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9日,下午四点半。山东临沂,罗庄区。
天在下雨,雨不大,一直下。一个女孩骑上电动车出门,去银行汇钱。
她叫徐玉玉,十八岁,南京邮电大学2016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就放在家里,开学还有一个多月。
这笔钱是学费,九千九百元。
父亲在外面的工地上干活,母亲身体不好,家里的钱是一分一分攒的。为了凑齐这笔学费,家里攒了大半年,又跟亲戚借了一点。
临沂是山东人口最多的市,罗庄是它的工业区,板材厂、陶瓷厂、物流园一个挨一个。这一带的孩子考上大学,家里是要摆酒的。徐玉玉考上的是南京邮电大学,一本,全村都知道。
那天下午,她接到了一个电话。号码是171开头的。

一、那通电话
电话那头的人说,自己是教育局的。他说,徐玉玉申请的助学金批下来了,两千六百元,但需要她先把学费存进一个指定账户,做一个“激活”,激活之后,助学金和学费会一起退回来。
这个说法现在听起来漏洞很大。可放在2016年8月19日的那个下午,它严密得可怕。
因为前一天,8月18日,徐玉玉真的去过罗庄区教育局,问过助学金的事。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条件符合,让她回去等通知。
第二天,电话就来了。对方知道她的名字,知道她考上了哪所大学,知道她申请了助学金。
一个人刚刚办完一件事,第二天就有人打电话来接着办——她凭什么不信?
这里要说一句当时的制度背景。中国的高校资助体系里,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是分开的几项,办理的时间、部门、流程都不一样。录取通知书里夹着一本资助政策简介,写着“有困难找学校”,也写着各种申请渠道。一个农村家庭的孩子,第一次离开县城去上大学,手里能抓住的就是这些纸。
两千六百元这个数字也不离谱。当时的国家助学金分档,一年两千到四千元不等,具体金额由学校和地方定。骗子报出的数字,正好落在“听起来像真的”那个区间里。
所以才有了那个下午。
二、雨里的银行
她带着家里凑的九千九百元出了门。
银行的柜台前,她把钱汇了过去。汇完,她再打那个电话,对方关机了。
2016年的银行还没有后来那套反诈提醒。柜员看到一个小姑娘给陌生账户汇款,未必会多问一句;那时也没有“大额转账延迟到账”的默认设置,钱出了门,就是别人的了。
她在银行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又打了一遍。还是关机。
这时候她才明白,钱没了。
她给父亲打了电话。父亲从工地赶过来,两个人一起去了派出所报案。做笔录,签字,民警说会查。
从派出所出来,天还在下雨。
三、两小时
父亲骑着三轮车,她坐在后面。
走到半路,她跟父亲说,心里难受。
父亲回头看她,她的头已经歪下去了。
送到医院,医生说是心脏骤停。抢救了两天两夜,2016年8月21日晚上九点半,她死了。
从汇出那九千九百元,到人没了,不到六十个小时。从派出所出来到倒下,不到两个小时。
一个十八岁的女孩,身体一直很好,没有心脏病史。医生的解释是:极度的情绪刺激可以诱发心律失常,人在极度悲愤、惊恐、绝望的时候,心脏真的会停。
医学上有个说法叫应激性心肌病,也叫“心碎综合征”:强烈的情绪冲击会让交感神经在短时间内大量释放儿茶酚胺,心肌像被猛抽了一鞭子,收缩功能突然掉下来。它不一定发生在有心脏病的人身上。
这句话后来被反复引用。它让“电信诈骗”这四个字,第一次和“人命”直接连在了一起。
四、这条信息是从哪来的
警察要查的第一件事是:骗子怎么知道她刚考上大学、刚申请了助学金?
