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0年8月22日上午,南京。两江总督马新贻从校场阅完武,步行回总督衙门。走到后角门的时候,一个人从人群里冲出来,一边喊冤,一边把匕首捅进了他的右肋。
马新贻叫了一声,倒下去。在场十几个亲兵护卫,谁都没拦住。
第二天下午,他死了。
刺客没有跑。他当场被抓住,站在原地嚷了一句话——这句话后来被记进了案卷,也成了这桩案子一百五十年都散不掉的雾:
“养兵千日,用在一时。”

一、那三步
先把那天上午的场面还原一下。
先说马新贻这个人。他是山东菏泽人,回族,道光二十七年的进士,和李鸿章是同榜。他从合肥知县做起,做过庐州知府、安徽按察使、布政使、浙江巡抚,同治七年升任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二十来年就爬到总督的位置,官运好得让很多人意外。
两江总督管着江苏、安徽、江西三省的军政,是晚清最有权势的封疆大吏之一。这样一个人,在自家衙门口被一个陌生人一刀捅死——消息传开的那天,整个南京城都炸了。
清代的总督衙门,每个月二十五日有一次武职人员考试,叫“月课”。同治九年七月这次月课,因为下雨延期了一天;又因为参考的人多,分成了四棚,只有头棚由马新贻亲自校阅。
那天巳时(上午九点到十一点),他阅完头棚,没有再坐轿,而是步行回署。
走在最前面的是旗牌,也就是仪仗;接着是四名差弁:冉雄彪、蒋金鳌、王长发、费善乐;再后面是两名领道的武巡捕:叶化龙、唐得金;然后是马新贻本人;最后跟着家丁张荣和五名差弁。
护卫十几个人,前呼后拥,这种安排不能说不严。
就在旗牌和前面四名差弁走进角门的那一刻,人群里冲出一个人,跪在路当中,双手举着一封信,用马新贻老家的口音喊了一声。
武巡捕叶化龙伸手把他推开,唐得金上前查问。马新贻继续往前走。
就在这一瞬间,第二个人扑了出来。他喊了一声冤,直扑马新贻的面门。
那是一个空了的位置——前面四个人刚进角门,两个巡捕正被第一个人的拦路绊住,十几名护卫排成了一条线,马新贻身边短暂地一个人也没有。
刺客对时机的拿捏,精确到了两三步之间。
刀捅进右肋,深到拔不出来。差弁方秉仁一把抓住刺客的辫子,夺下他手里的刀;家丁张荣扑上去扶马新贻。总督被刺,围观的人群炸开了。
后来查明,跪道“求帮”的那个叫王咸镇,山东郓城人,武生出身,来南京是想投靠同乡马新贻谋个差事;刺客叫张文祥,河南汝阳人,四十六岁。
二、一个不肯说的刺客
马新贻被抬进内堂,第二天下午死了。
江宁将军魁玉连夜提审张文祥。布政使梅启照赶到现场,一迭声地喊着“捉拿凶手”。
张文祥不配合。他只报了名字,说自己是河南人,别的什么都不讲。
南京城里从布政使、按察使到道员、知府、知县,五十多个官员分成几班,轮着审他。这种审法在清代叫“熬审”——不打你,就是不给睡觉,班次换人,案子不换。
张文祥扛不住的时候,供出了一个版本。他说他早年在宁波做典当生意,太平军打过来的时候他入了太平军;太平军败了,他回宁波,发现妻子被一个叫吴炳燮的人霸占,钱也被骗走了。他向官府告过状,妻子要回来了,钱没要回来。
1866年,浙江巡抚马新贻到宁波阅边,他拦轿喊冤,马新贻觉得事情太小,没有受理;后来马新贻又下令取缔他私开的小押店,断了他的生路。
再往后,就是海盗。他早年的江湖朋友龙启云一伙被马新贻捕杀,龙启云一伙劝他:马新贻是个昏官,你应该杀了他,为兄弟报仇。
按这个供词,他前后准备了近两年,跟了马新贻从浙江到福建到江苏,最后在南京等到了机会。
供词漏洞很多。马新贻不受理一桩小案子、取缔一家违规当铺,这算多大仇,值得搭上一条命、搭上全家的命?
