焚,又染疾病,士气低落,无法再战。日军主帅小西行长写信给明游击沈惟敬,试探明朝战和意向。这时,明军已调集刘綎的川军和陈璘的水师,准备继续作战。经略宋应昌派遣游击周弘谟同沈惟敬去日军谈判,要日方“献王京,返王子,如约纵归”。(茅瑞徵《万历三大征考》)日军于四月十八日撤出王京,退到釜山一带。于是汉江以南,千有余里的朝鲜故土都被收复。

明军援朝抗倭战争即将取得完全胜利之际,兵科给事中侯庆远上疏说:“窃怪我与倭何仇也。诚不忍属国之翦复,特为动数道之师,挈两都而手授之,⋯⋯我之为朝鲜亦足矣。” “全师而归,所获实多。”(《神宗实录》卷二六一)神宗传谕撤兵。兵部尚书石星也一意主和,只留刘綎的川兵进行防守,其他各镇兵全部撤回国内。

丰臣秀吉以和议为缓兵之计,留驻朝鲜釜山的日军始终未撤。万历二十五年(一五九七年)正月又发动水陆军十四万余人,再次侵入朝鲜。

明廷以兵部尚书邢玠为总督,佥都御史杨镐为经略,麻贵为提督,再次赴朝抗倭。明军抵达朝鲜后,麻贵统率诸军驰赴王京,这时日军已入庆州,据闲山岛,围南原。八月,南原、金州相继失陷,日军紧逼王京,麻贵派兵扼守汉江,另派副总兵解生守稷山,朝鲜都体察使李元翼出忠清道,袭击日军。解生于稷山挫败日军,参将彭友德也在青山获胜。日军行长所部退屯井邑,清正所部退屯庆州,又都退到蔚山。

十二月间,邢玠、杨镐和麻贵共同商议进兵方略:“分四万人为三协,副将高策将中军,李如梅将左,李芳春、解生将右,合攻蔚山”。李如梅部游击摆寨以轻骑诱败日军,清正所部退保岛山,于城外复筑三寨进行防守。裨将陈寅身先士卒,冒弹矢勇呼而上,砍栅两重。杨镐妒嫉裨将立功,鸣金收军。日军乃闭城不出,坚守待援。明军包围十昼夜,不能攻克。万历二十六年(一五九八年)正月小西行长救兵骤至,杨镐惧战逃奔,诸军相继,死亡近二万人。明军全部撤回王京,明廷罢免杨镐,以天津巡抚万世德为经略。

总督邢玠接受前一战役缺乏水军的教训,招募江南水兵,增强军事力量。二月,邢玠分兵四路,中路李如梅(后以董一元代),东路麻贵,西路刘綎,水路陈璘,各守信地,相机行动。当时日军分三路驻扎,东路清正,据蔚山。西路行长,据粟林、曳桥,建砦数重。中路石曼子,据泗州。九月,明军分道进兵,互有胜负。十月,福建都御史金学奏报“七月九日平秀吉(即丰臣秀吉)死,各倭俱有归志”。明军乘势加紧发动进攻。十一月十七日夜,清正发舟先走,麻贵遂入岛山、西浦。刘綎攻夺曳桥,明军总兵陈璘率水师一万三千余人,战舰数百艘,分布忠清、全罗、庆尚诸海口。刘綎进攻行长,围攻顺天大城,陈璘以舟师夹击,焚日船百余。石曼子西援行长,陈璘邀击于半洋,杀石曼子。日军企图从海上逃走,副总兵邓子龙和朝鲜统制使李舜臣,统率水军邀击于釜山南海,大败日军。邓子龙年逾七十,意气风发,直前奋击,日军死伤无算。朝鲜李舜臣曾在日军第一次侵略朝鲜时,率领铁甲龟船,多次打败日本水军,获得辉煌胜利,牵制了日军的行动,为以后中朝联军反击战的胜利奠立了基础。这次海战中,他与邓子龙密切配合,打击日军,击碎和烧毁敌船多艘。在作战中,李舜臣与邓子龙都壮烈战死。这次海战,明军与朝鲜军共歼敌万余人,取得了抗倭战争的最后胜利。

次年闰四月,邢玠班师,留偏师暂驻朝鲜。神宗以朝鲜事平,下诏宣告,朝鲜遣使贡谢。神宗回赐彩币,诏谕朝鲜国王李昖:“吾将士思归,挽输非便,行当尽撤,尔可亟图。务令倭闻声不敢复来,即来亦无复足虑”。(《神宗实录》卷三三四、朝鲜李朝《宣祖实录》卷十九)

日本丰臣秀吉于一五九八年七月病死,部下分为东西二军。德川家康(元康)击败丰臣西军,一六○三年在江户设立幕府执政。次年,遣使去朝鲜。丰臣氏家族败灭,日本与朝鲜又恢复了聘使往来。

二、澳门之争与天主教的传播

神宗万历时,葡萄牙殖民者继续在澳门扩展其势力,来澳门者多至万余人。神宗即位后,即向澳门的葡萄牙商船抽取舶税。每年可得税银二万余两。葡人居住澳门,每年贿赠明朝官吏银五百两,其后转归官府,形成地租。明廷因有利可得,遂听任澳门被葡人租占。广东居民则掀起了反侵略的斗争。

一五八一年(万历九年),西班牙国王兼为葡萄牙国王,葡萄牙事实上被西班牙所兼并,又与荷兰殖民者发生冲突。一六○一年,派出战舰两艘,装备大炮,驶入澳门港外,自称与中国通贡市。葡方记载说,葡人曾拘捕并处死荷兰人多人。《明史·和兰传》说,明税使李道召其首领入广州城游一月,未敢奏闻。一六○三年,又有荷兰船舰炮击澳门,焚掠商船。次年,荷兰遣使求贡市,未获允准,派军舰来攻,在澎湖海上遇明朝福建水师,退走。荷兰遂转向漳州求通贸易,并进而侵占台湾岛,在台湾“筑室耕田,久留不去”。(《明史·和兰传》)一六○五年,葡人借口防备荷兰来袭,不得中国允准,即在澳门修筑炮台等工事,以图长久占据。

一五七四年,葡萄牙的耶稣会士范礼安等传教士四十一人,曾自葡来澳门,企图进入中国内地传教,未获允准。一六○六年,范礼安病死澳门。意大利籍的耶稣会士郭若静遂在澳门西北隔海的小岛青州建筑墙高六、七丈的耶稣会礼拜堂。犹如堡垒,作为传教的据点。香山知县张大猷请毁去墙垣,不成。香山居民遂携带竿矛,冲入青州岛,将教堂焚毁。当时传说郭若静将据地称王。澳门中国居民纷纷迁往广州。广州城内戒严,澳门商业贸易停顿。葡萄牙殖民者居住澳门,生活需用均靠当地居民供给。青州教堂事件发生后,葡萄牙殖民者被迫派遣代表去广州,陈述传说虚诳,又向官吏行贿,以平息事态。(冯承钧译费赖之《入华耶稣会士列传》)次年,番禺举人卢廷龙入京会试,上疏请驱逐澳门番人出居浪白外海,就船贸易,交还壕境澳故地。明廷因“事亦难行”,予以搁置。自一五九八年起任广东总督的戴耀,因见有宝货之利,对葡人多有纵容,遇事或佯禁而阴许。一六一○年,江西万安人张鸣岗接替戴耀,继任两广总督。一六一四年上疏陈述澳门事,说:“有谓宜剿除者,有谓宜移之浪白外洋就船贸易者,顾兵难轻动。”他认为:“壕境在香山内地,官军环海而守,彼日食所需,咸仰于我,一怀异志,我即制其死命”,“似不如申明约束,内不许一奸阑出,外不许一倭阑入,无启衅,无弛防,相安无患之为愈也。”(《明史·佛郎机传》)疏上,被明廷采纳。张鸣岗书中所说“外不许一倭阑入”,是指葡人役使倭奴,引起明朝的注意。同年,两广制定“海道禁约”,在香山县刻石立碑,内列禁畜养倭奴,禁买人口,禁兵船骗饷(舶税),禁接买私货,禁擅自兴作房屋亭舍,如有违犯,即行治罪(康熙《香山县志》)。此后,又在澳门附近的雍陌设参将,领兵千人扎营驻守。

澳门被葡人租占后,不仅成为商业贸易的基地,也还是欧洲传教士来华传教的前站。一五七九年,意大利传教士罗明坚来澳门,学习中国语文,次年,去广州,向两广总督馈赠礼物。一五八二年,又获准去肇庆传教。一五九○年回国。意大利贵族出身的传教士利玛窦曾同罗明坚在肇庆传教,苦学中国语文。一五八九年移居韶州,以后又到过南京、北京与南昌等地。一五九六年,被教廷任命为耶稣会在华会长。一六○一年,偕同西班牙传教士庞迪我再次到达北京,向明神宗贡呈珠嵌十字架、自鸣钟及《万国图志》,得神宗嘉赏,获准留住京师。利玛窦研习中国儒学,得以与明朝官员和士大夫交往。撰述天文、数学、地理、语言学等方面的著述多种,为在中国传播西方的科学知识作出了贡献。一六一○年病死于北京。意大利传教士龙华民继任耶稣会在华会长。

万历时,先后来中国的西方传教士还有葡萄牙人麦安东、孟三德、费奇观、罗如望、李玛诺,意大利人石方西、熊三拔等。他们在中国都用汉语姓名,以便交往。一五八三年,利玛窦在广东肇庆,开始接收中国信徒一人。一六○三年,各地的中国教徒有五百人。一六一七年多至一万三千人。明朝末年,发展到三万八千余人。元代景教徒多是色目人和蒙古人,正式奉教的汉人,史不多见。明神宗万历时,耶稣会士经澳门来内地传教,天主教才在汉族居民中传播。

第三节 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各集团

明初建国,致力于社会生产的恢复,农业和手工业曾得到相应的发展。世宗嘉靖以来,社会相对安定,农业与手工业又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农业生产技术虽然在个别地区也有一些改进,但农业生产的发展,主要还不是依靠技术与工具的进步而是靠土地的扩展。农业的发展伴随着土地兼并的盛行。明朝皇室藩王贵戚以至地方豪民无休止地兼并土地,以扩大财富的占有。这不仅侵犯了明朝的赋税收入,迫使朝廷一再改制,也还迫使越来越多的农民丧失土地,逃亡流移。嘉靖以来,农民的流移,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宋元时期,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曾在世界上居于领先地位,因而若干手工业部门,在生产技术和生产规模上,也都处于世界的前列。明初郑和航海时期,也还基本上保持着这样的局势。嘉靖以来,商品经济逐渐呈现前所未有的繁荣,手工业生产也随之得到发展。但生产技术却只有微弱的改进,生产组织基本上也还是继承着与小农业相结合的传统,只是在若干地区若干生产部门里显露出一些稀疏的进步。

然而,这时西欧的意大利、西班牙、法、英等国却已先后出现相当规模的手工工场,纺织(毛呢)、冶金、玻璃制造、航海造船和火器制造等部门陆续采用新的生产技术,呈现重大的发展,并且扩展海外贸易,开始了海外殖民地的争夺。中国在某些手工业部门曾经占有的优势,正在被西欧诸国所取代。

从嘉靖到万历这一百年间,是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的时期。从中国来说,这一时期商品经济的繁荣和工商业的发展,超过了以往的时代。从世界范围来说,则是日渐失去了原有的先进地位,落到了西欧诸国的后面。

(一)农业的发展与土地的集中

一、农业的生产技术与经营

明初农业虽得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工具并没有多少创新和改进。犁、锄、镰、锹等工具,仍然沿袭着古老的类型。农业生产的发展,主要是凭借社会环境的安定和农业政策的推动。农业生产的经营方式一般也还是单一的粮食生产。农业技术和经营方式的落后状况,大抵自宪宗成化以后渐有改变,嘉靖以后才日益呈现出明显的进步。

耕作工具——农田耕种工具出现一种名为“代耕”的新式农具。代耕器也名“木牛”,由两个人字形支架和安有十字木橛的辘轳组成。耕地时田地两头距离二丈,相向安设,辘轳中缠有六丈长的绳索,绳两端固定在两边的辘轳上,中间安有一个小铁环,小铁环上挂有耕犁的曳钩,运作时以人力搬动辘轳上的木橛,使之转动,耕犁就往复移动耕田。每套代耕器,共用三人,两面辘轳各用一人,扶犁一人。转动辘轳的人,一人转动时,对方一人休息,如此往复搬动,据说可以“一手而有两牛之力”(王征《新制诸器图说》代耕图说)。代耕器利用机械原理,省力而效率高。目前还不能证明,这种新式农具推广使用的程度。但这种机械性农具的出现,还是值得重视的。

农业肥料——使用范围逐渐扩展,高效肥料用 “榨油枯饼”,有七种之多。芝麻饼、棉籽饼都被用于高产田。农田施肥技术也有提高,对不同土壤,施用不同性质的肥料。酸性土壤施用磷肥,用骨灰蘸稻秧,用石灰淹秧根。这不但可以增加产量,同时也改良土壤。有的地方已应用砒霜毒剂拌种,防止病虫害。说明此时的技术有了明显的提高。(《天工开物》卷一)

植棉方法——棉花的栽培方法有著名的

“张五典种棉法”,这是总结民间植棉经验得出的新法。从棉花的制种、栽种气温、土壤选择、根株行距、田间管理、定苗锄耘、打叶掐尖等生产技术都有科学的规定。(《农政全书》卷三十五,木棉)

灌溉技术——旧有的提水工具,如戽车、筒车等有所改进。并有人将当时传入的西方技术,所谓“泰西水法”引进农业。徐光启针对北方农业少水干旱的特点,利用一种仿制的“龙尾车”取水,据说“物省而不烦,用力少而得水多。其大者一器所出若决渠焉,累接而上,可使在山,是不忧高田”。去河数十里的稻田、棉田、菜地皆可得到灌溉,比笨重的旧式水车效率大增,“人力可以半省,天灾可以半免,岁入可以倍多,财计可以倍足。”(《农政全书》卷十九,水利)“龙尾车”是一种比较先进的机械法引水工具。利用活塞汲水的机械压水工具,所谓“玉衡车”,也同时引进。但是限于当时农业经济承受条件的不足,这种机械灌溉工具,难于推广。

经营方式——农业发达地区逐渐摆脱单一农业生产的经营方式,利用农产品商品化和商品市场的扩大等条件,进行多种经营,这种经营方式促进了当时农业生产水平。一个典型的事例:当时吴人谭晓、谭照两兄弟,(谭晓又写作谈参,事迹相同)以当地湖田多洼芜,被人遗弃的田地甚多,遂以低价买入,利用当地贱价的劳动力,进行土地改良,过洼的田地,凿为鱼池以养鱼,稍高的田地,围堰造田,粮食收获比他田高三倍。鱼池养鱼,池上构猪舍、鸡舍,粪落池中,又可饲鱼。田堰上植梅、桃等果树,边角隙地种蔬菜、菱茨。田间的鸟类昆虫也捕取发卖获利。其中养鱼、养猪鸡、果树、蔬菜等收入,每年要高过农田收入的三倍。(《昭常合志稿》卷四十八,轶闻)这是一种较高水平的经营,既提高粮食生产水平,又获得副业生产的高收益。谭氏兄弟的农业经营方式,在当时江南经济发达地区并不是偶发的或例外的方式,而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太仓州的龚姓地主就利用农村的廉价劳动力,除粮食生产外发展牧畜业、养鱼业、果树蔬菜生产,而且产品都进入市场。(王世贞《弇州山人稿》卷八五)常熟县归姓地主,白茆附近的田地属“高仰瘠卤”的薄田,产量不高,他从治理灌溉系统入手,“相水远近,通溪置闸,用以灌溉”,使旱田收获量大增。(归有光《震川先生集》卷十九)一些土地所有者,不满足于农业的自给型生产而进行整体的农业多种经营,一部分地区的农业已经与商品市场比较紧密联系起来,生产的目的在于销售。

二、粮食产量与经济作物

粮食生产的产量有明显的提高。隆庆时江南松江府西乡一带稻谷每亩产量为二石五斗到三石,可得米七、八十石。(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四)广东南海县水稻亩产量为二石五斗,甚至五石(《霍渭崖家训》田圃第一)。北方地区的粮食亩产量,也不逊于南方,河南北部的怀庆府河内地区的小麦亩产量在二石到四石之间(《明经世文编》卷一四四,何塘:“均粮私议”)。万历时,福建海澄等县稻谷亩产三石五斗到四石(《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九十三)。广东博罗地区稻谷亩产量为三石左右,而山东诸城米谷亩产量高达四至六石(《天下郡国利病书》卷四十二)。除去田土等级与南北耕作制度不同的差异,嘉靖以后粮食的平均亩产量当在三石左右。

嘉靖以后各地陆续引进一些新品种的农作物。原产地在美洲的玉米,由东南沿海传入闽粤,由缅甸传入云贵,成为山地农业的新种杂粮。南至云贵,北至河南,西至四川,东至沿海,都有种植。甘薯,稍晚于玉米,传入中国,原产地也在美洲。由于甘薯的产量高,瘠卤沙冈地都可生长,很快在南北各地普遍种植,成为民间传统食粮外的补充食品。甘薯与玉米的引进与普遍种植,成为晚明饥荒时期赖以度荒的主要农作物。

万历时,烟草也从吕宋(菲律宾)传入中国。作为一种农业的经济作物,烟草首先在福建沿海,开始种植,其后传种于广东、江南的嘉兴、上海、苏州等地。明朝末年北方已普遍种烟,而且吸食的人,日益增多。种植烟草的经济效益很高,一亩的经济收入,相当田十亩。油料作物落花生也在这时传入,在江南地区普遍种植,不久又引种于北方各省。

三、水利的修建

明初已开始注重水利事业。明太祖在工部下设立“水部”,职责是“掌水利、水害、坝闸、桥梁、舟车。”(《太祖实录》卷六十四)并命工部:“陂塘湖堰可蓄泄以备旱潦者,皆因其地势修治之。”至洪武二十八年(一三九五年),全国共修浚河道四千一百六十二处,陂渠堤岸五千四十八处,加上地方修治的水利,总共四万九百八十七处。(《太祖实录》卷二四三)

永乐时迁都北京,南北运河成为王朝钱粮的供给线,遂专注于运河的疏通治理。一四一一年工部尚书宋礼奉命修治运河。目的不是水利灌溉,而是在于打通南北水运航道,以利漕粮北运。所以在浚通航道外,又设法增加运河的水量。当时运河流经鲁西丘陵地区,要越过一道地脊南旺地方。北至临清,地降九十尺,南至沽头,地降百十有六尺。南旺水量不足,运船不能通过。宋礼采纳汶上老人白英的建议,筑戴村等坝五里,截住汶河水,使其不能南流而北归海,并汇合泉水,尽出汶河上游,至南旺分南北二流,“南流接徐沛者十之四,北流达临清者十之六。”(《明史·河渠志》、 《宋礼传》)南北置闸三十八,以调剂水量。闭北闸则水南流,闭南闸则水北流。这样就可以使漕船有足够水量,通过南旺地脊。沟通南北的大运河畅通,成为一条南北物资交流的经济大动脉。漕运而外,南北商船,往来不绝。

江浙地区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这里的农业依靠良好的水利设施,交通运输依靠纵横交错的河道。但是一旦水利失修,河道淤塞,就会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城乡经济。河道淤塞也会造成严重的水患。一四九四年,因江浙地区频年发生水灾。工部侍郎徐贯、右副都御史何鉴奉命前往治理,他们采取综合治理法,对江南水系中的河、港、泾、渎、湖、塘、陡门、堤岸,进行修浚、加固、添筑等措施,引导积水通过吴淞、白茆渠道、泄入海中,水患减轻。一五二二年,巡抚李克嗣征发华亭、上海、嘉定、昆山四县民工,开浚吴淞江四十余丈,使这一地区十几年无水旱之忧。一五六九年巡抚都御史海瑞疏浚吴淞江下流上海淤地一万四千余丈,原江面阔三十丈,增开十五丈,使积水得以通流入海。三吴地区的某些地主富民,也常常自出财力,整治水利,灌溉农田收到较大的经济效益。

一五八五年,治水专家徐贞明,以尚宝令兼监察御史,督办北方水利。在京东诸州县开办水田,达三万九千余亩。一六○二年,保定巡抚都御史汪应蛟在北直隶中南部,用南方水田法,兴办水田。在天津的葛沽、何家圈、双沟、白塘等地,利用军丁屯种的办法,垦田五千余亩,其中水田占十分之四,亩产达四、五石。以后熹宗天启时,太仆卿董应举开办天津至山海关间垦田,开田达十八万亩,并配置了相应的水利工程。

明代兴修水利,出现了一些专门著作。前节提到潘季驯著有《河防一览》一书,此外水利专家徐贞明著《潞水客谈》,徐光启著《农政全书》有水利专章。这些著者对全国的水利建设有着某些整体的规划设想,如徐贞明对于恢复西北地区水利工程的意义和措施有比较完整的阐述,徐光启总结兴办东南水利事业经验,提出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同时提供了不少水利工程测量施工,工程管理以及改良灌溉工具等方面的新技术、新方法。

四、土地兼并与农民流亡

明代皇室贵族的土地占有形式,大体上有三类:一类是皇室占有的土地,称为“皇庄”。据说始于明成祖朱棣为燕王时,曾在宛平等地建有私庄,成祖即位后,就成为皇庄。皇庄的收入专供某宫后妃和未就藩的亲王的日常用度,所以皇庄有时也被称作“宫庄”(沈榜《宛署杂记》卷七)。洪熙时,建有仁寿宫庄、清宁宫庄和未央宫庄。皇太子也可另建“东宫庄田”。据有人统计,从天顺八年(一四六四年)至正德九年(一五一四年)北京附近的皇庄有三十六处,占地三万七千五百九十五顷多。(《明经世文编》卷二○二,夏言《勘报皇庄疏》)另一类是“藩府庄田”。洪武时分封诸王就藩各地时,就已建立。王子未到外地就藩以前,可以在京拥有庄田,就藩时要交还庄田,就藩后享受“宗禄”的待遇,但也由皇帝赐给庄田,使亲王可以“衣租食税”。明中叶以后,各地藩王除兼并民田扩大藩府庄田外,还以子孙众多,生活困难为理由,向皇帝“乞讨”附近的官地,来扩展自己的地产。第三类是“勋戚中官庄田”。“勋”指拥有爵位的功臣世家家族,大部分是所谓“武臣”。“戚”指后妃公主皇亲家族。“中官”即皇帝周围的宦官。他们都属于贵族阶层,经常接受皇帝赏赐的土地,也经常以“乞讨”为名获得新土地,或凭封建特权接受一些人为了逃避赋役希图荫蔽而“投献”给他们的土地,建立自己的庄田。

