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眼有加」这个成语,用大白话说就是:看别人的时候,把黑眼珠正对着他;而且是格外多看了几眼。
这话得从眼睛的构造说起。
人的眼珠,中间是黑的,两边是白的。你正视一个人,黑的部分占满,对方看见的是一双黑眼睛。你要是把眼皮往上一抬,眼珠往上翻,露出来的全是白的。
「青眼」就是前者,「白眼」就是后者。
同一个动作,抬一抬眼皮,就是两种态度。前者叫看得起,后者叫看不上。这套办法人人都会,只是没人像阮籍那样,把它用得那么彻底、那么不留余地。
它的来历,出自《晋书·阮籍传》。母亲去世那年,有两个人来吊丧,一个得了白眼,一个得了青眼。同一天、同一间屋子、同一场丧事。

阮籍,字嗣宗,陈留尉氏人。
他父亲叫阮瑀,是建安七子之一,曹操的司空军谋祭酒,替曹操写过檄文。阮瑀死的时候,阮籍三岁。
三岁丧父,家里就落下来了。但阮籍长成了一个很扎眼的人——《晋书》说他「容貌瑰杰,志气宏放,傲然独得,任性不羁」。这十六个字,一半是说长相,一半是说脾气。
他读书极杂,最喜欢的是《庄子》和《老子》。他会喝酒,会打呼哨(那时候叫「啸」,是一种专门的本事,能啸出曲调来),会弹琴。
他还有几件出了名的事。
有一回他走到广武山,那是当年刘邦和项羽对峙的地方。他站了很久,说了一句:「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
——这年头没有英雄,才让那小子成了名。
「竖子」是骂人的话,等于「那家伙」。这话骂的是谁,后人争了一千多年:骂项羽,骂刘邦,还是骂司马氏。他自己没解释。
还有一件。他常常一个人赶着车出去,不走大路,随便走,走到没有路的地方,车停住了,他就坐在车上哭,哭够了再回来。
「车迹所穷,辄恸哭而反。」
一个人走到路的尽头就哭。这话听着矫情,但《晋书》是当正经事写的。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能说,但不说;能做事,但不做;心里有东西,全堵在喉咙口,最后变成酒、变成啸、变成哭。
然后他母亲死了。
那场丧事,《世说新语》记得比《晋书》细。
出殡前,他蒸了一头小肥猪,喝了两斗酒,然后去跟母亲诀别。到了灵前,他只说了两个字:
「穷矣。」
——完了。
然后长号一声,吐血,昏过去很久。
《世说新语》原文是「因吐血,废顿良久」。吐了血,人塌下去,很久才缓过来。
这是这场丧事的底色。他不是不孝,他孝得把自己熬干了。《晋书》另有一句,说他居丧期间「毁瘠骨立,殆致灭性」——瘦得只剩骨头架子,几乎把命搭进去。
可外面看,完全是另一副样子。
裴楷来吊丧。裴楷是当时的名士,官做得大,人品也端正。他进门的时候,阮籍喝醉了,头发散着,坐在床上,两腿岔开(这叫「箕踞」,在当时是非常无礼的坐相),不哭,也不起身。
裴楷行完礼,走了。
有人问裴楷:按规矩,吊丧是主人先哭,客人跟着哭。阮籍既不哭,你哭什么?
裴楷说了一句话,把两个人分得清清楚楚:
「阮籍既已不崇轨制,固以得其道;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
——阮籍本来就不守那些规矩,他自然有他自己的道理。我们是俗人,就守俗人的礼。
这话说得漂亮,也说得悲凉。「俗中人」三个字,是裴楷给自己下的判语。
更凶的一次在司马昭的席上。
阮籍在重丧期间,跑到司马昭家里喝酒吃肉。在座的有司隶校尉何曾——这是管京城纠察的官,最讲礼法。何曾当场就发作了。
他说:明公您正以孝治天下,阮籍身负重丧,却在您的座上公然饮酒食肉。这种人应该流放到海外,以正风教。
满座都静了。
司马昭的回答是:「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
——嗣宗瘦成这个样子,你不替他担忧,还说这种话,什么意思?况且有病而饮酒食肉,本来就是丧礼里允许的。
「毁顿」两个字,是司马昭替阮籍说的:这个人快把自己哭死了,你们看不见。
阮籍呢?
