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 年 8 月,青岛码头。
一艘叫“陈平丸”的轮船正准备开船。警察在码头上拦住两个神色不对的年轻人,搜身,从他们身上搜出三十六颗珍珠。
珍珠是圆的,大小不一,成色极好。两个年轻人身上还带着国民革命军第十二军的标志。
一审,其中一个叫张歧厚的先垮了。他二十三岁,安徽宿州人。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把一件震动全国的事捅了出来:
“由军长下命令,叫工兵营用地雷将西太后及乾隆皇帝二坟炸开。”
西太后,是慈禧。乾隆皇帝,是清高宗。他们的坟,在河北遵化的马兰峪,叫东陵。
一、一场“军事演习”
1928 年 6 月,国民革命军第二次北伐结束,孙殿英的第十二军驻在蓟县马伸桥,离东陵一山之隔。
那一带当时不太平。有个惯匪叫马福田,探知东陵无人看守,带着人窜到陵区盗宝。
孙殿英的部队开过去,把马福田打跑了。打跑之后,他没有走。他以“防匪护陵”为名,宣布在东陵周围三十里戒严,声称要举行军事演习。
戒严之后,外人进不来,里面的人也出不去。
7 月,工兵在定东陵和裕陵的地下放了炸药。
盗掘不是几个人摸黑挖洞。它是有编制的:工兵负责炸,团长、旅长一级的人下去拿东西,士兵在外围警戒。张歧厚后来供称,他没能进去,“由军长的人把着门,都是团、旅、营长们下去拿东西,别人不得进去”。
他进去的时候,东西已经被拿完了。他在地上捡了三十六颗珠子。
他的供词里还有一句很实在的话。他说当兵不容易发这种财,再跟着队伍打仗也没什么意思,所以从杨各庄偷偷跑到天津,卖了十颗珠子,得了一千二百元。
一千二百元,在 1928 年是一笔不小的钱。一个逃兵为了它,把一支军队捅到了全国报纸的头版。
东陵在河北遵化马兰峪,是清朝的皇家陵区,埋着顺治、康熙、乾隆、咸丰、同治五帝,以及慈禧等后妃。1928 年,清朝已经亡了十六年,陵还在,守陵的人还在,只是没有兵了。
慈禧的定东陵修了两次。第一次是同治年间随咸丰定陵一起修的,第二次是光绪年间拆了重修,前后十几年,用料极尽讲究。她生前安排好自己的身后事,把能带走的都列进了清单。
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些东西在她死后二十年,会被一支军队用炸药从地底下取出来。
这件案子后来被叫作“东陵盗案”。它的特别之处不在盗,而在审:一场震动全国的盗陵案,法庭开了,判决下了,七个死刑;而那个所有人都知道是谁的人,从头到尾没有在被告席上坐过一分钟。

二、案是怎么发的
东陵在马兰峪,周围住着守陵的满族旗人后代。陵被掘开之后,他们先发现,报给地方当局。
消息很快传遍全国。报纸一路追,清室方面更是炸了——逊位的溥仪住在天津张园,听说祖陵被挖,当即抗议,并派宗室载泽等人前往善后,重新殓葬。
国民政府承受不住舆论,命令平津卫戍总司令阎锡山尽快破案。
这里有一道程序上的关,必须先过。
按当时的军法,现役军人犯罪由军法会审审理,普通法院无权管辖。孙殿英是军长,谭温江是师长,案子一旦被定性为“军人犯罪”,就从刑事法庭挪到了军事法庭。
这一步看起来只是换个地方开庭,实际上换掉了整个游戏规则:军事法庭的审判官是军官,不是法官;判决要不要执行,取决于军队;而军队听谁的,不取决于法律。
问题是,这案子不好办。
孙殿英是现役军长,手下有兵。地方警察动不了他,普通法院也审不了现役军人。清室宗室、文化名流、北平总商会都曾请求组织特别法庭,并且要求派人参加陪审。
最后定下来的方案是:组织“高等军法会审”,由蒋、冯、阎、桂四个集团军各派一名审判官,审判长由阎锡山派系的商震担任,理由是案子出在阎的控制区。
这个安排本身,就是一场政治。
据后来的研究,阎锡山最初拟定的人选全属蒋介石的第一集团军。这么安排,是要把蒋推进一个两难:判得轻,舆论骂蒋;判得重,孙殿英会记恨蒋。南京方面看穿了,回电要求“由各集团军派员充任审判官”。
于是四个人坐在了一张桌子上,谁也不是来断案的。
三、被告席是空的
1928 年 11 月,高等军法会审组成。
1929 年 4 月底,预审才开始。这离陵被掘开,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
预审不对外公开。一个半月后,6 月中,预审终结。
整个过程中,孙殿英一次也没有出庭。
被押上法庭的是他的部下:第八师师长谭温江,以及几个参与倒卖珠宝的逃兵、古董商、守陵人,前后二十余人。
