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永和九年,三月初三。
会稽山阴的兰亭,溪水从山上绕下来,弯弯曲曲,像一条随手铺开的带子。
四十二个人,沿着水边一排坐下。多数是当时最会写字、最会说话的一批名士。杯子装了酒,放在木盘上,顺水往下漂。漂到谁面前,谁就得作一首诗;作不出来,罚酒三杯。
这一天,一共写下三十七首诗。
有人提议,把这些诗编成一集,请一个人写篇序。
众人推举的,是坐在席间的王羲之。
他喝了不少,脸是热的,手也是热的。他没有推辞,铺开蚕茧纸,抓起鼠须笔,就写。
写下去,笔锋像刀在削东西,像风擦过水面,一笔也没停。
序文不长,三百二十四字。写到后来,墨色一顿,纸面上留下几处涂改和添补的痕迹,可一个字也没重写过。
写完他放下笔,抬头。四十二个人谁都没出声。
这篇序,是中国书法史上,被后世追认了一千多年的一篇。
它的名字叫《兰亭集序》。
王家那个不出声的孩子
王羲之生在琅琊王氏。
这四个字,在当时是一把钥匙。
东晋是门阀的天下。北方大乱、衣冠南渡之后,晋元帝在建康坐了江山,靠的是几家大族把朝廷撑起来。王家在里头排第一——当时有句话,叫"王与马,共天下"。"马"是皇家的司马氏,"王"就是琅琊王氏。
王羲之的伯父王导,是帮着司马睿立国的那位丞相。家里长辈做官的一大串,出门坐车,进门议事,从小看着这些人长大。
可他小时候并不出挑。史书上写他"幼讷于言",就是说话晚,话也少。一个名门子弟,话少,容易被人看成没出息。
后来有人看出了他。
十三岁那年,他去拜访当时的名士周顗。周顗看他一眼,就把他让到主位。当着满座的人,先把一盘牛心炙推到他面前,让他先吃。在座的人这才知道,这个话少的孩子,被人看重了。
他真正找的路,是写字。
七岁开始学书,拜的是卫夫人。卫夫人叫卫铄,是当时有名的女书法家,师承钟繇那一派。他跟着她一横一竖地练,练到后来,卫夫人看着他的字,说了一句心里发凉的话:这孩子将来出名,会把我盖住。
再长大一些,他改了路子。
他往北走。在洛阳,他看到了蔡邕写的《石经》,三种字体刻在石头上,一笔一画像拿尺子量过。在许昌,在别处的山里,他又看到了李斯的小篆、曹喜的篆书、钟繇的正书的刻石和拓本。
他站在碑底下看,看很久,看到脚酸才舍得走。
看着看着,他心里忽然明白了一件事:守着卫夫人学的那几年,路走窄了。
他跟人说:我到处走,见了李斯的字,见了钟繇的字,才知道光守着一位老师,是走不远的。
从那以后,谁的字好他就学谁。篆、隶、楷、行、草,他一层一层往自己手里揉。揉到最后,揉出的是没地方可学的一路——别人一看,就知道这是王羲之。
路走得慢,可越走越宽。
东床上那个露着肚皮的人
要成家的时候,来了一桩巧事。
当朝太傅郗鉴,有个女儿要出嫁。他想在王家子弟里,挑一个做女婿。
他派了一名门生,到王导家里去看。
王家这些年轻人一听说是挑女婿,一个个都绷住了。有的换了衣服,有的端端正正坐着,有的说话也留心着分寸。谁都知道,这一挑,挑的是以后的前程。
门生转了一圈回去,跟郗鉴说:王家几个子弟都不错,可听说我来挑女婿,都拘谨得很;只有一个,在东边那张床上,光着肚子躺着,好像压根不知道有这回事。
郗鉴听完,把桌子一拍:就要这个。
这个人就是王羲之。
从此,"东床"两个字,在中国话里,就成了女婿的代称。
(这一节出自《世说新语》和《晋书》,两处都记了。是不是一字不差地那样躺着,已经没法追究,但"东床快婿"这个词,就从这桩事里出来了。)
写不出第二遍
《兰亭集序》写完之后,王羲之自己也看出了它的分量。
他后来又写了很多遍。
酒醒了写,心静了写,一个字一个字地琢磨着写。写了不知道多少张纸,可他说,再没有一次,能写得像那天那样。
也就是说,那一篇,他自己也复不出来了。
(这件事,史书里记了他自己的话:那时候写得最好,等酒醒了再写,几十遍都比不上。你可以想见他对着那一卷纸的样子——好的东西,往往是一个人一生里只有一次的运气。)
《兰亭集序》里,最让人记住的,是那句"死生亦大矣"。
他写的是:人在世上,抬头看天,低头看水,觉得什么都好,快活得很;可一转眼,人就老了,事就变了。古人说"死生亦大矣",就是生死是件大事,谁都得认这个账。
这话不算吉利,可他落笔的时候,是在一场那么高兴的雅集上。前后两层意思叠在一起,才成了这篇序的骨。
字也长得好。
整篇三百二十四字,二十多个"之"字,写法没一个重样。后世的人拿着放大镜数过,数出来的结论是:这个人是把"变"藏在了"稳"里头。

一只鹅,和三分木头
