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历十四年,秋天,长安宫城里有一间库房。二十年来,没人能说清楚里面到底有多少钱。
管这间库房的,是宦官。
天下的赋税,本来该收进国库,由太府寺管着,一年分四次上报数目,再由比部核对。可安史之乱以后,这笔公家的钱被搬进了皇帝的内库,交给宦官打理。管这一摊的宦官有三百多人,账目乱成一团。多少进、多少出,朝里的大臣一概不知道。
这年五月,代宗死了。新皇帝德宗继位。八月,一个刚被召回朝廷的人,当着新皇帝的面,把这件事挑开了。
他叫杨炎。
他说:天下的钱粮,是国家的根本,是百姓的命。前朝让宦官管着,一个内臣握着国家的命脉,连大臣都不知情,这像什么话。请把这笔钱交还给有关部门,宫里的用度一年要多少,按数拨进去就是了。
德宗准了。
这笔账,是杨炎上任后理的第一笔。
但要命的是另一笔账:田亩,还有户口。那本账,早就对不上了。
一本对不上的账
唐朝早年的规矩,叫租庸调。
简单说,就是按人丁收。国家给成年男子授田,男子交租(粮)、交庸(服徭役,可以拿绢布代替)、交调(绢布)。有田就有租,有身就有庸,有户就有调。
这套规矩,靠的是两样东西:均田制,和户籍。
到了开元、天宝年间,这两样都散了。
人口在流动,田在买卖。
富人家的田越滚越多,穷人的地越来越少,可户籍册子还是几十年前的老样子。
册子上写着某户有几个成年男丁,实际这家人早走了,或者人没了,名字还在。
有的年份,户部往上报户籍,报的是一堆空文。
更荒唐的事出在天宝年间。当时管户口的官员为了多收税,翻出旧户籍,把那些本该免役的人一个个揪出来,往前追三十年的租庸,逼着补交。人有苦没处说。
后来安史之乱起来,天下打成一锅粥。人户凋耗,版图空虚。军费从哪儿来?各处节度使、团练使自己就地征税。收税的衙门有好几个,谁也不服谁管。河南、山东、荆襄、剑南这些驻着重兵的地方,收上来的钱先填自己的窟窿,往中央送的不多。
最乱的是名目。科敛的项目有几百种,废掉的没削去,重复的没去掉,新税旧税摞在一起,谁也不知道一共有多少种,边界在哪儿。
有人的地方,就有办法躲。
富人出家当和尚、当道士,或者花钱买个官身,税役就免了。
穷人没有门路,丁口又多,全落在头上。
结果是「上户优而下户劳」——上等人家舒舒服服,下等人家被榨干。
扛不住的人,跑了。
跑的人一多,剩下没跑的人身上的税,就更重。
这是个旋涡,越转越深。
量出制入
建中元年前,杨炎上了一道奏疏,请求把租庸调推倒,另立一套,叫"两税法"。
这道疏里,有几句后来被反复引用的话。
第一句是:"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制入。"
意思是:先把国家一年要花多少钱算出来,再按这个数,摊到百姓头上。
这跟老祖宗传下来的说法是拧着的。过去讲的是"量入为出"——先看能收多少,再决定花多少。杨炎把它翻过来:先定支出,再定收入。
第二个主张更要紧:
"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
不管你是本地人还是外来户,只要住在这儿,就登记在这儿的册子上;不管你家里有几个成年男丁,一律不看,只看你家的财产多少,分等。
一句话:从"数人头",改成"看家产"。
除了这两条,还有几条:行商走到哪儿,就在那儿的州县交三十分之一的税;田税按大历十四年实际垦田的数来均摊;税分夏、秋两次缴,夏税不过六月,秋税不过十一月。所以叫"两税"。
奏疏递上去,德宗批了四个字:好,照办。
阻力不小。反对的人说:租庸调是高祖、太宗留下的法,几百年了,不能说改就改。
德宗没听。
多出来的人
建中元年正月,朝廷下诏:各道派黜陟使下去,查风俗,问疾苦。
具体的事,交给观察使、刺史去办:把百姓和客户一户户查清,按丁产定下等级,算出一年的两税是多少。过去那些乱七八糟的征税名目,一律停掉。诏书里还加了一句狠话:两税之外,谁再多收一文钱,按枉法论罪。
接下来几个月,黜陟使在各道查户口、丈田亩。
查的是两样东西:丁产,和等级。
丁,是家里有几个能干活的人;产,是家里的田、屋、牲口、树木。两样合起来,评一个户等——上等、中等、下等,各有各的税额。评完了,写在册子上,报给度支。
查出来的结果,让很多人吃了一惊。
乱前,官方在册的户口是九百万户上下。乱后一查,剩下的连五分之一都不到。可这一次重新核查,把那些年里躲进山里、藏进寺庙、挂靠在豪强名下的人,一个个又找了出来。
最后得出来的纳税户,比原来在册的多出一大截。史书上记的两个数字并不完全一样,但都说了一件事:天下的人,并不是真的少到那个地步,只是一直没被数进去。
