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山东招远,罗峰路。一家麦当劳里灯很亮,冷气开得足。
一个三十五岁的女人坐在桌边。她姓吴,本地人,那天晚上她一个人。
六个人走过来,向她要手机号。
她没给。

2014 年 5 月 28 日,晚上 21 时许。
这六个人进店的时候,看上去不像一伙要动手的人: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两个年轻女人,一个中年女人,还有一个十几岁的男孩。他们带着包,买了东西,坐下,然后开始在餐厅里挨个向顾客要联系方式。
后来警方查明,他们的目的是“发展教徒”。
要联系方式,是这套招募流程的第一步。要到了,就有电话可打、有短信可发、有人可以约出来“交通真理”。
他们向吴硕艳要了两次。
两次都被拒绝。
在被拒绝的那一刻,这六个人对这位陌生女人的判断,不是“她不愿意”,而是“她是恶灵”。
这个判断一旦成立,接下来的事就顺理成章:恶灵要除掉。
一、从椅子开始
第一下是一把椅子。
张帆,二十五岁,大学本科毕业,抓起餐厅里的椅子砸向吴硕艳。吴硕艳反抗了。她喊,她挣扎,她试图站起来。
然后其余的人围上来。
判决书和最高法复核确认书里,把这个过程写得非常克制,也非常具体:在场的张立冬、吕迎春、张航上前,与张帆一起把她打倒在地;张帆双手撑着餐桌,反复跳起,用力踩踏她的头面部,直到自己跳不动为止。
跳不动了,她停下来,把张立冬买的拖把递给张立冬,也递给那个未成年的男孩,指使他们上前“咒诅”、殴打。
张立冬抡起拖把,连续猛击吴硕艳的头面部,把拖把打断了;然后把她从桌椅之间拖出来,用脚踢、踩、跺她的头面部。
餐厅里的其他人做了什么,公开报道里留下了零碎的记录:有顾客喊“停下来”,有店员试图报警,有人上前阻拦,被这伙人威胁。
他们的原话是:“谁管谁死。”
21 时 20 分左右,招远市公安局接到报警。民警四分钟后到达现场,将六人抓获。
吴硕艳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
二、那四分钟里没有发生的事
我一直想知道,那四分钟里,餐厅里有多少人。
公开报道提到“多名民众及餐厅工作人员参与阻止”,也提到有人掏出手机。
后来在网上流传最广的,是一段用手机拍的视频:晃动,嘈杂,有人在喊,画面里能看到有人倒在地上,围着的人在动。
那段视频在案发后两天内被转发了无数次。很多人是在那段模糊的影像里第一次知道这件事的,也是在那之后开始问同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人能拦住六个人。
这个问题不好回答,因为它牵涉的不只是勇气。
一家快餐店,晚上九点,顾客大多是吃饭的、等人的、歇脚的。突然有六个人开始打人,打人的理由没人听得懂,打人的强度超出了所有人的经验。有人上前,被威胁;有人报警,电话打完,人还在打。
四分钟,在平时是一首歌的长度。在那天晚上,是一个人从反抗到不动的时间。
三、审讯室里的那句话
案发之后,央视采访了张立冬。
记者问他怕不怕法律。他的回答被反复引用:
“我不怕法律,我信神。”
同一段采访里,他说得很清楚:那个女人是“邪灵”,就是要打死。
在看守所里,张帆对记者说,如果现在见到她母亲,她会朝母亲冷笑;等自己“离开这个身体、上天之后”,还是会杀了母亲。
张帆的母亲没有出现在案发现场。她早已离家。在这个家里,母亲是第一个被判定为“恶灵之王”的人。
警方在张家搜查时,客厅挂着一块小白板,上面写着几个词:“残杀、虐杀、杀牲口、打狗”。
案发前一天晚上,张帆还打死过家里养的一条狗。理由和第二天一样:吕迎春说自己不舒服,是“邪灵”在吸她的能量;她们认定,那个“邪灵”就是这条狗。
一条狗,一个陌生女人,一个母亲。在这套逻辑里,它们是同一类东西。
四、这个家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张家不是底层家庭。
张立冬当过兵,退伍后做生意,做过医药批发,也做过房屋出租,二十多年下来积累了数千万家产。2000 年前后,他因为生意上的事和自家兄妹闹翻,生了一场大病,人整个垮了下来。
大女儿张帆,2005 年夏天在北京读专科,患抑郁症,出现过轻生行为,已经办了休学。那年暑假她回河北无极县老家,在家门口捡到一本被人丢掉的小册子。册子里的内容看起来像基督教的救世故事,实际上是“全能神”的传教读物。
她后来在看守所的供述里说,那是她与“全能神”最早的接触。
之后几年,她在各个基督教网络论坛上和人辩论。2008 年底,她在论坛上遇到一个人,那人自称“神长子”,对教义有一套自己的解释。两人越聊越投契,张帆说自己像“崇拜真理”一样崇拜她。
那个人就是吕迎春。1998 年 12 月加入“全能神”,为了“侍奉神”离了婚、辞了工作、抛下女儿,先后三次离家出走。
2009 年,张家举家从河北搬到山东招远。吕迎春住进了张家。张帆把自己的父亲、母亲、妹妹、弟弟,一个一个拉进了这个圈子。
搬来招远之后,张立冬卖掉厂房,拿到两千万元,与老家断了关系。中国反邪教网后来的报道提到,这个家为“全能神”上交的“奉献款”数以千万计。
在这个家里,称呼变了。张立冬被起了“新灵名”,叫“亚当”;张巧联叫“夏娃”。张巧联 1990 年生,是张立冬的情人,比张帆还小六岁,案发前几天刚到招远。这层关系,是张帆一手安排的——在她看来,父亲和这个女人“才是夫妻”。
母亲被排除出去,成了“恶灵之王”。
一个家,就这样被重新编排了一遍:谁是神,谁是灵,谁是该被除掉的邪恶。
五、罪名