答案在一个十九岁的男孩那里。
他叫杜天禹,自学过计算机。
2016年4月,他利用木马程序,侵入了“山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信息平台”,把里面的考生信息打包下载。
一共六十四万余条。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录取院校,一条不少。
他通过QQ把这些信息卖出去。卖给陈文辉十万余条,收了14100余元。
一条考生信息,一毛四。
这个价格不是杜天禹定的,是市场定的。那几年,考生信息、购房信息、车主信息、快递面单,在黑产里都有明码标价,几毛到几块不等。买的人越多,偷的人越多;偷的人越多,价格越低。
陈文辉拿到这些信息之后,租了房子,招了人,开始打电话。
2015年11月到2016年8月,这个团伙在江西九江、新余,广西钦州,海南海口等地租了房子当“话务间”,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的工作人员,以发放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专门打给高考学生和买房的人。
法院后来查明的数字是:拨打诈骗电话两万三千余次,骗到五十六万余元。
五十六万,是二百多个家庭的钱。徐玉玉是其中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死了的。
五、六天
2016年8月19日晚上,徐玉玉的案子在网上传开。
8月26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六人。
A级通缉令是公安部通缉令里最高的一档,由公安部直接发布,全国公安机关协助抓捕,通常附有悬赏。这种通缉令一年发不了几张。
从通缉令发出到六个人全部到案,用了不到三天。最后一个是在8月28日归案的。
抓人的速度,和破案的技术,都不是问题。这个团伙用的手机号是虚拟运营商的号段,170、171开头,实名登记松松垮垮,钱一到账就取现、转账、拆分,一层一层过。
这类案子难,不难在找人,难在追钱,难在证明“这一个电话”和“这一笔钱”之间的对应关系。
2016年前后的中国,电信诈骗已经做成了一条产业链:上游有人偷信息、卖信息,中游有人写话术、拉人打电话,下游有人专门收银行卡、取现、洗钱。话术是从境外传进来的,脚本写得像公文,连“财政局”“教育局”的分工都标好了。一个团伙被端掉,过几个月换个地方又能起来。
追钱为什么难?一笔钱进账,几分钟内就会被拆到几十个账户里,再通过POS机、第三方支付、取现点一层层洗出去。等被害人走到派出所,钱可能已经在三个省之外。这也是后来“断卡行动”要打击买卖银行卡的原因——没有那些卡,钱走不动。
徐玉玉这个案子,恰恰在这一点上做得最清楚:她的通话记录、银行流水、对方的号码、号码背后的实名信息、信息泄露的源头,一条链全部对上了。
六、法庭上
2017年7月19日上午十点,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陈文辉,诈骗罪,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三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郑金锋十五年,黄进春十二年,熊超八年,陈宝生七年,郑贤聪六年,陈福地三年。
陈文辉、黄进春、陈宝生上诉。2017年9月1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临沂中院宣判并送达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顺便解释一下“数罪并罚”。它不是把两个刑期加起来,而是对几个罪分别量刑,再按一定规则决定最后执行的刑期。一个无期徒刑加一个五年,最后执行的还是无期徒刑。
有一个法律细节值得说清楚:中国刑法里的诈骗罪,最高刑是无期徒刑,没有死刑。也就是说,在这个罪名下,无期徒刑已经是顶格。法院在判决书里专门写了:陈文辉“在诈骗被害人徐玉玉的犯罪过程中,系造成徐玉玉死亡的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
这个“顶格”是有争议的。案子开庭前后,网上一直有人在问:人都死了,为什么不是死刑?法律上的答案是:诈骗罪这个罪名本身没有死刑,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还把最后一个带死刑的诈骗类罪名——集资诈骗罪——的死刑也取消了。中国在减少死刑罪名的方向上走了很多年,这条路不会为一个案子回头。
法庭能做的,是在无期徒刑这个格子里,把“造成死亡”写进判决理由。
一个月后,卖信息的杜天禹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法院被判有期徒刑六年,罚金六万元。他卖出的十万条信息里,有一条是徐玉玉的。
七、之后的规矩
这个案子判完之后,中国的反诈规则变了不少。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把“造成被害人死亡”明确列为从重处罚的情节。徐玉玉案,是适用这份意见审理的第一起大案。
同一年,电话实名制开始真正落地,虚拟运营商被要求整改;2017年,多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20年,全国开始“断卡行动”,打击买卖电话卡、银行卡。
再往后,是2021年11月1日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这部法律管的正是杜天禹那门生意:谁可以收集信息、收集到什么程度、卖出去要负什么责任。
2022年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这部法律把银行、运营商、互联网平台的义务写成了条文:开户要核验,异常交易要拦,涉诈号码要封。
这些规矩来得晚了一点。对徐玉玉家来说,晚了整整一个夏天。
判决书的最后一项是:责令各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九千九百元,写在这一行里。录取通知书上的那个名字,再也没有去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