《世说新语》四个字:「饮啖不辍,神色自若。」
该吃吃,该喝喝,脸上一点没变。
现在说那两个人。
第一个来的是嵇喜。
嵇喜是嵇康的哥哥。他做官,为人守礼,是标准的名教中人。《晋书》把他归在「礼俗之士」里。
他来了,进门,行礼,说节哀。
阮籍抬眼看他。
白眼。
整场丧事,一个字没说,就给了他这个。
嵇喜站不住了。《晋书》写「喜不怿而退」——不高兴,退了出去。
第二个来的是嵇康。
嵇康是嵇喜的弟弟,也是阮籍这辈子最好的朋友。他们和山涛、刘伶、向秀、阮咸、王戎一起,在竹林里喝酒清谈,后世叫「竹林七贤」。
嵇康来的时候,带了两样东西。
酒。琴。
《晋书》五个字:「赍酒挟琴造焉。」带着酒,夹着琴,来了。
一个来吊丧的人,不穿素服,不空手,拎着酒抱着琴进门。
阮籍看见他,大悦。
青眼。
《晋书》写:「籍大悦,乃见青眼。」
——非常高兴,于是露出了青眼。
到这里,这件事就完整了。
同一天,同一间屋子,同一场丧事。一个守礼的官员来了,得到白眼;一个提着酒抱着琴的怪人来了,得到青眼。
你要是只看这一幕,会觉得阮籍是个刻薄的人:人家来吊丧,你翻什么白眼?
可你得把前面那些放在一起看。
他吐过血。他瘦得只剩骨头。他在司马昭的席上被人指着鼻子说要流放海外。他按规矩守孝,守到快死;他不按规矩喝酒吃肉,被骂成那样。
他拒绝的不是嵇喜这个人。
他拒绝的是那套东西:一套在你母亲死了的时候,还要管你坐的姿势、哭的时辰、脸上的表情的规矩。
那套规矩在当时叫什么?叫「名教」。司马氏正在用它治天下——「以孝治天下」这五个字,何曾说得很清楚。
孝是真心的,这没错。可当「孝」变成一套可考核的动作,变成一个人能不能做官的标准,它就开始吃人了。
阮籍的应对方式,是把自己变成一个没法考核的人。
你问我时事,我醉。你要跟我结亲家,我醉六十天。你在席上骂我,我吃我的肉。你来看我哭得够不够,我翻个白眼给你。
他不辩解,不抗争,也不合作。他只是把自己从那套尺子里抽出来。
嵇康不一样。嵇康是提着酒和琴来的——他不但自己不进那套尺子,他还带着乐器,明摆着告诉所有人:今天这里不称量人。
所以阮籍那一眼,不是给嵇康的面子。
是认出了一个同类。
后来阮籍活到五十四岁,景元四年去世。
这中间还有些事。
钟会——就是后来灭蜀的那个钟会——好几次拿朝政上的事来问他的看法,想套出他一句可否,好定他的罪。阮籍每次都喝得大醉,一句话不给。
司马昭想替儿子司马炎求婚,对象是阮籍的女儿。阮籍连着醉了六十天,媒人来了六十天,一句话没说上,这门亲事就黄了。
他听说步兵校尉的衙门里存着三百斛酒,就上书请求去做这个官。后世叫他「阮步兵」,出处在这儿。
他儿子阮浑长得像他,也想学他那样放达。阮籍不让。他说:阮咸(他侄子)已经这样了,你不能再这样。
一个人自己走的路,不让孩子走。这句话里有多少东西,他没说。
「青眼有加」这四个字,今天用来形容特别赏识一个人。
「加」这个字要留意。它不是「看一眼」,是「多给一层」。青眼本来是平视,加,是往上再加。
一个人一辈子能对几个人抬眼?阮籍的答案是:很少。少到《晋书》只记了一个嵇康。
这也就是为什么这个成语后来变得那么重。它说的不是礼貌,是稀缺。一个人对全世界翻白眼,偶尔对一个人抬起眼来,那一眼的分量,比一个和气人一辈子的笑都重。
而白眼也不是恨。
白眼是一种省力的拒绝。它不吵、不辩、不讲道理,只是把眼睛往上一翻,让对方看见一片白。你没法跟一片白争论。
阮籍一辈子都在用这个办法:说不清的事,就不说;辩不赢的理,就不辩;进不去的场子,就翻个白眼,退出来。
他退得很干净,也很孤单。
那场丧事上,他坐在床上,头发散着,两腿岔开,不哭。屋里的人来来去去,都带着自己的一套规矩。
只有一个人抱着琴进来。
那一眼,是他那一整年里,唯一一次正眼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