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天刚亮。
一辆白色面包车停在储蓄所门口,车上是人民币一千三百二十一万、港币二百一十万。
九声枪响。整个过程不到一分钟。
案发地点在广州市番禺市桥,易发商场旁边。那天是1995年12月22日。这个案子后来被写进1995年全国十大刑事案件,也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武装抢劫运钞车案。
奇怪的地方在于:七个主犯里,排名第一的那个,当天不在现场。
他没有开过一枪,没有上过那辆车,甚至不在番禺。他在几十公里外的清远,用当时的话说,是“遥控指挥”。
此后二十一年,警察一直在找他。

一、一分钟里发生了什么
1995年12月22日早上七时许,中国农业银行的一辆运钞面包车行至番禺市桥易发商场附近。车牌号是粤AR0747。
车上的现金是人民币13216021.94元、港币2103921元。此外还有防暴枪10支、五四式手枪2支,以及一批银行票据、印章。
五个人从路边冲出来,手里是五四式手枪。
押运的经警郭某当场中枪死亡,司机许某被击成轻伤。
《南方法治报》当年的报道里有一句话,后来被反复引用:整个行劫过程不足一分钟。
一分钟,一千五百万。枪声停的时候,面包车已经被开走。
这条路他们踩过很多次。番禺市桥哪里车多、哪里有好几处路口、警察从哪个方向来,都算过。车往顺德方向开,到伦教镇码头,那里有人接应,钱被搬上船。
然后,陈恂敏做了一件事:他把那辆运钞车开走,丢在伦教镇霞石工业区。
这是一个很清楚的假动作——让追捕的人以为他们从陆路跑了。
实际上他们走的是水路。
二、一号人物不在现场
陈恂敏,1969年生,广东清远人。广州一所大学的桥梁专业毕业,之后进了清远市公路局,负责管理公路局下属的一家公司,承揽道路建设工程。
案发那年他二十六岁。
在当年的报道里,他的绰号是“敏爷”“师爷”“公子爷”。他父亲曾是清远市公路局办公室主任。落网的嫌犯供述时说,吃饭、卡拉OK、桑拿按摩,都是他付钱。
这个案子不是他第一次动手。
1991年10月29日晚上,清远阳山县七拱镇。何伟光以租车为名,把开北京牌吉普车的司机成某(殁年三十一岁)骗到路上,接上陈恂敏、陈恩年、毛远勤。四个人用铁锤、铁钻、锥子敲打、捅刺成某的头部和胸部,成某当场死亡。他们弃车逃走。
第二天中午,公安机关在阳山县青山公路的一段斜坡上发现了成某的尸体和那辆车。
那一次,他们是为了抢一辆车。
1995年10月,番禺案发前两个月,清远市区一家银行。中午十一点半,银行工作人员开门准备出去吃饭,两名持枪的人闯进去,抢走二十一万元,开了一枪,没有人受伤。得手后两人骑一辆单车到河边码头,还是坐“阳机397号”从水路走的。
这起案子当年没破。番禺案发后,警方通过研判把三起案子并到一起;何伟光等人落网后,也承认了这两起。
1995年那批人里,五个是清远阳山县青莲镇人。何伟光是陈恂敏的初中同学,陈恩年是高中同学。
七名主犯中,两名是大学毕业生,四名是部队退伍军人。他们手里有七支手枪、二百多发子弹、二十多枚自制手雷。
这不是一伙临时起意的人。
三、追回来的钱,和追不回来的两个人
案发后不到一个月,五名主犯相继落网,另有十名涉案人员被抓。
警方缴回人民币12184118.7元、港币2069855.3元,以及银行账单、公章等物;缴获五四式手枪7支、防暴枪3支,还有雷管、导火索、子弹、弹夹。
一千三百多万,追回了百分之九十以上。这在当年是很惊人的数字。
1996年2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何伟光、何永新、袁长荣、吴兆全、何冬海五人死刑;同案温石其、温玉坤无期徒刑。同年3月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并核准死刑。
钱回来了,人枪毙了,案子看起来结束了。
但没有。
七名主犯里还有两个没到案:陈恂敏,和陈恩年。
1995年时,中国的刑事技术还很薄。没有覆盖全国的人脸比对,没有随手可查的出行数据,没有现在这种把手机号、银行卡、租房记录串起来的能力。一个人换掉姓名,离开广东,去一个边陲小城,就几乎等于从系统里消失。
警方没有停。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动三千五百多名干警堵截搜索,组成四百人的专案队伍,先后派出九个工作组、四十五人,分赴广西、陕西、福建、江西等地追捕布控。
有情报说人去了青海、宁夏,警察就去了西北;又有情报说去了香港,就派人去香港。
二十一年就这么过去了。
四、一间瓷砖店,一个叫“眼镜”的老板
1997年夏天,云南瑞丽。
这是中国西南最大的内陆口岸之一,街上跑着缅甸牌照的车,做玉石、木材、建材生意的人从各地来。一个说普通话、戴黑框眼镜的年轻男人在这里落了脚。
他自称叫莫毅志,1972年生,广西桂林大山里的人,父母双亡,初中毕业。
他先是在建筑工地做水泥工。1999年前后,他认识了在当地工地打工的云南保山女子杨文娟(化名)。2000年,他们有了大女儿。生孩子要两千块,是跟亲戚借的。
他们没有领结婚证。他有过一张身份证,遗失后再没补办。
2004年6月,一家装饰公司在瑞丽团结建材市场开门,做瓷砖、家具和装修设计。店面注册在妻弟杨子鹏(化名)名下。他是杨家的上门女婿,家里人都叫他“哥”,市场里的商户叫他“眼镜”或者“莫师傅”。
邻居的印象是:低调、温和、话不多、从不跟人红脸。
他的谨慎是系统性的。在瑞丽,所有银行账户、手机号码,一切与身份有关的东西,都用女友和她亲属的证件办理。他故意不让生意做大,赚的钱够花就行。
2012年前后生意有了起色,开始接别墅装修。他想买车,妻弟说同样价钱不如买个哈弗H6,体面。他买了一辆七座面包车。
他没有驾照,后来生意忙了,每月四千块雇一个司机。
