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692年正月,洛阳。刚刚当上宰相几个月的狄仁杰被拖进大牢,罪名是谋反。
审他的人是来俊臣——武则天手下最有名的一个酷吏,经他手的案子,几乎没有活着出去的。
狄仁杰没有喊冤。他开口就把罪认了。
“大周革命,万物惟新,唐室旧臣,甘从诛戮,反是实。”
换了朝代,万物更新;我做过唐朝的官,理当跟着旧朝一起被诛——谋反这件事,是真的。

一、一年,一万七千人
先说清楚历史上的狄仁杰是个什么样的人,因为他的名字后来被讲成了另一个样子。
狄仁杰生于630年,字怀英,并州太原人。他考的是明经科,入仕后先做汴州判佐——一个州里的属官。上任不久,他就被人诬告。工部尚书阎立本当时是河南道黜陟使,负责考察地方官员,他受理了这件诬告案,查清之后发现被告是个难得的人才,评价了八个字:“河曲之明珠,东南之遗宝。”随后把他推荐为并州都督府法曹。
法曹是管刑狱的。狄仁杰在这个位置上把唐代的律令、吏治、兵刑制度摸了个透。二十年后,这些本事派上了用场。
上元二年(675年),狄仁杰升任大理丞,相当于最高法院的法官。他到任第一年,把前任积压下来的案子全部审完,牵涉一万七千人,没有一个人上诉喊冤。
大理寺的积压不是一天攒出来的。案子到了这里,判轻了,上面说你纵容;判重了,日后翻案要担责任。最省事的做法就是放着不动——历任大理丞都明白这个道理,谁也不去碰那堆卷宗。狄仁杰把它们一件件审完,里面既有死刑的复核,也有流放和徒刑的量定,牵连进去的人加起来,是一万七千。
这个数字在正史里是明明白白写着的。但需要同时说明一件事:断案,不等于探案。
在中国正史里,狄仁杰几乎没有留下侦破凶杀案的记录。他出名,靠的是判得公、判得快、敢于跟皇帝顶;而“神探”那个形象,是后来小说和影视给他的。这一点,本文第六节会讲。
二、一次没有执行的命令
狄仁杰在大理丞任上办的第一件有名的事,不是破案,是抗旨。
仪凤元年(676年),大将军权善才犯了个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错:他带人砍了昭陵的柏树。昭陵是唐太宗李世民的陵。
在唐代,动皇陵的草木是大不敬。唐高宗李治知道以后大怒,下令把权善才处死。
狄仁杰上奏:按律,权善才的罪不至于死。
高宗的火更大了。他指着狄仁杰说:权善才砍了我祖陵上的树,是让我背上不孝的罪名,必须杀。
朝堂上没人敢出声。狄仁杰没有退。
他说:法律上不该死的罪,陛下却一定要杀,那么法律就不能取信于人,天下人办起事来会不知道手脚该往哪里放。
他又说:陛下今天因为昭陵的一株柏树杀了一个将军,千年之后,后人会怎么说陛下?我不敢奉这道命令去杀权善才,因为那才是真的把陛下陷进不义。
高宗冷静下来,收回了成命,还让史官把这件事记了下来。
三、来俊臣的牢房
十六年后,朝堂换了一个样子。
武则天已经称帝,国号周。为了压住李唐旧臣和各地的反对者,她把告密变成了一条路:朝堂上铸一只铜匦,谁都可以往里投书;告得实的赏官,告错了不追究。来俊臣就是从这条路上来的。他办案的方式很简单:一群人在同一个案子里互相攀咬,攀咬的人越多,案子就越“实”;他手下的党羽还编过一部教人怎么罗织罪名的书,从哪儿起头、怎么往下布置,写得清清楚楚。
来俊臣审人之前,喜欢先把刑具摆在地上给人看。他手上有一套大枷,一共十号,每一号都有名字:定百脉、喘不得、突地吼、著即承、失魂胆、实同反、反是实、死猪愁、求即死、求破家。多数人看过刑具就认了。
如意元年(692年,这一年武则天改了两次年号)正月,来俊臣告狄仁杰等七位大臣谋反。七个人一起下狱。
按牢里的规矩,第一次审问就认罪的可以免死。这不是狱卒之间的默契,是来俊臣自己事先奏请下来的:一问即承者,同自首论,减死。不认的,先动刑,再慢慢“审”。
狄仁杰一进牢就把罪认了。
他给出的理由听起来荒唐,其实很准:他说,大周取代大唐,万物更新,我作为唐朝的旧臣,本就该随着旧朝一起被诛——谋反是真的。
他这句话的最后三个字是“反是实”。《旧唐书》把他这句原话记了下来。而来俊臣那十号大枷里,第七号的名字,就叫“反是实”。
来俊臣见他这么配合,就放松了对他的看管。
但狄仁杰认的是自己的罪,不是别人的。
来俊臣手下的判官王德寿找上他,说的是一桩交易:您这个案子,死罪肯定能免;可我王德寿还想往上走一步,您能不能顺手把您的同僚杨执柔也牵进来?就说您当春官的时候,他是您的下属,也参与了谋反。
狄仁杰听完,吼了一句:“皇天后土,遣仁杰行此事?”
