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寒食节前后的洛阳城郊。
天刚亮,一支送葬的队伍出了城门,往北邙山去。十几个人披麻戴孝,白布裹头,抬着一口棺材,一路往北。哭声响得很,隔着几块田都能听见。
可要是有人一直盯着看,会觉出两处不对。
一是哭的人不少,却没有一个人真的伤心——嗓门很大,脸上没有泪;二是那口棺材太重了,抬杠的人换肩换得勤,脚下的步子一深一浅,沉得不像装的是一具尸首。

一、一桩谁都不敢接的盗案
这件事记在唐人牛肃的《纪闻》里,后来被收进《太平广记》。
先把出处说明白:它是笔记,不是案牍。也就是说,它是一本唐人记见闻的书,不是官府的案卷,人物名字、对话细节,未必字字可考。但它把事情和道理都摆得很清楚,一千多年里,一直被人当作断案的范例来讲。
故事发生在武则天当政的时候。那时她还没有称帝,宫中称她“天后”,都城在洛阳。
按《纪闻》的记法,她的女儿太平公主,是当时洛阳城里最有钱有势的人之一。武则天一生最疼这个女儿,赏赐、封邑都格外厚,公主府上养着一大群人,吃穿用度比亲王还讲究。她曾得过母亲赏赐的两食盒细器宝物,价值黄金千镒。千镒是多大一笔数目,唐人自己算得清楚——镒是重量单位,一镒合二十两,千镒就是按两计的一大堆黄金。这些细器宝物,她一件也没戴出去,全都收进了自己的库房。
顺带说一句当时的洛阳。武则天把这座城叫作“神都”,正在大修宫殿、迁进百官。满城的官、满城的商,城外的路上,来往的还有不少胡人——那时候的“胡人”多半是西边来的粟特商贾,做珠宝、香料、马匹的生意,洛阳城里他们的聚落不算小。这一层,跟后面要讲的事有关系。
一收就是一年多。她想取出来看一看,打开库房,东西全没了。
是被盗了。谁盗的、什么时候盗的,库房里一点痕迹都没有。
公主把这件事告诉了武则天。武则天大怒,把洛阳的长史叫来,给了他一个期限:三天之内抓到盗贼,抓不到,就治长史的罪。
这里得先说说长史这个官。长史是州一级衙门里的佐官,办的是地方上的实际政务,包括治安刑狱。在他下面,还有更具体管事的县尉,再下面才是跑腿办事的吏卒游徼。案子压在谁头上,一层一层往下分,是这个衙门运转的老规矩。
所以那天之后,洛阳城里就有了这样一串对话。
长史回到衙门,把两县负责捕盗的官员叫来,限期两天,并且说得很明白:两天抓不到,就死。
两个县的主盗官回去,把更下面的人叫来,限期一天。话也说得更直:一天之内擒不到,先死。
一层压一层。到最后,天真的塌下来的,是那些最底下的人——负责巡街、抓捕的吏卒和游徼。他们拿着一天不到的期限,在洛阳的街上乱转,一点办法也没有。
二、街上遇见的那个别驾
就在街上,这群走投无路的吏卒遇到了一个人。
这人叫苏无名。他当时的官是湖州别驾。别驾是州长官的佐官,位置不低;他这次到洛阳来,是“入计”——按当时的制度,地方官要定期进京,当面向朝廷报一报本州的情况,顺便听候考核。
吏卒里有人认得他,知道他一向以善断疑难在官场上有名。于是几个人一合计,在街上把他团团围住,硬是把他请到了县衙。
到了堂前,带头的游徼禀报县尉:能抓盗贼的人,请来了。
苏无名先笑了一下,替这些吏卒说了句话。他说,请别骂他们,这事有缘故:我历来做官的地方,擒奸摘伏算是有点名声,这些人想必先听过,才把我请来,想解这个围。
一句话把场面稳住了。县尉一听,赶紧请他去见长史。
长史从台阶上下来,握着他的手说:今天遇到您,是救了我的命。
苏无名却不肯在衙门里说。他只提了一个要求:这件事,他要亲自面见天后再说。
于是武则天召见了他。她问得很直接:你能抓到盗贼吗?
