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2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十二年后的2010年4月,一个中年男人走出监狱大门。他先在几家公司里挂上股东的名字,又成了昆明昆都一家酒吧的老板,圈子里叫他“孙总”。
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后来,办案机关替他算过一笔账:从死刑到死缓,从死缓到二十年有期徒刑,从二十年再到多次减刑——他一共在监狱里待了十二年零五个月。他原本该在1998年就死去的。

一、1994年,第一次
孙小果是昆明人,1977年10月27日出生。他的身份证上写的是1975年10月27日——这个改动是继父李桥忠做的。当年李桥忠在武警云南边防总队司令部警务处任副处长,孙小果因为不够入伍年龄,出生日期被顺手续改成了1975年。
1992年到1994年,他在武警云南边防总队服役。
第一次出事是在服役期间。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1995年12月一审判处他有期徒刑三年,罪名是强奸罪。他不服,上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年4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按正常流程,接下来他应该去坐牢。他没有去。案件办理期间,他先被取保候审,又被保外就医——这一道手续办得违法,后来被办案机关明确认定为“违法办理保外就医未收监执行”。
这两道手续本身都有名目。取保候审是指在案件办理期间先不关押,等开庭;保外就医是指服刑人员因病可以在监外治疗。问题不在名目,在于他一样都不符合条件。办案机关后来的结论只有四个字:违法办理。
三年刑期,一天没有实际执行。
二、那半年
一个二十岁上下的人,第一次犯罪没有付出代价,之后会怎样,这桩案子给出了答案。
1997年4月到11月,孙小果在保外就医期间又多次作案。其中两起后来写进了判决书:1997年4月到6月,他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四名未成年少女;1997年11月7日,他和同伙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十七岁的少女,实施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其中一人被打成重伤。
这些受害者的名字,公开报道里从来没有出现过。
1998年2月,昆明中院一审宣判死刑。
三、七年之后,死缓变成了二十年
死刑判决下来,案子还在往下走。
1999年3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缓在中国意味着——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它和死刑之间隔着两年的观察期,也隔着一条命的距离。
2007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又对本案作出再审判决:死缓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十年。
两年一个台阶,七年走完。到2010年4月11日,经过多次减刑,孙小果刑满释放,实际服刑十二年零五个月。
这七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此后的调查给出了答案:他的母亲孙鹤予、继父李桥忠,在审判、申诉、再审、刑罚执行这些环节上,一层一层地找人办事。
中国法院网在2020年的通报里写过一句很关键的话。它解释了为什么要对这起案子再审:“因发现该案原审过程中审判人员涉嫌受贿、徇私舞弊,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翻译成白话就是:那两次往下改的判决,从根子上就是被人做过手脚的。
四、那个“发明”了窨井盖的死刑犯
减刑里有一件事最荒唐,后来被专案组原原本本写了出来。
为了让孙小果尽快、尽可能地减刑,孙鹤予等人策划了一个“专利”:由云南省第一监狱的总工程师提供设计图纸,管教干警把图纸带进监内,再由同监服刑的人照着图纸做出模型。一个署名孙小果的“防盗窨井盖”就这么发明出来了。
整个过程孙小果没有参与。
为了让这个虚假专利顺利通过认定,李桥忠、孙鹤予又想办法把他从省一监调到省二监服刑。在省二监副监狱长朱旭的帮助下,孙小果被认定为有重大发明专利,法院据此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二年零八个月。
那几年他的改造考核常年满分,连续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这些“表现”,也是同一条流水线上做出来的。
五、“孙总”回来了
出狱以后的孙小果没有离开昆明的夜场。
他要重新来过的方式,是先换一个名字。办案机关查证过的曾用名里有两个:陈果、李林宸——他在昆明的夜场里用的就是后一个。
公开信息显示,他先后担任云南咪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银合投资有限公司、昆明玺吉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的股东,也是原昆明昆都M2酒吧等多家酒吧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与此同时,他和团伙成员有组织地干起了另一套事情: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这些罪名后来出现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里。
