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必元
踏歌明月正当街,口嚼槟榔袖里怀。欢若邀侬江店饮,待侬脱下草头鞋。
译文:踏着歌声,明月正照着街头,嘴里嚼着槟榔,袖中还藏着槟榔。情郎如果邀我到江边酒店饮酒,且等我脱下脚上的草鞋。
注释:踏歌:以脚踏地为节而歌,古代民间歌舞形式。槟榔:南方所产果品,岭南人喜嚼以助兴,常以相赠示情。袖里怀:藏在袖中。欢:古时女子对情人的称呼。侬:我,吴语及南方方言自称。江店:江边的酒店。草头鞋:草鞋,此指劳作的鞋,脱鞋以示留连或郑重。
上一首:陈忠平《冬至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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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欧必元的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