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伤娉娉)译文及注释
译文
彩云容易消散,琉璃容易破碎。追念往事,心将要碎了。她只该在人间活到十三岁。百花都已开尽,唯有丁香独自开放,把怨恨结在春风里。小园幽栏是我们曾经走过的地方。可恨那如春草般的美好年华与佳名,白白地被抛下了。那簇蝶的罗裙再不要穿戴了,香已残、烛已烬,微风触动帘幔,仿佛还是她娇美蹙眉的模样。
注释
彩云易散琉璃脆:喻美好的人与事物脆弱难久,语本白居易诗。
只合:只该。
丁香独自:丁香花结而不展,古以丁香结喻愁结不解。
谩:空自、徒然。
簇蝶罗裙:绣着蝴蝶簇拥纹样的罗裙。
娇颦:娇美的蹙眉。
幽槛:幽静的栏杆。
青玉案(伤娉娉)创作背景
晁补之为苏门四学士之一,晚年屡遭迁谪,退居济州金乡故里。此词题作伤娉娉,为悼念早逝的少女娉娉而作,娉娉年方十三而夭。词当作于其退居金乡家中小园期间,具体作年已难确考,与其同时悼伤诸作相表里,皆见其钟情之深。
青玉案(伤娉娉)鉴赏
起句「彩云易散琉璃脆」劈空而来,以两个脆弱意象并举,为全词定下悼伤的痛切基调,亦暗用白居易「大都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成句,语出而痛感立现。人亡物在,「念往事、心将碎」,直白如诉,不假雕饰。「只合人间十三岁」最是沉痛:她只该在人间留下十三岁的年华,天不假年,无可理说,此语看似平常,实是椎心之痛的无声迸发。
「百花开尽,丁香独自,结恨春风里」,百花谢尽而丁香独结,以丁香之结喻未展之愁,花与人合为一象,恨结春风,怨语无端,妙在不言人而言花。过片「小园幽槛经行地」,转入旧游之地,一草一木皆成伤心之引;「恨春草佳名谩抛弃」,春草年年绿而人不再来,佳名空抛,一个「恨」字直贯而下。「簇蝶罗裙休将施」,见罗裙而不忍更看,欲藏欲焚,痴绝之语。
结拍「香残烛烬,微风触幔,仿佛娇颦是」:残香烬烛、微风吹幔,恍惚之间皆似她蹙眉娇态——生者于空室之中处处见亡者,幻想与怅惘交织,余哀不尽。全词情真语挚,不事雕琢而字字皆泪,是晁补之悼伤词的至情之作。
晁补之简介
唐代·晁补之的简介
晁补之(公元1053年—公元1110年),字无咎,号归来子,汉族,济州巨野(今属山东巨野县)人,北宋时期著名文学家。为“苏门四学士”(另有北宋诗人黄庭坚、秦观、张耒)之一。曾任吏部员外郎、礼部郎中。 工书画,能诗词,善属文。与张耒并称“晁张”。其散文语言凝练、流畅,风格近柳宗元。诗学陶渊明。其词格调豪爽,语言清秀晓畅,近苏轼。但其诗词流露出浓厚的消极归隐思想。著有《鸡肋集》、《晁氏琴趣外篇》等。
晁补之共有诗(75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