六、2018年7月21日,温莎KTV
让这一切翻盘的,是一起看起来很小的伤人案。
2018年7月21日晚上,云南某航空公司几名空乘人员到昆明市官渡区金汁路一家KTV喝酒唱歌。醉意里,空乘李某和男同事王某起了争执。李某让人别走,随后打了一个电话。
很快,一群身上刺着纹身的人冲进KTV。带头的人就是孙小果。他抬腿猛踢王某的腹部,当场把对方的膀胱踢裂,构成重伤二级。他若无其事,扬长而去。
重伤二级是个什么概念?按中国的伤情鉴定标准,膀胱破裂落在重伤的范围里。这样一起案子,本来就应该直接走到逮捕那一步。他却在案发一个多月后,被取保候审了。
接下来的一切,也像他预计的那样:2018年8月30日,公安机关对他取保候审;案件2019年1月3日移送到官渡区人民法院时,双方已经达成和解。
他确信这一次也不会例外。这一次他错了。
七、办案人员发现了那三个字
转机出现在2019年3月。
官渡区人民法院在办理这起故意伤害案时,卷宗上的“孙小果”三个字引起了办案人员的警觉。昆明市委政法委的一位副书记后来在专题片里回忆,当时脑子里冒出的是三个问号:他怎么就出来了?他原来不是判死刑了吗?怎么又出来作案了?
2019年3月18日,官渡区人民法院决定对他逮捕。紧接着,公安机关对他2010年4月刑满释放以后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展开侦查。
2019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把这起案子列为一号督导案件;5月,全国扫黑办又将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并派出大要案督办组到云南。
倒查二十年,从一审、二审,到申诉、再审,再到监狱里的每一次考核、每一次减刑,全部重新过了一遍。
这次倒查的结果,最后落在两份判决里:一份是云南高院对孙小果的再审判决,一份是玉溪中院对他的涉黑犯罪判决。两份判决合在一起,把他从1994年到2018年的每一段都接上了——第一次的三年,第二次的死刑,出狱后的夜场,还有那家KTV里的一脚。
2019年7月1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10月14日依法开庭审理。12月23日,云南高院公开宣判:维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1998年一审判决中对孙小果的定罪量刑,与他在2010年出狱后所犯新罪判处的刑罚合并,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0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核准死刑。2020年2月2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执行死刑。执行前,法院依法安排他会见了近亲属。
八、被撕开的那张网
孙小果一个人不可能走完这二十二年。
专案组的结论是:多年来编织出这张关系网的人,是他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沿着这张网往下查,从审判、刑罚执行一直到监狱管理,一节一节都有人经手。
最后的判决是这样的:孙鹤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李桥忠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梁子安、罗正云、刘思源等十七人因徇私枉法罪、受贿罪等,被判处十二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包括两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在内的六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工作报告里点名这起案子,用的词是“纸面服刑”。报告的原话是:“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小果等‘纸面服刑’案中检察监督流于形式,我们深刻反思: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检察监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而不纠正、不报告是渎职。”
“纸面服刑”这四个字是老百姓的说法,意思是刑期只活在纸面上。最高检把它写进工作报告,等于承认:这件事的责任不只在法院,也在监督的人身上。
九、一口窨井盖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前,央视的专题片播过一段画面:法官在看守所里向他宣读执行死刑的命令,法警指导他在书面文件上签字,他眼眶泛红,被带走的时候又露出了一个笑。
他的母亲孙鹤予在同一个片子里出镜,说她自己“非常惭愧和内疚”,在教育子女上、在对待法律上,“确实走错了,也做错了”。
这起案子被反复讲了很多年,值得记住的东西很多。但有一样东西,是它独有的。
按照认定的事实,孙小果这一辈子唯一留下的“发明”,是一口防盗窨井盖——图纸是别人给的,模型是别人做的,他连手都没有碰过。而他人生里那道最要紧的关口、那个本该在1998年就落下的结局,被人用这样一件东西,硬生生往后推了十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