以上三类庄田,皇庄和勋戚中官庄田,大部分集中在北直隶境内,尤以京畿为多。藩府庄田,则遍于设有藩府的各地。除这三类庄田外,还有遍于全国的“寺观庄田”,占有的土地数量,也相当庞大。

各类庄田的共同特点是,无论皇庄、藩府庄田,或勋戚中官庄田,乃至寺观庄田,所占的土地,一律属官田性质,法律规定不准买卖。贵族获得这种土地,一般要经过皇帝的批准,而且有随时收回的权力。贵族对于这种土地有使用权乃至世袭权,但不能买卖或转让。他们兼并土地扩展庄田,主要是圈占周围的民田。利用皇帝赐田的机会,可以兼并比赐田大多少倍的民田,或者把民田诬指为无主荒地,加以圈占。武宗即位伊始,就增设皇庄七处,随后又建苏家口皇庄二十四处,前后不足六年,共增设三十一处皇庄(《明经世文编》卷二○二,夏言《勘极皇庄疏》)。如果按弘治五处皇庄共占地一万二千八百顷,每处皇庄平均占地二千五百六十顷的标准估计,则武宗增设的三十一处皇庄,占地就有七万九千三百顷之多。如按嘉靖初年夏言调查皇庄时被缩小了的数字,畿内三十六处皇庄占地三万七千五百九十五顷,平均每处占地一千零四十四顷的标准计算,武宗的三十一处皇庄至少也占地三万二千三百七十三顷。皇庄如此急遽扩展,大批民田很快被吞没,田地上的农民不是被赶走就是沦为皇庄的佃户。天顺八年(一四六四年)曾将顺义县安乐里板桥村太监曹吉祥抄没地一处,拨为宫中庄田,面积为三十五顷。嘉靖初,又侵占了民地四十顷,总田数达七十五顷,比原额扩大一倍多(《明经世文编》卷八十八,林俊《传奉敕谕查勘畿内田地疏》)。从天顺到嘉靖不足六十年,皇庄土地竟成倍增长,顺义皇庄如此,其他皇庄的兼并可想而知。

勋戚贵族凭借特权兼并农民土地较皇庄有过之而无不及。勋戚贵族庄田在北直隶和京畿分布比皇庄为多,所以其兼并的规模也比皇庄为大。景泰二年(一四五一年)贵戚汪泉霸占官民田地共达三千余顷。(《英宗实录》卷二○四)一四五四年贵族黄■奏讨霸州父母寨的土地,东西长五十里,南北阔四里,共有田地一千八十多顷,还有武清县的河隅地东西长二十里,南北阔十里,有田地一千八百多顷。黄■所圈占的两千一百多顷田地中,有五百多户农民及其耕地也被圈占在内。(《英宗实录》卷二三九)皇亲周寿在河间县圈占田地四百四十八顷。(《宪宗实录》卷一○七)周彧圈武强县民田六百顷,贵妇刘氏圈通州民田三百顷。(《宪宗实录》卷七十)广德、宜兴二公主圈任丘县民田九百顷。(《宪宗实录》卷一一五)隆庆长公主圈武清县民田三百顷、玉田县民田四千顷。(《宪宗实录》卷一三一)这类勋戚贵族圈占土地的记载,从景泰经天顺到成化年间的几十年中,史不绝书。封建贵族通过向皇帝“奏讨”圈占的土地,自十余顷、数百顷乃至数千顷。他们在奏讨圈占过程中,大都超过皇帝批准的应得土地数字,“其间奏讨五十顷,而侵占一百顷者有之;奏讨一百顷,而侵占二百顷者有之。”(《明经世文编》卷四十五,林聪《修德弭灾二十事疏》),一些有权势的贵族奏讨土地外,还接受所谓“投献”来的土地。“投献”是指有些土地所有者,为了逃避苛重的赋役,自愿把自己的土地献给贵族,而自己则充当贵族庄园的庄头或佃客,以求保护。也有一些人竟然把小户农民的土地强行投献给权贵豪强,自身充当管家。贵族利用种种手段圈占土地之后,再以此为基础,逐步侵吞四周民地。成化时,皇亲王源的庄园,原有赐田二十七顷,但令其家奴别立四至,吞占民产,乃有千二百二十顷有奇,可耕者三百六十六顷,中多贫民开垦成熟之地。(《宪宗实录》卷二○四)可见王源的庄园地产膨胀了四十五倍之多。据弘治二年(一四八九年)调查,畿内勋戚太监庄有三百三十处,占地三万三千一百多顷。(《孝宗实录》卷二十八)

各地的藩府庄田地产,也在急遽膨胀。明初曾规定亲王就藩,赐田百顷,但是在正统以后,这种规定即遭破坏,藩王的地产大大增加。正统五年(一四四○年)甘肃庆王就拥有土地一千顷,大部分由占夺而来。(《英宗实录》卷一百)成化四年(一四六八年)山东德王得到赏赐的土地四千一百多顷。(《宪宗实录》卷五十)成化十八年(一四八二年)河南赵王得到赏赐土地一千一百八十二顷。(《宪宗实录》卷二三○)同年德王又得到赏赐土地一千三百二十顷。(《宪宗实录》卷二三五)弘治十三年(一五○○年)申王受赐田一千三百五十二顷。崇王受赐田二千五百顷。兴王受赐田四千八百一十顷。(《孝宗实录》卷一五九)正德时对藩王的赐田,少者数百顷,多者数千顷。宁王宸濠叛乱前在江西占有的土地,有人估计要以多少万顷来计算。(《明史·郑岳传》)嘉靖时,封于湖广的景王,拥有土地数万顷(《明史·徐阶传》)。万历时的福王在河南、湖广等地有土地二万顷。潞王在湖广等地有土地四万顷(《神宗实录》卷五一八、五三一、五六三)。

皇庄、勋戚庄田、藩府庄田之外,各地的官僚乡绅对民田的兼并,也十分严重。如江南华亭的乡绅董其昌占有“膏腴万顷”。(《民抄董宦事实》)徐阶家,有田数十万顷,或云有田二十四万顷。(《海瑞集》下,附录)无锡有邹、钱、华三大家族,其中邹望有田三十万顷(黄邛 《锡金识小录》卷七、卷十),河南有曹、褚、苗、范四大姓,占田多者千顷,少亦不下五七百顷。(郑廉《豫变纪略》卷二)

大抵自宪宗成化时起,一股土地兼并狂潮就已在全国掀起。贵族、官僚乃至地方豪绅疯狂兼并,千百万户小农仅有的土地被剥夺,失去赖以生存的条件,有些土地尚未被剥夺干净的农民,也因为官府苛重的徭役负担和逼纳流亡人口留下来的钱粮杂役(“赔纳”),最后也不得不抛弃土地,逃亡各地。土地兼并的狂潮,遍及全国,而且来势急骤,农民流亡的数量急遽增大。数以万计的流民,突然以爆发的形式蔓延各地。各卫所屯田的军士,熬盐的灶丁,也因为屯田草荡被势家强占,不得不同农民一样,四处流亡。

浙江金华府七县,洪武时户口为二十五万六千口,宣德末以来,户口减少了五分之二,即流失了十万二千多口。台州四县,原有户口十八万八千多口,正统时只存三分之一,即六万二百多口,流失了十二万七千八百多口。(《英宗实录》卷八五)南直隶的太仓州,洪武时黄册原额为六十七里,八千九百八十六户,宣德末年造册时,止存十里,一千五百六十九户,而实际存在的户口仅七百三十八户,流失了百分之八十三。(《明经世文编》卷二十二,周忱《与行在户部诸公书》)景泰时,南直隶六府的流民,竟达一百零三万五千多户,男妇大小三百六十二万多口。(《英宗实录》卷二四二)山西代州繁峙县编民原有二千一百六十六户,正统时,逃亡了一半。(《英宗实录》卷四十五)据正统五年(一四四○年)正月的统计,北直隶和山西的一百一十六个州县,逃户数量达到三万六千六百四十户。(《英宗实录》卷六十三)成化时调查北直隶顺天八府流民就达二十六万三千多户,七十二万多口。

农民被迫逃亡,大都是全家出逃,“车载幼小,男女牵扶⋯⋯百什为群,沿途住宿。”山西代州太一县在五日内就流失三百八十多家,平均一天逃亡七十六家。(《英宗实录》卷四十五)农民逃亡的现象一开始就具有全国的性质。发生流民的地区,包括南北两直隶及十三布政使司(省)。其中较严重的是北直隶、山西、河南、山东、南直隶、湖广、浙江、福建、江西、云南等地区。流民的人数没有完整的统计,如按各地出现的大流民群及各地大流民聚集区人数,约略估计,当在五百万至六百万人之间。全国流民群的流动方向是,北方流民群从北直隶、山西等地向南进入当时农业较好的河南“趁食”,河南不能容纳,又由河南转向西南,进入湖广的西北部,即荆襄山区。那里从明初以来就被封禁,土地大部分未经开垦。流民聚集在荆襄山区,开垦为生。南直隶及南方各省流民群,最后也转向荆襄山区聚集。西北各省及四川、云、贵地区流民群则向汉中地区聚集。浙江、福建、广东的流民大多数向沿海岛屿或在近海谋生,他们往往被近海的海盗集团招募或胁迫成为海盗。有的流民被迫远渡重洋,到南洋各地谋生。靠近北方边境的流民流入蒙古地区的“板升”定居、开垦,辽东流民则有不少人流入女真地区。

流民在其流动过程中,只有少数人进入城市手工业,充当工人,比如苏州、杭州的丝织业、染布业,景德镇的制瓷业都曾聚集不少的流民。但当时城市的生产规模还不能容纳更多的劳动力,而且手工业还要有一定的生产技术,才能胜任,这大大限制了流民进入手工业的数量。当时流民进入非农业生产最多的行业是采矿业。采矿业生产条件恶劣,但既不要求更多的技术,而且劳动力容量很大,所以一些比较精壮的流民,大批拥入采矿业,促进了采矿业中银矿、铁矿、铜矿业的大发展。

全国几百万流民,其中有相当多的老弱在流离过程中由于饥饿或疾病而死,又有相当多的人流入城市,沦为乞丐,乞讨为生,更有一部分人只能铤而走险,成为官府追捕的“盗贼”,或成为城市中的“流浪汉”。在当时的条件下,绝大多数流民的谋求生存的出路,仍然是寻求土地。荆襄地区地连数省,川陵蔓延数千里,“山林深险,土地肥饶,刀耕火种,易于收获”。(《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九,王恕《处置地方奏状》)流民“易为屯聚”,而且地处数省交界,统治比较薄弱,是所谓“官吏不敢科征,里甲不敢差遣”的地方。(《明经世文编》卷三十九,王恕《处置地方奏状》)各省大批流民进入荆襄地区后,被称作“逃来人民”,和原来土著人户有别。流民有的为土著税户充佃户,名为“永佃户”,有的集结一批人到田多去处,结聚耕种。这样仅在荆襄一处,就聚集了一百多万流民。

全国范围内急速出现的大规模流民群各处游荡,大约持续了六十年,这对于封建的社会经济必然要产生重大的影响。首先,大量流民的出现,使原来固着于土地的农民暂时地脱离开封建劳役制的束缚,他们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被削弱,原来由黄册、鱼鳞册等所规定的户籍和土地关系的封建秩序被打乱,原来的军民匠灶的身分变乱,不易恢复。流民等于从封建劳役下得到部分地解放,他们可以从事自身劳动力的出卖。封建国家的赋役制则被部分瓦解,必须改变赋役制。所谓“一条鞭”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推行的。其次,社会上自由雇佣的劳动力大为增加,从事工商业的人数也大为增加。隆庆时,何良俊已经察觉到这种变化,他说:“余谓正德以前,百姓十一在官,十九在田。⋯⋯自四五十

年来,赋税日增,徭役日重,民命不堪,遂皆迁业。⋯⋯昔日逐末之人尚少,今去农而改业为工商者,三倍于前矣。昔日原无游手之人,今去农而游手趁食者,又十之二三矣。大抵以十分百姓言之,已六七分去农。”(《四友斋丛说》卷十三)流民问题所带来的深刻影响,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冲击着封建社会的经济关系和统治秩序。

(二)手工业的发展

一、棉纺织业

明初棉纺织业已渐有发展,棉布逐渐成为全国人民主要的衣着材料。棉布生产进一步发展,呈现出取代价昂的丝织品和产量少的麻制品的趋势。《天工开物》的作者宋应星说:“凡棉布寸土皆有”,“织机十室必有”。(《天工开物》卷二)棉纺织业在江南的松江地区十分发达,被誉为“以棉布衣被天下”。

棉纺业使用的加工工具有明显的改进。棉花去籽工具的搅车,原来需两人操作,晚明只用一人。徐光启指出:“今之搅车,以一人当三人矣,所见句容式,一人可当四人,太仓式两人可当八人。”明末的纺纱车,改进元代以来的“三繀”纺车为“四繀”乃至“五繀”纺车,大大提高了纺棉纱的功效。(《农政全书》卷三十五)

棉纺业的发展和当时棉花种植面积扩大与产量的提高,有着直接的关系。据记载,“海上官民军灶垦田几二百万亩,大半种棉,当不止百万亩。”(《农政全书》卷三十五)上海至太仓是一个大产棉区,也是一个商品棉花的集散地。明末大诗人吴伟业作《木棉吟》说:“眼见当初万历间,陈花(棉花)富户积如山。福州青袜乌言贾,腰下千金过百滩。看花人到花满屋,船板平铺装载足。黄鸡突咀啄花虫,狼藉当街白如玉。市桥灯火五更风,牙侩肩摩大道中。⋯⋯昔年河北载花去,今也栽花遍齐豫。北花高捆渡江南,南人种植知何利。”(吴伟业《梅村家藏稿》卷十,后集二)从这首诗中可以看出,万历时江南棉花生产和交易的盛况,到万历时,棉花大面积种植在山东河南地区已渐普及,而且北花已经向南方倾销。南北棉花产量的激增,直接促使棉纺业的发展。松江府上海县生产的“标布”,销路甚好,“富商巨贾操重资而来市者,白银动以数万计,多或数十万两,少亦以万计。”(《阅世编》卷七)苏州的木棉布也很著名。浙江嘉善县棉纱、棉布生产发达。当时有“买不尽松江布,收不尽魏塘纱”之谣。(《浙江通志》卷一○二,物产)北方棉纺业的发展,由于气候干燥,棉绒断续,不能成缕,虽也能成布,但质量欠佳,棉布生产遇到困难。万历时,北直隶肃宁县的织工创造出提高棉布质量的方法,“多穿地窖,深数尺,作屋其上,檐高于平地仅二尺许,作窗棂以通日光。人居其中,就湿气纺织”,因而织出了高质量的棉布。肃宁县所出产的市匹,足当松江产量的十分之一,质量越来越好,其细密程度几与松江的中等品相类。(《农政全书》卷三十五)

随着棉纺业的发展,染坊和踹坊也兴盛起来,芜湖是南方棉布染织业的中心。染坊专业染布,踹坊专业用大元宝石压平布匹。从事两业的工人甚多,产品销行南北各地。

二、丝织业

丝织业是中国古老的手工业,明代继续发展。丝织从养蚕、缫丝到纺织及纺机工具,此时皆有新的改进。对蚕种的选择,蚕病的防治,桑叶的培植,育蚕的工艺,结茧缫丝的方法与工具,都有规定的程序和改进之处。改良桑树,使之多叶而株矮,采叶多而省工。改进过的缫丝工序是“以一锅专煮汤,供丝头釜二具,串盆二具,缫车二乘。五人共作一锅。二釜共一灶门,火烟入于卧突,以热串盆。一人执爨,以供二釜。二盆之水,为沟以泻之,为门以启闭之。二人直釜,专打丝头。二人直盆主缲。即五人一灶,可缫丝三十斤,胜于二人一车一灶缫丝十斤也。是五人当六人之功,一灶当三缫之薪矣。”(《农政全书》卷三十一)徐光启提供的缫丝工序,既可节省人力,多出丝,又可节省燃料。

丝织机有两种,一种是沿袭元代或明初式样的“花机”。这种织机实际上是一种提花机,专织上等丝织品。提花的样式,工匠可以用“花本”(即花样的设计图纸)上机,“梭过之后,居然花现。”(《天工开物》卷二)另一种织机是“腰机”,专织平面的丝织品,一人操机,技艺高的也可以织出精品。福州的织缎机原为五层,弘治时,工匠林洪将它改为四层,称为“改机”,提高了产品质量。(《古今图书集成》,“考工典·织工部”)江南濮院镇织纱绸,以前用土机,万历时,机户沈大德改为“纱绸机”,专用于织纱绸,大大提高了丝织品的质量。当时织机的专业化程度提高,织各种丝织品,大都有专用织机,在苏州市上就出售有绫机、绢机、罗机、纱机、绸机等多种织机,说明丝织业发达的程度。

丝织业发达地区,除江浙外,以山西潞安府最为驰名,所产潞绸,著名全国。潞绸起源甚早,明初已盛,“登机鸣杼者,奚啻数千家。”产品行销各省,乃至边境民族地区。潞安丝织业最盛时织机达到九千多张,以后逐渐衰落,但直至明末织机尚存二千多张。(乾隆《潞安府志》卷八)

三、陶瓷业

陶瓷业的生产规模日益扩大,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都有明显的提高。制瓷业的中心仍是江西的景德镇。这里有丰足的高质量的制瓷原料高岭土,有上万家的制瓷工匠和作坊,拥有制瓷的高超技术,有设备完善的官窑,也有生产大量民用瓷器的民窑。明人王世懋所见的景德镇的情景是“万杵之声殷地,火光烛天,夜令人不能寝。”(《二酉委谭摘录》)

除景德镇外,浙江处州、福建德化、河南禹州、北直隶曲阳、南直隶宜兴等地的制瓷业也很发达,生产各具特色的瓷器。

各地的官窑大都资本雄厚,巧匠众多,生产供皇家御用或祭坛陈列的瓷器,这些产品不计成本,精益求精,本身不是商品。有些瓷釉用色或形制,民间禁用,只能是一些艺术品。民窑主要生产商品瓷器,大多是民间实用的生活用瓷器,产量甚大,行销国内外。其中也有几所著名的民窑生产精美瓷器,是传世珍品。如崔公窑的主人崔国懋,善制仿宣德、成化制品,谓之“崔公窑瓷”。周窑的主人是周时臣,号丹泉,万历时人,精于仿制古器,可以乱真。壶公窑的主人吴为,别名十九,所制流霞盏、卵幕杯,色料皆精美。

明代制瓷业工艺上的创造是用陶车镟刀代替以前的竹刀镟坯,吹釉代替了以前的蘸釉。此前的瓷器大多为单色釉,此时大量制出青花、釉里红及三彩、五彩等多彩瓷器。瓷器的种类,明代也比前代加多,除普通用品如碗、盘、碟、钟、瓯、盏、盒、杯等之外,还有酒海、炉、瓶、半边胡芦瓶、罐、坛、花缸、渣斗、醋注、烛台、花尊、笔筒、笔架、凉墩、扇匣等。

四、造纸及印刷业

明代造纸业十分发达,遍布福建、江西、浙江、河南、四川等省。万历时,江西铅山县的石塘镇有“纸厂槽户不下三十余槽,各槽帮工不下一、二千人。”(康熙《上饶县志》卷十)纸张的品种繁多,有用竹为原料的“竹纸”。有用竹麻及秸杆制成的“火纸”、“糙纸”,用于包装物品。有用细竹料制成的“柬纸”,书写信柬或制成名片。也有用白矾水浸过,染上红色,即成为喜庆用的“吉柬”。用楮皮竹麻为原料制成的“皮纸”,或“棉纸”。专供办公呈文用的“连四纸”。还有用桑穰特制的“笺纸”,是高级的书写纸。

蒸煮纸浆的工艺,多用石灰,提供了纸浆的质量。福建等地的纸坊破碎原料,多用水碓,提高了功效。

纸张生产在产量和质量上的显著发展,为印刷业提供了条件。江南地区由于印刷业发达,城乡出现大批刻字工人。刻字工价,每叶两板,每板工资银一钱五分余。江南刻工,三分银刻一百字,按当时银价,不过铜钱二百文。由于刻字价贱,故印书甚多,私人出版物随之大增。(叶德辉《书林清话》卷七)

明末的印书作坊,规模相当大。到天启、崇祯时,常熟虞山富翁毛子晋开办很大的印书作坊,专营出版古籍。为了搜求古本珍本,特建汲古阁,延聘文士,建双莲阁,延请僧侣,另一阁,延请道士,整理书籍,校对文字。汲古阁后楼贮存书板,楼下及两廊供刻书匠人居住。匠人中有刻书匠,还有印匠和装订匠。毛氏汲古阁所印书种类繁多,上自十三经、十七史,以至丛书、别集、道藏、词曲等,享誉一时。

明代印刷技术的创新是铜、铅活字印刷、彩色套印和饾板、拱花等工艺。中国是活字印刷术应用最早的国家,明代铜活字、铅活字排字印刷技术都有所发展。无锡人华珵、华燧、华坚曾使用铅活字印了许多种书籍,如《剑南续稿》、《宋诸臣奏议》、《容斋五笔》、《文苑英华纂要》、《白氏长庆集》、《元氏长庆集》、《蔡中郎文集》等书。同县人安国也用铜活字印刷过《正德东光县志》。常州、苏州、南京也都有铜活字印刷业。正德时,“毘陵(常州)人用铜铅为活字,视板印尤巧便”。

