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元年冬天,直隶各县的衙门口都贴出了告示。
贴的人很多,围的人更多。
告示上的意思只有一件:从明年起,丁银不再单收,跟地粮一起交。
有地的人,地多交得多。
没地的人,丁银这一项,从此不用再出。
有人念着念着,念出声来。
围在前头的老汉,问旁边的人:这话,是朝廷不向人要钱了?
旁边的人说:是不要人丁的钱了。地还是要收的。
人群里有人笑,有人不信。
不信的人有理由。
几百年来,凡是写着「不加赋」的告示,最后往往都成了另一笔钱的开始。
藏在账里的两笔税
要明白这道告示改了什么,得先看清朝的账本。
那时候州县衙门里有两套册子。
一套叫丁册,记的是人。
谁家有几个成年男丁,按丁收银,叫丁银。
这笔钱的来历是徭役。国家要人干活,你出不了人,就拿银子顶。
一套叫鱼鳞册,记的是地。
谁家有多少亩,田赋按亩征。
两笔税,两条线,各收各的。
问题出在人这条线上。
人是会动的。生老病死,逃荒、迁走、投奔亲戚、躲进庙里,都在动。
可丁册上的数字,是官府一家一家查出来的,一查就要好几年。查完了,人又变了。
到了地方上,就变成这样:这一甲的丁额是死的,人跑了,剩下的几家就得替他赔。
赔一年可以,赔十年,就是拿命赔。
还有一层。
有钱的人家地多丁少,可以拿钱打点;穷人家地少丁多,一个也躲不掉。丁银摊不到富户头上,就都压在没地的人身上。
对朝廷来说,这笔钱在全国税入里不算大项,可它出的事最多。
人为了躲它而跑,跑掉的人没有户口,就成了山里的流民、外省的客民。地方官管不了,出了事又都要算在地方官头上。
税没收上来多少,案子添了一堆。
所以清朝前期,各地方志里反复出现一句差不多的话:丁额无定,丁银难征。
官府不是没想过办法。
编审是有制度的:几年一次,逐户点验人口,造册上报。
可编审本身就是一场拉锯。
书吏下乡,人跑了。
人回来了,册子又旧了。
有的地方为了凑足丁额,把死人留在册子上,让活人替他交。
有的地方干脆把丁额固定下来,一年一年按旧数收。
这些做法能维持一时,维持不了几十年。
摊丁入亩不是凭空冒出来的主意。明代的一条鞭法,已经试着把一部分代役银并进田赋里。那一次并得不彻底,各地做法也不一样,留下的口子,就靠康熙、雍正这两代人补。
永不加赋
康熙五十一年,公元一七一二年,康熙帝下了一道诏。
诏书的意思是:以康熙五十年的全国丁册为定数,此后新增的人丁,永不加赋。
按当时的册子算,全国在册人丁约两千四百六十多万,丁银总额约三百三十五万两。
这个数字就此冻住。
康熙的话说得比诏书更直白。他说,朝廷要的是人丁的实数,不是为了多收钱粮;人丁多了,国家自然富强。
这道旨当年被当成德政,因为它确实停住了一直在涨的人头税。
但它留下了一个更大的麻烦。
丁银总额是死的,该交这笔钱的人,还是活人。
一户人家绝了,谁来补这个丁额?朝廷的办法是同族、同甲的人赔补。
也就是说,诏书让丁银的总额固定了,却没有让丁银的负担变轻。原来压在穷户身上的那笔钱,一分没少,还多了一条:得替跑掉的人交。
于是有人把话说得更直接了:既然这笔钱是死的,那么它摊在哪儿,就只是个技术问题。
摊在头上,还是摊在地上,账面上一样,落到人身上的分量不一样。
先试的地方
真正先动手的,不是朝廷,是地方。
康熙末年,广东、四川已经有州县在试。
广东的做法是丁银按地亩分摊,四川的做法叫「以粮载丁」,在征粮的时候顺带把丁银收进去。
当时有御史叫董之燧,上奏建议把丁银平均摊入田亩、按亩征收,部里讨论之后,让广东、四川先试。
试出来的效果,史书用了四个字:民困以苏。
但整个康熙朝,主张改和主张守的两派一直僵着。
反对的人不是没有道理。丁银摊到地亩上,地多的要多出钱,出钱的人正是乡里说话最响的那些人家。他们的声音,能传到京城。
康熙晚年也不愿意在这件事上大动。丁、粮分征的旧办法,就没能从根上换掉。
到了雍正元年,公元一七二三年,事情动了。
先是山东巡抚黄炳上奏,请求按地摊丁。雍正没有立刻准。
七月,直隶巡抚李维钧也上奏,请把丁银摊入地粮,并且请皇帝自己拿主意。
雍正把这道奏疏交给户部讨论。九月,户部回复同意。
十月十六日,李维钧又上一疏,把账算得清清楚楚:直隶通属地粮二百零三万余两,丁银四十二万余两;把这四十二万两丁银,摊进二百零三万两地粮里,按上、中、下三等田分摊。
