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品简介
佛典注疏。作者不详。一卷。首尾齐全。自后秦鸠摩罗什译《维摩经》之《佛国品第一》疏释至《见阿閦佛国品第十二》。分序文及释文两部分。在序文中,作者认为大乘可分法相宗、破相宗(指般若空宗)与法性宗。《维摩经》与《华严》、《楞伽》、《涅槃》、《起信》等,均属法性宗。认为《维摩经》以不思议解脱为宗,并将此解释为理、行、报、用、教五种不思议。释文时并非逐句疏释,而是有重点地摘抄部分经文而疏释之,故名《维摩经抄》。释义简略精要。历代大藏经均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
维摩经抄成书背景和后世评价
成书背景
《维摩经抄》是敦煌出土的《维摩诘所说经》注疏(作者不详,一卷,首尾齐全;自鸠摩罗什译《维摩经》之《佛国品第一》疏释至《见阿閦佛国品第十二》;历代大藏经均未收,后被收入日本《大正藏》第八十五卷)——一部有明确判教主张的"摘要疏"。
其内容的构成:全书分序文与释文两部分;序文之中,作者提出了一项颇为重要的判教主张——大乘可分法相宗、破相宗(指般若空宗)与法性宗,而《维摩经》与《华严》《楞伽》《涅槃》《起信》等同属法性宗;他又认为《维摩经》以"不思议解脱"为宗,并将此"不思议"解释为理、行、报、用、教五种不思议(从理体、修行、果报、作用、教说到五个层面展开);释文部分则并不逐句疏释,而是有重点地摘抄部分经文而疏释之——故名"抄";其释义简略精要,取舍得宜,正是一部为讲习而作的节本:不必逐字讲,只把关键的段落摘出来讲透。
其文献的价值:判教思想的民间样本——"法相、破相、法性"三分(把大乘诸经判归三类)是唐代佛学判教的一种简化表述;本疏以它来安顿《维摩经》的位置,并将《华严》《楞伽》《涅槃》《起信》与《维摩》同判为"法性宗"——这份名单恰好勾勒出唐代中土佛学(尤其心性一系)所宗尚的经典谱系;同时,"抄"这一体式的存在也说明:《维摩经》在唐代的教学已分层级(疏:全讲;抄:摘要讲;章:提纲讲),不同层级的教本对应不同听众——教学制度的成熟,体现在教本类型的丰富上。
使用须知:其"法相宗、破相宗、法性宗"的三分说属唐代判教的一种表述,不可与后世"法相宗=唯识宗"的专名混同(此处的"法相"泛指标举法相的教法);读时以《维摩经》原文为首要依据,其"五种不思议"的展开可作义理理解的线索。
后世评价
学术史的评价:《维摩经抄》的学术价值有两端:其一,它留下了唐代判教的一种简明形态——"法相、破相、法性"三分与"法性宗"的经典名单,这是研究唐代佛学判教思想(以及后来华严、禅门对"法性宗"概念的接受)时可以援引的材料;其二,它以"抄"为体(择要摘经而释),与同类的疏、章文献共构出敦煌《维摩经》教学的类型谱系:学者借这批文献得以复原一部经在不同教学层级上的使用方式,从而把"佛经如何被教"这一抽象问题落到了具体的纸面上。
对一般读者,《维摩经抄》是"一部为听众精选过的讲疏":它不逐字讲解,而是把经文里最要紧的段落挑出来,一段一段地讲——像老师给学生画的课本重点。序言里还有一句大胆的判语:大乘的经典可以分成三类,这部《维摩经》属于讲"法性"的一路,和《华严》《楞伽》是同一种气脉。读古人这样一句话,能看见他们的阅读方式:不是把经分开看,而是给它们排家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