套印技术是将同一板面分成几块相同大小的板,各用一色,依次序印在一张纸上,即成套色印刷品。这种套色技术常用于有各色批注的书,有时可套印三、四色批注文字。饾版是把同一版面分成若干个大小不同的版,每块版只是整版的一个部分,将各块版分别刷上需要的颜色,逐个印在同一张纸上,成为一幅多色斑烂的图画。最著名的饾板印刷品是安徽胡正言的《十竹斋画谱》,印成于天启七年(一六二七年)。包括翎毛、花卉、虫鱼、竹梅、兰草、山水、人物等。另印有《十竹斋笺谱》,除用饾板印刷山水人物、花草羽虫的图画外,还使用拱花的技术,将雕好的版不用颜色压印在纸上,形成凸出的花纹,实际上是一种凸印法,多用以表现图面上的白云、流水、叶脉、衣纹等。套印、饾板、拱花技术是我国印刷史上最有创新意义的成就。

五、矿冶业

矿冶业,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手工业原料、燃料原料、铜、银货币原料的社会需求日益增大,加上矿冶业开发所需用的劳动力,得到流民劳动力的补充,因而有了显著的发展。

首先是采煤业的发展。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用煤做燃料的国家。明代的煤已应用于普通居民的日常做饭和手工业加工,极为普遍。宋应星在《天工开物》中介绍了当时煤炭开采和使用的情况:“南方秃山无草木者,下即有煤,北方勿论。煤有三种:有明煤、碎煤、末煤。明煤,大块如斗许,燕齐秦晋生之,不用风箱鼓扇,以木炭少许引燃。⋯⋯碎煤有两种,多生吴楚。炎高者曰饭炭,用以炊烹;炎平者曰铁炭,用以冶锻。⋯⋯末煤如面者,多曰自来风。泥水调成饼,入于炉内,既灼之后与明煤相同,经昼夜不灭。半供炊爨,半供熔铜、化石、升朱。至于燔石为灰与矾硫,则三煤皆可用也。”(《天工开物》卷中,燔石)各地开采的煤矿有:南直隶和州的含山县牛头山煤矿、北直隶顺天府昌平州白羊口煤矿、京师的西山煤矿、山西太原府平定州煤矿。京师西山煤矿的煤,是北京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主要燃料。

当时找矿还仅凭有经验的矿工“从土面能辨有无之色,然后掘挖”。“初见煤端时,毒气(瓦斯)灼人,有将巨竹凿去中节,尖锐其末,插入炭中,其毒烟从竹中透上,人从其下施拾取者。或一井而下,炭纵横广有,则随其左右阔取,其上支板,以防压崩耳。”(《天工开物》卷中,燔石)可见当时采煤技术,已经基本解决排除矿中瓦斯,以防止中毒和爆炸,用木支架,以防冒顶等问题。这在世界煤炭开发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

炼钢冶铁业有长足的进步。铁产量有相当大的提高。山西是冶铁业兴盛省分,明初山西铁课官定额为一百一十四万六千九百十七斤。(《明会典》卷一九四)天顺五年(一四六一年),山西阳城铁冶,每年课铁不下五、六十万斤。如按课税率十五分之一计算,这时山西阳城的铁产量每年已达七百五十万乃至九百万斤左右,比明初提高了七、八倍。

著名的遵化官营铁厂,在规模上更加宏大。正统三年(一四三八年),有烧炭人匠七十一户,供木炭十四万三千七十斤。淘(铁)沙人匠六十三户,供铁沙四百四十七石三斗。铸铁等匠六十户,并征集附近州县的民夫六百八十三名,军夫四百六十二名。顺天、永平两府的轮班匠和法司送到的炒炼囚犯也在厂供办柴炭铁沙和炼铁劳作。(《明会典》卷一九四)

民营冶铁也有发展。福建蒲城的殷实大户“招集四方无赖之徒,来彼间冶铁,每一炉多至五、七百人。”(《西园闻见录》卷四十)福建所产铁,名为“建铁”,质量优良,被用为制造火炮、鸟枪的铁料。用“建铁”铸造的佛郎机炮、将军炮和锻造的鸟枪枪筒,施放时可不发生爆裂。其他如广东南海县的佛山镇,景泰时已发展为冶铁集中地。成化时南直隶震泽檀丘市也成为冶铁的专业市镇。山西阳城、辽东本溪都有大冶铁工业。

冶炼生铁时,已形成半连续性的操作程序。当炼铁炉出铁孔流完铁水后,用泥塞住。马上可以加料,鼓风再炼,不必等高炉冷却,可以连续作业,省工、省时、省料。当时炼熟铁采取炒铁技术。《天工开物》记载其生产过程是:“若造熟铁,则生铁流出时,相连数尺内,低下数寸筑一方塘,短墙抵之。其铁流入塘内,数人执持柳木棍排立墙上,先以污潮泥晒干,舂筛细罗如面,一人疾手撒■,众人柳棍疾搅,即时炒成熟铁。”(《天工开物》卷下,五金)

钢的用途主要是制造刀锋,应用的方法是灌钢法。“用熟铁打成薄片,如指头阔,长寸半许,以铁片束包尖紧,生铁安置其上,又用破草履盖其上,泥涂其底下。洪炉鼓鞴,火力到时,生钢(铁)先化,渗淋熟铁之中,两情投合,取出加锤,再炼再锤,不一而足,俗名团钢,亦称灌钢”。(《天工开物》卷下,五金)

银矿开发,十分兴旺。浙闽交界的银矿开发最早,但时遭官府封闭。白银成为流通最广的非法制货币后,社会经济活动中白银需要量日大,所以盗掘白银矿之风大盛。嘉靖初年,顺天府昌平州怀柔县人胡臻等“家道殷实,专一出钱供给矿徒,在于蓟州迤西接连平谷(县)地名瀑水,偷(银)矿为生”。这个偷采银矿事件,被官府发现,银矿被封闭,主持人景时文被罚银千两。后来这个银矿由官府主办开采,但所得不偿所费,官方遂命景时文出来主持这所官营银矿的采炼技术。官营瀑水银矿的经营方式是:仍招前日已得矿利殷实之家,责令出钱供给器具、密陀僧、白炭、工食之费。佥充素有身家,旧时曾做矿徒为首者,以为矿甲,报出平日所率善识矿脉,熟知煎销军民有籍之人,以为矿夫。在于瀑水原封旧洞,协力挖取矿砂,就在平谷县择一空大去处,立为炉场,将逐日所取矿砂,委官差人押送炉所,照数验收,接续监视矿甲人等,眼同煎销成银。以十分为率,除三分纳于官课,以五分给办器具、密陀僧、白炭料物饮食之类,其余二分以偿矿甲人等工力之资。(《明经世文编》卷一○三,梁材《驳议差官采矿疏》)这是明代官督民办银矿的事例之一,官府办矿要依靠民间的资本与技术,但利益分成又十分苛刻。这个矿炼银是应用传统的密陀僧(氧化铅)析出法,大约每百斤矿砂,用密陀僧一百五十斤,碾为细末,入火锻炼,熔化为汁,然后煎销,始得成银。每一斗矿砂得银六两上下。

(三)商品交易与货币

一、商品生产与交易

大抵自嘉靖以来,商品生产与交易有了空前的发展。这是伴随着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提高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而出现的。城市交通的发达,形成全国商业网络,货币的白银化也为商品交易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由于棉纺业的发展,江北和河南等地出现了商品棉种植区。福建是木棉产区,但福建商人却到江北收购大批棉花,贩运营利。山东、河南的棉花生产超过了江北,使全国商品棉的交易,转移到河南。当时人说:“中州沃壤,半植木棉,乃棉花尽归商贩。”(《荒政丛书》卷八,《钟忠惠公赈豫纪略》)可见当时河南生产的棉花已以商品的形式,进入市场。

江南地区的嘉善地方,棉织业十分发达,但当地产棉不多,要依靠商人从外地贩入棉花。农民买棉纺纱织布,然后出卖,再买回棉花,获得微利,以弥补农业收入的不足,维持艰难的生活。这里的农民,生产棉布已作为商品出卖。

湖州是蚕桑业的中心,养蚕业者并不全是自己植桑,有人不植桑而预租植桑户的桑,名为“秒桑”,先付部分定银,不得涨价。桑叶要购进,所生产的丝也必须卖出,才能维持继续生产。蚕的饲料桑叶已成为一种原料商品,丝成为一种成品商品,原料与成品间保持一种商品关系。

苏州是全国最大的丝织业中心。苏州居民“工纂组,故男藉专业,家传户绩,不止自给而已。”(正德《姑苏志》卷十三,风俗)这里丝织业的产品,不只是为了自家使用,而成为投入市场的商品。这种情况在明人小说中也有反映。《醒世恒言》卷十八,“施润泽滩阙遇友”说苏州附近盛泽镇的情况是:“这镇上都是温饱之家,织下绸匹,必积至十来匹,最少也有五六匹,方才上市。那大户人家积得多的便不上市,都是牙行引客商上门来买”。

宋应星《天工开物》序说:“滇南车马,纵贯辽阳岭徼,宦商衡游蓟北”。这说明,至晚在万历时,商业贸易网络已经得到扩展。从云南到辽东的直线距离就有三千多公里,从广东到河北北境直线距离也有一千公里以上。商路距离当较直距更远。在这条南北商路干线上,还分有东西向的商路。各地的商品沿商路流向市场。北方的棉花价贱,但棉布价贵;南方则相反。因而北方的棉花装船运销南方,南方的棉布装船运销北方。(《农政全书》卷三十五)景德镇的瓷器,自燕云而北,南交趾,东际海,西被蜀,无所不至,商贾往往以是牟大利。(乾隆《浮梁县志》卷五)北直隶河间府的行商,从南京、苏州等地贩来丝绸,从河南卫辉等地贩来粮食,从临清、泊头等地贩来铁农具,从沧州、天津贩来食盐,从真定贩来木料,从徽州、饶州贩来漆器、瓷器。这反映全国商品市场已渐广泛,臻于繁荣。

二、货币与白银

明洪武时,铸造铜币又发行“宝钞”,铸币与纸币并行,严禁民间用金、银交易。但“大明宝钞”仍有对金银的比价,征税也仍收白银,民间交易则始终是银、钱并用。“宝钞”行之不久,价格大跌。这是因为明钞和元钞不同,不设钞本,发行不分界,没有准备金。而且官府发行的“宝钞”,只出不进,或者大出小进。官府发钞,支付官俸军饷,收购民间产品,但征税却不收钞或仅搭收少量宝钞。因此“大明宝钞”在民间经济活动中缺乏信誉。官府用行政手段强迫民间用钞,无限制地发行。永乐时曾规定“户口食盐法”,每家大口每月食盐一斤,纳钞一贯,小口半之。据计算,当时全国人口不下千万户,官军不下二百万家,按照“户口食盐法”,官府就可以收钞五千多万锭。后来又规定官府收取税粮、课程、赃罚等项都要求收钞,企图以这些措施来稳定钞价。但“宝钞”发行越滥,钞价越跌。洪熙时,夏原吉认为:“钞多则轻,少则重。民间钞不行,缘散多敛少,宜为法敛之。”(《明史·食货志》)但钞值仍然暴跌,钞价只是原值的十分之一。宣德初,米一石要值钞五十贯。到正统时,钞一贯已不能值钱一文。在这种情势下,“宝钞”虽然仍在一些税收范围内流通,但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已经被金银所替代,迫使明廷不得不放宽使用白银的禁令。正统元年(一四三六年)令征收赋税时,米麦一石,折收银二钱五分。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应征米麦共四百余万石,折银百万余两,入内承运库,称为“折粮银”,后被称为“金花银”。白银流通的禁令实际上已被解除,白银逐渐成为一种法定的秤量货币,与明朝铸造的铜币并行。铜币是一种“制钱”,铸钱时就铸定当值,这种钱值和其本身铜料的价值无关。因此铜币也可能因滥铸过多而贬值。但因币与“宝钞”不同,铜币的铜料尚存有一种自然价值,所以明嘉靖时曾精工铸造质量好的铜币,以稳定币值。白银作为流通货币手段则比铜钱优越。它以物质银的重量表示价值,而不是依官府权力规定。因而容易取得使用者的信赖。正统以后,白银逐渐成为主要的货币。铜钱与白银并行,在中小额交易中使用,处于辅币的地位。

明代用银,以银锭计重使用,分为两、钱、分、厘、毫等计量单位,银锭可以按需用切割,既可应用于各种交易,又可作为贮藏手段,不受政策变动的影响。上自官府经费支出、发放军饷、征收田赋、商税,下至公私交易,民间生活消费,都逐渐用银。张居正推行“一条鞭 法”,计亩征银,使白银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了极为重要的地位。地方州县要把用铜钱或实物交纳的田赋,兑换为白银上缴户部,这就使全国的用银量大增,同时也使白银上升为国家主要货币。从这时开始,中国正式成为行用银本位的国家。

中国原有用银为货币的悠久历史,汉武帝时铸有“白金三品”,唐宋时白银已作为一种贸易通货,与铜钱平行使用。蒙古族早已用银交易,元代白银已确立正式的货币地位,举凡借贷、贸易、物价等都以银为可计算的货币。明朝废弛禁令,实行白银与铜钱并行的制度后,由于白银需求量日增,遂将原已封闭的银矿,恢复开采,提高银课收入。又增加崇文门、河西务、临清、九江、浒墅、扬州、北新、淮安等钞关税银征收,各关定额每年征收白银三十三万五千五百多两,以后又逐年增加。(《明经世文编》卷四四一,赵世卿《关税亏减疏》)。一六○二年左右,福建土商张嶷与百户阎应隆等上书,请准自备船只人工资本,往海澄县界外的机易山地方开发金银矿。因遭廷臣反对,未能实现。(《明经世文编》卷四一一,赵世卿《九卿机易山开采疏》)

嘉靖时,国内白银产量不足,开始从国外输入。西班牙人从其殖民地美洲各地把白银运到吕宋(菲律宾),再由中国商人,把白银或银元运到国内。明朝在漳州加征“加增饷”,以吸收白银。据记载:“加增饷者,东洋吕宋地无他产,夷人悉用银钱易货。故归船自银钱外,无他携来,即有货亦无几。故商人回澳,征水陆二饷(船税与货物税)外,属吕宋船者,每船更追银百五十两,谓之加征”。(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除漳州外,广州、宁波、厦门等处也同时输入西班牙银货。葡萄牙和荷兰人也用白银购买中国货物,使巨额白银流入中国。此外,日本、暹罗、安南等国也向中国输入白银,以换取商品。

国外大量白银的流入,加强了白银作为主要货币的地位,也扩大了中国商品的出口,从而促进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国内市场白银流通量充足,还有利于市场金融的活跃和资本的积累。

(四)城市集镇的发展

一、城市的分布

明代的南京和北京仍然是全国最大的城市,是政治中心也是南北经济的枢纽。北方和西北、东北的省会和州县,以北京为中心,形成北方城市经济体系,江南、东南、西南的省会和州县,则以南京为中心,形成南方城市经济体系。都会城市大多是历史上形成的政治、军事、文化的中心,在经济上都有各自的独特发展条件。北直隶除京师外,以河间、保定二府城“商贾多出其途,实来往通衢”,这是因为二城是北京通往全国的重要商路,它们在经济上占有要冲地位。河南的开封,仍然是南北交汇的都会城市,因为它北通京师,东沿汴、泗,可达江、汉,是商贾聚集之地。明代的陕西西安,仍是西北重要城市,这里的商人西入陇、蜀,东走齐鲁,往来交易,莫不得其所欲。山西太原是省会,但富饶不如附近的平阳城。蒲坂州富庶尤甚超过太原,是山西新兴起的城市。自南北大运河开通后,运河沿岸出现了一批新兴的商业城市,清江浦、济宁州、临清州、天津卫、河西务等。清江浦地处南运河要道,据说“自故沙河以上开运后,凡货舡悉由清江过坝,内之运河,外之黄、淮河舳舻毕集,居民数万户,为水陆之孔道”。(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十七)河西务,在万历时有布店一百六十余家。临清州有缎店三十二座,布店七十三座,杂货店六十五座。可见这些运河城市的经济繁盛状况。(《明经世文编》卷四四一,赵世卿《关税亏减疏》)

其他都会城市如湖广的武昌、四川的成都、浙江的杭州、江西的南昌、福建的福州、广东的广州等都保持着传统的经济地位和城市间商路的畅通,推动着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市镇的兴起

嘉靖时期,在古老城市之间及其周围,陆续出现了一批新兴的中小城市。这些中小城市由于还不完全具备传统城市的条件,只能称之为“市镇”,但是它们却有着旺盛的发展能力。有些市镇原来只是一个小小的居民点,或仅仅是一个荒辟的渔村,或是一个乡村的贸易集市,但在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大潮下,人口急遽集聚、商业、手工业较快地发展起来,社会经济面貌有明显的改观。

这类市镇,大都是商贾聚集之处,当时贸易之所曰市,市之至大者曰镇。所谓“市”可能指交易市场,商业活动中心。而所谓“镇”可能已具有一定的城市规模。

新兴的市镇,大部分集中在江南的苏、松、杭、嘉、湖地区。这里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农业商品化程度较高,丝织业、棉纺业十分发达,具有比较稳定的商品市场、消费市场和个别的劳动力市场。苏、松、杭、嘉、湖五府辖两州、三十二县,人口众多,土地不足,但当地人民有从事手工业、商业的传统,出外经商打工,成为常事。所以人民生活水平也较他处为高。这里是田赋的重赋区,但商税与他处持平,有利于商业的发展。

苏州府吴江县兴起的盛泽镇,明初还只是只有五六十家居民的乡村。嘉靖年间成为江南绫绸纺织业的中心。梨里镇、同里镇、八斤市等都是在成化至嘉靖年间兴起的商业市镇,百货并集,无异城市,居民成倍增长。庉村市,原是小村,嘉靖以后,聚集居民数百家,铁工过半,遂称为市,成为以铁器制造为主的专业市镇。

松江府的震泽镇,元末一度衰落,只有居民数十家,明成化年间突增至三四百家,嘉靖时人口又突增一倍,成为江南一大镇。平望镇是明初以来著名的商业市镇,但自弘治以后,发展很快,成为江南运河线上与震泽镇并称的商业重镇。其他如双杨市、严墓市、梅堰市,都是松江地区新兴的“市”。三处原都是小小村落,居民甚少,嘉靖以后都很快发展为商业市镇。另有檀丘市,成化时是一个以冶铁业为主的市镇,嘉靖时发展为“铜铁木枟乐艺诸工皆备”的小型专业城市。

嘉兴府所属七县,兴起一些手工业、农产加工业、运输业、商业等专业市镇。手工业专业市镇有专营丝织业的濮院镇、王江泾镇、青镇、王店镇、新塍镇。棉织业有魏塘镇、风泾镇、王店镇。陶瓦业有陶庄市。五金业有炉头镇。

农产加工业有榨油业发达的石门镇,专营蚕桑、缫丝业的青镇。半逻市、皂林镇、陡门镇则以运输业、旅店业为主。至于乍浦、澉浦等镇则以港口运输和对外贸易为主业。

广东的佛山镇也是嘉靖至万历时逐渐发展起来的工商业城镇。佛山在明初还只是一个普通的村堡,万历时与汉口镇、景德镇、朱仙镇并称为“天下四大镇”。佛山镇的制锅业,大约在正统年间就已兴起,同时兴起铁锅贸易。正德时,各地的铁商运铁到佛山,利用其技术铸造铁钟、铁器。嘉靖时,佛山的冶铁业在技术上有显著提高,成为全国铸造业的中心地之一。石湾镇以制瓷业著名,生产的甜白瓷器,驰名国内外,全由民窑生产,产品绝大部分投入市场。

传统的大都市和新兴的市镇,商业交易都很发达,居民衣食需用,大都仰给于市场。北京城“贫民不减百万,九门一闭,则煤米不通,一日无煤米,则烟火即绝”(《去伪斋集》卷一)。南京居民“薪粲而下,百物皆仰给于贸居”(《客座赘语》卷二)。苏州民间,“好费乐便,多无宿储,悉资于市”(正德《姑苏志》卷十三)。杭州“米珠取于湖(州),薪桂取于严(州),本地止以商贾为业,人无担石之储”(《广志绎》卷四)。嘉定县盛产棉花,但“县不产米,仰食四方。夏麦方熟,秋禾既登,商人载米而来者,舳舻相衔也。中人之家,朝炊夕爨负米而入者,项背相望也”(《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二十,“江南”八)。嘉兴府濮院镇“四方商贾,负赀云集”(金淮《濮院所闻记》卷一)。王江泾镇是蚕桑业丝绸业集中之地,但是丝货绸缎要向邻近市镇的商贾收买(《石点头》卷四)。石门镇民间棉织业的原料,也是得之于市场上的棉花商人。

三、集市贸易

集市贸易在中国有古老的历史,明代更趋繁荣。所谓集市,是一种民间的贸易活动,一般都是定期进行,交易而退。这种集市贸易是民间主要的交换活动,南方称为墟、场,北方称为集市。它沟通城市与乡村,或乡村之间的经济往来,是商人买卖商品的基地,也是民间互通有无的场所。

北京城内有不少定期定点的集市,西城的都城隍庙市,每月逢初一、十五及二十五日有定期集市,商品陈列可达三、四里之长,有食品、绸缎、瓷器、书画、纸张等。东城有灯市,每年正月十一至十八日开放,各地商人届时到此市销货。东华门内每月开三次“内市”,货物都是古玩玉器、金玉珠宝、高档衣料等,专供豪门贵族派人选购,有时皇宫内的后妃人等也派人来挑选如意的名贵商品(宋起凤《稗说》卷四)。州县一级的集市每个月大约有五、六个集日,乡镇每个月有二、三个集日,府城则每日一集(嘉靖《河间府志》)。有些地方如河间府的鄚州每年四月间举行药王庙会,这是一种大规模的商品交易会,河淮以北,秦晋以东,宣、大、蓟、辽诸边各方商贾辇运珍异并布帛菽粟之属,入城为市。会期二十天。繁荣集市是当时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集市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活跃,为农产品商品化提供了广阔的市场。

