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 月 23 日上午,青岛。
法庭里念判决书的声音不快不慢。第一个数字是“五年六个月”,第二个数字是“一百一十亿”。
旁听席上有人低头算了一下:这个数如果按亿元为单位念,要念上一会儿。
被告席上的人三十九岁,穿看守所的马甲,头发比两年前短。中国股市给过他一个外号叫“私募一哥”;更早的时候,宁波解放南路一带的散户叫他“总舵主”。
判决书认定的罪名只有一个:操纵证券市场。
一、解放南路
1990 年代的宁波,解放南路是一条不算宽的街。街上有几家证券营业部,门口的自行车停得横七竖八,中午有人蹲在台阶上吃盒饭,眼睛盯着大厅里那块翻红翻绿的屏幕。
据后来的公开报道,徐翔就是在这条街上起步的。1977 年生,高中毕业,家里给的三万块钱,是他最早的本金。
那时候的 A 股只有几百只股票,涨跌停板刚设不久,信息靠口耳相传,行情靠营业部大厅里的喊。有一批人摸索出一套打法:不去研究公司做什么生意,只盯盘口的买卖单,判断哪只票第二天会被资金推上去,今天尾盘买进,明天开盘冲高卖出。这套打法后来被叫作“涨停板敢死队”。
徐翔是这批人里最出名的一个。出名不是因为赚得多,是因为几乎不亏。
“几乎不亏”这四个字,在股市里是危险的。一个交易员可以连续三年赚钱,可以说自己看盘准;但如果一个人的账户在十几年里回撤极小,那就不是运气的问题了——要么他掌握了别人没有的信息,要么他在做别人不能做的事。这句话当时的散户不会说,只在私下里嘀咕。
2009 年,他在上海成立泽熙投资。
公司不大,管理规模却很快膨胀。到 2015 年,泽熙旗下几只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被媒体反复引用,做成表格,配上“私募一哥”的标题,在财经网站上挂了很多年。
那些表格里有一个细节很少被提到:泽熙的产品几乎不对外开放申购,份额高度集中,能进去的人不多。一只不对外募资的基金,业绩再好,也不需要向公众解释它是怎么做到的。
这也是那几年财经报道的一个盲区。记者能拿到的只有净值曲线,曲线很漂亮,漂亮到不需要追问。真正需要追问的东西在另一个地方:钱是怎么进的场,又是从谁手里接的货。

二、一只股票为什么要涨
2010 年到 2015 年,徐翔做了很多笔交易。判决书后来从里面挑出了十三家上市公司。
这十三家公司分布在不同的行业,有的是服装,有的是珠宝,有的是化工,有的是传媒。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实际控制人愿意和徐翔“合作”。
合作的方式,判决书里写得很干:由上市公司方面择机发布利好信息,徐翔用泽熙管理的账户在信息发布前买入,股价推高后卖出;大股东在高位减持,双方按约定分配收益。
所谓“利好”,在 A 股是一套很成熟的语言:高比例送股转增、业绩预增、重大合同、引入战略投资者、跨界并购。这些公告发出来,股价会涨,这是市场常识。常识之所以是常识,是因为大部分人相信公告里的内容是真的。
问题不在于公告是真是假。问题在于,公告什么时候发。
一家公司可以在三月发年报预增,也可以在五月发;可以在股价八块钱的时候发,也可以在十二块钱的时候发。法律不规定它必须在哪一天发。这中间的几个星期,就是钱。
徐翔要的,就是这几个星期。
他不需要知道公司明年赚多少,他只需要知道公告的日期。而公告的日期,是可以安排的。安排日期的人,是公司的董事长。
于是这条链就闭合了:董事长定日子,徐翔提前买,公告出来股价涨,徐翔卖,大股东减持,钱按比例分。
三、账户组
2015 年夏天,A 股经历了一轮剧烈的下跌。千股跌停,救市,稽查。
监管层的稽查人员在那个夏天做了很多件事,其中一件是调取交易数据。交易所的监察系统有一个不太为人所知的功能:它不只看账户,它看“账户组”。
一个人的身份证只能开一个证券账户,但一个人可以控制很多账户。亲戚的、司机的、老同学的、公司员工的,甚至是从偏远地区收来的身份证开的户。这些账户在纸面上毫无关系,但在数据里会露出马脚:它们在同一个 IP 地址下单,用同一台电脑的交易终端,资金在几个账户之间来回划转,买入卖出的时间差以秒计。
监察系统的算法就是找这些“不像陌生人的陌生人”。
2015 年 4 月,证监会启动了一轮名为“证监法网”的专项执法行动,分批集中查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类案件,到年底公布的数字是上百起。这个行动的背景是那年夏天之前的一轮暴涨与随后的暴跌——指数在半年里翻倍,又在几周里跌回去,中间有很多账户在最高点精准离场。监管部门需要一个解释,而数据里恰好有解释。