王羲之的名声,很快就不只在士族里传。
他做官,做到右军将军、会稽内史。后人叫他"王右军",就是从这来的。
官做得不小,可他这个人,不大像官。
会稽山阴有个道士,养了一群好鹅。王羲之听说了,坐船去看。鹅在水里游,脖子一伸一缩,他看得入了神。
他跟道士商量,想把这群鹅买下来。
道士说:鹅不卖。你要是肯替我抄一部《黄庭经》,这群鹅就送你。
王羲之坐下来就抄。抄完,笼了鹅就走。
(这件事记在《晋书》里,是正史。)
还有一件,是别人看他写字。
有一次,朝廷祭北郊,要换一块祝版。祝版是写祝文的木板。王羲之在板上写了字,工匠拿去刻,削掉一层又一层,发现墨已经吃进了木头里,深到三分。
"入木三分"这四个字,就是从这来的。
(这一节出自唐人张怀瓘的《书断》,比《晋书》晚,算是后人追记,不一定确有其事。可它形容的那件事——他下笔有多重——是真的。)
他写字,也不太挑纸。
有一回,他看见一个老妇人,拿着一把六角竹扇在卖。他就借了笔,在扇面上各写了五个字。老妇人急得直摇头,说这一家子的口粮都在扇子上,你这么一涂,我还怎么卖。
他说:你只管拿出去喊,就说这是王右军写的。
老妇人将信将疑地去了。街上的人一听,抢着买,一把扇子卖到一百钱。
后来她天天拿扇子来求字。他笑一笑,不写了。
他最后去山里了
王羲之在会稽内史任上,跟一个人闹翻过。
那个人叫王述,也是名门出身,跟他齐名。
两个人素来合不来。王羲之看不起王述,觉得这个人没什么本事。
事情本来可以不闹到那一步。
王述从前也做过会稽内史,后来母亲去世,卸了职,在家守丧。王羲之接的,就是王述留下的那个位子。按同僚的礼数,他去王述家里吊唁过一次,就再没去过第二回。
王述把这笔账,记在了心里。
后来王述的官越做越大,做了扬州刺史。会稽正好归扬州管——当年那个被他轻慢过的人,成了他的顶头上司。
王述上任之后,专门到会稽来查政务。一桩一桩地问,一条一条地驳,衙门里的属吏被问得连话都答不上。
王羲之这才知道,当年那一次轻慢,值多少。
他深以为耻,递了辞呈。
辞呈递上去,他跑到父母坟前,跪下起誓:从今往后,不再做官。
那一年他四十多岁,从此再没回过朝堂。
剩下的日子,他过得很松。会稽一带山好水好,他跟朋友一起游山,采药,看石头,写字。有兴致了,就写;没兴致,就什么也不干。他自己说,我这个人,本来就不适合在官场里转。
(接下来那些年,他留下的字,反而越来越多。人从官场里退出来,字里的东西,才真正长开了。)
东晋升平五年,也就是公元三六一年,王羲之去世。
按史书的算法,他活了五十九岁。
《兰亭集序》本来的那卷纸,后来成了中国历史上最要紧的一件书法。
它在王家一代一代地传。
传了七代,传到一个叫智永的和尚手里。智永是王羲之的七世孙,也是好书法家,活了将近一百岁,写了八百本《千字文》分送各处的寺庙。这卷《兰亭序》,是他一辈子的命根子。
智永老了,没有后人,就把这卷纸交给了自己的徒弟,一个叫辩才的和尚。
辩才把它藏在房梁上的暗格里。白天看,夜里也看。
唐太宗听说了,三次把辩才请到长安。好话说尽,赏赐给足,辩才只有一句:师父留下来的东西,年深日久,早不知流落到哪儿去了。
太宗拿他没办法。
后来有人替太宗出了个主意,派一个叫萧翼的人,扮成落魄的书生,住进辩才的寺里,跟他谈诗论字,一张一张地聊。聊了几个月,辩才把他当成了知己。
有一天,萧翼拿出几件王羲之的字帖,说这是我家祖传的。辩才看了一眼,笑了:这些是真的,可都不是最好的。
他转身从房梁上,把那卷《兰亭序》取了下来。
(这一段是唐人笔记里的说法,不是正史,史家向来只当故事看。可辩才、智永这些人,确实是历史上有的。)
太宗喜欢王羲之的字,喜欢到把《兰亭序》带在身边,天天看。他还让人临摹了几本,分给皇子和大臣。
太宗临死的时候,留下话:把《兰亭集序》的原件,一起埋进他的昭陵。
(这一节,出于唐代人的笔记,不是正史。真迹是不是真的进了陵里,一千多年了,谁也没法挖开来看。可今天传世的那些《兰亭序》,确实没有一件是原迹,全是从唐代摹本上一路传下来的。)
所以今天我们在博物馆里看到的《兰亭序》,是一张八百多年前的摹本。
有人叫它神龙本,是唐代冯承素照着原迹描下来的。
纸是旧的,墨是淡的,笔画的转折处,还留着原迹起落的样子。
三百二十四字,二十多个"之",一个也没重样。
写它的人,只在那一个三月初三,微醉的时候,写成了这么一次。
之后他又写了那么多遍,一遍也不是那一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