(五)对外贸易

一、对外贸易的发展

明代的对外贸易原有“朝贡贸易”和私人经营的私商贸易两种形式。前者是由朝廷独占经营,兼有政治目的。外国的贡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明廷以“赏赐”的名义,给以相当价值的回报。“赏赐”的价值往往高于“贡品”的价值,两者的差额实际上是保持朝贡关系和名义的代价。各国朝贡使臣随带一批随行的商人,以入贡为名,运来私售货物,朝贡完毕,被允许在会同馆附近的指定地点进行民间交易。外国使臣和随从商人也被允许采办一批中国商品,如瓷器等物,运回本国。(《万历野获编》卷三十)

朝贡贸易在永乐、宣德时期,甚为兴旺。郑和出使海外诸国,实际上是这种朝贡贸易的扩大。洪熙时停止下西洋宝船,不再增加新的朝贡国,削减赏赐数量。明初一度繁荣的海外朝贡贸易逐渐衰落。

私人的对外贸易活动,明初受到海禁政策的限制,不能发展。尔后,东南沿海地区的“海商大贾”或“湖海大姓”的海外走私活动日益活跃。这些海商或舶主拥有雄厚的资本和必要的海船、水手,以经营出口丝绢、瓷器、铁器,进口香料、珠宝和东西洋特产为主。他们投商入股,载货出洋。靠盘剥入股商众,谋求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利润(《东西洋考》卷七)。

嘉靖以来,沿海的商品经济有长足的发展。福建地区“凡福州之绸丝,漳(州)之纱绢,泉(州)之盐,福(州)延(平)之铁,福漳之桔,福(州)兴(化)之荔枝、泉漳之糖,顺昌之纸,无日不走分水岭及蒲城小关,下吴越如流水,其航大海而去者,尤不可计”。(王世懋《闽部疏》)一些沿海商人,私造双桅大船;驱使贫民充当水手。“输中华之产,驰异域之邦,易方物,利可十倍”。(《海澄县志》卷十五)

嘉靖年间,“漳闽之人与番舶夷商贸贩方物,往来络绎于海上”。(《明经世文编》卷二四三,张时彻《招宝山重建宁波府知府凤峰沈公祠碑》)根据明代的法律,私自下海通番者处以充军或死罪,但沿海居民“尚犹结党成风,造船出海,私相贸易,恬无畏忌”。(《明经世文编》卷二八○,冯璋《通番舶议》)由于倭寇与中国海盗的劫掠,明朝进一步加强了海禁,镇压沿海的海盗商人。私人海外贸易的发展,因而遇到困难。明廷派往福建主持海禁的巡抚朱纨,受到朝内宦官和地方势家的攻击,被劾落职,愤恨自杀。此后,“中外摇手不敢言海禁事。”(《明史·朱纨传》)私人海外贸易又有扩展。

二、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

自明初到穆宗隆庆时,明廷的对外贸易,基本上是实行所谓“海禁”政策,禁止商人与海外通商。其目的,一是加强海防。“寸板不许下海”就在于切断海上联系,以防止国内的反乱与海外的侵扰。二是由官府独占贡市贸易,禁止私人贸贩,以防侵犯官府的商利。所以,官府垄断的贸易,不在海禁之列。

隆庆初年,福建巡抚涂泽民上书“请开市舶,易私贩而为公贩,议只通东西二洋,不得往日本倭国”。(《明经世文编》卷四百,许孚远《疏通海禁疏》)这是一次极有限度地开放海禁。商人下海贸易要申请引票,限定船只数目和贸易地点,但仍使对外贸易获得很大的发展。明末人周起元说:“我穆庙(穆宗)时除贩夷之律。于是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东西洋),其捆载珍奇,故异物不足述,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东西洋考》周起元序)这次开放海禁,大约持续近三十年。一五九二年日本丰臣秀吉入侵朝鲜。兵部又要求“申严海禁”:“凡有贩番诸商,告给文引者,尽行禁绝,敢有故违者,照例处以极刑”。福建巡抚许孚远据海澄县番商李福等联名呈请,草拟《疏通海禁疏》上奏。李福等人呈报说:海澄县“民业全在舟贩,赋役俯仰是资。往年海禁严绝,人民倡乱。幸蒙院道题请建县通商,数十年来,饷足民安。近因倭寇朝鲜,庙堂防闲奸人接济硝黄,通行各省禁绝商贩、贻祸澄商,引船百余只,货物亿万计,生路阻塞。商者倾家荡产,佣者束手断飨,阖地呻嗟,坐以待毙”。许孚远在奏疏中指出:如果以为沿海居民,凭借海滨,易与为乱。“往者商舶之开,正以安反侧杜乱萌也。乃今一禁,彼强悍之徒,俯仰无赖,势必私通,继以追捕,急则聚党遁海,据险流突”。他还说:如果断绝中外往来,在吕宋的数千漳州人,不得回还,势必要勾结外人入寇。如果禁绝海外贸易,则周边外国情势一无所知,谈不到事前防御。如果禁绝对外贸易,则商税无收,往年由商税两万两补贴的地方兵饷,就无着落,没有兵饷,怎能加强海防?他极力主张继续开放海禁,复旧通商,总结过去海禁的教训,“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开放海禁不但于国有利,而且也是加强海防的最好办法。(《明经世文编》卷四百,许孚远《疏通海禁疏》)此后,海禁时紧时松,朝廷禁海与开海之争,迄未停息。私人的海外贸易事实上则在继续发展。

三、西方商品的流入

来华贸易的外国船只,多在广州一带停泊。正德时“番舶不绝于海澨,蛮人杂■于州城”。(《明史·佛郎机传》)福建的漳州、浙江的宁波也都是外船贸易的口岸。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国的商船,把中国的丝斤、绫绸缎匹、江西的瓷器、福建的糖品果物,运往国外销售。中国商船也把丝织品、铁锅、成衣、肉类制品、水果、牲畜、香料、冰糖等商品运往亚洲各国。

与此同时,西洋、南洋、印度洋国家和地区的大批商品也随之进入中国的国内市场。舶来商品中,欧洲国家生产的只占少数,多数是南洋、印度洋各地的商品,经葡、西等国或中国的商船运到内地。明人把舶来品一律视为西洋商品。依据《明会典》所载和王世贞从《会典》中抄出的番货价值单,可以得知外国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基本情况。

南洋所产的香料,是进口商品的大宗货物。香料中的胡椒和丁香则是最重要的商品,是南洋香料贸易争夺的焦点,嘉靖以前,中国商人是南洋香料的主要经营者,后来西方殖民势力到达南洋后,香料贸易转入欧洲商人之手。就上举当时三种进口商品清单来看,香料都列有十几种之多,其中有供上层社会消费的龙涎香、安息香,也有常用的调味品,胡椒、丁香等。有些香料是制造神香、除虫香、薰衣香的原料。从香料抽税率看,价格都是很高的。

其次,进口外国的商品中,手工业原料和织纺品为数最多。手工业原料约二、三十种,其中有铜、铁、锡和各种毛皮,包括牛皮、马皮、鹿皮、沙鱼皮、虎、豹、水獭皮以及名贵的鸟毛,如翠毛、孔雀尾等。制造藤编品的原料白藤、棕竹。名贵木料,乌木、紫檀、紫■。制造手工艺品的原料玳瑁、象牙、犀角、牛角、龟甲(筒)等。染料以苏木为最多。纺织品大多是南洋各国出产的当地特制丝棉织品,如油红布、青布、苾布、暗花打布、沙连布、勿那朱布、各样粗布、交阯绢、暹罗红沙,兜罗被等。制成的工艺品,如玳瑁盒、玳瑁盂、玻璃瓶、碗、香泥瓶、嘉文席、番藤席等,也有一定的数量。

第三类是药品,有没药、冰片、阿片、血竭、孩儿茶、阿魏、芦荟、豆蔻、雄黄、栀子、大风子等。

第四类是食品,燕窝、番米(西洋米)、椰子、海菜、鹿脯、油麻、虾米、红花米、沙鱼翅、绿豆等。

此外,还有莺哥类的观赏禽鸟,有玻璃制成的番镜,有驱虫药樟脑和特制的闷虫药,还有日本制造的倭刀及番弓、番箭、火炬等物。这些商品只是少量进口,不能与上列四类商品相比。综观这时从海外输入的商品,并非只是专供皇室贵族赏玩的珍禽异兽,珍珠宝石之类,其中大部分都与国计民生有着密切的联系。输入的赤金、足色银,钱铜、番锡对于明代货币白银化和铜钱的制造起了相当的作用。一些中国没有的手工业原料,从国外输入在国内加工,促进了中国手工业的发展。中国早有玻璃制品,但质量不高,这时国外的大量高级玻璃制品,进入了市场。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商品的种类和数量,都已达到相当程度。有些外国商品,如苏木一项就因进口过多而积存库中,以至不得不用苏木来充当发放给官员的俸给。

贵族官僚家庭积蓄的财物,也反映出外国商品交易的普遍。嘉靖初年抄没幸臣钱宁家产,内有苏木七十三扛,胡椒三千五百石,香椒三十扛。(《天水冰山录》附籍没数)嘉靖时,抄没严嵩家产,内有国外出产的大象牙、犀牛角、珊瑚珠,玻璃制壶瓶杯盏碗以及高脚茶盅、酒杯、玻璃镜、香炉、香筒、面盆等。玳瑁制品有酒杯、酒盘、茶盅、大碗、攒盒等。各种外国香料共重五千多斤。纺织品有西洋罗、西洋白绢绸、西洋铁色褐、西洋红白棉布。还有日本进口的倭刀、倭扇等。(《天水冰山录》)钱宁、严嵩家产中的大量舶来品,只能有少数是得自皇室赏赐的外国贡品,绝大数应是贪贿得来,直接来自中外商人或间接出于商品市场。

(六)社会集团

嘉靖以来的晚明社会,仍是以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构成为相互对立的两大阶级。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地主阶级中的皇室贵族日益形成为人数众多、遍布全国各地的庞大的寄生集团。经济发展的江南,地主与士大夫相结合,成为足以影响江南经济和明朝政治的集团势力。商人阶级兴起后,依据不同的行业和地区,组成不同的集团,各自掌握商业资本,成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

商品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给广大农民带来多少好处。农民的土地不断被兼并,各地出现数以百万计的大批流民,进而沦为“佃仆”,成为晚明社会前进中的一股逆流。大批独立手工业者的出现,是这一时期的又一特点。

下面分别叙述晚明时期这些社会集团、阶级的一些特征。

一、皇室贵族集团

明太祖朱元璋建国时,把二十几个皇子分封到全国各地为藩王,以图巩固朱明的统治。诸王子孙繁衍,世代袭封,到万历时,二十九王的后裔已多达二万三千九百人。其中如晋王、周王、代王等人的家族都有四、五千人(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一《皇明盛事述》)。明太祖有十几个女儿,其中六个女儿,都是以公主名义嫁给开国功臣之子。长女临安公主嫁开国元勋韩国公李善长之子李祺;二女宁国大公主嫁汝南侯梅思祖之子梅殷;五女汝宁公主嫁吉安侯陆仲亨之子陆贤;八女福清公主嫁凤翔侯张龙之子张麟;九女寿春公主嫁颕国公傅友德之子傅忠;十一女南康公主嫁武定侯郭英之子郭镇。历朝以公主嫁功臣家成为传统,从而构成为庞大的勋戚集团。明初开国功臣之女也多被娶为皇子诸王之妻。明王朝开国的第一功臣魏国公徐达,长女嫁燕王,即成祖的文皇后;次女嫁代王,三女嫁安王。鄂国公常遇春的女儿嫁懿文太子朱标为妃。卫国公邓愈有二女,一为秦愍王次妃,一为齐王继妃。永平侯谢成的女儿嫁晋王为妃。宋国公冯胜女嫁周王为妃。定远侯王弼女嫁楚王为妃。安陆侯吴复的两个孙女,一嫁齐王,一嫁唐王。信国公汤和的女儿嫁鲁王为妃。凉国公蓝玉的女儿嫁蜀王为妃。靖海侯吴高女嫁湘王为妃。武定侯郭英二女,一为辽王妃,一为郢靖王妃。右都督袁洪女儿为岷王妃;冯诚女儿为韩王妃。明成祖继续与功臣结为姻亲,以后贵族勋戚集团日益扩大。明初对后家外戚,限制甚严。英宗以后,后妃家族,多被封为侯、伯,陆续进入了贵族集团。

藩王勋戚,形成庞大的贵族集团。明王朝对他们在政治上多加限制,在经济上则给以优厚的待遇和各种特权。各地藩王不得干预地方行政,甚至出城扫墓也要申请批准。子孙不能应科举出仕,不得从事工商。依恃朝廷的赏赐和地方的供奉,形成坐食厚禄的寄生集团。皇族贵戚和后妃家族被封授爵位,经常由朝廷赏赐财物和庄田,他们还可以恃势强占和接受投献,扩大土地占有。商品经济发展后,也还买卖引盐,开设官店,牟取暴利。

明王朝日益庞大的贵族集团,遍布全国,自京师至各地州府,不仅坐享荣华,优游享乐,而且通过各种手段,与农民争田,与工商业者争利。他们是朝廷的支柱,却是社会的蠹虫!

二、江南地主文士集团

江南地区,历来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嘉靖至万历时,则是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程度最高的地区。丝织业、棉纺业等十分发达,市镇中多有已具相当规模的手工作坊或小规模的手工工场,商品化的程度也较高。江南地主有不少人兼营工商业,或经营农、工、副业相结合的综合型农业生产,并已雇用雇工。

江南赋税是明朝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从明初开始,苏州松江地区就已是重赋区,明廷征收的田赋要比其他地区高出几十倍,其他徭役也比其他地区繁重。万历时,神宗派遣税使,大批搜刮白银,使这里的经济发展遭到严重的破坏(参见下节)。明王朝对江南地区日益残酷的剥夺,促使各地地主为维护共同的利益而结集起来,抵制官府的征敛。

乡村地主与市镇工商业关系密切,是江南地主集团的一个显著特点,与士大夫等文士相结合是又一个特点。江南地区由于经济发达,文化教育也高于其他地区。明朝以科举取士,这一带的文士应试居官者,历来多于他省。据统计,有明一代的内阁辅臣,出身于南直隶、浙江、江西三省者接近半数(《弇山堂别集》卷四十五)。江南文士出任中下级官吏者,更为众多,几乎遍及州府。他们致仕归里后,被称为“乡绅”,有一定的特权,在家乡购置土地,开张店铺,加入到地主兼营工商业者的行列。他们有做官的经历,熟悉官场规制,又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因而往往成为当地地主集团的核心。地主子弟中还不曾入仕但已有功名的秀才、举人,也是集团的中坚力量。江南地主与文士相结合,因而具有更为强大的势力。

三、商人集团与商业资本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人日益成为明代社会的重要力量。他们操纵商业资本,不仅直接关系着经济的发展,也还可以对地方政权施加影响。从行业来说,粮商与盐商是最有实力的两大集团。从地域说,徽商与晋商,资本最为雄厚,足以影响全国。万历时即有人指出:“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安徽徽州),江北则推山右(山西)。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它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谢肇淛《五杂俎》卷四)

徽商是指以新安江流域为中心的安徽徽州府商人。徽州是一个多山的地区,农田所产至薄,农民“大都计一岁所入,不能支什之一”,所以他们“多执技艺,或负贩,或就食他郡者常什九”。(《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三十二,“江南”二十)徽州人经商的历史,可能在宋代就已经开始。宋代的茶商多是徽州人,他们行贾四方。明代徽州商人的活动,进一步展开。“自安(庆)、太(平)至宣(城)、徽(州),其民多仰机利,舍本逐末,唱棹转毂,以游帝王之所都,而操其奇赢,休(宁)歙(州)尤伙,故贾人几遍天下。良贾近利数倍,次倍之,最下无能者逐什一之利。”(张翰《松窗梦语》卷四)徽州是商业发达的地区,当地的社会风习也因而发生了不少变化,“末富居多,本富益少,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起者独雄,落者辟易,资爰有厉,产自无恒。贸易纷纭,诛求刻核,奸豪变乱,巨猾侵侔”。(《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三十二,“江南”二十)

徽商最大的资本是盐业资本。许多徽商是“以盐�贾淮海江汉”。汉口、长芦、四川等地也都有徽州盐商的足迹。其次是粮商。江浙两省的粮食贸易,基本上由徽州粮商操纵,直接影响粮食市场。徽商还经营木材、药材、茶叶、纸张文具等贸易。嘉靖、万历间,对外贸易活动除朝贡贸易外,更多的是沿海的“舶商”(或称海商)的私人贸易。当时人记载说:“诸番载来乃胡椒、象牙、苏木香料,货船至,报水计货抽分,故市舶之利甚广。数年之前,有徽州、浙江等处番徒,前至浙江之双屿港等处买卖,逃广东市舶之税,及货尽将去之时,每每肆行劫掠”。(俞大猷《正气堂集》卷七)这里所指的“徽州、浙江等处番徒”就是徽州、浙江经营海外贸易的“海商”。由于明廷海禁政策的影响,这些徽、浙海商以“亦商亦盗”的形式来经营他们的海外贸易。当他们可以正常贸易时,就是“海商”,当他们的商业活动受到海禁政策禁遏时,就成为中国东南沿海海域中的“海盗”。当时徽商许二、王直等,拥有自己的海船,雇用水手和日本海盗为武装,既是经常到日本等地经营贸易的大海商,又是拥有武器的大海盗集团。他们既拥有正常贸易所得,也劫掠海上、陆上的大量财物。

“晋商”是山西各地商人的通称。明代的晋商,最早是一种转贩商(运输商),他们的兴起和明代边防政策有关。明初洪武时期为了加强防御蒙古,在边境屯驻大批军队,军粮的供应亟待解决。如把内地的粮食运输到北部边境,十分困难而又耗费巨大。于是实行了一种称作“开中”的办法,商人如能运粮到边境,就会得到国家专利的食盐购销权利。这样常常使山西的粮商兼做盐商。嘉靖时,“开中”法基本停止,输粮边仓改为纳粮户部获得盐引。晋商的大粮业资本因而急速向盐业转变。山西蒲州商人孟桐就以其资本,定居在天津,专门经营长芦盐的贩卖(顾起元《懒真草堂集》卷二十四)。嘉靖以后,晋商主要经营盐业。由于资本雄厚,在实行运司纳银后,纷纷迁往两淮扬州府,与新安商人成为两大盐业集团。

晋商资本的运营方式,大致采取“一人出本,众伙共商”的形式。据记载:“平阳、泽、潞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其居室之法善也。其人以行止相高,其合伙而商者,名曰伙计。一人出本,众伙共而商之。虽不誓而无私藏。⋯⋯且富者蓄藏不于家,而尽散之为伙计。估人产者,但数其大小伙计若干,则数十百万产可屈指矣。所以富者不能遽贫,贫者可以立富,其居室善而行止胜也。”(沈思孝《晋录》)可见晋商资本是以资本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建立起的相互信任为基础而合作经营的。伙计可以自己的资本入股,也可以用力股或身股的名义,参加经营,享受分红的权利。还可以接受东家的资金去经营商业,获利按比率分享。

晋商和陕西商人有时被统称为“西北商”;北京商人被称为“京商”;辽东商人被称为“辽商”,东南沿海有浙商、闽商、粤商,西南地区有云贵商、川商。按经营形式分,有行商与坐商。按专业经营分,有米商、布商、盐商、茶商、木商、药商。按地区专营区分,有海商、边商、茶马商、铺商等。游商小贩经营所得仅足一家糊口,难得积累,只有那些大商人或与官府有联系的官商,才有可能积存资本。这些积累的大商业资本,有些被重新投入商品交易,进行增殖;有些以借贷形式贷给中小商人,或拨给“伙计”,扩大商业经营;有些则开张典当业或放高利贷;也有一些资本转入土地房产的购置,进行封建地租剥削;甚至有些大商人进行粮食或白银的窖藏,暂时退出市场流通。商业资本能以转化为产业资本的情形还不多见。只有少数商人出资转营铁器鼓铸业、棉布加工业、踹布业、制糖业等手工业。一般都还是收购产品,转贩营利。四、农民、手工业者和城市居民

明初为恢复经济,倡行垦荒、屯种、移民,从而曾经形成为小自耕农民占多数的社会结构。所谓“次农自足产业,不仰给于人”。(《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常州府部·风俗考》)如太湖西南岸长兴县的农民分为:

“无田为佣者,有田止五亩者,其多至二十亩者。”(《震川先生别集》卷九,公移,乞休申文)。有人描述农民的情况是:“困穷之民,田多者不过十余亩;少者或六七亩;或二三亩;或无田而佣佃于人。”(《明经世文编》卷二三,刘斌《复仇疏》)一般自耕农土地多者十几亩到二十亩,少者只有二三亩到五亩左右。明代《黄册》大部分户内的事产项下,大致也是如此。自耕农很容易因天灾人祸而失去土地,变得无田可耕者,就只有租佃土地,成为佃户。

小农的农业生产力很低下,生产手段落后,抗灾能力薄弱。有人指出:“幸无水旱之厄,所获亦不能充数月之食。况复旱涝乘之,欲无饥寒,胡可得乎?”自然灾害侵袭之外,还要遭受官府的赋役压榨,“赋税之出,力役之征。区长里正往往避强凌弱,而豪宗右室,每纵吞噬。贪官污吏,复肆侵虐。”(《明经世文编》卷二三,刘斌《复仇疏》)自耕农的小农经济极易破产,当他们从土地上被排挤出来,又无从获得生存条件时,就成为流民。这种流民,往往以百万计,辗转流移各地。虽然城市是他们可以获得住处和就业的地方,但城市的发展水平还不可能容纳上百万的流民大军。所以流亡的农民只有流向山区去开垦,或是到农村地主田庄去充当佃户。一些地主也往往乘流民之危,对佃田的流民提出比一般佃户更为苛刻的条件。大约自成化以来,南直隶、浙江、江西、湖广、河南、广东、福建等地即先后出现了一种现象:许多地区的农民,由自耕农或佃农的地位,下降为一种类似农奴的佃仆。到嘉靖至万历时,这种现象更为普遍。

