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品简介
1804年拿破仑主持编纂的《法国民法典》,1807年改名为《拿破仑法典》。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统治的确立,旧的法典已不适应法国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拿破仑取得政权后,为了从法律上巩固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维护资产阶级统治,以《人权宣言》和宪法为基础,着手制定一部完整的法典。经过多年努力,先后制定了《法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典》、《商业法典》、《刑事诉讼法典》和《刑法典》等五部法典,从此建立起近代法国最完整的法律体系。在这些法典中以《法国民法典》最为著名,是拿破仑亲自主持编纂和审定的。1800年8月,拿破仑任命特隆歇(Tronchet)、比戈·德·普雷亚梅纽(Bigot dePreameneu)、马尔维尔(Malleuille)和波塔利斯(Portalis)等四位著名法学家组成法典起草委员会,由立法专门委员会讨论修改,交国务院审定。经过三年多的时间,于1804年3月,立法院正式通过,拿破仑签署后正式颁布实施。《法国民法典》包括总则和三编,共一千二百八十一条。法典确立了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基本原则,阐明了资产阶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性,它规定:“个人得以自由支配属其所有的财产”。法典进一步固定了小农土地所有制,保证不受封建复辟势力侵犯。法典规定:“土地所有权并包含该地上空和地
- 拿破仑法典全文阅读
- 译者序
- 总则
- 第一章 民事权利的享有及丧失
- 第二章 身份证书
- 第三章 住所
- 第四章 不在
- 第五章 结婚
- 第六章 离婚
- 第七章 父母子女
- 第八章 收养与非正式监护
- 第九章 亲权
- 第一○章 未成年、监护及亲权的解除
- 第一一章 成年、禁治产及裁判上的辅助人
- 第一章 财产分类
- 第二章 所有权
- 第三章 用益权、使用权及居住权
- 第四章 役权或地役权
- 总则
- 第一章 继承
- 第二章 生前赠与及遗嘱
- 第三章 契约或合意之债的一般规定
- 第四章 非因合意而发生的债
- 第五章 夫妻财产契约及夫妻间的相互权利
- 第六章 买卖
- 第七章 互易
- 第八章 租赁
- 第九章 合伙
- 第一○章 借贷
- 第一一章 寄托及讼争物的寄托
- 第一二章 赌博性的契约
- 第一三章 委任
- 第一四章 保证
- 第一五章 和解
- 第一六章 民事拘留
- 第一七章 质押
- 第一八章 优先权及抵押权
- 第一九章 对于债务人不动产的强制执行及债权人间受分配的顺位
- 第二○章 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