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年,朝廷下了一道命令。
命令很短,说的是一件很硬的事:凡军、民、医、匠、阴阳诸色户,各以原报抄籍为定,不许妄行变乱。
意思是,你家原来登记的是什么户,以后就是什么户。
你爷爷是匠户,你就是匠户。你儿子、你孙子,也是匠户。
这不是一句口号。这是一本册子。
匠册上的名字
明朝的户口,分成几类。民户种田纳粮,军户出人当兵,灶户煮盐,匠户做活。
匠户不写在普通的黄册里,另有一本匠册。册子上记着这一户会什么手艺:木匠、铁匠、瓦匠、织匠、船匠、漆匠、玉匠。
记上去,就改不了。
这些手艺分得很细。宫里有针工局,做衣裳;有银作局,打金银器;有织染局,织缎子。工部底下有营缮所,管土木。南京有龙江船厂,永乐年间下西洋的船,很多是从那里的船台上下水的。往北,临清和清江有船厂,专造漕船。
每一个衙门都有自己的一批匠户,名册分开,互不相通。
一个人被编进哪一本册子,多半是因为他祖父当年在哪个衙门当过差。
匠户的规矩是父死子继,役皆永充。为了便于勾补,还不许分户。一家人不能拆成两户去过日子,因为朝廷要的是这一户的手艺,不是这两个人。
这门手艺,同时是这门手艺的牢。
还有更细的一层。匠户人家的孩子,被征进内府针工局学手艺的,叫幼匠。也就是说,一个孩子还没长到能自己选路的年纪,他的位置已经有人替他排好了。
有一件事要说清:匠户不是奴隶。他们有自己的家,有田,不当值的时候可以自己接活挣钱。明中期以后,科举也对匠户开了口子,匠籍出身的人一样可以中举做官。
但只要册子上那个字还在,你就得去当班。
而且匠户的田还要纳粮。匠籍能免的,只是一部分杂泛差役;正役和税粮,一样也免不了。
所以一个匠户家里有两笔账:一笔是田里的,一笔是册子上的。
两笔都得还。
三年一班
当班分两种。
一种叫住坐。住在京城和京城附近,隶属内府,每月上工十天。上工期间领月粮,领直米。
这种匠人后来成了最难脱身的一批。轮班匠可以交银代役,住坐匠一直到明末都不许。离皇宫越近,越赎不回自己。
一种叫轮班。人在原籍,按班次到京城服役。洪武十九年定的是三年一班,每班三个月。洪武二十六年重新编过,按路程远近分成五种:五年一班、四年一班、三年一班、二年一班、一年一班。隶属工部。
景泰五年,全国划一,四年一班。
路越远,班越疏。江西、湖广的匠人,多半排在四年、五年这一档;北直隶的,一年就得去一趟。
这不是照顾,是算路费。
班期定下来,账就开始算了。
轮班匠上路,路费自理。到了京城,服役期间计日给钞——给的是纸钞,不是米,也不是银。
纸钞在明朝前期的分量,做过生意的人心里都清楚。
洪武年间发宝钞,一贯当钱一千文。几十年后,同一贯钞在市面上换不到几十文。朝廷还在按老规矩计日给钞,匠人拿到的,是一天比一天薄的一叠纸。
而三个月的活,从来不止三个月。
六七月
一个江西的船匠,接到班次,要往北京走。
从吉安到北京,走水路两千多里。顺风的时候一个多月,逆风、枯水、等闸,两个月也走不完。
上路要带文书。过关、住店、进城,都要验。文书丢了,这一趟就白走。
到了京城,去工部报到,分到作坊,做三个月。
班期不等人。
做完,再走回去。
《明会典》的编者算过这笔账:名为三月,连同往返,往往需要六七月。
一年十二个月,半年多在路上和在役。
家里的田谁种?家里的活谁接?