所谓“佃仆”又称“僮仆”,与地主不只是主佃关系,还有“主仆名分”。他们除佃种地主土地之外,还要为地主看守荒山、坟茔、祠堂、为主人做种种无偿服役,不得自行迁徙,婚嫁也不自由。他们虽然可以有妻子儿女和微薄的家业,但社会地位有如农奴。历史上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经常浮沉不定,由农民沦为农奴的事情,屡见不鲜。明代农民由流民沦为佃奴的情况是复杂的。江南等地的豪富势家,招诱流民为佃户,迫使他们成为佃仆。流民无家可归,要找到栖身之所,只有投入地主庄园,谋求生路。这种求生的迫切性,也决定了自身地位的下降。还有些农民为了逃避赋役,自动投靠新举人,成为佃仆。(王士性《广志绎》卷三)地主招诱的流民或投靠而来的农民,有男有女,地主使之婚配,成为所谓“义男”,也沦为佃仆。甚至有些佃户因亲死埋葬在地主山场,后代即沦为地主家的佃仆。明代法律上禁止蓄奴,但许多官宦、豪富之家,多半蓄有男女奴婢。这种家奴大半用在家内使役,如被遣往庄田耕种,采取古代“免奴为客”的办法,便由奴而为佃,但与主人仍保持主奴关系,成为佃仆。

农民沦为佃仆,可以视为一种回流现象。农民成为流民,在某种意义上讲,是摆脱了封建依附关系,他有可能成为自由农民或其他行业的自由劳动者,但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还远不足以容纳,所以只有极少数人得以转入手工业生产,绝大多数流民就只好再一次依附于地主,并且处于比一般农民或佃户更为悲惨的境遇。

明初的手工业者,实际上就是农民,他们按照徭役制度的规定,为官府做工,被称为工匠,是为官府服劳役的农民。在实行轮班、住坐工匠制度之后,除给官府服役之外,获得了自己的劳动时间,可以自由做工或务农。嘉靖以后,原来的一些官匠成为私匠,是较有自由的独立手工业者。

江南的缫丝业中出现了自由出卖劳力的手工业工人。苏州“生齿最繁,恒产绝少,家杼轴而户纂组,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相依为命久矣”。(《神宗实录》卷三六一)苏州城市“市民罔籍田业,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每晨起,小户数百人,嗷嗷相聚玄庙口,听大户呼织,日取分金为饔飧计。大户一日之机不织则束手,小户一日不就人织则腹枵,两者相资为生久矣”。(蒋以化《西台漫记》卷四)这里所说的小户,已不是为官府服劳役的工匠,而是与大户(机房主)有雇佣关系的出卖劳动力的自由手工业者。他们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分金”,并且是“浮食奇民”,生活完全靠从事手工劳动来维持,得业则生,失业则死。他们是丧失了任何生产资料的雇佣劳动者,是自食其力的所谓良民。

城市经济的发展使城市中聚集了属于不同阶级从事不同行业的居民,大的商业城市,可以北京为代表。北京作为首都,居民成分极为复杂,万历时城内人口大约已近百万。据天启时管理“京城戎政”的余懋衡调查,北京城内的社会阶层有:戚畹、勋爵、京官、内外乡绅、举监生员、土著、流寓、商贾等等。(《明经世文编》卷四七三,余懋衡《防守蓟镇京师疏》)戚畹、勋爵是城市的上层贵族,是居民中的少数,但权势最大。京官,内外乡绅是现职和致仕的官员,也是权势之家,由于北京是国都,这类官员人数不少。举监生员是预备官员,但每隔几年京师就要聚众多的举子应试,所以他们的人数,也不会太少。土著可能指在籍的人口,流寓则指流动人口,这两部分可能是北京人口中的大多数,他们从事的职业主要应是服务性行业。商贾在北京人口中也占相当比重。北京有相当巨大的消费性商业,大小商人都在这里聚集。

江南的城市苏州,由于纺织业发达,城中分东西两部分,城东居民几乎全部都从事纺织业,少数是“机户”,绝大部分是“机工”。附近的盛泽镇居民也绝大多数从事丝织业和丝绸的买卖。这类城市,以手工业的发达为其特色。城市居民应以手工业者居多。

第四节 朝政的昏乱与人民的反抗

(一)皇室靡费与矿税剥夺

一、皇室的靡费

神宗万历时期,商品经济呈现空前的发展。皇室的靡费也达到惊人的地步。万历初年,已有人指责宫闱用度汰侈。一五八三年,御史孟一脉上疏指出:“数年以来,御用不给,今日取之光禄,明日取之太仆。浮梁之磁,南海之珠,玩好之奇,器用之巧,日新月异。遇圣节则有寿服,元宵则有灯服,端阳则有五毒吉服,年例则有岁进龙服。以至覃恩锡赉,大小毕霑;谒陵犒赐,耗费钜万。”(《明史·孟 一脉传》)神宗亲政以后,独揽大权,怠于政事而耽于享乐,日益挥霍侈靡,不知遏止。

御膳开支——嘉靖末年,皇帝曾削减日常膳食费用,光禄寺开支减至每年银十七万两,比额设银二十四万两节约七万两。神宗即位之初的二、三年间,曾节缩至岁用十三、四万。但不久之后,光禄寺开支就岁增至二十六、七万,较初年增加近一倍。一六○四年十二月光禄寺卿王守素奏报寺帑殚竭,神宗令借户部银三万两,太仆寺银二万两。一六○九年五月巡视光禄寺给事中韩光祐奏报,应支给光禄寺各行户的价银,自上年十一月到今,欠至二万七千未给。一六一一年,光禄寺一年所费,高达二十九万余两。

金珠珍宝——云南贡金始于嘉靖初年,每年一千两,嘉靖十三年增定为每年贡金二千两,万历时再加三千两,总数高达五千两。云南产金甚少,贡金须向川陕购办,金一两几费银十两。地方官员屡次请求减少贡额,神宗总借口“系年例成造各项典礼及各节宫分钱粮所需”,不予减少。神宗宫廷大量召买珍珠宝石,一五八七年南京工科给事中孙世祯等人上疏说,此前收买金珠宝石,已用银十九万有奇。一五九八年,吏科给事中吴文燦上疏说:“买珠之价,动至四十万,及户部执奏,仅姑缓进其半,而尤严续进之旨,非所以明俭德也。”(《神宗实录》卷三二四)一五九九年,由于皇室召买珠宝数字太多,北京市场买多卖少,商人乘机抬价。户部急于上供,只好加价购买,比旧价增至五、六倍,以至二十倍。

杂物召买——明朝宫廷设有许多内库,专受四方土贡,以供宫廷丝、绵、香、蜡、铜、锡、油、漆等各种物料需求。这些土贡,岁有定数。万历以前,或有召买,数亦不多。万历时,召买各种物料空前增多。仅万历元年至十三年,召买用银即达七十多万两。此后,召买数量仍旧很大,臣下或有劝谏,往往被斥。

典礼靡费——神宗时宫中举行婚、丧、册封等各种典礼,都要耗费大量资财。一五八二年,为准备神宗同母弟潞王翊镠的婚礼,内监款开各色金三千八百六十九两,青红宝石八千七百块,各样珍珠八万五千余颗,珊瑚珍珠二万四千八百余颗。户部官员要求裁减,神宗不准。这次婚礼办完,用银多至八万八千多两。一五八五年,神宗同母妹瑞安公主婚礼,内监索用各色金至二千三百余两,珠宝称是。世宗嘉靖时,公主下嫁索用不过三百两,这次超出七、八倍。户部奏请裁减,神宗仅准减三分之一。一五九五年,长公主婚礼,用银至十二万两。一六○四年,神宗第三子福王常洵婚礼用费三十余万两,为前此所未见。一六○八年,七公主下嫁,内监宣索至数十万,户部尚书赵世卿引故事力争,诏减三分之一,赵世卿再争,说:“陛下大婚只七万,长公主下嫁只十二万,乞陛下再裁损,一仿长公主例。”神宗不得已诏准。

宫廷典礼和常赐,需用大量高等织品,例由各地“上供”,取之于民。一五九四年,应天巡抚朱鸿谟上疏说:“织造一事,凡二十年于兹,袍服之进于上供者,何翅数万,而料价之取办于穷民者,又何翅百万!”(《神宗实录》卷二八○)两年后,内阁大学士赵志皋等也上言:“段匹器用,皆上供所需,岂能一概减省?但近年增派数目日多一日,费至钜万。”(《神宗实录》卷二九五)

苏州地区的丝织品、陕西羊绒袍服和山西潞绸历年增派较多,情况如下:

苏杭地区的丝织品自一五七六年神宗结婚增派一次。一五八一年,又增派一次,数量约为十五万套匹。至一五九九年,前数将完,又派四万一千九百余疋。一六○四年复传补二万六千余疋。一六一○年,即将完供,内织染局佥书杨进昇又题织上用龙袍、紵丝、纱罗等四万套疋。工科给事中马从龙、工部侍郎刘元霖及大学士叶向高等相继建言停止或减额,神宗准于新派四万疋中减三分之一,但又诏令“其余并先年传织未完者,都着陆续接织,分运解进,不得违误”。(《神宗实录》卷四七五)

陕西羊绒袍服的增派,自一五九五年令陕西织造羊绒袍服七万四千七百匹有奇,估价一百六十余万两,规定每岁解进一运,以四千匹为率。一六○一年七月,令陕西羊绒袍服另织新样,但一年解进四千匹之额不改。次年七月,工部尚书姚继可奏称:已解绒服等物,充斥内库,积久易蛀,不无可惜,陕西累年土瘠民贫,民不堪命,请求将陕西织造羊绒袍服之事暂予停止。神宗敕:姑准织进三千疋,以示宽省民力。一六○六年二月,李太后加上徽号,神宗又敕陕西进贡的羊绒袍服“今于每岁再减一千疋,以甦民困”。(《神宗实录》卷四一八)

山西潞绸之坐派始于一五七五年,数量为二千八百四十疋,用银一万九千三百三十四两。一五八二年,再派四千七百三十疋、用银二万四千六百七十余两。神宗亲政后,于一五八七年派二千四百三十疋,用银一万二千余两;一五九○年,又派五千疋,用银二万八千六十两。时万历十五年所派者尚有一千六百余疋未曾织解。这次增派,曾有工部尚书石星、工科都给事中张养蒙等人反对,但未被采纳。一五九五年十月,工部请停罢山西应解潞,以宽民力,神宗仍不允。一五九七年九月,并因织造违式违限,将山西抚按等夺俸半年,潞安知府等降一级。

供应皇室消费的“烧造”,以江西瓷器的上供最为烦重。一五八二年秋七月,令江西饶州造瓷器九万六千六百多件。不仅数量巨大,而且多为无益之器或不急之物。一五八四年三月,工科都给事中王敬民极言磁器烧造之苦,与玲珑奇巧之难。得旨:将其中的烛台、屏风、笔管等减半烧造。一五八五年四月,又因御史邓鍊等的请求,烧造难成的屏风、烛台、棋盘、花瓶、新样大缸等,已造成者采进,未造者可停止。后来,江西巡抚陈有年等再加请求,神宗勉强同意再次减轻了一些江西的烧造。一五九一年,神宗又派江西烧造磁器十五万九千余件,续派八万余件。后来才逐渐有所减轻。

山西潞安自嘉靖年间开始坐派砂器,一五六○年(嘉靖三十九年)为五千个,次年为一万五千个。一五九○年(万历十八年)继续坐派一万五千个。砂器一万五千并备余器,价值不过银一百一十余两。但这一万多个砂器运往京城,规定要用红櫃装封,铜锁鑰,黄绳扛,需费银二百余两;用夫一千三百名,费银一千八百余两;打点使用费银二百五十余两,以上几项合起来,共用银二千三百六十七两九钱。此外,装在红櫃中的砂器还须用净绵塞垫。潞安不出绵花,要到外地采买,费银近二百两,加上打点使用三百五十余两。一万多件砂器运往京城共需运载费银二千八百三十三两六钱,比砂器本身的价格高出近三十倍。

随着宫廷生活的侈靡,宫中宦官、匠役等供役使的人员也日益增多。穆宗隆庆元年(一五六七年),曾规定内宦监局的匠役额数为一万五千八百八十四人,一五六九年更减少为一万三千三百六十七人。万历十四年(一五八六年)三月,有人指出,当时诸监局之匠役,不下一万六千四百,至于内廷的宦官也增至万余人。一次收用的新宦官即超过千人。一五八八年十一月,命选收净身男子二千人;一六○一年四月竟连收两次,第一次收用净身男子三千名,第二次添收一千五百名。这时的宦官还不得干预朝政,但从宫廷的靡费中却可以中饱私囊。一六○○年三月工部尚书杨一魁揭发,景陵“插补桃梅,所需不过(银)千数上下,而内官监揭开物料数内,约费二万有奇,夫匠工食之费犹不与焉”。(《神宗实录》卷六四五)一六一二年,工科给事中马从龙奏称:“臣每见朝廷有重大典礼,中人群小视为金穴,实用百无

一、二,余尽耗蠹于若辈之手。”(《神宗实录》卷四九二)内廷宦官成为宫廷内部的一大贪污集团,皇室的靡费,更加难以节制了。

二、矿监税使的掠夺

宫廷侈靡过度,耗费日增。明初,宫廷年入税银一百万两,渐不敷用。一五七八年,神宗结婚,命户部太仓库增送银二十万两输内库。此后,每年依例命太仓库进上。户部因原无额派,不得不挪移他项钱粮,屡请除免,不得获准。直到一六○九年,因阁臣力争,才被取消。此外,神宗还不时向户部索取国帑,移作宫廷用度,时称“传索帑金”。一五八四年,因内库缺乏,取太仓银十五万两,一五八七年又取二十万两。边赏首功例由内库支领,神宗改为万两以上的赏银,由太仆寺马价银内发给。此外,一五八四年还曾直接取太仆寺马价银十万两,进供内廷。光禄寺因前朝节缩,曾有积储。神宗不时传索,前后共传进宫银达一百一十万两。神宗不时传索帑金,不能不受到内阁和户部的抵制,但仍不能满足日益奢侈的需求。

一五九二年平宁夏哱拜之战,耗费帑金二百余万两。朝鲜之战,先后八年,耗帑七百余万两。庞大的军费开支,使国库枯竭,难以再负担皇室的消费。一五九六年三月,坤宁宫起火。延及乾清宫,两宫俱焚。次年六月,皇极、中极、建极三殿又遭火灾,三殿及周围廊房,都被烧毁。重建宫殿,需要巨大的费用,于是成为神宗搜刮财富的理由。自一五九六年以来的三年间,神宗遂以连年征讨,库藏匮竭,殿工财用,不忍加派小民为由,陆续派出大批内廷宦官,以“矿监”和“税使”的名义,展开了全国范围的大掠夺。

矿监由皇帝特派赴各地督领金银矿的开采,税使则奉皇帝特旨征收各地各行业的商税。矿监与税使均由宦官充任,因而又泛称为内使或中使。有些矿监也兼为税使。搜括所得可直接进奉内廷,供皇帝和皇室消费。

世宗嘉靖时,各地矿冶曾广泛开采。穆宗隆庆时,因防暴乱,曾在京畿地区禁止开矿。神宗派出矿监,始于一五九六年。这年六月,“府军前卫千户仲春等奏开采以济大工”,七月二十日,神宗差承运库太监王虎同户部郎中戴绍科锦衣卫佥书张懋忠于真保蓟永等处开采样砂进览”。(《神宗实录》卷二九九)此后,中使四出,矿监遍及各地。京畿附近之昌平、真、保、蓟、永、房山、蔚州、昌黎,河南之开封、彰德、卫辉、怀庆、叶县、信阳,山东之济南、青州、济宁、沂州、滕、费、蓬莱、福山、棲霞、招远、文登,山西之太原、平阳、潞安,南直隶之宁国、池州,湖广之德安,浙江之杭、严、金、衢、孝丰、诸暨,陕西之西安,以至四川、辽东、广东、广西、江西、福建、云南等地。三年之间,矿监几乎遍于全国。

矿监督领开矿,一般是只督百姓自行采取,不得支费公帑,地方上的抚按调兵防护。矿夫多是招集熟惯采取的盗矿的居民。开采之费全由富户供办,约定开采后偿还。矿头择富民担任。开矿所得,一般规定官民均分,以一半归矿监为代表的官方,另一半与民,作为开凿运送之费。也有“官四民六”,各地略有不同。由于报矿者对矿情多不明了,开采的矿洞,多属贫矿,加以开采技术不高,开采后常常是得不偿失,甚至全无所得。一些地方的矿监于是推行包矿法,把开矿收入改为由民间坐数纳银,或令富户包赔,或纳入一条鞭税额科派平民,甚至括取地方库银充作矿利代解。包赔矿银并经神宗敕准。《神宗实录》载:万历三十一年(一六○三年)七月,准易州、阜平等十一州县派包矿银一千七百两,说是“以示朝廷虑恤畿辅地方之德意”。一六○五年八月,准南直隶等处矿务银两听该府州包纳解进。如果说解除矿禁,多少有利于矿冶业的发展,那么,包矿制的实行则变成以采矿为名的巧取豪夺。富户至于平民,都凭空增加了科派的税银负担。

税使(又称税监)的派遣也始于一五九六年。这年十月命宦官张晔赴通州张家湾征税,又命宦官王朝用督征天津店租。此后税使四出,由督征变为自征。《明史·食货志》所记派出税使之地,自京畿的密云、芦沟桥,南直隶的京口、苏州,以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浙江、广东、广西各省的通都大邑和关津要道。税使所到之处,水陆行数十里,即树旗建厂收税,形成商品转运过程中的重复征税。一六○一年五月巡按刘曰梧上疏指陈南直隶长江沿岸的状况说:“以臣所属,上有湖口,中有芜湖,下有仪扬。旧设有部臣,新设有税监,亦云密矣。湖口不二百里为安庆,安庆不百里为池口,池口不百里为荻港,荻港不百里为芜湖,芜湖不数十里为采石,采石不百里为金陵,金陵不数十里为瓜埠,瓜埠不数十里为仪真,处处收税。长江顺流扬帆,日可三、四百里,今三、四百里间五、六委官拦江把截,是一日而经五、六税地,谓非重征迭税可乎?”(《神宗实录》卷三五九)

税使不仅拦路把守,重征迭税,并且巧立“土商”名目,穷乡僻坞,米盐鸡豕,都要输税。顺天府所属各州县,增立“过路”、“落地”两种名目的税银。宝坻产银鱼,进贡朝廷。一六○○年起税使宦官又征其鱼税。随后邻县武清等县不产鱼之处,也征取鱼税。宣府地区因增加税收,商贩渐少。税使责令佥报行户,包收定额的税银交纳。据说被佥的行户,“大者破产,小者倾囊”。

矿监与税使的上述种种,还只是限于强征利税的范围。事实上,他们因是皇帝特命,得以专敕行事,往往纠集各地无赖作参随,任意敲诈勒索。如一六○一年五月,吏部尚书李戴上疏说貂珰(恶宦)奉使四出,指某人屋下有矿,这家就立即破产,指某人漏税,立刻就要倾家。《明史·食货志》论述说:税使“视商贾懦者肆为攘夺,没其全赀,负戴行李,亦被搜索”,矿监遇“富家钜族则诬以盗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脉,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太监陈增的参随徽州人程守川因自己捐银助建宫殿,被授给中书舍人官衔。自称“钦差总理山东直隶矿税事务”,勘究江淮不法大户及私藏珍宝之家。出巡太平、安庆等府,许人不时告密问理。所到之处,会地方无赖匿名告发某人“富而违法”,某人“家藏珍宝”。被告发者即被枷锁示众或置于水牢,施以酷刑,只好献金乞命。多则万金,少亦不下数千。据统计,仅扬州、仪真地区被毒刑抄产者即有百余家。矿监甚至以采矿为名,盗掘古墓,攫取财宝。矿监税使在各地搜括所得,逐年进奉给宫廷内库,供皇室消费。明人文秉著《定陵注略》,在“内库进奉”卷内,按年月记录了矿监税使进奉内廷的金银和珍宝状况。一五九七年,进银不足万两。矿监税使陆续派出后,一五九九年进银将近二十五万两,金七百七十五两。一六○一年进银超过百万两。此后历年多少不同,多者逾百万,少者七十余万,最少的一年也近五十万两。《定陵注略》所记自一五九七年至一六○六年十年间进奉内廷的白银共计五百六十九万两,黄金一万二千四百余两。明《神宗实录》所记与《定陵注略》互有出入,历年实际进奉的金银要大于《定陵注略》的数字。皇室每年原有额定用银一百二十万两。矿监税使每年的进奉,大约与此相当,或者还要超过。进奉以白银为主。这时白银已是通用的货币。皇室每年得银万余两,自可任情挥霍。

但是,矿监税使在各地实际掠夺的财富,要大大超过进奉的数目。《明史·宦官传》载,湖广税监陈奉曾被揭发

“水沮商舟,陆截贩贾,征三解一”。《定陵注略》卷四“内库进奉”记载,一六○三年十月山西巡抚白希繡上疏揭发:“山西每年额解正税银四万五千二百两余,俱已尽数解纳,乃税监孙朝止进银一万五千八百两,余银侵匿不进,假称拖欠。”《神宗实录》卷四一六记载,万历三十三年(一六○五年)十二月,山东巡抚黄克缵上疏揭发:“税监马堂每年抽取各项税银不下二十五、六万两,而一岁所进才七万八千两耳,约计七年之内所隐匿税银一百三十余万。”以上三例显示:矿监税使及其爪牙贪污税金,约在三分之二左右,解进皇室仅占三分之一。这大概是矿监税使贪污中饱的一般状况。但是,征收额定税金之外,矿监税使还要巧立名目,恃势滥征,以至敲诈勒索,归入私囊,其数量更为巨大。一五九九年,内阁大学士赵志皋说:矿监税使“挟官剥民,欺公肥己,所得进上者什之一、二,暗入私橐者什之八、九”。(《神宗实录》卷三三三)一六○○年,山西巡按赵文炳说,矿监税使的爪牙竞相攫取,“如肉入饿虎之吻,民输十倍,无一、二入官者”。(同上,卷三四三)一六○一年,吏部尚书李戴说:“大约以十分为率,入于内帑者一,尅于中使者二,瓜分于参随者三,指骗于土棍者四。”(同上,卷三五九)一六○三年,户部尚书赵世卿说:“中使所取于民者十,而群小之侵渔者不啻千也。其献于皇上者百,而诸人所攘夺者又不啻万也。”(《定陵注略》卷四)综上诸说,矿监税使及其参随爪牙掠取各种利税的十分之九,而只将十分之一进奉内廷。这大概是当时的一般现象。

