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挖开了。里面是空的。
报官的人站在坑边,一口咬定:是被告怕验尸,连夜把尸体转移了。
在场的被告一家,你看我,我看你,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一、一份敢拿性命担保的状纸
事情发生在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
这一年的七月十三日,蓝鼎元到广东普宁县上任做知县。他是福建漳浦人,字玉霖,号鹿洲,那年四十七岁。上任还不到一个月,就有一个人来告状。
原告叫王士毅,潮阳人。他告的是普宁县民陈天万,罪名是毒杀。
状纸上写的是:王士毅的堂弟阿雄,跟着母亲改嫁到陈家做妾。陈天万的嫡妻许氏生性妒忌,用毒药把阿雄毒死,死的时候十指弯曲,牙齿和嘴唇都是青的。
这份状纸递进来的时候,后面还附了一样东西:诬告反坐的甘结。意思是,如果这件事是我编的,我甘愿承受诬告的刑罚。
在清代的衙门里,敢具这个结的人不算多。它让这份状纸看上去可信。
二、先看病,再看人
按规矩,告了人命,就要验尸。
第二天一早,蓝鼎元带着衙役去现场。坟刨开,里面空的。尸体不见了。
王士毅当场改了说法:陈天万一定是怕验出伤来,所以连夜把尸体埋到别处去了。这话听上去很顺。
陈天万一家站在旁边,吓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尸体没了,他们无从辩。
蓝鼎元没有当场发作。他把事情往回捋。
第一件,阿雄是怎么死的。他审问下来,得知阿雄闹了两个月的痢疾——这是有病程、有证人、有大夫可查的死因。他把当时给阿雄看过病的大夫叫来问,对得上。
第二件,许氏是个什么样的人。如果她真是那个下毒的人,检尸对她有利还是不利?蓝鼎元仔细看她:肚子胀得像牛一样大,要三四个人扶着才能蹲下——这是九年的蛊病,也就是水肿。她满脸哀伤萎靡,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凶狠悍妒、下毒害人的人。
第三件,尸体到底在哪。他把被告和证人一共十几个人挨个审问,翻来覆去地问,没人知道。
三条线索都指向同一个方向:毒杀这件事,很可能是编的;而尸体不见了,是有人故意弄的。
三、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
蓝鼎元想到了一个办法:不去问大人,去问孩子。
他把阿雄的母亲林氏叫来,问了三个问题。
第一个:阿雄死的那天,王士毅来过没有?
林氏说:请了他,他不来。
第二个:那第二天呢?
林氏说:来了。没进我们家门,去了一下他表姐家就走了。
第三个:他表姐家里,有没有丈夫和男孩?
林氏说:有个儿子,叫廖阿喜,十五六岁。
于是把廖阿喜叫来。
蓝鼎元问:二十八那天,王士毅到你家去做什么?
廖阿喜说:我在路上碰到他,他没进我们家。
蓝鼎元问:你们说了什么?
廖阿喜说:他问我,阿雄死了,埋了没有?我说埋了。他又问,埋在哪儿?我说后边岭。他就走了。
蓝鼎元一拍案,厉声喝道:偷尸的人,就是王士毅。
上了夹棍,王士毅认了。他供称,是雇了乞丐,趁夜里偷偷把坟刨开,把阿雄的尸体抬走的。
剩下的问题就来了:尸体藏在哪?指使他这么干的讼师又是谁?
王士毅支支吾吾,怎么都不肯说。蓝鼎元注意到一个细节:他不肯说,是因为怕旁边有人听见。
四、当场结案,和一顶调头就走的轿子
蓝鼎元做了一个决定。
他当众判王士毅杖三十,宣布带回县城枷号示众;陈天万一家,以及被牵连的乡邻,全部释放。
衙门外面看热闹的有好几千人。所有人都以为案子到此结束,欢呼震天,跪拜的人跪了一地。
蓝鼎元上轿回城。走了不到半里路,他悄悄叫住一个壮役,叫林才。
他吩咐的话很短:你把官服官帽脱了,先一步进城,赶到东门那家旅店,问一问潮阳客人王士毅在这儿住过几天、住的是哪间房。房里如果有人,绑了带来。
林才赶去,果然在旅店里抓到一个人——讼师王爵亭。
五、字迹
王爵亭被押到堂上,一点都不慌。
他说他不认识王士毅。王士毅也不看他。两个人词气斩截,一问一答都对得上,几乎找不出破绽。
蓝鼎元换了个方向。他想:王士毅是从潮阳过来的,写状纸、找代书、找人具保,这些事他一个人跑不下来。于是把代书和保人分别叫来密问。两个人都说:这个人是一起来的——他们指的是王爵亭。
王爵亭还不认。
蓝鼎元给了他纸笔,让他写一份供词。写出来一对,字迹和当初那份状子上的字,笔笔相合。
