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品简介
本书上起清顺治元年(1644,明崇祯十七年)五月、止于康熙四年(1665)二月,记述南明史略与郑成功事迹。本书编年为纲,杂以纪事本末、传记形式。各卷按年分事记述,但编年不编月,有些事目中,又多以事件为题。每卷几乎都有“志异”,专记星象变化和天灾异象。
- 明季南略全文阅读
- 序
- 卷一·南都甲乙纪
- 卷二·南都甲乙纪(续)
- 卷三·南都甲乙纪(续)
- 卷四·南都甲乙纪(续)
- 卷五·南都甲乙纪(续)
- 卷六·南都甲乙纪(续)
- 卷七·南都甲乙纪(续)
- 卷八·南都甲乙纪(续)
- 卷九·南都甲乙纪(续)
- 卷十·浙纪
- 卷十一·闽纪
- 卷十二·粤纪
- 卷十三·粤纪(续)
- 卷十四·粤纪(续)
- 卷十五·粤纪(续)
- 卷十六·粤纪(续)
- 卷十七·粤纪(续)
- 卷十八·余纪
- 序
- 卷之一 南都甲乙纪
- 卷之二 南都甲乙纪(续)
- 卷之三 南都甲乙纪(续)
- 卷之四 南都甲乙纪(续)
- 卷之五 南都甲乙纪(续)
- 卷之六 南都甲乙纪(续)
- 卷之七 南都甲乙纪(续)
- 卷之八 南都甲乙纪(续)
- 卷之九 南都甲乙纪(续)
- 卷之十 浙纪
- 卷之十一 闽纪
- 卷之十二 粤纪
- 卷之十三 粤纪(续)
- 卷之十四 粤纪(续)
- 卷之十五 粤纪(续)
- 卷之十六 粤纪(续)
- 卷之十七 粤纪(续)
- 卷之十八 余纪
明季南略成书背景和后世评价
成书背景
《明季南略》是清初计六奇编纂的南明编年史事著作,凡十六卷(通行本十八卷),与其《明季北略》为姊妹篇,记崇祯十七年至永历末年(1644-1662)江南与南方诸事,兼及郑氏海上。计六奇,字用宾,无锡人,科场蹭蹬,以布衣穷毕生之力搜集明季史料,网罗邸报、野史、传闻、访问,成此两大部,是清初民间明史学的扛鼎之作。
其编纂方式是编年与纪事本末的混合:以年为经,事各为条,每条自为起讫,兼收奏疏文告全文;又多附轶事传闻,近乎笔记。这一"杂"正是其价值——大量不入正史的材料(南都建政的市井反应、诸案传言、扬州守城与屠戮的见闻层、江南薙发之变的地方记录)赖此以传。
其立场是江南遗民的:痛社稷之亡而记清军之暴(扬州十日诸节)、书南明诸帝以帝号、于洪承畴诸贰臣多贬笔。清中叶此书在禁毁之列,长期以抄本流传,清末复出,民国间铅印通行,遂为南明史研究的柱石文献之一。
须置之言前的:计氏生于崇祯八年(1635),明亡时方十岁,其记载多得之传闻与文献而非亲历,且采摭极博而考订未精,传闻失实之处不少。读它,当读作"清初江南人记忆中的南明",而后再以档案与其他文献校其事实层。
后世评价
南明史研究的材料学上,《明季南略》与《北略》的地位是"富矿":其收文之广、存文之全(大量奏疏檄文今赖此存),使它成为任何南明课题都绕不开的征引对象;扬州屠城诸节与《扬州十日记》互证,是清初暴行史料系统的组成部分。而其采录的民间传闻层,又为研究清初社会记忆提供了独特文本——一部书的"不严谨",恰恰是另一种史料。
文献学上的检讨集中于辨析:研究者已系统整理其来源(哪些出自某野史、哪些是访闻),讹误与移写处逐条有案。现代整理本(点校本)已做大量的校勘与出注工作,读者可以放心使用其文本,而存其记载的分寸。
对一般读者,"南北略"是明清易代史最引人入胜的读物之一:它不是严谨的史学著作,而是一幅巨细无遗的历史织锦——庙堂的奏疏与街巷的谣言、将军的战报与贞妇的传闻,同页并陈。读它而常问"这条从哪来、可信几分",便是在做一次真正的史料训练——这正是这部书被一代代史家反复使用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