自世宗、张璁惩治恶宦,革罢镇守内臣以来,宦官势力大为削弱。神宗宫廷靡费,内宦从中渔利,形成贪污集团。矿监税使的派遣,形成为更大的贪污集团。广东税使李凤征多解少,入己的白银多至五十一万七千两,积有财富不下百万。陕西矿监赵钦因贪得无厌,也积有银两数十万。矿监税使到处吸吮民众膏血,成为蛀蚀社会的一群蛀虫!三、民众的反抗

矿监税使四出掠夺利税,又从中贪污勒索,被剥夺的社会财富,难以计数。如从低估计,年进奉白银一百数十万两,“征三解一”,每年也当有四百余万。如是贪污十之八、九,则总数当在千万两以上。一六○三年,户部尚书赵世卿上疏说:国家钱粮征收,有正课、盐课、关课、杂课,“合此四项,方是四百余万之数,以当一岁之出”。(《神庙留中奏疏汇要》户部卷三)矿监税使掠夺的财富如此巨大,势必侵犯户部的正常税收。赵世卿在奏疏中陈述说:“近年开采之命一下,各处遂将一切杂课,如山东香商、福建屯折银、南直隶徽宁等府的税契银、江西的商税盐课,改归内使(矿监、税使),户部的杂课失掉了。又因杂课不敷,百姓将应征的正银、官员将应完的正税挪移充数,户部的正课减少了。山东运司分割部分盐税,两淮运司另立超单,户部的盐课难以实行了。原来的关课,因近年商贾萧条,大为减少,户部的关课被夺走了。关中军兴银、撙省银,尽抵矿税,户部的额外之课也空虚了。”内使四出的结果,宫廷进奉增加,朝廷税收减少,户部的财政,更加难以为计。

矿监税使的巧取豪夺、敲诈勒索,不仅迫使各地的大批富户破产,也迫使大批小商贩和手工业者失业流离。苏州一带是手工业特别是纺织业最为发展的地区。一六○一年,巡抚应天右合都御史曹时聘上疏说,由于税使的横征,“吴中之转贩日稀,机户之机张日减”,又说:“臣所睹记,染坊罢而染工散者数千人,机房罢而机工散者又数千人。”(《神宗实录》卷三六一)一六○二年户部尚书赵世卿奏陈各地钞关(税关)情况,说他备查崇文门、河西务、临清、九江、诸暨钞关、扬州、北新关、淮安等钞关会计录,万历二十五年额定征银共四十万七千五百余两。二十七年以后,一年比一年减少,到二十九年(一六○一年),各关解到本折约征银只有二十六万六千八百余两。他在奏疏中说:“臣不胜惊讶,随查各关监督预呈文案,在河西务关则称:税使征敛,以致商少,如先年布店计一百六十余名,今止三十余家矣。在临清关则称:往年夥商三十八人,皆为沿途税使抽罚折本,独存两人矣。又称:临清向来段店三十二座,今闭门二十一家,布店七十三座,今闭门四十五家,杂货店今闭门四十一家,辽左布商绝无矣。在淮安关则称:河南一带货物,多为仪真、徐州税监差人挨捉,商畏缩不来矣。其他各关告穷告急之人,无日不至,不敢一一陈渎。”(《神宗实录》卷三七六)各地日渐发展起来的工商业,由于内使的掠夺,遭到严重的摧残。大批商民、手工业者被迫失业,成为转徒各地的流民。

矿监税使所到之处,即自行创设衙门。中使可有随从百人,又可委任分遣官十人,分遣官也各有随从百人。一名宦官随带近千人驱使。这些人大都是招集当地的市井无赖、亡命贱流以及罪谪的官吏,四出掠夺,以拓私囊。时人比之为“群虎百出,逢人咆哮”。中使恃有皇帝的钦命,任意拘捕商民,严刑逼索,凌辱百端。地方府州县官,如有阻挠或裁抑,中使上奏陈诉,就要被处置或罢免。《明史·王正志传》记:自万历二十四年以来,历年都有地方官员,包括知县、知州、通判、海防同知以及参将、守备等官,因得罪矿监税使而被系诏狱,或削籍、贬官。一六○一年,刑科都给事中杨应文说:自藩司、守令主武弁齐民,被逮者已不下一百五十余人。

矿监税使曾被指为“势凌抚按”。各地的巡抚、巡按如与中使相抗,也不免受到神宗的责斥或处分。一五九六年,中使王虎参奏保定巡抚李盛春“阻挠开采”,神宗严旨切责盛春。盛春疏奏王虎“骑横受贿”,神宗留中不理。一五九七年,中使陈增参奏福山知县韦国贤“阻挠开采”,山东巡抚万象春“党庇”,韦国贤被逮捕,万象春罚俸一年。一五九八年,益都知县吴宗尧参奏中使陈增诬指富民盗矿,三日间逮捕五百人等罪恶。山东巡抚尹应元疏劾陈增背旨虐民二十罪。神宗切责尹应元,逮捕吴宗尧下狱。一六○○年,山西巡抚魏允贞参奏中使张忠杖死太平县典史,逼死建雄县丞,张忠劾魏允贞“首倡阻挠,抗违钦命”。神宗将魏疏留中,下张疏部议。魏允贞于次年致仕。一六○六年,陕西巡抚余懋衡参奏中使梁永役使人马辇运私物于京畿。梁永遣其爪牙在余懋衡食物中下毒。余懋衡两次中毒得解,不死。次年正月愤而疏论梁永之罪。咸宁知县满朝荐将下毒者捕获。梁永又诬告满朝荐“劫上供物”。神宗诏逮满朝荐下诏狱。梁永调离陕西。余懋衡以丁忧离任。神宗曾自称:“不从中使之言,不足厚集其利。”在矿监税使与抚按以下的地方官员的抗争中,神宗为了厚集其利,总是屈从中使,压制官员。自从遣使以来,阁部科道诸臣连年上疏,力论其害,神宗置之不理。

矿监税使,四出横行。神宗有意纵容,官员无力制止。被迫害的民众只有自己起来斗争了。

下面是旧史称为“民变”、“兵变”的反抗中使的斗争。

临清民变天津税监马堂,兼辖临清。他到临清后,招纳当地亡命之徒数百人,整日巡行街上,见富有者即没收产业之半,对小商贩的斗粟尺布也要抢夺。如有违抗,就以违禁论罪,罚作苦工,没收田产。于是,近远罢市,贩卖者都不敢进城,小民无法度日。以负贩为业的临清人王朝佐在一五九九年四月一天的凌晨,执杖到马堂衙门请见,州民欢呼随从者至万余人。马堂不敢出,令随从放箭,伤数人。朝佐攘臂大呼,破户而入,纵火焚其衙署。本州守备王炀将马堂救出。马堂的爪牙被打死三十余人,发现他们都是郡邑小偷。神宗敕山东抚按彻查为首倡乱之人。王朝佐挺身而出,说:“首难者我也,请独当之,勿累无辜。”山东巡抚刘易即以王朝佐一人抵罪,不再查问其余。七月,王朝佐被杀,史称“临刑,引颈受刃,神色不变。”(《神宗实录》卷三三七)被株连者俱得免罪。州民为王朝佐立祠祭祀。

湖广民变一六○○年二月,中使陈奉来湖广,兼领数使,征税之外,还督领采矿及钱厂鼓铸等事。次年二月,内阁大学士沈一贯题奏:“陈奉入楚,始而武昌一 变,继之汉口,继之黄州,继入襄阳,继之光化县,又青山镇、阳逻镇,又武昌县仙桃镇,又宝庆,又德安,又湘潭,又巴河镇,变经十起,几成大乱。”(《神宗实录》卷三四四)据此,陈奉来湖广不过一年,民变即已发生十起。其中最激烈的一次是一六○○年十二月至次年正月的武昌、汉阳民变。陈奉与其委官韦千户等指称搜税,诈骗官民之家。令人传意要奏请抄没,贿赠千金,可得解免。韦千户等往儒生之家,委官刘之良等往商贾之家,都是如此恐吓,勒索数千百金。遇到不能交银之家,便直搜入卧房,见妇女有姿色,即佯称藏带金银,逼捉脱衣,肆行奸辱,或掠入税监衙门。王生之女,沈生之妻,皆被逼辱,众生员愤愤不平,遂于当年十二月初二日齐赴抚按衙门,击鼓控诉。受害士民,涌至万余人,放声大哭,一时奋不顾身,甘愿与陈奉同死。接着打入税府,抛砖放火,打伤陈奉。抚按司府各级地方官赶来解谕,众势稍缓。数日后,民众才渐渐散去。次年正月,陈奉置酒邀诸司,以甲士千人自卫,举火箭焚烧民居。民众群拥陈奉门,被陈奉卫士打死多人。

一年之后,民变仍在继续发展。一六○一年,达到高潮。湖广佥事冯应京曾逮治陈奉手下不法的随从,并抗疏列陈奉九罪。陈奉诬奏冯应京“挠命,凌敕使”。神宗罢免冯应京,押解京师。这年三月,逮捕冯应京的缇骑(特务人员)至武昌,民众相率痛哭。陈奉却大出告示,数冯应京过恶,誇张自得。民众被激愤怒,聚数万人围住陈奉的衙门。陈奉见势危急,逃匿于楚王府中。民众捉住陈奉的爪牙耿文登等十六人,投入江中,又打伤缇骑,焚烧巡抚府门。陈奉潜遣参随三百人,引兵追逐起事的民众,射杀数人,伤者不可胜计。冯应京囚服坐槛车中,劝解民众散去。陈奉藏匿楚王府,逾月不敢出,亟请还京。内阁大学士沈一贯及言官们纷纷请求将他撤回。江西税监李道弹劾陈奉“征三解一”,病国剥民。四月,神宗召陈奉还京,又以工部左侍郎赵可怀接替民众怨恨的湖广巡抚支大可。赵可怀到达湖广荆州,当地民众拥车诉陈奉之恶,哭声如雷。他宣布陈奉取回治罪,民众欢呼万岁,散去。

苏州民变一六○一年,苏杭织造太监孙隆,兼管税务,苏州恶棍多纳贿营充委官。他们在水陆要冲攫取商贩,甚至只鸡束菜也不放过。又对机户牙行,广派税额,妄议每机一张,税银三钱,致使人情汹汹,机户杜门罢织,靠佣工为生的织工无处趁食。以织缯赁工为生的葛成(又名葛贤)与自知将要饿死的二千多织工,在这年六月六日发动民变起义。葛成在机户和织工经常集会的玄妙观内,集众誓神,要求大家一致行动,看他手中芭蕉扇挥指。参加者分成六队,每队一人前行,摇芭蕉扇为号,后执绞棍随之。斗争发动后,打死孙隆的参随黄建节,焚烧充当税官恶棍的汤莘之家。起义队伍逼近孙隆的衙门,孙隆连夜逃往杭州躲避。起义者保护居民利益,也不反对官府,纪律十分严格。应天巡抚曹时聘奏报民变情形说:“不挟寸刃,不掠一物,预告邻里,防其延烧。殴死窃取之人,抛弃买免之财。有司往谕,则伏地请罪曰:若辈害已甚,愿得而甘心焉,不敢有他也。”(《神宗实录》卷三六一)一次,起义队伍误入一个百姓家中,为首者即率诸人罗拜,向主人谢罪。民变持续三天。第四天,诸税官已被次第剷除,城中出现了起义者贴出的榜文:“税官肆虐,民不堪命,我等倡义为民除害。今事已大定,四方居民各安生理,无得藉口生乱。”第五天,道府下令捕为乱者,葛成挺身而出,说:“倡义者我也,以我正法足矣。不要株连平民。株连则必生乱。”巡抚曹时聘奏请将奸民汤莘与为首的葛成等八人严究正法,其他参加者俱免追究。传说葛成被判处死刑后,遇赦得出。

江西民变一六○一年三月,江西巡抚夏良心上言:“税使潘相欲开(广信)铜塘禁山,遣陆太等召商于上饶,上饶民群聚,欲杀太,知县李鸿佯言收太于禁,太乃得免。”(《神宗实录》卷三五七)

九月,浮梁县景德镇民万余人愤恨潘相爪牙王四横行不法,焚烧了御器厂的厂房,并声言欲杀潘相。署浮梁县印、饶州府通判陈奇可力行晓谕,才得散去。次年三月,江西巡抚夏良心上疏,请求停止广信铜塘山潘相所主持的采木之事,神宗不理。不久之后,上饶民鼓譟殴打潘相的爪牙陆太等人,几致于死。

辽东民变和兵变一五九九年,内监高淮被派往辽东开矿征税,比至开原就有严刑激变的记事。第二年委官廖国泰虐民激变,高淮诬逮诸生数十人。一六○八年四月,前屯卫军因高淮扣除月粮及其他勒索,并且身受鞭打凌虐,遂各穿戴盔甲,齐赴教场,放炮歃血起事。参与起事者合营男妇数万人(一作数千人),声言要杀死高淮除害。后来由于一个参将的再四泣留,才还营。六月,由于高淮及其爪牙的迫害和敲诈勒索,锦州、松山军继前屯卫军之后又举行兵变。

云南民变和兵变一五九九年,内监杨荣奉派来滇开矿收税。一六○三年三月腾越州居民不堪遭受杨荣的欺压,相率烧税厂,杀委官张安民。万历三十四年(一六○六年)正月,杨荣因操捕指挥樊明高(一作樊高明)后期,捕至私第,榜掠数十。不久,又因向管堡指挥贺瑞凤取马四十匹,不敷其数,将他拘捕。流言将尽捕六卫印操诸员。指挥贺世勋、韩光大等,遂与军民数千人(一作冤民万人)焚烧杨荣的住处,杀死杨荣,投尸火中。杨党二百余人也被杀死。神宗得知此事,欲逮问地方官员,经大学士沈鲤力争,只诛贺世勋等人结案。

上述几次民变和兵变之外,一些规模较小的民变也还时有发生。一五九九年南直隶仪真税监暨禄的委官马承恩因抽税而激变。一六○○年广东矿监李凤及其爪牙激起新会县的民变。山西蔚州民毕鑛等殴伤太监王虎的参随王守富。一六○三年,广昌县民烧毁了太监王虎的生祠,并延烧银厂。同年,北直隶有北京西山窑户之变。一六○四年有易州矿徒之变。

综观这一时期各地反对矿监税使的民变和兵变,参加的人员,包括城镇中的工商业者、手工工人、小商贩、诸生、举人,以及其他城市居民,还有士兵和军官。地方官员参加民变者不多,但常以某种方式对民变给予一定的支持或同情。矿监税使的掠夺遭到近乎全民的反对,难以照旧实行了。

四、矿税征解改制

矿监税使派出后的约十年间,为皇室掠取了巨大的财富。但面对着此仆彼起的民众的反抗,神宗也终于不得不做出退让和妥协,对原来的掠夺方法做一些改变。一六○五年以后,陆续对有关制度作了如下的改动。

停矿——一六○五年十二月,神宗诏谕户、工二部:

“朕以频年天象示警,心常兢惕,责己省衍,不遑宁处⋯⋯其开矿抽税,原为济助大工,不忍加派小民,采征天地自然之利。今开矿年久,各差内外官俱奏出砂微细,朕念得不偿费,都着停免。若有现在矿银,就着矿差内外官员一并解进,驰驿回京,原衙门应役。凡有矿洞,悉令各该地方官封闭培筑,不许私自擅开,务完地脉灵气。”(《神宗实录》卷四一六)

分税——即将榷税所得,分成两份,一归宫廷内库,一归户、工二部主管的国库。诏谕说:“其各省直税课,俱着本处有司照旧征,解税监一半,并土产解进内库,以济进赐供应之用,一半解送该部(按指户、工二部),以助各项工费之资,有余以济京边之用。”(《神宗实录》卷四一六)

分解——分税后,税务征收统由地方官府掌理,税银的解送,进内库者由税监负责,进国库者由地方官府掌管。《明史·李汝华传》记:“三十三年十二月诏四方税务尽领于有司,以其半输税监,进内府,半输户部。独江西潘相(税监)勒有司悉由己输。汝华极论相违诏。帝竟如相议,且准行之四方。”据此,送内库和国库的税收仍由税监输送。税务征收在江西地区也仍由税监管理。但在全国范围内,地方有司统征税收,已作为一种制度规定,从而消减了税使横征的弊病。

限制委官——各地中使随带的委官和役使人员,仗势横行,为害甚大。一六○五年十二月的诏书中明确指出:“其各处奏带员役,只着押解催儧钱粮,行文差用,不许私设关津,指称委官,容令地方棍徒,肆行攘夺,致民生不安,商旅不行,反亏国家正课。”(《神宗实录》卷四一六)

减税——一六○五年以后,一些省区的税额有所减轻。如一六○六年二月,山东巡抚黄克缵要求将山东六府之税由六万两减至五万五千两,获准实行。一六一四年三月,神宗谕:“各省额进税课,准以每年所征三分,量减一分⋯⋯其二分照旧征收分解进用,接济急需。”

(《神宗实录》卷五一八)这是一次遍及全国的大幅度减税。

留用——一六○五年以后,各地准留税银用于赈济灾荒。一六○八年准留仪真税银,一六○九年准留北直、河南、山陕税银。一六一○年准留福建四川税银,以赈灾荒。一六一七年,江西水灾,准留二监额税银二万两赈济。次年,以广东水涝灾伤,准将四十五年解部税银留赈。应解税银,也间或准当地留用于军费。一六○九年,辽东税银准留充本镇饷,一六一九年,以天津、通州、江西、四川、广西一年税银尽充军费。

停遣中使——矿监税使亡故或撤回北京之后,不再派遣太监接替,其原管事宜交附近税监代管。矿监税使虽然尚未全部撤离,有此规定,即可逐渐减少。

神宗对矿税制度作了上述的改革,中使权限受到限制,有助于增加国家的税收,减轻民众的危害。但中使继续留在各地,仍可恃势虐民,依然是一大祸害。

(二)官僚倾轧与朋党之争

万历二十年(一五九二年)以来,明王朝面临边境内外的多次战争,神宗亲揽大权而又怠于听政,耽于搜括靡费,朝中阁部科道诸臣,相互结纳又相互攻讦,形成一片混战。明末有人评论说:“其始天子静摄,听臣工群类之自战而不为之理,所谓鼠斗穴中,将勇者胜耳。故其时其血玄黄,时胜时败”(《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六引明末国子祭酒倪元璐语)。臣僚互斗,胜败无准,因为他们之间多是权力之争或意气之争,进而党同伐异,结为朋党,并无多少原则性的是非可言。矿监税使之为害,曾遭到朝官们近乎一致的反对,少有争议。他们的争端,并非关系国计民生的大政,而往往是凭借细事,小题大作,以至无事生非。臣僚间相互攻击又相互报复,朝政日益陷于昏乱之中。

明太祖时即立有官员考察制度。初为三年,后改十年一考。孝宗弘治十四年(一五○一年),定为六年一考。武宗正德四年己巳年(一五○九年)起,规定巳年与亥年为考察之年。朝廷京官的考察,简称为京察,又称内计。外官考察称为外察,又称外计。朝官四品以上京察后,或升或黜,由皇帝亲自裁决。神宗怠于政事,对官员的升黜,不免为廷臣言论所左右,或者任情用事,轻易裁处。臣僚乘机徇私毁誉,平时积累的恩怨都在京察中暴露出来。相互对立的官员,则在京察中,结援同党,与对手一决胜负。万历二十一年(一五九三年)癸巳京察以后的四次京察,大都演为群臣的大搏斗,一批又一批的大臣被罢免,一再掀起轩然大波。一、阁部之争与癸巳京察

明制,吏部居六部之首,掌理官员选授封勋考课,直接向皇帝负责,权位特重。内阁诸臣以尚书衔兼殿阁大学士,协理朝政,与前朝宰相的最大区别,就在于不领铨选(《万历野获编》卷七)。万历以前,阁臣兼领吏部,只是偶然出现的特例。神宗以冲年即位,张居正独揽朝政,吏部遂受命于内阁首辅。张居正死后,神宗亲政,削弱内阁,但吏部尚书杨巍遇事仍请命于阁臣。万历十八年(一五九○年)户部尚书宋壎改任吏部,遂力求摆脱内阁的控制,恢复吏部的权位。《明史·宋

壎传》说他“绝请寄,奖廉抑贪,罪黠吏百余人,于执政(内阁)一无所关白。”《明史·陆光祖传》说:

“时部权为内阁所夺,壎力矫之”。次年,宋壎卒于官。继任吏部尚书

陆光祖继承其志,对首辅申时行不予理会。旧例,吏部尚书与阁臣在途中相遇,不避让。以后内阁权重,吏部尚书须引避。陆光祖据理力争,遂又恢复旧例,以提高吏部的地位。万历二十年(一五九二年),原南京吏部尚书继任京师吏部。《明史·孙■传》说:“自宋壎及光祖为政,权始归部,至■,守益坚”。首辅申时行于万历十九年三月致仕,继任首辅王家屏也于一年后致仕。原以礼部右侍郎引归的张位被起用入阁。二十一年(一五九三年)正月,阁臣王锡爵归省还朝,继为首辅。内阁大学士共三人:王、张与赵志皋(万历十九年九月以礼部尚书入阁)。《明史·张位传》说:

“时黜陟权尽还吏部,政府(内阁)不得侵挠,位深憾之”。张位建议把原来由吏部廷推大臣,改为九卿各举一人类奏,由皇帝裁用。得神宗诏准。内阁与吏部的权力之争,仍在继续。

这年(癸巳年)三月,实行京察。例由吏部尚书孙■主持其事。吏部考功郎中赵南星、左都御史李世达协理。这次京察,史称“秉公澄汰”,“无所徇私”。孙■的外甥吏部文选郎吕胤昌、赵南星的姻亲都给事中王三余,均被斥黜。阁臣赵志皋之弟也在被贬斥的官员之中。许多由阁臣任用的私人,也因不称职而被黜。前此的京察,对官员的去留,先告知阁臣,再上奏皇帝。孙■、赵南星等有意矫正此事,为吏部夺权,不经内阁,直接将察疏上奏神宗。首辅王锡爵原想有所庇护,察疏已上,无以为计。