而且,他在现场喊的那两句“养兵千日,用在一时”“有来有去”,像是在对谁说话。有六名护卫都听到了。
三、三份供词,三个动机
审到后来,张文祥又改了口。
他说他杀马新贻,是为国除害——因为马新贻是回民,暗中勾结西北的回王,准备反清。这个消息是一个叫徐弁的人告诉他的。他还说,他在找机会下手的时候,遇到过一个三十来岁的书生,那书生几次拉住他,说护卫太多、距离太远,还不是时候,还对他出手阔绰,说只要能杀掉马新贻,花多少钱都行。
这一次,连审案的官员都不信。
于是,第三个动机又来了——和最初那个版本完全接不上。
就这样,一份案卷里,一个刺客,三份供词,三个动机。审了将近八个月,从江宁将军到漕运总督,再到刑部尚书,案子越审越大,结论越审越模糊。
这里要说清一件事:清朝办这类案子的原始档案是有的。台北故宫博物院藏着一本军机处的《供招册》,里面录了三十个人的供词,是这桩案子最重要的官方材料。而它的疑点,也恰恰写在里面。
比如那个在现场“跪道求帮”、打乱了护卫布置的王咸镇。他被烟馆老板刘学带到现场,而刘学早年在总督衙门当过轿头,熟悉衙门的规矩和马新贻的习惯。马新贻被刺之后,王咸镇趁乱跑回了烟馆——他居然轻轻松松脱了身。后来他和刘学一起被抓,供称与张文祥素不相识。
再比如审案的官员。受命会审的漕运总督张之万,接到谕旨之后迟迟不动身;动身之后一路提心吊胆,连上厕所都要几百名士兵围着。复审时,主审的曾国藩自始至终没有亲自问过供。结案的时候,参与审案的候补道孙衣言、袁保庆拒绝在供状上签字。案子结完之后,钦差大臣郑敦谨没有回京复命,走到半路就以病为由开缺回籍——而他十四年之后才去世。
四、曾国藩的那句话
朝廷最先派去会审的是张之万。张之万拖着,拖着,最后还是把一份前后矛盾的奏报递了上去:一会儿说张文祥是受海盗指使,一会儿又说应该无人指使。
慈禧的反应,据记载只有六个字:“马新贻此事岂不甚奇?”
案子审不下去,朝廷换人。1870年底,曾国藩从直隶调回,重新出任两江总督;紧接着,刑部尚书郑敦谨受命为钦差大臣,赴南京复审。
1871年2月,两人一起提审张文祥。
据记载,审完之后,当了几个月主审官、几乎没怎么开口的曾国藩对郑敦谨说了一句话:这案子,还是照着初审的意见办吧。
郑敦谨懂了。
最后上报朝廷的结论是:张文祥受海盗指使,挟私怨行刺,“实无另有指使及知情同谋之人”。
判决:张文祥凌迟处死,并掏心致祭于马新贻灵柩之前。
四个月零几天的审讯,三十份供词,最后落在一句“无人指使”上。
五、为什么不重审
官方结论出来了,但没有人真的接受它。
因为张文祥死前那句话还挂在所有人耳朵里——谁“养”他?谁“用”他?
各种说法从案发那天就开始传,一直传到民国,传到今天。其中流传最广的有四个:
一说“渔色负友”。马新贻在安徽办团练的时候被俘,张文祥放了他,还和他结拜为兄弟。后来马新贻升了官,看上了结拜兄弟曹二虎的妻子,设计除掉了曹二虎。张文祥为兄弟报仇。
二说“为国除逆”。就是张文祥自己后来改口的那套:马新贻勾结回王,准备谋反。
三说“督抚不和”。江苏巡抚丁日昌的儿子犯了命案,案子归马新贻查办,丁日昌请托不成就动了杀心。这一条当时由太常寺少卿王家璧正式上奏,被主审官否掉了。
四说“湘军主使”。这一说流传最广,也最难证实。大意是:两江是湘军的地盘,朝廷把曾国藩调走、派马新贻来接任,本身就是冲着湘军来的;有说法称慈禧还密令马新贻查太平天国国库金银的下落。他来动湘军的利益,于是有人动手。
要说明的是,这四条,包括最像模像样的第四条,都没有扎实的证据。拿“渔色负友”来说:《供招册》里从头到尾没有出现过“曹二虎”这个人,更没有结拜这回事。而《清稗类钞》这类笔记里的故事,本身就不是案牍。
张文祥自己坚称无人主使,原话是:“如有主使之人,我即早早供出,岂肯自受重罪并累及子女?”
这句话听着有理。但翻回案卷,他在三次行动里都没有安排过子女;第一次没安排,第二次只留了两吊钱、五斗米,第三次也只留了一吊半钱、五斗米。
官方为什么不再往下查?后来的笔记学家邓之诚说过一句很含蓄的话:曾国藩不想深究,一定有不能深究的地方。
六、150年
马新贻死后,朝廷把他入祀贤良祠,赐谥“端敏”。他留下的位置,由曾国藩接手。
曾国藩去世之后,他的幕僚薛福成在日记里写:有人说一定有人指使,也有人拿男女房里的事去猜马公——因为张文祥那样不要命,不是深仇大恨到不了那一步。
光绪元年郑敦谨的助手、参与全案审讯的郎中颜士璋,把审讯经过记在一本叫《戊辰南行日记》的册子里。他的后代后来对人说,那本日记里写着一句话: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日记本身,到今天也没有公开。
至于那个刺客,官方叫他张汶祥,也有研究者说他本名文祥,“汶”字是发案之后官方给他定的。
名字里的一个字,都没能留下确定的说法。
一百五十多年过去,这桩案子在戏台上、在电影里被翻来覆去地讲。1973年张彻拍《刺马》,2007年陈可辛拍《投名状》,讲的都是人心和兄弟。
但真正的那一案,从头到尾只有三个人知道全部:马新贻、张文祥,和一个从来没有被点出名字的人。
前面两个都死了。第三个,到现在还在案卷的空白处站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