一个匠户人家,通常有几个男丁。一个人去当班,剩下的人在家接私活、种田、照看老小。这就是为什么朝廷不许分户——一分户,这一户的手艺就散了,班次也派不下去。
所以那本册子锁住的不是一个人,是一整个家。
还有一层。到了作坊,头上是官吏和作头。料给得不够,活派得急,验得严,罚得随意。要交差,就得自己贴钱买料,或者借钱。
借了钱还不上,就典卖田宅。田宅卖完了,还有儿女。
路费自负。
工部作坊里的日子是这样的:天不亮进门,按作头分派领料,一天做够规定的件数,做工的时候有人看着。做坏了,赔;慢了,罚;缺料,自己想办法。
三个月做满,领一张批放的单子,才可以走。
下一年,或者下四年,再来。
所以逃亡一直有。
十五世纪中叶,一次查点,逃匠三万八千余人。

朝廷的办法是两头下注:一面招抚,一面把逃匠发往卫所充军,知情不报的也充军。
人还是跑。
跑的办法不多。改个名字,投到大户人家做佃户;或者往边镇去,当兵吃粮,混进另一本册子;再狠一点的,剃了头做和尚。
朝廷也有办法。一户逃了,就在原籍追,追不到本人,就抓同族顶班。这叫勾补。
这就是不许分户的原因。户在,人总有地方找。
人跑得掉,户跑不掉。
册子上有名字。
跑的人多到某一天,朝廷发现了一件事:这套账已经算不平了。
九钱与六钱
成化二十一年,也就是一四八五年,工部上了一道奏。
奏文里有一句话,被后来的《明会典》抄了下来:轮班工匠有愿出银价者,每名每月南匠出银九钱,北匠出银六钱到部,随即批放。不愿者仍旧当班。
南方匠人每月九钱银,北方匠人每月六钱,交了银子,就不用来。
不愿交的,照旧当班。
这句话里最重要的是最后六个字:不愿者仍旧当班。
朝廷没有废掉徭役,它给了徭役一个价格。
一个班三个月,南匠要交二两七钱银。这笔钱在当时能买多少米,要看年景。按嘉靖年间的米价,一两八钱银,大约是两三石米。
对一个手艺人来说,这不是小数目。
所以第一批交银的人不多。有人算过账,觉得自己走一趟更划算;也有人宁可借钱交银,因为路上那半年,是他一年里最能挣钱的半年。
弘治十八年,价格改了:每班征银一两八钱,遇闰年二两四钱。
嘉靖四年又补了一条:实在没钱的,仍旧上班,不许一律追银。
嘉靖八年以后再改:南直隶这些路远的,交银;北直隶路近的,当班。各从民便。
这不是孤零零的一条规定。同一个时期,南方的赋役正在被折成银子,一条鞭法把丁、粮、差、役并成一笔,按亩征收。班匠银只是这股潮流里的一支。
银子一旦成了尺子,徭役就迟早会被量出价格。
这条改动很实在。它承认了一件事:徭役的贵,贵在路上。
十四万二千人
嘉靖四十一年,一五六二年,办法定了型。
班匠通行征价类解,不许私行赴部投当。
所有人交银,谁也不许再自己跑到京城去做工。
数字留下来两个:当时各省工匠共十四万二千余人,每年征银六万四千一百多两。
按这个数算,一个匠人一年大约交四钱五分银。
同年还有一个数字:官手工业里剩下的存留军民匠,一万二千余名。
十四万二,剩下一万二。
这不是一个制度的胜利,是一个制度的退场。官府不再养人,改成拿银子去市场上雇人。作坊还在,人换了。
江南的织造局走得更早一步。官局把活派给民间的机户,机户领丝、领银、按期交货,叫领织。名义上官局还在织,实际上织机在人家屋里。
官府要的东西没变,做事的人变了。
留在官局的那一万二千人,活也越来越少。要什么东西,直接去市场上买,往往比自己养人做更便宜。
这不是没有代价。会做的人还在,只是不在册子上了。
银子收得上来吗?不全收得上来。
嘉靖年间,清江船厂的班匠银原额二万四千二百四十两,实际征收不足八百两。卫河船厂原额四万一千九百二十九两二钱,实收不足九千两。
账是账,钱是钱。
但方向已经回不去了。
万历六年,山东莱州府平度州征的一锭京班银,十二两,留到了今天。银锭上刻着征收的机构、年份和金额。
一块银子,把这条链子钉在了实物上:谁交的,交给谁,交了多少。
那本匠册修过很多次。名字一个一个划掉,又一个一个补上。
账总要有人认。
补得越来越慢。
匠籍最后是怎么没的,史书上没有一场仪式。
清朝入关以后,匠籍陆续废除,匠户改归民籍。人不再因为祖上做什么,就被钉在一个位置上。
但有一件事很有意思。
匠班银这个名字没有立刻消失。各省把它摊进地亩里一起征,名字却还留在《赋役全书》的账目上。
赋役全书是清朝征税的总账。人已经自由了,账上那一行还在。
再往后,雍正把丁银摊进地亩,匠班银也跟着并了进去。名目从账上抹掉,用了两百多年。
制度结束了,名目还活着。
明朝初年编匠册的人,想的是把这门手艺管住,让宫里的活、船厂的活、织造局的活,永远有人干。
他们做到了两百多年。
最后让这套账散掉的,不是哪一道诏书,是那些在路上走了半年的匠人,一年一年地不来。朝廷收不上人,只好收银子。
银子收上来,人就散了。
那本册子上的名字,最后是被自己的手艺人,一点一点用钱赎回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