明制,京察之后,言官仍可纠弹没有被察议的官员,称为“拾遗”。言官劾论吏部稽勋司员外郎虞淳熙、兵部职方郎中杨于庭、主事袁黄,孙■为虞、杨说解,只黜袁黄。刑科给事中刘道隆迎合内阁,遂上疏劾奏吏部非体。孙■回奏说:“臣不忍以功为罪。若知其无罪,以科道之言而去之,昧心欺君,臣不能为”。神宗怒孙■不引罪自责,罚俸三月。内阁遂拟旨切责吏部专权结党。孙■愤而上疏自辩,说:“今以留二庶僚为专权,则无往非专矣。以留二京职为结党,则无往非党矣。”(《明史纪事本末》卷六十六)辞官乞休。礼部署员外郎事陈泰来上长篇奏疏,说他历官四任,目睹四次京察,都没有像今春这样“旁咨博采,覈实称情,邪陷尽屏,贪墨必汰”。他在疏中直接揭露阁部之争,说:“今除奸祛蠹之功未偿,而以怜才为过。割情捐爱之义不称而以品评为私。科臣或有独见,阁臣得无微指耶?”又说吏部权归内阁,始自高拱兼摄(代领)部事和张居正专擅国政。今借拾遗处分,“将来必挈权以阿阁臣而后为不专权,必植党以附阁臣而后为不结党”(《神宗实录》卷二五八)。神宗将陈泰来降级,发往极边。孙■罢免,赵南星削籍。吏科都给事中史孟麟也称病归里。礼部郎中于孔兼、主事顾允成、国子助教薛敷教等上疏申救,被指为“朋谋乱政”,各降三级,调外任。被言官弹劾的虞淳熙、杨于庭,罢职削籍。

此次争论中,首辅王锡爵也上疏乞休,神宗手诏慰留,说:“朕因新春积火上升,两目疼痛。卿可即出,待朕火愈,召卿面商国事。”(《神宗实录》卷二五八)神宗将国事委付内阁,以王锡爵为首的阁臣在癸巳京察中获得全胜,进而追究吏部官员。

吏部右侍郎赵用贤素与王锡爵不和。孙■罢免后数月,赵用贤也被罢免。起因只是他的女儿出生三月时曾许配吴家,其后又退婚改嫁蒋氏。这原来只是家庭细事,却成为朝臣互攻的依据。吴家控讼赵用贤“论财逐婿”。赵用贤上疏自辩。王锡爵疏议“宜听用贤引疾”,遂被免职归里。户部郎中杨应宿力诋赵用贤,仍请治罪。都御史李世达力陈赵用贤无罪,杨应宿谄谀,遭到杨应宿等的反击。癸巳京察中,李世达协助孙■,已为阁臣所不满。至此,获准致仕,吏部行人司行人(官名)高攀龙上疏指杨应宿谄谀阁臣。杨应宿上疏反击高攀龙。高攀龙又上疏说,大臣则孙■、李世达、赵用贤罢去,小臣则赵南星、陈泰来、顾允成、于孔兼等贬斥,为(皇上)圣德累不小。神宗将杨应宿、高攀龙俱贬官外调。

次年(一五九四年)五月,王锡爵引疾致仕。廷推阁臣。吏部尚书陈有年推举被神宗罢免的前任首辅王家屏。神宗不纳,以礼部尚书、国史副总裁陈于陛与原任南京礼部尚书、国史副总裁沈一贯二人入阁。陈有年因请致仕。参预此事的吏部文选司郎中顾宪成也被削籍归里。都察院左都御史孙丕扬继任吏部尚书。

二、阁臣相攻与乙巳京察

一六○五年(万历三十三年)乙巳京察上距癸巳已十二年。中经一五九九年(万历二十七年)己亥京察,似无多争斗。乙巳京察又成为历年积怨的大爆发。

一五九四年十月,陈、沈二人入阁后,赵志皋为首辅,次为张位,合共四人。一五九六年十二月,陈于陛病死。一五九八年六月,张位落职闲住。十月,赵志皋养病家居。阁臣实际只有沈一贯一人。这种情形延续达三年之久,沈一贯独专内阁,为前此所少见。沈一贯原籍浙江鄞县,在任期间,浙江籍的官员多附丽门下,一时被指为“浙党”。一六○一年九月,赵志皋病死,沈一贯正式继任首辅,势须增选阁臣。神宗对大臣素来心存疑虑,更虑阁臣植党,因而不用在任官员,而在家居或已罢的人员中选用。河南归德人沈鲤,嘉靖时进士,神宗为太子时,曾任太子东宫讲官,即位后,为左赞善,累进礼部尚书。一五八八年,因与首辅申时行不和,被劾辞官,家居十余年,已六十一岁。被召以原官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阁。继沈鲤为礼部尚书的朱赓,浙江山阴人,万历初年,曾以侍读为神宗侍讲官。任礼部尚书的次年,即以母丧去官家居,也被召以故官兼东阁大学士入阁。沈鲤为人耿直,遇事秉正不挠,颇有威望,因是神宗幼时的讲官,也颇受神宗的礼重。沈一贯长期专擅朝政,得神宗倚信,深虑沈鲤入阁夺其权位,多有戒备。沈鲤以师保老臣自居,对沈一贯也不肯屈从。沈一贯在朝有浙党旧臣为依恃,沈鲤则结纳礼部侍郎郭正域、左都御史温纯等人相助。二沈之间,渐形对立。

一六○三年四月,楚王案起,两沈集团展开了公开的角斗。

楚恭王朱英■(朱元璋第六子楚昭王朱桢之后)生前有“废疾”,隆庆五年死,宫人胡氏双生遗腹二子,华奎、华壁。万历八年(一五八○年),华奎嗣楚王位,华壁封宣化王。一六○三年六月,有楚王府宗人中尉朱华趆上疏告状,说华奎本是异姓之子,不当立。华奎向沈一贯行贿,使通政使沈子木,将此疏压置,不予上奏。但不久之后,华奎劾宗人之疏奏上。神宗令“部院看议”。郭正域以侍郎署礼部事,主张“敕抚按公勘”,沈一贯提出“亲王不当勘,但当体访”。神宗采郭正域议,敕下“公勘”;华奎又向郭正域行贿,请求不再追究,并称事后将以馈赠沈一贯者赠郭。郭正域严辞拒绝。

抚按公勘的结果送到京城,都说事无佐证。公卿集议,意见不一,各写具一单。郭正域欲尽录诸人议,礼部左侍郎李廷机以辞太繁,摘要奏上。沈一贯遂使给事中杨应文、御史康丕扬,弹劾礼部“壅阏群议,不以实闻”。郭正域得沈鲤支持,上疏自辩,并揭发沈子本匿疏、沈一贯阻止公勘及受华奎贿赂等情状。沈一贯诬指郭正域“私庇华趆”。又使给事中姚文蔚等上疏攻击郭正域有意陷害楚王。左都御史温纯上疏弹劾姚文蔚,并指沈一贯。给事中钱梦皋又劾郭正域并及沈鲤。六月神宗传旨:“罢楚事勿按”,华趆坐诬告,降为庶人,禁锢凤阳。郭正域只好自请休致。此案原无据可查,二沈相争,沈鲤集团不能不陷于失败。

一年半后的乙巳京察,旧案重提,两沈集团再次展开搏斗。这次京察始于万历三十三年(一六○五年)正月。吏部侍郎署尚书事杨时乔与左都御史温纯主持其事。沈一贯请改用兵部尚书萧大亨主持,遭到沈鲤的反对,未能获准。

杨时乔与温纯在考察中极力铲除沈一贯的私人亲信,特别是以弹劾为职事的言官。给事中钱梦皋、钟兆斗及御史张似渠、于永清等,都在斥逐之内。考察的给事中评为“浮躁”者二人,评为“不及”者二人,御史评为“浮躁”者三人,评为“不及”者三人,评为“不谨”者一人。察疏奏上后,二月间,广东巡按御史林秉汉上疏条陈时事,重提楚案,称:“假王之说,未必全无影响,不一严勘,何以服诸宗之心?”钱梦皋乘机上疏,指林秉汉是侍郎郭正域的私人,并说他们被察,是当事大臣代郭正域驱除建白楚事之人,为楚事翻案。神宗轻信其说,将林秉汉降五级,调极边,说“钱梦皋尽职建言,忠义可嘉,著照旧供职”。(《神宗实录》卷四○六)杨时乔、温纯等呈上的察疏,留中不下。三月间,传谕吏部、都察院说:“今大察各官本内,科道两衙门不称职的甚繁,岂皆不肖。内必有徇私之弊。因忿恚以洩之者有之,因结党以去之者有之,欲竖权以挟人者有之,欲立威以制人者有之。不然,何乃如此,朕不能无疑”。(《神宗实录》卷四○七)杨时乔、温纯上疏陈辩,列举历次京察中被察科道官的数目,证明这次所察并不为多,但也不得不自承“圣谕严切,臣等无状”,请求罢免。四月,钱梦皋又提楚王事,请追夺郭正域侍郎职,并攻诋温纯,给事中、钟兆斗继续上疏劾温纯多赃。温纯被迫上疏求退,获准致仕。

五月,候补南京兵部职方司郎中刘元珍抗疏弹劾沈一贯,说“一贯自秉政以来,比暱■人,丛集奸慝,假至尊之权以售私,窃朝廷之恩以市德,罔上不忠,孰大于是!近见梦皋有疏,每以党加人,从古小人未有不以朋党之说先空善类者,所关治乱安危之机,非细故也。”六月,南京御史朱吾弼上疏论察典,继续指责沈一贯。七月,兵部主事庞时雍“直攻一贯欺罔者十,误国者十。”神宗将刘元珍、庞时雍革职为民,朱吾弼罚俸。但迫于物议,终于发下察疏。考察不称职而被留任者,也不得不自请罢免去官。

乙巳京察之后,二沈之争仍在继续。沈一贯自京察以来,即称病闭门家居,但仍在家中草拟诏旨批答章奏,沈鲤极力说他不合规例。次年六月,南京吏科给事中陈嘉训、南京御史孙居相又交章、弹劾沈一贯奸贪。沈一贯上疏详辩,并再次请求辞官,说:“上如有意怜臣,则幸放臣,勿久留不决。”沈鲤也以年老,请求休致。七月,神宗诏降陈嘉训三级调外任,孙居相罚俸一年。同日罢免沈一贯、沈鲤,各赐路费,驰驿归里。

沈一贯与沈鲤两大臣长期互斗,两败俱伤,同日罢官而去。内阁大臣又只剩下了朱赓一人。三、朋党之争与辛亥京察

神宗怠于朝政,又不愿为大臣所挟制,疑虑多重。因而阁部大臣出缺,常常久不选补,以至曹署常空。二沈去后,朱赓一人在阁,将近一年。一六○七年才补任礼部尚书李廷机、叶向高入阁。次年,朱赓病死。李廷机因被言官攻击,杜门养病,不再赴阁。内阁大臣又只有叶向高一人。这种局面又延续了五年之久。叶向高,福建福清人,进士出身,曾任南京礼部右侍郎,改任吏部。在任期间,曾上疏说:今天下必乱必危之道,盖有数端,“廊庙空虚一也;上下否隔二也;士大夫好胜喜争,三也;多藏厚积必有悖出之釁四也;凤声气习日趋日下莫可挽回,五也”。(《明史·叶向高传》)叶向高所说五大弊端,大体反映了当时昏乱的形势。“士大夫好胜喜争”,进而结为朋党,相互攻讦,更加重了朝政的昏乱!

吏部文选司郎中顾宪成自一五九四年罢官后,在无锡故里家居。尔后,在无锡东林书院聚集文士讲学议政,被指为东林党人。东林书院原为宋代理学家杨时讲学之所,一六○四年重新修建落成。学人除首领顾宪成外,还有高攀龙、薛敷教、史孟麟、于孔兼及宪成弟允成等人。薛敷教年龄最长,曾是顾宪成、允成兄弟的教师。高攀龙与顾宪成是万历十七年的同年进士,同出赵南星门下。不难看出,他们都是癸巳京察阁部之争中被罢免的官员,而且多曾供职吏部,熟悉朝廷官员情况,因而得以讽议朝政,裁量人物。又因为他们多已罢官家居多年,与地主、商人、文士时有交往,熟悉乡里情事,往往能够反映民众的呼声,抨击朝政的积弊,因而在社会上博得清名。致仕的御史武进人钱一本也来东林讲学,罢官家居的赵南星则与东林相呼应。叶向高入阁后,顾宪成即写信给叶向高,说近日辅相“贤否混淆”,意在暗示李廷机出于沈一贯的浙党。一六○八年十月,叶向高奏准起用顾宪成为南京光禄少卿,顾宪成辞官不就,以保持令名,但不时干预政事。东林党渐由民间的议政集团变成参与政争的朋党。

朝官中的文士也结为朋党,有宣党、崑党。宣党首领汤宾尹,宣城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一六○六年进为右春坊右中允,一六○九年为左春坊左谕德,署国子司业,顾天峻,崑山人,万历二十年进士,授编修,累迁至左谕德。汤宾尹和顾天峻都是翰林院编修,任太子东宫的文臣,却各自收召朋徒,干预时政《国榷》(卷八十一)。说“天峻高亢自得,宾尹淫污无行”,各自成一势力。东林以正人自诩,指他们为奸邪,两党则指东林为邪党。诸党之外,朝官与言官,北官与南官也各自结成大小不等的集团。是己非人,互攻不止。

阁臣李廷机晋江人,沈一贯在阁时,曾为吏部左侍郎,后代郭正域署理部事。处事公正,尤以廉洁著称,但不免偏愎固执。李廷机入阁后,一六○七年六月,工科给事中云南宁州人王元翰等言官,上疏诬告李廷机受贿,辇金载玉,以图中伤。神宗诏责王元翰“呶呶求胜不已,疑君诬人,莫此为甚”(《国榷》卷八十),罚俸半年。王元翰曾请起用顾宪成等被罢免的官员,不报。宣党汤宾尹的门人、给事中王绍徽请王元翰扬誉汤宾尹,被元翰拒绝。一六○九年二月,王绍徽指使御史郑继芳诬指王元翰“盗库金,克商人赀,奸赃数十万”。王元翰上疏自辨,并对郑继芳进行反击。王绍徽与同党刘文炳、刘国缙等连上十余疏攻击王元翰。南京给事中金士衡、御史刘兰等合词申救。阁臣叶向高请尽下诸疏,敕部院评曲直。神宗置此事不理。郑继芳不待神宗诏下,即遣人围守王元翰家。王元翰愤而尽出筐箧,置于国门,让吏士简括,痛哭辞朝,成为轰动一时的奇闻。六月,以擅离职守,降为刑部检校。

数月之后,又因淮抚李三才的擢用,掀起了一场纷争。李三才,顺天通州人。万历二年进士。一五九九年,以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诸府。抚淮十三年,结交遍天下,与顾宪成也有交往。一六○四年八月,顾宪成曾专程赴淮安,与李三才议论政事;一六○七年七月,李三才曾上疏请用“废弃”,意在荐用顾宪成等人。李三才居官颇有成绩,被誉为大才,但为人好用机权,顾宪成曾见他用财如流水,也显有贪贿。

万历三十七年(一六○九年)正月,李三才加户部尚书兼左副都御史衔。浙党官员谋划弹劾,并借此事力斥东林,因为劾李,“则东林必救,可布一网打尽之局”。这年十二月,沈一贯的亲戚、工部郎中邵辅忠(浙江定海人),参论李三才“大奸似忠,大诈似直,而为贪险假横之人”。次年正月,浙江道御史徐兆魁继续上疏劾论。李三才上四疏力辨,并请休致。给事中马从龙、御史董兆舒等相继上疏为李三才辨。大学士叶向高上言:李三才已“杜门待罪”,为漕政计,应速定去留。神宗不答。御史刘国缙、乔应甲,给事中王绍徽、徐绍吉、周永春、姚宗文等,又连章弹劾李三才,给事中胡忻、曹于汴等,则交章论救。言官争论,数月不止。这时,顾宪成写信给叶向高和吏部尚书孙丕扬,力称李三才廉能,为其排解。李三才的友人御史吴亮,即将顾宪成的两信附传于邸报之中,言官见而大哗。乔应甲又上两疏,列举李三才十贪五奸,极力攻讦。李三才被迫疏请罢免,疏至十五上。久不得命,遂自引去。次年(一六一一年)二月,被正式罢免。

三月,举行辛亥京察(万历三十九年辛亥)。主持者是吏部尚书孙丕扬、侍郎萧云举及副都御史许弘纲。陕西高平人孙丕扬在癸巳京察后任吏部尚书,两年后罢去。自一六○四年以来,吏部尚书即由左侍郎杨时乔代署,空缺至五年之久。一六○八年,神宗再次起用孙丕扬。辛亥京察时,他已是年届八十的老臣。言官中御史徐兆魁、乔应甲、刘国缙、郑继芳,给事中王绍徽、朱一桂、姚宗文、徐绍吉、周永春等已在策划倾覆东林。有人向孙丕扬建策,散发访单,咨询是非,以便掀起党争,指东林为朋党予以钩察。吏部右御郎王图发觉其事,急告丕扬制止。王图,陕西耀州人,反对者曾指他与孙丕扬 是秦党。王绍徽向王图极力称誉其师汤宾尹,并说言官中的南党,将要排陷汤宾尹和王图,请早为戒备,意在迥护汤宾尹,被王图严词拒绝。当时已晋为国子祭酒的汤宾尹遂与王绍徽设计,令御史金明时弹劾王图之子宝坻知县王淑抃“赃私巨万”,又说王图将在京察拾遗时倾覆其兄保定巡抚王国。王图兄弟抗章力辩,其事乃止。

多年以来,言官弹劾朝官,略无虚日。言官中也结为南党和北党,互相攻击。明制,朝官一经言官弹劾,不论虚实,即须先上疏辞官,弹劾不当,再由皇帝慰留。因而,言官得以任意弹劾,以遂其私,朝官也结纳言官,以攻击对手。六年一次的京察,由吏部主持,言官也在被察之列,因而成为清查言官优劣,驱逐劣官的难得的时机。孙丕扬老谋深算,在阁臣叶向高的支持下,阁部一致,着重于驱逐党魁,纠察言官。

察疏奏上,宣党汤宾尹、崑党顾天峻,故御史康丕扬、徐大化,故给事中钟兆斗、陈治则、宋一韩、姚文蔚,主事郑振先、张嘉言以及现任御史刘国缙等都被察纠,给事中王绍徽、御史乔应甲依年例转外任。礼部主事丁元荐,恐察疏不下,又上疏揭发崑党、宣党。言官朱一桂、郑继芳、周永春、徐兆魁、姚宗文等想乘机动摇察疏,于是争相攻击丁元荐。丁元荐因而去官归乡。但这时内阁,叶向高独相,内援京察,察疏终于在五月间诏准下发,被纠察的诸人均被罢免出朝。孙丕扬主察,获得胜利。东林党人也由此避免了被钩察的危机。

辛亥京察之后,朝臣交攻,仍在继续。察疏发下前,京畿道御史徐兆魁曾上疏直攻东林,说:“今年察典,尽趋东林”,“东林所至,倾动一时,能使南北交攻,角胜党附”(《国榷》卷八十一),又指称顾宪成受贿,但无左验。光禄丞吴炯疏辨,说“宪成贻书救三才,诚为出位,臣尝咎之,宪成亦自悔。今宪成被诬,天下将以讲学为戒”。神宗置之不问。

曾同王元翰一起攻击李廷机的给事中胡忻等人又弹劾户部尚书赵世卿,说他当年在楚案争论中,力言楚王非伪,与沈一贯议合,因而怀疑他是沈党。赵世卿为官颇有政绩,屡谏革除弊政,激切反对矿监税使,史称他“素励清操,当官尽职。”(《明史·赵世卿传》)被劾后愤而闭门辞官。上章十余次,神宗不予处理。一六一一年十月,不待诏下,自乘柴车去官归里。清乾隆帝在《资治通鉴三编发明》中论此事说:“楚宗事至是几十年矣,而廷臣犹以世卿右王之故,相继论劾,借端攻击,报复相寻,朝事已不可问”。乾隆帝不拘党人正邪之论,洞察朋党相攻之害,所论是恰当的。

阁部大臣,长久缺员。京察后,科道官也有待补任。神宗长期拖延,不予选任,朝政渐形阻滞。阁臣叶向高上疏,激切陈言,说:“今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只存其二”,“陛下万事不理,以为天下长如此,臣恐祸端一发不可收也”。吏部尚书孙丕扬,先后推荐沈鲤、郭正域、顾宪成、赵南星、高攀龙等人及原御史钱一本等被罢免的旧官。神宗俱不理。一六一二年二月,孙丕扬以年老自请致仕归里。五月,顾宪成在家中病死。

叶向高先后上疏百余次,请补阁臣。一六一三年九月,命吏部左侍郎方从哲、前吏部左侍郎吴道南入阁,次年八月,叶向高致仕,方从哲为首辅。

四、丁巳京察

万历四十五年(一六一七年)丁巳京察是神宗朝最后一次,三年后神宗病死。

辛亥京察后,科道言官依籍贯不同,又形成齐、楚、浙三党,权势渐盛,进而得以左右朝官,排斥异己。不附者即群起弹劾,借端寻衅,指为东林一党。一六一三年十二月,户部主事李朴曾上书,激切揭露齐、楚、浙党“深结戚畹近侍,威制大僚;日事请寄、广纳赂遗;亵衣小车,邀游市肆,狎比娼优;或就饮商贾之家,流连山人之室;身则鬼蜮,反诬他人”;“百人合为一心,以挤排善类。”又说:“乃攻东林者,今日指为乱政,明日目为擅权,不知东林居何室?操何柄?在朝列言路者,反谓无权,而林下投闲杜门乐道者,反谓有权,此不可欺三尺竖子,而乃以欺陛下哉!”李朴最后说“望俯察臣言,立赐威断,先斩臣以谢诸奸,然后斩诸奸以谢天下”。(《明史·李朴传》)神宗责李朴“出位妄言”,部议降三级调外任。