谭温江的辩解很干脆:他手上的珠宝,是剿匪所得。
他也没有把孙殿英供出来。法庭似乎也没有打算问。据后来披露的预审情况,历次庭审中,几乎没有人提起孙殿英的名字。大家像是默契地绕开了那个位置。
四、判了七个死刑
判决草案的结论,今天只能从当年的新闻里看到一点:东陵盗案系“遵化驻军勾结守陵满员,盗墓分赃”。
这句话含糊得厉害。“遵化驻军”是哪一支部队?主使是谭温江还是孙殿英?草案不写。
最后的结果是:谭温江等七人判死刑,其余分别判徒刑。
孙殿英不起诉。
宣判之后,商震向新闻界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被判死刑的现役军官都手握重兵,明知无法执行,但为维护军法精神,也只能这么判。
这句话,把一个死结说得很清楚。判决是真的,死刑是真的,执行不了也是真的。
一年多以后,谭温江被释放。
1930 年 4 月,中原大战爆发。孙殿英权衡之后,叛蒋归顺阎锡山、冯玉祥。被关在北平陆军监狱的谭温江,就在阎锡山的辖区里被放了出来。
上海《中央日报》在很不显眼的地方发了一条短消息,写了一句话:东陵要犯“其后不知何故又将其释放”。
“不知何故”四个字,是当时报纸能写的极限。
五、宝物去了哪里
这是整件事里最没有答案的一段。
慈禧定东陵和乾隆裕陵里到底有多少东西,今天只能靠几种材料拼:清宫档案的记载、参与其事的旧人回忆、以及一本流传很广的《爱月轩笔记》。
《爱月轩笔记》据说出自慈禧身边太监之口,记下了棺内随葬品的清单:珠冠、翡翠西瓜、玉石莲花、珊瑚树……这份清单被后来的书反复引用,但它的真伪一直有争议,学界并不都认。
可以确定的是:东西确实被拿走了,而且数量极大。
去向有几条线:一部分被孙殿英用来打点关系;一部分通过北平、天津的古玩商流出;一部分散到了海外。
关于“打点关系”,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孙殿英把宝物分送给了当时国民政府的高层,其中包括宋美龄、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戴笠等人。
这个说法,出自当时的报纸和后来的回忆文章,中国新闻社的旧稿里也用了“据说”两个字。
必须说清楚:军法会审的卷宗里没有这一条,也没有任何一份判决认定过行贿。它是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不是一份有据可查的事实。
但有一件事是有据的:孙殿英从头到尾没有被追究。
六、一场审判的形状
回过头看这场审判,它的形状很清楚。
有法庭,有审判长,有被告,有判决书,有死刑。
缺的是三样东西:主犯、执行、以及一个愿意把话说完的人。
这不是中国特有的。1920 年代的世界,军法审判处理现役军官,普遍都有这个毛病:审判者的级别低于被告的实力时,法律就退化成一种文书工作。
英国 1919 年处理阿姆利则惨案,调查委员会审了、也写了报告,肇事的指挥官被解除军职,但没有一个人站上被告席。美国国会在 1920 年代调查茶壶山丑闻,最后也只是把内政部长送进监狱,石油租约照旧。
法律能处理的,是它能够控制的人。
东陵盗案里,法律处理了谭温江,因为谭温江可以被抓;处理了逃兵张歧厚,因为他在码头上被搜出了三十六颗珍珠;处理了古董商,因为他们可以被传唤。
孙殿英不能被处理。他有一军的人。
七、后来的事
孙殿英后来的人生并不好。
抗战期间他投降过日军,抗战结束后又被国民党收编,1947 年在河南汤阴被解放军俘虏,同年病死在看守所里。
谭温江此后的下落,公开材料很少。
那些宝物,散得更彻底。少数几件后来出现在拍卖行和博物馆,多数再没有出现过。
溥仪在《我的前半生》里写 1928 年,说那一年对他“充满了刺激”。他派去善后的载泽回来复命时,他大病了一场。
清室的善后,是把掘开的棺椁重新封好,把散落的遗骸重新殓入。这件事做得很仓促,也很安静。
1929 年 6 月,高等军法会审预审终结那天,北平的报纸登了判决。
七个死刑。
没有一个人被押赴刑场。
《中央日报》那条短消息,后来被很多研究者引用。它的价值不在于信息,在于语气:一份当时最主流的报纸,用“不知何故”四个字,承认了一件所有人都知道、但没有人能写出来的事。
判了,就等于办了吗?
那七个死刑犯里,至少有一个人,从来没有在被告席上坐过一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