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2日凌晨,杭州上城区一栋高层住宅的十八楼,客厅里的沙发和窗帘烧了起来。
点火的人是这家的住家保姆,莫焕晶。女主人朱小贞和她三个未成年的孩子,这时都在各自的房间里。莫焕晶点着火,从屋里出去,坐电梯下楼,站在公寓楼下的空地上。
她不是要杀人。按她自己在法庭上的说法,她要演的是一场救火——先放一把小火,再冲上去把火扑灭,让雇主感激她,好在第二天开口再借钱。
火没有按她想的烧。四个人都没能出来。

一、一个月薪六千五的住家保姆
莫焕晶是广东东莞人,1983年生,案发时三十四岁。
她进这个家,是2016年9月。上海一家家政公司把她介绍给了朱小贞、林生斌夫妇,工作地点在杭州市上城区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一百八十多平方米,客厅朝江,月工资六千五百元。在当时的杭州,这是住家保姆里偏上的一档。
雇主家五口人:丈夫林生斌做服装生意,妻子朱小贞在家管三个孩子,两个男孩一个女孩,最小的男孩四岁。判决书里记着林生斌的陈述:莫焕晶做事比较勤快,和家里人相处较好;案发之前,他和朱小贞并不知道家里少了东西。另一位业主作证说,朱小贞曾跟她讲过,对现在的保姆很满意,还给她加了工资。
在这之前,莫焕晶的履历已经有过三段不体面的结尾。2015年7月,她在绍兴越城区一户人家做保姆,偷了两瓶茅台酒;2015年11月到12月,她在上海浦东一户人家做保姆,多次偷戒指、项链拿去典当,被发觉前又赎回来还了回去;2016年2月,她在上海另一户人家做保姆,偷了同住的另一位保姆六千五百元现金。
每一次,她被发现后都把东西退了、赔了,然后被辞退。这些记录没能拦住她进下一家。到朱小贞家的时候,她已经是一个负债的人。
二、赌桌
按照一审判决书查明的事实,她长期沉迷赌博,欠下高额债务,2015年是为了躲债才外出打工的。
她赌的东西越滚越大。据澎湃新闻后来的调查,她在东莞老家先打麻将,后来跟人买六合彩,再后来在网上赌,觉得不过瘾,又跑去澳门。她借过年息百分之七十二的高利贷。她在家乡的法院身陷七起民间借贷执行案,申请执行标的总额六十多万元;因为她名下没有财产也找不到人,法院最后冻结了她在社区每年约一万元的分红。
到了朱小贞家以后,她赌得离雇主更近了。2017年3月到6月21日,她一次次从家里拿东西:金器、手表、首饰,拿出去典当、抵押,得款十八万余元。到案发的时候,还有价值十九万八千余元的物品押在外面没有赎回来。
为了不让主人发现,她从网上买了同款的假首饰、假手表放回原处。案发前一个月里,她还在手机上搜索过“高仿手表”“积家高仿手表价格”“高仿积家男表”。朱小贞很少用这些东西,一直没有察觉。
钱是怎么出去的,判决书里也有账。2017年3月到6月22日,她名下的一张建设银行卡先后向一个叫严某的人名下的工商银行卡转账共计八十余万元,多的时候一笔几千,少的时候一笔几百。而她自己名下几张银行卡,案发时的余额都不到十元。
那张收款卡后来被查过。卡主严某说,这张卡在2016年9月被人以“帮忙办贷款”的名义骗走,不是他本人在用。她赌的是一个网站,页面上写着“信誉娱乐城”,用她的名字注册;案发后警察依法登录该账号,账户里可用余额是八角五分。这个账户在2017年6月3日到22日之间充入二十万余元,其中6月21日晚上到22日凌晨二时,累计充值六万余元。
她又以“老家买房”为借口,向朱小贞借了十一万四千元。这些钱,也全部进了赌桌。
三、那一晚
2017年6月21日晚上,莫焕晶又用手机下注。
判决书写得很细:这一晚她输光了六万余元,其中一笔是当晚偷朱小贞家一块积家手表去典当所得的三万七千五百元。
这时她名下几张银行卡的余额都不足十元。外面还押着雇主的首饰,钱还不上,前一次借钱的理由也已经用过。她要再开口,就得有一个新的由头。
她想出来的由头是火。
一审判决认定:为继续筹集赌资,她决意采取在朱小贞家中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朱小贞的感激,以便再次开口借钱。
从凌晨二时到四时许,她躺在屋里用手机查东西。电子物证检验报告留下了这些搜索记录:凌晨二时十一分查“家里火灾赔偿吗”,二时三十五分查“起火原因鉴定”,三时三十二分查“放火要坐牢吗”,三时五十七分查“火容易慢燃吗”,三时五十九分查“发生火灾火怎样才能燃烧慢点”,四时零八分查“火灾起点原因容易查吗”。
四点五十五分许,她拿出打火机,点着了客厅茶几上的一本书。
其实不止凌晨那几个小时。同一天上午十一时三十二分,她查过“火机会自燃吗”;下午一时十二分,她查过“失火原因”。也就是说,在真正点火之前十几个小时,她已经在替这场火准备一个说法。
书引燃了沙发,沙发引燃了窗帘和墙上的软包。客厅在整套房子的中间,火从中间烧起来,烟先灌进走廊和卧室。判决书的表述是:火势迅速蔓延。
她走进孩子的房间,让几个孩子出去。之后她从门里出去,坐电梯下楼。
四、楼下和楼上