丁巳京察,由吏部尚书郑继之、刑部尚书兼署都察院事李鋕主持。楚人郑继之已年逾八十,遇事即听从于楚党,李鋕得到浙党的支持。佐理人员给事中徐绍吉依附于楚党,御史韩浚原属齐党。这次京察于是演为三党言官对辛亥京察以来异己者的报复。辛亥京察时揭发崑党、宣党的礼部主事丁元荐,原已家居,这时又以“不谨”削籍。李朴也被定为“不谨”,落职。曾经力攻汤宾尹的御史王时熙被纠为“浮躁”。御史孙居相,曾先后弹劾过沈一贯、汤宾尹,与三党相抗,京察中以年例外转。刑部主事王之寀因曾与韩浚不和,也在京察中被罢免。其后,熹宗天启时御史蒋允仪追论丁巳京察说:“当日八法之处分,台省之例转,大僚之拾遗,黑白颠倒,私意横行。”“于是方从哲独居政府,元(音齐)诗教、赵兴邦等分部要津。”(《明史·蒋允仪传》)

丁巳京察后,三党权势更盛。他们的主要人物是:齐党给事中亓诗教、周永春,御史韩浚;楚党给事中官应震、吴亮嗣;浙党给事中姚允文、御史刘廷元。给事中赵兴邦等与之呼应。退职的汤宾尹仍在幕后操纵。(《明史·夏嘉遇传》)亓诗教是方从哲的门生,为三党的总首领,渐与楚、浙两党矛盾。一六一九年,礼部主事华亭人夏嘉遇连疏力攻亓诗教等,浙人御史唐世济、董元儒助嘉遇。朋党之争,愈演愈烈。

(三)明廷虚匮与农民起义

一、明廷的兵虚财匮

皇室侈靡无度,群臣倾轧不止,明朝走上了衰朽的道路。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晚明上层社会竞为奢侈,形成一时的风气。随之而来的则是官员们的贪污受贿,多方掠取。神宗一朝,贪贿案件,史不绝书。重大案件,贪赃至数十万两,一次行贿即可有数万以至十数万两。馈赠珍奇,请托送礼,更为官场所习见。神宗曾在一个诏书中斥责地方官员:“供张僭侈,费用浩繁,岁时庆贺之仪,不胜奔走。廪饩常供之外,复多馈遗。司道官又借视听于窝访,取私费于官库。以致贪官污吏,有恃无忌。”(《神宗实录》卷三一二)诏书说明:神宗对弥漫各地的贪风,并非无所觉察,但皇室费用浩繁,中使四出掠取,上行下效,也助长了地方上的贪风。神宗只知责人,不知责己,上下相蒙,充斥上下的贪官污吏,依然有恃无忌。

皇室靡费掠取,官员贪污成风,带来两方面的后果。一是各级军官相效贪贿,军兵日趋衰弱,一是朝廷财政匮乏,国用难支。神宗在位长达四十八年。即位之初,任用张居正以富国强兵的理想,经过几十年的演变,却铸成了兵虚财匮的败局。

军兵衰朽 神宗朝的军兵,在几次作战中曾经显示出足以克敌制胜的作战能力。但随着军队中腐败现象的滋长,到神宗晚年,军政日益昏暗,战斗力也随之锐减。

虚报战功——早在一五八三年,御史魏允贞就曾指责辽东战功奏报失真。一五九八年,吏科给事中刘道亨上奏,防御蒙古的边官,务以捣巢见奇。捣巢获首功,一则报十,十者报百。虚报战功即晋阶升官,因而军官数量大增。万历十九年(一五九一年)闰三月户部奏称:“辽东近日用兵以来,假称捷报,冒功授官者甚多,在蓟镇一边分为四镇,一镇又分三路,设官比原额几二十倍。”(《神宗实录》卷二三四)

冒领粮饷——士兵逃跑或死亡,军官不上报,仍以空名支饷。上下串通,瓜分月粮。如庄浪参将杨定国,任职九年,与其部下的中军千、把总等下级军官,冒支军粮,每年约二千石。

贿赂公行——军官因接受贿赂而被惩处,屡见不鲜。未被揭露者更为普遍。贿赂公行不能不严重影响军法号令的执行。一六○九年十一月,兵部奏称:“将之号令而不能行于偏裨,则国之赏罚亦渐不能行于将帅也,皆缘寡廉债帅责问贽馈,以致节制之陵夷,文吏亦得因而掣肘之。”神宗说:“近来交际恣滥,岂但大将受偏裨贽馈,即文官亦受将领贽馈。弊端不革,法安得行。”(《神宗实录》卷四六四)

克剥士兵——军官对士兵恣意克剥,诸如克扣军饷,侵占屯田,差遣役使等皆是。军官擅自差遣役使,为害尤大。一六一二年御史刘廷元指出,京营的三大营,“自副参游佐,下至千把总,共五百八十八员,即一把总月役军四十八名矣,其他侵占当不下三、四万人”。(《神宗实录》卷五○三)次年正月,兵部尚书黄嘉善也指出,“镇臣路将有占(役)数百名,少亦不下百名者”。(《神宗实录》卷五七八)军官们还经常把士兵借给地方官员役使。如蓟镇过往官员,经常由当地军兵供役,“马供递送,军役扛抬”,“以致应付日烦,军疲马瘦”。(《神宗实录》卷三八七)京城太监占役士兵的现象也极为严重。一五九二年九月,礼科给事中马邦良等揭露:东安等门官军四百余名,宦官占役将近十分之九。万历四十六年(一六一八年)闰四月,戎政尚书薛三才说,京城“十六门原额军六千八百余名,每门分上下二班,领以指挥、千百户,而总隶于后府、兵部。不知起自何年,此外添差内监提督,逐门占役至四千三百三十二名”。(同上,卷五六九)

兵力虚弱——军队的腐败不能不导致兵力的削弱。主要表现是: (一)疏于训练。一六一五年二月,巡视京营的礼科给事中姚永济等上疏说:“今春光入暮,开操无期,将不习军,军不习阵。弱者矢无簇,枪无头,刀剑尽成班锈,志气日就委靡。间得强有力者,又以■■不肖之心,用之酗酒行泼,劫杀为邪⋯⋯一旦有事,岂能以不教之军战哉!”

(《神宗实录》卷二五九)(二)兵员减少。保卫京城的中都、河南、山东京操班军,多有具其名而无其人。士兵输钱给领班之官“包折”,便可家居。“军便于家居,官便于厚利,稍出其金,以为雇点之资,上下各以文具相欺”。(同上,卷四九六)(三)士兵贫困。一六一○年宣府巡抚都御史薛三才奏报宣镇士兵情况说:“诸军粮饷,月不过数钱,八口之家,率皆仰给。饷不时至,未免称贷而食。又不足,则草料、布花质钱于债家,银未入手,子钱已去其大半。欲冀士饱马腾,容可得乎!”(同上,卷四七六)

以上种种说明,此时的军兵,包括京营与边军,都已日益衰朽,不再是往日克敌制胜的强兵。如神宗所说:“兵数虽多,堪战者少。”但军费开支却日渐增加。九边年例,嘉靖末年约二百五十万两,万历三十六年(一六○八年)激增到四百九十余万,此后每年也都在四百万左右。一六○九年,兵部请削减皇室的靡费,以充军需,说:“何惜捐大内朽蠹之财,以安宗社。”福建巡抚金学曾上言,“至商税原系饷额,若归之内帑则饷不得有。若仍之饷额则课不能充。所当恳请特留,以给兵需”。(《神宗实录》卷四五九)辽东巡抚熊廷弼请为封疆计,早发内帑。神宗俱不听。

财政匮乏 神宗在位的最后十多年间,军费开支激增,皇室靡费不减。由于官员上下贪污,税使掠夺以及豪强欺隐赋税,朝廷的税收却是有减无增。明廷的财政,不能不日益匮乏。户部太仓库、工部节慎库以及太仆寺、光禄寺的库藏,大体反映了当时的财政状况。

户部太仓库——英宗时始设户部太仓库,贮藏各地折银交纳的各种税银,供应军官俸禄和皇帝御用,称金花银。神宗即位,历朝积蓄银两,存于老库,共二百万两,另有窖房银四百万两。神宗即位以来的十余年间,续有积存三百余万两,收藏在日常出纳的外库。积蓄总量约可供两年支出。神宗亲政后,连年入不敷出,渐用积蓄。一五八六年八月,外库余银只余四十六万余两。九月,又减至三十万。到次年三月,除老库、窖房外,只余银九万两。外库余银用尽,遂又动用窖房银。一五九九年,外库与窖房都已一空如洗,仅存老库二百万两。次年四月,借用老库银五十万分发积欠的各边镇额饷。到一六○八年,户部太仓库就只有老库贮银八万两。一六○九年,兵部上言“虽知饷之当处,无奈计穷,以天下之大,仅太仓八万两”。(《神宗实录》卷四五九)库藏空虚,边地军饷不能按时发放。一六○八年,九边额欠一百二十万两。一六一一年欠饷至二百五十万两。一六一六年积欠军饷总计达五百万两。

工部节慎库——用以贮存工部料价的节慎库也渐匮乏。乾清宫与坤宁宫被焚后,一五九六年即着手兴建,费用浩繁。一六○○年二月,工部尚书杨一魁上疏说:“今见贮节慎库者,合四司(工部所属营饍、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止七、八万两,而浩大未竟之工程,急切应需之造办,监局年例之钱粮,又若库房、若城垣、若坟工,种种并集,一时之费约用八十余万两,即罄竭积贮,未当十分之一。”(《神宗实录》卷三四四)两宫建成后,又接连修建陵寝、宫内花园台榭。一六○三年,又动工兴修被焚的三大殿,坐派湖广采办楠杉大木,合银四百二十万两。贵州采木,价银一百余万两,湖广、贵州、四川三省所派三殿木植大工钱粮至九百六十余万两。一六○五年十一月,内阁大学士朱赓慨叹说:“两宫经始,节慎库尚百十万金,今罄然无分毫之蓄。”(同上,卷四一五)

太仆寺库——太仆寺库岁入马价、草料、籽粒等银约六十万两,岁出各边年例约四十万,赏赉修筑诸费约二、三万,每年原可剩银二十万,备买马之用。太仆寺逐年皆有积存,神宗即位时,前朝积累,多至一千万两。神宗亲政后,内廷靡费每由户、工二部挪用太仆寺库银弥补。军费不足,也向太仆寺库挪借。以至库藏渐被耗费。一六○二年九月,太仆寺署印少卿连标上疏指出:嘉靖、隆庆年间太仆寺库存银达一千万两,“迩来国家多事,借讨纷纷,户工二部动去八百七十余万,见存库者仅一百万有奇”。(《神宗实录》卷三七六)一六○七年八月,太仆寺少卿李思孝上疏说:“臣稽往牒,在嘉、隆间旧库积至一千余万,盛矣。迨万历十八年,西征哱、刘,借一百六十万;东征倭,借五百六十余万。二十七年为边饷借五十万,又为征播借三十三万。三十一年,又为边饷动老库二十一万、马价三十万。三十二年,又以年例借三十五万余。先是二十九年,以边饷不给,顿借百万。前后所借在计部者已九百八十三万矣。而二十九年,工部以大婚大礼借三十五万,三十一年,光禄寺以年例借二万,又借三十七万。今老库见存者二十七万耳。而东西两库每年所解,仅可以供各边年例之用,况重以各边功次赏赉,亦取于此。”(同上,卷四三七)到一六一七年十一月,太仆寺库老库仅余八万两。太仆寺库存银,原用以购买马匹以供军需,库藏空竭,军马也难以为计了。

光禄寺库——神宗即位之初,光禄寺库有前朝节余银两一百一十多万。一五八七年十二月,只剩下四万四千余两。次年三月,至于内供取用不敷。一六○一年,光禄寺因库藏已空,为供应皇帝膳食,两次共借户部银约三万余两。

以上太仓库等四库贮藏税银至晚到万历四十年(一六一二年),便已先后空虚。各地的税粮,主要是东南地区的粮米,由大运河运至京师,分储于北京、通州二地的粮仓。京仓五十六,通仓十六,分别供应京师军匠在官人等需用。万历初年,二仓储粮甚富。一五八三年十二月统计,京、通二仓实存粮共一千八百一十八万五千四百石有奇,每年军匠在官人等实支本色米二百二十万石。京仓积米足支八、九年。但一六○二年九月,京仓实在之数只有四百四十八万余石,仅够二年支用。二、前仆后继的农民起义

皇室、贵族和各级官员,日益贪婪奢侈,广大农民则遭受越来越多的剥夺,日渐陷入极端贫困的境地。

明廷财政匮乏,便不断加派赋税,剥夺农民。早自一五八六年,阁臣申时行即奏称:“比年以来,渐有加派。有因事而增者,若户部草料之类是也。有用不足而增者,若工部大炭之类是也。方今财绌民劳,惟正之供尚不能继,额外之派又何以堪!”(《神宗实录》卷一七二)此后,朝鲜之战曾有加派,平播州之乱又有加派。一五九九年,全国赋额比二十年前增加了十分之四。一六○一年,“按丁增调,践亩加租”(同上,卷三五九),比二十年前增加了将近一倍。

一条鞭法推行后,州县征税已有定额。但地方官吏往往在定额之外,重复征收。一五八七年,神宗诏谕中就指出:“各处编审粮差,于条鞭之外,重派里甲、系有司任情扰害小民。”(同上,卷一八七)一六○一年广东巡按李时华奏报广东的情形说:“禁网常疎,吏奸法弊。条鞭之后,仍用甲首,均平所编,尽入私橐。上下相蒙,恬不为怪。”(同上,卷三六五)征税之外,又加收所谓“耗羡”。一六一三年北直隶、河南、山东等处州县粮羡多至十取二、三。一六一八年十一月,御史房壮丽指陈:“官府借口验封,加收火耗,至一钱二钱,屡经严禁不遵。”(同上,卷五七六)

官府的赋税,依据一条鞭法的规定,本应依据田地的占有和人丁数分担。但是,占有数千顷以至上万顷田地的皇室、贵族、官员可依据“优免”的规定,任意扩大优免范围,逃避赋税。地方豪强也以“诡推”(诡称田已卖出)、“洒派”(税额分散于他户)等等办法,把应纳的赋税转嫁给广大民户。受害最大的还是穷苦的农民。

随着土地兼并的盛行,早已有一批又一批的农民被迫失去土地,沦为佃仆和流民。仅有小块土地的农民,在不断加派的赋税重压下,也不得不失去田地,背井离乡。如遇水旱灾荒,更是求生不能,求死不得,陷于极其悲惨的境地。一五九二年,陕西频年荒旱,农民流亡多至十分之七。一五九三年,河南卫辉获嘉县,因路居冲要,差役浩繁,加以瘟疫流行,农民流亡过半。一五九七年,刑部左侍郎吕坤上疏,说他“久历外任,熟知民艰”,他所见山东、山西、陕西各地农村的状况是:官仓空而库竭,民十室而九空。冬无破絮者有一半,一天只吃一餐者也有一半。破屋颓墙,风雨不蔽。流民未回乡井,弃地多荒。可是,存者还要代去者赔交税银,生者更为死者顶役。(参见《去伪斋集》卷一)一六○一年,吏部尚书李戴上疏说:几年来,连续灾荒。陕西、山西首先受灾,农民吃土块求生。接着是河南受灾,农民吃雁粪过活。山东、江南、湖北以至京畿,也相续受灾。“老弱填委沟壑,壮者展转就食”。(《明经世文编》卷四四○)

自一五八六年以来,一些地区不堪重压的农民,即相继举行武装起义,展开拼死的搏斗。随着明廷掠夺的加重,各个地区的农民起义,风起云涌,不断冲击着明廷的腐朽统治。

滑县饥民起义——一五八六年七月,河南滑县人车宗孔、王安等,因旱灾缺粮,向有麦数万斛的富商赵国英、张学书等借贷,遭到拒绝。车宗孔等聚集饥民上千人起而夺麦。官府前来镇压,饥民转展于淇县、汲县一带,与官兵发生激战,王安、车宗孔先后被俘。

陕甘回民起义——居住在陕甘宁交界处的回族人民约五百人,在一五八六年发动了起义。起义者流动于泾州、灵台、麟游、永寿、三水、淳化、耀州、白水等地,反抗官军,英勇作战。沿途汉族人民也陆续参加起义。起义军给予官府以沉重打击。次年,被镇压失败。

太湖农民起义——一五八八年,农民殷应采等利用太湖

“港渎纵横,芦苇蓊翳”的条件,在太湖起义。起义者略取附近富室的财产,多次与前来镇压的官军激战,三吴戒严。随后,遭到官军的残酷镇压而失败。

梅堂、刘汝国起义——一五八八年,蕲黄农民梅堂起义,

“匠人”刘汝国(又名刘少溪)前来参加。梅堂在宿松古车岭被官府逮捕,刘汝国逃脱,继续领导起义者作战,自称顺天安民王。树立旗帜,上写铲富济贫替天元帅。起义军出没于英山、潜山、太湖、宿松、蕲州、黄梅、广济之间,在各处没收富豪谷米财产,招徕饥民就食,从者数万人。官府派人招降,刘汝国回信说:“豪家不法,吾取其财以济贫,此替天行道。”起义者多次打败前来镇压的官军,明安庆指挥陈越及蕲州州判陈策败死。安庆、宿松诸府县的地方官,慑于起义军的压力,纷纷借故离任而去。一五八九年二月,明廷命应天巡抚周继、湖广巡抚邵陛、江西巡抚庄国祯、提督操江王用汲等大员,督率领属,协力剿捕。起义失败,刘汝国被俘,在安庆被杀。

柯守岳起义——福建莆田广业里,方圆一百二十里,重冈迭阜,深峻迂回,便于起义活动。一五八九年,在这里开山而耕的农民柯守岳因岁饥民流,发动起义。自号游天王,下设队长、中将军、东方将、旗首等职。多次与官军作战,当年失败。

李圆朗起义——广东始兴人李圆朗,自称有起死回生之术,并能剪纸为人马,翁源人王子龙自称弥勒降生,又说是黄巢之后,在民间传布子丑年天有大灾。聚众数百人。一五八九年,龙南灾荒,禾黍不入。李圆朗与王子龙相结纳,聚众在龙南东桃隘鸣鼓祭旗,宣布起义。起义军曾转战南雄,被官军战败。王子龙战死,李圆朗被俘,押解到龙南被杀。

王自简起义——一五九四年春,河南农民王自简领导当地农民上千人起义,活动在新蔡、沈五、息县一带。明颍州兵备副使李骥千等用招抚的办法,离散起义部众。王自简在颍州被擒,随后被杀。

赵古元起义——一六○○年,两畿及各省出现灾荒,又苦于矿监税使的骚扰,各地兵民多起而反抗。浙江山阴人赵一平与妻王氏编成“指南经”等书,投散各省会及两京,策动起义。先去杭州,又去徐州,改名赵古元,自称是宋朝皇室后人,与友人孟化鲸等在徐州和丰、沛等地招集逃亡的流民和拚死起义的农民,约定明年二月诸方并起,先取淮扬,次取徐州,再取金陵与北京。起义计划泄露,遭到明徐州兵备徐光复等人的镇压,主要首领陆续被捕;赵古元逃到宝城后被擒,同年十一月,被押至北京处死。

吴建起义——一六○四年,福建殴宁县谢屯乡民吴建,奉白莲教,称世界将乱,聚众数千人起义。知县前来诱降,被拒。兵备道刘毅命乡兵发动进攻,起义失败。吴建自杀。(一说被害)

刘天绪起义——河南永城人刘天绪,流寓凤阳府临淮县朱龙桥,崇奉无为教主,当地人王宗、张名等信从传教。信徒多至千余人。刘天绪自称辟地定夺乾坤李王。一六○六年十一月定议,本月二十三日长至节,乘南京百官出城谒陵的机会,在南京正式发动起义。刘天绪自号龙华帝王,王宗、张名等被封为国公侯伯将军指挥等职。因出现叛徒向官府告密,明南京兵部尚书孙鑛等发兵捕刘天绪等四十九人,刘天绪受酷刑逼讯致死。

保定农民起义——一六一一年,保定等处有刘应第、董世耀聚众称王,在远近各地剽劫,被保定巡抚王国镇压。

山东农民起义——一六一五年,山东各地自正月至六月,无雨,田禾枯槁,千里如焚。安丘县,有千余起义者,攻入城内,劫库焚狱;蒙阴县,起义者竖旗称王,杀死官兵;沂州,有七百名起义者骑马弯弓,抢劫粮畜;费县、济阳,起义农民白昼打劫;昌乐县,起义者三百人啸聚抢掠,声势充斥。这些起义都是由于农民饥饿无食,不得不起而劫夺府库和富户。神宗诏令“破格区处”;同年十二月发太仆寺马价银十六万两,在山东进行赈济,但并不能消弭农民的反抗。此后不久,山东又有周尧德、张计绪等聚众起义,各立头目,在泰山、历城、章丘、莱芜等处,出没行劫。周尧德被起义者称为“红竿大王”,又改称“平师王”。起义军所到之处,截杀官兵,屡获胜利。直到一六一七年春季才被镇压而失败。

陕甘回民起义——陕甘地区的回民起义,前仆后继,仍在继续发展。一六○八年,有数百人组成的起义队伍,由潼关进入山西,攻掠芮城等县,并攻入河津、稷山等四县。一六一一年,田有奇领导的起义者渡过黄河,进入山西平阳一带,田有奇被俘。一六一五年,以高尚千为首的起义回民,曾在宜君县劫狱。次年八月,高尚千在延安被俘。

田峨起义——一六一七年四月,山东钜野县有人奏报,乡人田峨自称仁义王,纠众数千,劫掠财物,强夺狱犯,谋杀县官。

李文起义——一六一八年九月,白莲教首李文在庆阳府聚众数百人,自号弥天一字王,建年号“天真混元”,自称是李老君真达磨下生,赐有天书飞剑。策划于十月十二日发动起义。事前被人首告,李文被捕,次年被处死。

以上见于记载的这些起义,都不曾得到较大的发展。起义发动未久甚至未及发动,就遭到明朝官军的镇压。但是,起义由饥民的自发的夺粮发展为有组织的武装搏斗,以至建号称王,显示出推翻明朝统治的战斗意志。各地农民的武装起义,前仆后继,预示着一场规模巨大的农民战争的风暴就要到来。腐朽的明朝被推翻的日子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