《新唐书》用一串排比句记了这件事的成效:
人不土断而地着——不用强制迁徙,人就固定在土地上了; 赋不加敛而增入——税率没加,收上来的反而多了; 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不重新造册,也摸清了虚实; 吏不诫而奸无所取——官吏不用天天告诫,想从中捞油水的也没了空子。
朝廷这些年被地方拿走的财权,这一次,一点点收了回来。
后来有学者考证,「量出制入」这四个字写进了奏疏,实际做起来并没有那么彻底——最后定下来的税额,大体还是照大历年间的旧数抄的。但「先定总数、不许超收」这个念头,是实打实立住了。

钱比米贵
法是好法,可它落到地上,走了样。
第一件出问题的事,出在钱上。
两税法规定,税可以用钱来折算缴纳。可当时的市面上,钱本来就不够用。让大家拿谷子、拿布去换钱交税,换的人一多,米粮布帛就贱了;钱反倒成了抢手的东西。
这就是后来被人骂得最凶的一条:钱重物轻。
农民手里有粮,交税要钱。丰年粮贱,卖一石粮换不来几个钱;荒年更糟,得贱卖甚至借贷。白居易在诗里写这个:"胡为秋夏税,岁岁输铜钱。钱力日已重,农力日已殚。"
第二件事,出在"法外加征"。
诏书里明明写着"两税外辄别率一钱,以枉法论",可地方官总有办法。
他们加的名目很好听,叫"羡余"——就是正税之外多收一点,献给皇帝,表示忠心。白居易写:"号为羡余物,随月献至尊。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
到了贞元三年,德宗出城打猎,碰见一个叫赵光奇的农民。德宗问他:今年收成不错,你怎么还不高兴?
赵光奇答了一句话,把皇帝堵住了:陛下下诏说,两税之外再没有别的徭役。可如今,不在两税之内的摊派,比两税还多。
还有第三件事:两税本来是要把杂徭一起并进去的,可徭役并没有真的停。旧的没了,新的又派下来。柳宗元写田家:"蚕丝尽输税,机杼空倚壁。"
所以后来的评价,一直分成两半。
夸它的人说,它把乱七八糟的税并成了一套,把钱粮的权柄收回了中央,是救弊的良方。杜佑在《通典》里称它是"适时之令典,拯弊之良图"。
骂它的人说,它把过去那些不合法的横征,一笔写进了合法的账,成了"恒规";还开了量出为入这个口子,让朝廷觉得钱永远不够花。陆贽就当面批评过:资产这东西,藏得好人家看不见,摆在明面上的反倒成了富户;家里存着不会生钱的房子器具,要照价纳税,做买卖的本钱却不算——这样收税,只会逼着人变得奸滑、挪窝。
两边说的,其实都是这同一件事。
写账的人
这套税法的起草人杨炎,结局并不好。
他这个人,才干是有的。文章写得漂亮,年轻时就出了名。可他心胸窄,记仇。
当年他跟着宰相元载做事,元载倒了,被赐死,处理这个案子的,是理财名臣刘晏。杨炎因此受了牵连,被贬了官。这笔账,他记在刘晏头上。
德宗即位,杨炎当了宰相。他先动了刘晏:先把刘晏身上的转运、租庸、盐铁、青苗各个使职一一罢掉,接着贬他去忠州当刺史。然后,他指使亲信诬告刘晏,说刘晏写信抱怨朝廷、招兵想造反。
杨炎自己出来作证,说确有这事。
德宗信了。建中元年七月,朝廷秘密派宦官到忠州,把刘晏处死,过了十几天,才下诏说是赐死。
抄家的时候,人们看到的只有两车书,几斛米麦。
天下人都觉得刘晏死得冤。
刘晏这人,一手管着大唐的财政,改革漕运、盐政,安史之乱以后那些年,国家的钱粮大半靠他撑着。他死后二十年,朝中管财政的好几个人,都是他提拔起来的。
杨炎为元载报了仇,可他自己也没能站稳多久。
另一位宰相卢杞进了朝。杨炎看不起他,常托病不跟他一起吃饭,两人越闹越僵。建中二年十月,杨炎被贬为崖州司马。走到半路,德宗下诏赐死。
五十五岁。
他留了一首诗,是走在路上写的:
一去一万里,千知千不还。崖州何处在,生度鬼门关。
两税法就这么留了下来。
它没有让唐朝重新强盛起来,藩镇还在,战乱还在,加税的窟窿也一直没堵上。但这套"看家产、不看人头"的方法,被后面的朝代接了过去。
宋、元、明、清的田赋,根子都在这里。一直到明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做的还是同一件事:把该收的税并成一套,按田亩和家产来算。
它管了八百年。
那间被宦官把持的库房,那本对不上的户籍,那些跑掉了又被人一个个找回来的农民——都埋在了一千两百年前。可"从数人头到看家产"这一步,中国的税制,走了很久才走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