到这一步,王爵亭才招。他供出:整个主意,是一个老讼师出的;偷尸、把尸体运出县境、改埋到乌石寨外面——这些事,都是按那个人的安排做的。埋在哪,只有那个人知道,连王士毅都不清楚。
那个人的名字,叫陈伟度。
六、一个老讼师
陈伟度被抓到堂上,是个比王爵亭深沉十倍的人。
他一上来就喊冤。他说:陈天万是我的服弟——同宗兄弟。这两个人全无良心,想用一桩假人命案陷害我弟弟;幸而遇上青天老爷,明察如神。如今害我弟弟不成,又想移过来陷害我。
说到最后,他加了一句:若不是大人是龙图再世,我兄弟死不瞑目。
这话说得很得体。蓝鼎元心里也动了一下,几乎就要把他放了。可他多看了一眼——陈伟度那双眼睛闪着光,不像个善类。
于是他试了一句。
他说:好一个讼师。你说得有情有理,娓娓动听。要是遇上别人,说上一百句,人也就放了。可惜你遇上的是我;而且既然你也认我是龙图再世,那就不必再来骗我。你一句一句说实话,我就从宽处置。
陈伟度愣住了,答不上来。
真正把盖子揭开的是王爵亭。他当场指着陈伟度说:我们三个人是在乌石寨的门楼里商量这件事的。是你说起杨令公盗骨的故事,教我们偷尸过界。你说这样做有五样好处:一是不怕验尸验不出伤;二是尸体出了县境,不怕败露;三是被告一怕,罪名就坐实了,陈家兄弟妻妾、乡保邻里都得跟着受刑;四是尸体找不出来,官府也就没法结案;五是将来私了的时候,我们也就成了有钱人家。偷埋之后,我们三个还痛饮了一场,说这是神不知鬼不觉,就算包龙图活过来也审不出真假。
蓝鼎元还是不完全信。他又试了陈伟度一次。
他说:你就算没有同谋,行迹也太不谨慎了。王爵亭、王士毅既然是你弟弟的仇人,你为什么在东门旅店里跟他们坐着一起吃饭?
陈伟度没料到这一问,脱口答:偶然罢了。
蓝鼎元问:一顿饭是偶然,连着几天一起吃饭,也是偶然?
陈伟度说:普宁城里没几家饭店,不得不这样。
蓝鼎元再问:那你夜里跟他们住在一处,又是怎么回事?
陈伟度说:没有的事。
于是蓝鼎元密审王爵亭,问他们夜里住在哪里、屋里的被褥帐子器具怎么摆;又派人到城里的林泰家,把林泰父子先后叫来分开审问。两边一对:陈伟度、王爵亭在林家同宿了三个晚上,一丝不差。
主使的人,确定是陈伟度。
上了夹棍,他才招出实情。他招的还不只是这一案——他和陈天万之间,本来就有祖屋变卖的旧怨。尸体埋在乌石寨外溪尾,深三四尺,上面砍了半棵树做记号。
蓝鼎元一面通知潮阳知县,一面发文给塘边汛的武官,带兵同去。按陈伟度说的位置,掘地四尺,尸体起出来了。
七、这案子里的“法”
阿雄的尸体被偷走、运过县界、埋到别的地方,为的是让这桩假案看起来更像真的:尸体不见了,被告就说不清;验不出伤,原告的指控就永远无法被推翻。
这一案记在《鹿洲公案》里,是蓝鼎元本人审理的实案,用第一人称写成,不是后来小说家编的公案故事。它成书于雍正七年(1729年),是蓝鼎元被弹劾罢官、关在狱中之后,把在潮阳、普宁十四个月经手的案子追记下来的,上下两卷,二十四则。
它和一般的公案小说不一样。这里面的官员也会用刑,也会诱供,也会在堂上诈一诈被告——蓝鼎元自己对这套东西不加掩饰,甚至把它叫作“权术”。案子能翻过来,靠的是一连串很具体的东西:先纠正死因,再看原告的动机,再抓住一个十五岁孩子的记忆,再顺着“谁替他写状子”这条线往上摸。最狠的一步,是他当众把案子“结”了——他要是当场继续审,躲在旅店里的那个人就跑了。
这一案之外,《鹿洲公案》里还有一类案子更能说明他这个人。比如那桩兄弟争七亩田产的案子,他没有按惯例各打三十板、把田一分为二,而是把兄弟俩用一条铁链锁在一起,吃住同行、站坐同步,一刻不许分开。过了几天,两人从背对背坐,变成面对面坐,再到互相说话、一起吃饭。他又把两人的儿子叫来,说要每人只留一个儿子、另一个送去给乞丐。兄弟俩当场大哭,最后谁也不要那块田了。
旷敏本给这本书写序,说蓝鼎元“听讼如神,果有包孝肃遗风”,意思是断案像神一样准,有包拯的作风。
雍正六年(1728年)冬,蓝鼎元因为一道豁免渔船例金的命令,被人抓住把柄,罗织罪名弹劾,革职下狱。十四个多月的知县做下来,他抓了一批讼师、恶役、豪强,清理了积案,也在潮阳、普宁留下了一个“青天”的名声。《鹿洲公案》就是他在牢里把那些案子一件件追记下来的产物。
三宄盗尸这一案里,最要紧的一刻不是那一下拍案。
是他上轿走出半里路之后,才叫来林才,让他脱掉官服,赶去东门旅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