皇天后土在上,你竟然让我干这种事?
说完,他一头撞在柱子上,血流满面。王德寿吓跑了,再不敢提。
四、一件棉衣
认了罪,案子就“定”了一半。酷吏们的注意力也转去了别处,看管更松了。
狄仁杰向狱卒要来笔墨,从自己被子上撕下一块帛,在上面写了一份申诉状——从头到尾,把这一案的来龙去脉写清楚。写完之后,他把帛塞进身上那件绵衣里。
然后他找到王德寿,提了一个很平常的请求:天热了,能不能把这件绵衣交给我家里人,让他们把里面的棉絮拆掉,改薄一点。
王德寿没多想,答应了。这件衣服,交到了狄仁杰的儿子狄光远手里。
狄光远拆开衣服,看见了那块帛。
他立刻进宫,把状子呈给了武则天。
武则天吃了一惊:狄仁杰不是已经认罪了吗?她把来俊臣叫来问。来俊臣答得很镇定:狄仁杰下狱之后,我以礼相待,连他们原来的头巾腰带都没剥,每日吃睡如常。如果不是真有其事,他怎么会自己承认谋反?
武则天不太信,又派了通事舍人周綝到牢里去看。
来俊臣提前得了信。他给狄仁杰等人换上干净衣帽,在牢房西墙下站成一排,等周綝进来查看。周綝是个胆小的人,进了牢门,眼睛一直朝着东边,不敢往西看,问了几句就退了出来。
事情到这儿还没完。来俊臣知道,光有口供还不够,最好能把它做成一件“畏罪自尽”的铁案。他让人仿照狄仁杰的笔迹,伪造了一份《谢死表》——一份感谢皇帝赐死、承认罪有应得的谢恩奏表,交给周綝带回去呈上。
这一次,他弄巧成拙。
武则天见到狄仁杰,问了两句话。
第一句:你为什么要承认谋反?
狄仁杰答:“向若不承反,已死于鞭笞矣。”
如果我不承认,早就死在鞭子下面了。
第二句:那你为什么要写《谢死表》?
狄仁杰答:“臣无此表。”
我没写过这份表。
武则天把那份表拿给他看。笔迹一对照,是伪造的。狄仁杰的罪名撤销,免去死罪——但还是被贬出京城,去彭泽当县令。
五、他为什么不喊冤
回头看这一段,最容易问的是:一个清白的人,为什么一进牢就把谋反的罪认了?
因为在那间牢房里,喊冤是最没有用的事。
来俊臣这种人的办案逻辑,不在乎你认不认,只在乎要你死还是不死。不认罪,先挨刑;挨到实在招不住的时候,招出来的东西也由他写。而认罪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免了当下的酷刑,人先活着;二是把案子从“查不出”拖回程序里,留出一个翻盘的口子。
狄仁杰在这间牢房里做了两件事。一件是认下罪名,保住命;另一件是把真相写在帛上,缝进衣服里送出去。
他不是屈服。他是在一个不能讲理的地方,把唯一一件能讲理的东西——文字——送出了墙。
还有一处不能漏掉:他被审的时候,武则天曾当面问他,你知道谁在背后说你坏话吗?狄仁杰回答,陛下如果认为臣有过失,臣就改;如果认为臣没有过失,那是臣的运气。至于谁在诋毁臣,臣不想知道——这样还能和对方做朋友。
六、“神探”是怎么来的
武则天后来重新起用了狄仁杰。神功元年(697年),他再任宰相。
也是在这一年,来俊臣自己被人告了谋反,下狱,在闹市处死。史书里记着,行刑那天,与他有仇的人争着上前,一会儿就散了。酷吏政治到他这里结束。
狄仁杰一生里最重要的事,是他在武则天晚年力劝她放弃立侄子为太子、改立庐陵王李显,把李唐的皇位接了回去。这件事跟破案无关,却让他被后世称为“再造唐室”。
久视元年(700年),狄仁杰病逝。武则天哭着说了四个字:“朝堂空也。”
真实的狄仁杰就是这样一个人:法官、直臣、宰相。
那“神探”的形象是从哪儿来的?两条线索。
一条在中国。清初有一本公案小说叫《武则天四大奇案》,后来常被叫作《狄公案》,把狄仁杰写成了断案如神的主角。明清公案小说本来就盛行,《包公案》《施公案》一类都是同一个路子,主人公大多是历代清官,情节大半是编的。
另一条在西方。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荷兰外交官高罗佩在重庆读到了《武则天四大奇案》,把它译成英文出版,很受欢迎。他接着又找不到别的狄仁杰探案书,索性自己动笔写,一写写了十几年,一共十几部,最后一部写完就去世了。
于是英语世界认识“中国断案”,走的是高罗佩笔下那位 Judge Dee。那是很好看的推理小说,但它不是案卷。
狄仁杰这辈子名字最大的那件事,是一件棉衣。
他在牢里用一笔帛、一件夹衣,把自己从一份已经定了的死罪里捞了出来。整个过程里没有侦探,没有线索推理,只有一个想活下去的人,和一道所有人都以为不会被发现的缝。
那件衣服送出去的时候,外面是洛阳的春天——史书上写得很简单:天热了,请把绵衣拿回去,把棉花拆薄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