十几年里,他只跟杨家回过两次云南老家过年。每次都说要留在瑞丽应酬。
市场管理处的经理记得,2016年8月,他忽然成了市场里第一个交房租的商户,还提出要把铺面从六米加高到八米。“装修得更高档,才能揽到大单。”
那一年,他四十七岁。
五、“老表”
杨家一直住着一个让妻弟看不惯的人。他被称为“老表”,也就是表兄弟。
“老表”2000年前后到瑞丽,跟“莫毅志”一起打工,后来一直住在一起,平时做些铺瓷砖的活。他看电视能看一晚上,干活随意,爱吹牛。妻弟跟他吵过很多次,每次都是“莫毅志”劝和。
没有人知道,“老表”就是陈恩年。
这两个人,一个是被通缉的头号主犯,一个是同案在逃主犯。他们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十几年,在同一个建材市场进出,用各自的方式躲着同一张网。
2016年11月,“老表”因为贴地板砖缝隙太大又不直,跟妻弟差点打起来。之后妻弟回了老家,再回来时,“老表”已经不在店里。以前他也常常消失几天又出现,所以没人当回事。
2016年12月25日,瑞丽市公安局银河派出所发布了一则自首消息:一名出逃二十一年的省外网上在逃人员主动投案。
那个人就是陈恩年。
他到案后,供述了自己参与番禺劫案的事实。
但对于另一个在逃的人,他绝口不提。
六、十天,和一分半
专案组手里有二十一年的材料,和一个刚刚到案、什么都不肯说的人。
他们做的是笨功夫,加上新工具。综合历年收集的案件信息,结合陈恩年的相关信息,经过近十天的大数据分析研判和调查走访,锁定了一个藏身之处。
2017年1月5日下午三点左右,云南瑞丽,团结建材市场。
几个穿便衣的人走进那间正在重新装修的装饰公司。整个过程一分半钟。附近的邻居没有察觉。
后来被记者反复引用的,是他说的话。
一个版本是:“我知道你们来是怎么回事,我配合你们就是了。”
另一个版本是:“从1日开始,我的心就一直怦怦跳得厉害,我就预感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我知道你们一定会来的。”
民警问,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陈恂敏。
1月6日下午,他被押解回广州。头戴黑色头套,手铐脚链,面对一路追问,一个字没说。
被控制的那天晚上,他借民警的电话打给妻弟,通话约四分钟。他没有解释自己为什么被抓,只交代有一笔六十万的账没收,让对方去收——后来对方只承认三十万。
他还留了一张纸条,写着一句话:“20多年了,都结束了,我也返乡了。”
落款是三个字:莫毅志。后面画了个括号,括号里是另外三个字:陈恂敏。
七、判决:为什么是死缓
2017年11月30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番禺区沙湾法庭开庭,审理最后两名落网的嫌犯。
陈恂敏对检方的指控表示没有意见。
2018年10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恂敏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恩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十万元。
宣判后,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没有抗诉。广州市中院依法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广东高院组成合议庭,审阅案卷、询问被告人,核准了判决。
很多人会问:抢了一千五百万,死了一个人,为什么不是死刑立即执行?
这里要说明两个制度。
第一,“死缓”不是“不用死”。它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年内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第二,死刑案件的核准权。1995年时,部分死刑核准权依法授权给省一级高院行使;2007年1月1日起,所有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收归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而死缓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这就是为什么这个案子的一审在广州中院,核准在广东高院,而没有到最高法。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点:追诉时效。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是二十年。第八十八条又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个案子1995年就立了案。所以他逃二十一年,追诉期一天也没有走。
八、那间店还在装修
陈恂敏被带走后,建材市场里的工人和债主上门讨钱。妻弟四处凑钱,说不管怎么样自己不会跑。
三个女儿从网上看到消息,一直哭,连期末考试都没考,跟妈妈回了老家。
那间铺面还在装修。瓷砖贴到一半,墙面白得发亮,门口四盆杜鹃花。
市场里的人后来说,十年邻居,谁也没想到,那个从不跟人红脸、说话文质彬彬的“眼镜”,是二十一年前那场劫案的一号人物。
而1995年12月22日那天,他在清远的一家酒店宴客。有警察从旁边走过,他打了招呼,神色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