据当时的报道,正是账户组的关联分析,把泽熙的交易和那十三家公司的公告时间对上了。对上的结果不是一两次巧合,是十几次。
2015 年 11 月 1 日,徐翔被公安机关带走。据当时的报道,地点在杭州湾跨海大桥附近——他当时正从宁波回上海。
这个消息在周日晚上传开,第二天开盘,几只被市场认为与泽熙有关的股票直接跌停。有人在股吧里发帖,说“总舵主倒了”,下面跟了几百条。
四、一百一十亿
2016 年 12 月 5 日,案子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了整整一天。
2017 年 1 月 23 日宣判。
判决认定徐翔犯操纵证券市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一十亿元;同时没收违法所得九十三亿余元。同案另外两人也被判刑并处罚金。
一百一十亿,是中国证券史上最大的一笔罚金。
这个数字不是随手写的。刑法对操纵证券市场罪的罚金,是按违法所得的比例来定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九十三亿的违法所得,一百一十亿的罚金,落在一倍出头的位置——这是一个经过计算的、不夸张也不宽纵的数字。
五年六个月,也不是随手写的。这个罪名在 1997 年的刑法里最高只判五年;2006 年刑法修正案(六)把它分成两档: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五年六个月,刚刚越过“情节特别严重”的门槛。
也就是说,法院认定他属于最重的那一档,但给的是那一档里最轻的刑期。
这个组合在中国司法里有个说法: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社会危害性,都要折算进去。判决书没有公开全部折算过程。
需要说明的是,“操纵证券市场”不是一个笼统的帽子。刑法和后来的司法解释把它拆成了几种具体手法:连续交易拉抬、与他人约定交易、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对倒(洗售)、虚假申报再撤单、蛊惑交易、抢帽子。徐翔案落在哪一种,判决书的表述是“与他人合谋,利用信息优势连续买卖”——关键词是“合谋”和“信息优势”。这两个词决定了它不是一个交易技术问题,而是一个共同犯罪问题。
五、钱在哪里
判决之后,事情并没有结束。
一百一十亿的罚金,加上九十三亿的没收,加起来两百多亿。这笔钱要从哪里来?
徐翔名下的资产,大部分不是现金,是股票。泽熙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他母亲郑素贞名下的大恒科技和文峰股份、他父亲徐柏良名下的宁波中百,这些股份在案发后陆续被青岛中院司法冻结。冻结容易,处置难:股票要卖,得等解禁、等行情、等买家,而且一大笔股份集中抛售,价格立刻塌下来。
据 2022 年的公开报道,案发七年之后,财产的甄别工作仍未完成。徐翔的妻子应莹在那几年里多次公开发声,说家里的资产被冻结,生活困难,并提出离婚诉讼。这些话是当事人家属的说法,法院是否采纳、采纳到什么程度,公开信息里没有完整答案。
2021 年 7 月 9 日,徐翔刑满出狱。据当时的报道,他出狱时没有接受采访。
六、那些公告
这个案子最值得说的地方,其实不在徐翔。
在于那十三家公司的董事长。
判决书列了他们,也判了他们。但从公众记忆里看,这个案子的主角只有一个。人们记住的是一百一十亿,是一个“从没亏过”的人终于亏了。至于那些在办公室里定下公告日期的人,他们的名字很少被提起。
一个操纵市场的行为,需要两边配合才能完成。一边提供钱和技术,一边提供“什么时候发公告”这个权力。前者是市场里的异类,后者是市场里的常态。
徐翔在 2015 年被抓的时候,A 股有近三千家上市公司。这三千家公司里,有多少家在某个时刻想过“这个公告晚两周发比较好”?这个问题没有答案,也不会有判决书来回答。
2017 年之后,监管的口径变了。高送转被要求披露业绩匹配性,并购重组被要求说明标的真实性,交易所对“利好发布前异动”的账户开始逐日核查。这些规则不是为徐翔一个人写的,但每一条背后都有一个类似的案子。
判决书最后一页是一行日期。
那行日期之后,青岛的股票账户里,那九十三亿被划走,一百一十亿的罚单挂在那里,等着被一点一点执行完。
而十三家公司的公告,还挂在交易所的网站上,谁都能查到。它们是公开信息,一直都很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