2014 年 6 月 2 日,五名犯罪嫌疑人经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个未成年的男孩另案处理。
7 月 21 日,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8 月 21 日,案子在烟台中院第一审判庭开庭。检方指控五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吕迎春、张帆、张立冬另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应当数罪并罚。
这里需要解释一个中国人熟悉、外人陌生的东西: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写在刑法第三百条。它不是一个“信教罪”——中国宪法保障宗教信仰自由,这个罪名管的不是信什么,而是利用一套组织化的说辞去破坏国家法律的实施。
案子里的第二个罪名,故意杀人罪,是更朴素的那一条。
两条罪并罚,法院最后给出的刑期是这样的:
张帆:故意杀人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
张立冬:故意杀人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
吕迎春: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航:有期徒刑十年。
张巧联:有期徒刑七年。
一审是 2014 年 10 月 11 日。
张帆、张立冬不服,提出上诉。11 月 21 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烟台中院开庭二审,庭审从上午八点半持续到下午一点二十四分,五个小时。11 月 28 日,山东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六、谁动手最重
最高法复核时的表述,值得逐句读一遍。
复核确认:张帆、张立冬在公共场所故意杀人,两人打击、踩踏被害人头部的行为,是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的直接原因。
张帆是故意杀人犯罪的发起者、组织指挥者及主要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张立冬是犯罪的主要实施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两人杀人意志坚决,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
“发起者、组织指挥者”——这五个字解释了为什么张帆是第一个被判死刑的人。她不是这个家里年纪最大的人,她是那个下判断的人:谁是恶灵,谁该被打死,用什么东西打,打到什么程度。
张立冬是执行得最彻底的那个。拖把是他买的,打断的是他的手。
至于吕迎春,她被认定为组织者之一,判了无期。她在“全能神”里的资历最老,1998 年就入了教,是这个圈子里的“神长子”,也是这套“恶灵”判断的另一半来源。
2015 年 2 月 2 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帆、张立冬执行死刑。执行前,法院安排近亲属会见。
七、她没有给的那个号码
吴硕艳三十五岁,招远本地人。她是一个孩子的母亲。
关于她那天晚上为什么一个人在麦当劳,公开报道没有给出确定的说法,我不写。
关于她在那五分钟里说了什么,只有零碎的一句被媒体记下:她拒绝提供手机号。
整件事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在于,这个案子的起因小到几乎是零:一串数字。给了,她可能当晚回家;不给,她死在离家不远的快餐店里。
而这六个人之所以会把“不给手机号”翻译成“她是恶灵”,不是因为他们那天晚上突然疯了。是因为在过去几年里,他们每天在做同一件事:把身边的人分成两类,一类是“神的人”,一类是“邪灵”;对前者要“牧养”,对后者要“除掉”。
这套分类法先吃掉了张帆的母亲,然后吃掉了一条狗,然后吃掉了一个陌生人。
庭审之后,有记者问张立冬后不后悔。他说不后悔。
同一批采访里,张帆说,判了死刑,我们也不会死。
他们直到最后都还在用那套语言说话。这是这类案子最难处理的部分:法律能处置行为,处置不了一套已经长在脑子里的说法。
麦当劳后来正常营业。罗峰路那一带,晚上九点依然灯火通明。
(本文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裁定与 2015 年 2 月 2 日执行通报、中国法院网与人民网同日报道、新华社 2014 年 6 月 6 日《招远“5·28”故意杀人案追踪》、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4 年 10 月 11 日一审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4 年 11 月 28 日二审裁定、中国反邪教网与央广网后续报道。涉案未成年人按规不写姓名;被害人吴硕艳为成年受害者,姓名采用官方通稿口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