楼下的邻居先听到的,是楼上的声音。四点五十五分许,有业主被吵醒,随后有人听到楼上有女子在打电话,说“我家1802室着火了”。
四时五十六分,杭州消防接到报警。五时零四分,消防车到场。火场在十八楼,电梯用不了,消防员背着水带和设备一层层往上走。到了门口,门是锁着的。
五时零七分,消防员破门进入。屋里的朱小贞和三个孩子被找到时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法医鉴定,四人系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年龄分别是三十四岁、十岁、七岁和四岁。经鉴定,这套房子的精装修、部分构件材料和相邻两套房的幕墙,损失共计二百五十七万余元。
莫焕晶是走到楼下之后才报警的,她也在楼下被警察带走。
那道锁着的门,后来成了另一场官司的中心。2018年5月,林生斌起诉物业、开发商等九家单位,主张消防设施维护、应急救援和安全管理存在瑕疵。2019年3月,他对其中六家撤诉,与剩下的物业和开发商两家达成调解,民事部分了结。
至于那道门为什么锁着、是谁关的,法庭上有一场不小的争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认为,莫焕晶放火后不仅不施救,还关闭了大门,放任被害人身处火场;莫焕晶则当庭辩称自己只是想放一把小火再灭火,以为书本没有点着,为了去找更容易烧的报纸才把那本书随手扔在沙发上,并且自己没有逃离现场。
五、两件事
2018年2月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这桩案子的一审并不顺利。2017年12月21日第一次开庭,莫焕晶的原辩护人擅自退庭、拒绝辩护,法庭依法休庭;征询她的意见之后,法庭通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另行指派律师。2018年2月1日,案子再次开庭。
第一件事是罪。法院认定莫焕晶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盗窃罪。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两罪并罚,执行死刑。
第二件事是“从轻”。莫焕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放火的罪行,这在法律上叫坦白。她的辩护人还提出,她没有放火动机,不想伤害任何人,火灾后也有施救行为,而物业设施不到位、消防救援不及时也是严重后果的介入因素。盗窃部分,二审后来认定她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盗窃罪行,属于自首,可以依法从轻。
被害人一方不认为她只是想放一场小火。诉讼代理人当庭提出,莫焕晶应当是在当日四时五十分之前就放了火,极有可能是为了毁灭盗窃的证据;他们还请法庭注意一项实验说明和小区的保安自书材料,想证明起火之后她没有用屋里的榔头敲过次卧卫生间朝洗衣房那一侧的玻璃去救人,而是从入户门离开并关上了门。
法院对放火这一部分的回答是:主观上想不想杀人,和她放火之后做了什么,是两件事。判决认定,她放火之后没有及时提醒朱小贞,没有报警,也没有采取有效施救措施。二审裁定进一步写明:她在凌晨时分于高层住宅内放火,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后果极其严重;即使有酌定从轻的情节,也不足以从轻处罚。
2018年6月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裁定核准莫焕晶死刑。2018年9月21日上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她执行死刑。
执行之前,法院通知她的近亲属可以会见。近亲属明确表示不会见。
六、她算过的那笔账
这桩案子里最让人说不出话的地方,在于她真的算过。
她算过火会怎么烧起来,算过自己怎么扑、怎么冲在前面,算过雇主会怎么感激她,然后她可以在第二天开口借钱。她甚至提前查过“放火要坐牢吗”,又查“起火原因鉴定”“火灾起点原因容易查吗”——她关心的是这场火会不会被查出是人为的。
她唯一没算准的,是火点着以后就不归她管了。
从四点五十五分点火,到消防员破门,中间是十二分钟。这十二分钟里,她从十八楼坐电梯下了楼,站在楼下,拿出手机打了那个报警电话。
在这之前的半小时里,她在客厅和卧室之间走动,手机屏幕一亮一暗,留下二十多次搜索记录。那是一个人一边下不了决心,一边已经在准备。
这套房子里住着一个母亲和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那一年四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