苏无名答:可以。但请陛下答应三件事——第一,不要限定日子;第二,不要逼迫府县去急捕;第三,把洛阳两县捕盗的吏卒,全交给他调遣。做到这几条,用不了几十天。
武则天答应了。
然后,苏无名什么都没做。
三、一个多月
他把两县的吏卒收拢起来,下的第一道命令是:别急,有什么动静,随时来报。
从那天起,洛阳城里安安稳稳。锦衣的官、赶集的百姓,日子照旧。太平公主丢的那批宝物,谁也不再提。
一个多月之后,寒食节到了。
寒食是当时的大节。按习俗,寒食前后要禁火、吃冷食,还要扫墓祭祖,家家户户出城上坟。北邙山是洛阳城外埋葬最密集的地方,那一带从早到晚,白纸飘着,哭声不断,路上全是提着祭品出城的人。
苏无名挑这一天,不只是因为贼要去上坟。还因为这一天的城门是最好用的:出城的人成千上万,披麻戴孝的也不止他们一伙,跟踪的人混在人流里,走一整天也不会被认出来。换个平常日子,十几个人出城、又十几个人跟着,太扎眼。
苏无名就在这一天,把他手上的吏卒全部召集起来,分派下去。
他给的任务很简单:十个人一伙,五个人一组,分头守在洛阳城的东门和北门;如果看见十几个胡人,一律披麻戴孝,相跟着往北邙山方向出城,就跟上他们,跟上后马上回来报。
吏卒按他的话去守。守到天亮过后不久,果然等着了这么一队人。
消息报回来,苏无名亲自赶过去。他没有立刻动手,先问盯梢的人:那些胡人,在做什么?
回话的人说:这一伙人到了一座新坟前,摆开祭品,设奠大哭。可哭声里没有一点哀。祭奠撤下之后,他们绕着坟走了一圈,彼此看着,笑了。
苏无名听完,只说了三个字:得之矣。
他下令把那些胡人全部拿下,又下令挖开那座坟,撬开棺材。
棺材里没有尸首。里面是太平公主丢失的全部宝物,一件不少。
四、他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东西找回来了。武则天又高兴又不明白,把苏无名叫来,问:你到底是凭什么,把这个盗贼抓到的。
苏无名答得平平淡淡:臣没有什么过人的才智,只不过能认出盗贼罢了。
他接着说了几件事。
他到洛阳的那一天,正赶上一伙胡人出殡。当时他站在路边看了一眼,就觉得这些人不对——送葬的人哭得很大声,却没有哀容;那口棺材抬起来,又沉得反常。他心里当时就有数了:棺中装的不是死人,是东西。只是他还不知道,这伙人把东西埋在了哪里。
后来听说公主丢了宝物,他就把这两件事对上了。
到了寒食节,按风俗人人必出城扫墓,这伙人一定忍不住要去看自己的“坟”还在不在,于是他布置人跟踪。跟下去看到的两处细节,正好把那口气坐实了:哭而不哀,说明所葬的不是人;祭完绕着坟看一圈,相视而笑,说明他们真正关心的,是坟里的东西还在不在。
还有一件最要紧的事:为什么这一个多月,他什么都不做。
苏无名说得很清楚:如果当初陛下逼着府县限期急捕,盗贼一慌,就会马上把东西取出来,远走高飞;如今官府放出风声,不再追究,他们反而松懈下来,东西就一直埋在坟里,等着人来挖。
盗贼怕的从来不是追得紧,是追得“松”。松了他们才敢回头去看。
这里还有一层,是他在拿自己赌。他要的那三条——不限期限、不逼府县、要人听他调遣——等于把责任全揽到了自己身上。案子追得越松,他担的风险越大:一旦判断错了,盗贼带着东西跑没影了,头一个要抵命的,还是他。一个多月里他什么都没做,其实是在等一个必须等到的日子。
五、赏赐与往后
武则天听完,只说了一个字:善。
她赐给苏无名金帛,又给他加秩二等。
《纪闻》里的这个故事,到这里就完了。
它后来被收进各种断狱、智谋的辑录里,反复被人引用。宋人编断案书,明清人编《智囊》,都把它放在“察智”一类——看和推,不靠神鬼,不靠刑讯。日本人写中国的断案故事,也常常从这一篇讲起。到近代,有人干脆把他叫作“中国的福尔摩斯”。
可这里有个时间上的错位值得说一句。
柯南·道尔写福尔摩斯,是十九世纪末的事;苏无名如果真有其人,活在七世纪末的洛阳。前前后后,相差一千二百年。
这不是要争一个谁先谁后。真正有意思的是:这一千二百年里,中国人讲断案,讲的一直是同一件事——凶手留下的是痕迹,不是供词;办案的人靠的是眼睛和脑子,不是刑具。
到了南宋,有个叫宋慈的人,干脆把这套东西写成了一本书,叫《洗冤集录》。那是1247年,世界上现存最早的系统法医学专著,比欧洲同类的书早了三百多年。它跟苏无名这个故事之间隔着五百年,路子却是同一条。
再往后,这套东西还从另一条路走到了英语世界。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荷兰外交官高罗佩在重庆做参赞,读到一本清人写的《狄公案》,起了兴趣,自己动手用英文写了一整套狄仁杰断案的小说。后来的英语读者,很多是先知道“Judge Dee”这个中国法官,才回头知道中国有过一套自己的断案传统。苏无名比狄仁杰还早,只是没赶上一位高罗佩替他写书。
那口被挖开的棺材后来怎么处理,书上没有写。
北邙山下那块新土翻开来的时候,里面没有死人,摊着的是太平公主丢了一年多、几乎要了人命的那些东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