他还写了一句给皇帝看的话:这样一来,现在那些没有地的穷民,世代都受皇恩。
雍正的朱批只有一句:分析甚明,筹度极当,实可准行。
十一月,他下令让李维钧在直隶先办,又要黄炳参照直隶分成三等田的办法,明年春天照着做。

有田的出汗,没田的脱身
摊丁入亩的办法,说起来不复杂。
以一个州县为单位,把这个州县康熙五十年的丁银总额拿出来,摊进田赋里一起征。
具体的摊法有两种。
一种是把丁银摊进地粮,原来交多少田赋,加上摊来的丁银,由土地所有者一并完纳。
一种是把丁银摊进地亩,按亩数摊,地多的多摊。
多数地区用的是前一种,因为更合理一些。
拿李维钧那份奏疏里的数字算一算:四十二万两丁银,摊进二百零三万两地粮,差不多每交一两地粮,要多出二钱银。
对一个有十亩薄田的人家来说,这意味着每年多出一笔开支。
对一个在别人地里做活的佃户来说,这意味着丁银那一栏空了。
同一个县,两种人家,一增一减。
结果就是:一块地,从此带着一笔固定的丁银。地卖了,这笔丁银也跟着走。官府不用再问这块地的主人家里有几个男丁。
有些地方干脆把摊进来的丁银写进地契,标明这一块地每年带多少丁银。
买地的人,一眼就能看见这笔账。
地契上的这一行小字,后来被研究者看得最清楚:人头税,就这么变成了土地的负担。
对官府来说,好处也很直接。
地跑不了,人跑得了。
对没有地的人来说,这是真的解了套。
佃户、雇工、流民,本来在丁册上是有名字的。改革以后,这些名字从人头税的名单上消失了。
对地多的人来说,账就重了。
各地的推行都不太平。浙江、直隶、山西都出过事:有地主聚到衙门前吵,有地主转头给佃户加租。
雍正的性子是认准了就不回头,这件事才推了下去。
此后两年,浙江、云南、河南、福建、陕西、甘肃、湖北、湖南、江西、江苏、安徽等省陆续跟上。
山西拖得最久,雍正九年开始试办,有些州县一直拖到很晚才办完。奉天府因为入籍的民人流动不定,仍旧丁银、田赋分着征。
山西慢,有它的道理。那一带的丁银本来就重,一旦摊进地亩,地税涨得太明显,阻力也就更大。改得动的地方先改,改不动的地方往后拖,这就是这场改革真实的样子。
摊丁入亩不是一件孤立的事。
同一段时间里,雍正还推了另外几件:火耗归公,把地方官私底下加的损耗费收到明面上;士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把有功名的人家也从免税的圈里拉出来。
几件事凑在一起,朝廷想做的事是同一件:把税收清楚。
到了乾隆十年,公元一七四五年,各省大体办完。
从广东第一个州县试办算起,这件事前后走了三十来年。
账面上多出来的两亿人
改革推完,最先变了脸色的,是人口数。
乾隆六年,全国在册人口一亿四千多万。
乾隆五十九年,公元一七九四年,这个数是三亿一千多万。
五十年里,翻了一倍还多。
这个数字要小心看。
它不全是新生的孩子。以前为了躲人头税,村村都有隐户,官府查不清,报上去的数一直偏小。人头税一取消,藏着人的道理就没了,账面上的数字于是往真实的位置靠。
所以这五十年的人口暴增里,有一部分是统计出来的,不是生出来的。
但也不是全都能用统计解释。
丁银取消以后,多生一个儿子不再意味着多一笔税。
同一段时间里,玉米、番薯、马铃薯这些从海外传入的作物,正在往山地里铺开。它们耐旱、耐瘠,能长在稻子长不了的地方。
结果是山被开了,坡被垦了,新添的人口有了去处。
人口确实在往上冲,不只是账面上的。
一个王朝的户口册,从这一刻起,第一次接近了它治下真实的人数。
报户口的方法也换了。乾隆年间用的主要是保甲:十户一牌,十牌一甲,门牌上写清户内人口,逐级上报。这套门牌靠的是邻里互查,比过去几年一次的丁册编审要勤。
册子勤了,数字也就实了。
乾隆以后,清朝照这个规矩收税,一直收到清末。
后来有人回头算这笔账,说中国的人头税,到雍正这道诏令为止,基本结束了。
从汉代的口赋、算赋算起,这条路走了将近两千年。
民国初年,各地征收的田赋里,还带着一个老名字,叫「地丁」。
丁就是丁银。名字留着,税早就并进地里去了。
后来的人去看那些县志,会发现一条线:人丁一项,从税里划掉了;土地一项,留了下来。
税还是那些税,交的人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