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公园里,你坐在长椅上,看见一个女人从路的这头走到那头,走得不快,眼睛一直在两边扫。走到岔路口,她停了一下,往左看看,又往右看看,然后选了左边。
你看她走了两趟,才反应过来:她在找一个人。
这个动作太熟了。小时候你在商场里走丢过,也是这样被人找的。后来你长大了,也这样找过别人。
很多年以后你才会明白,有些寻找是没有结果的。不是因为找不到,是因为被找的那个人,当时不想被找到。

一、那座园子,离家不远
北京有个地坛公园,在城北,门票很便宜,园子大,人不多。上世纪七十年代,那里面长着荒草,有几棵老柏树,还有一些没人打理的石阶。
史铁生二十一岁那年,双腿不能走了。之后的很多年,他几乎每天摇着轮椅去那个园子。他在那儿待一整天,看树,看蚂蚁,看人,想一些很难的问题。
他后来写:“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
这句话听着像哲理。其实它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在轮椅上坐了几年之后,被迫得出的结论。
二、她来找他的时候,他不出声
他的母亲每天在家等。等得太久,就出去找。
那个园子很大,她不会骑车,只能走。她一趟一趟地走,从这头到那头,看见轮椅就往前赶,看见不是,再拐回去。
史铁生在文章里写过一件事,读的时候很难受。他说母亲来找他的时候,他其实看见了,但他不出声。他就坐在树影里,看着母亲的背影从面前过去,看着她着急,一句话不说。
为什么不出声?他后来解释过:那时候他的脾气坏到极点,他觉得自己的痛苦是全世界最大的,别人的担心都不算什么。他要让母亲也急一急,好像这样才公平。
这段写得很诚实。它没有把儿子写成懂事的人,也没有把母亲写成圣人。它写的是:一个被命运打垮的人,会先把最亲近的人推开。
三、写下来的时候,她已经走了十四年
《我与地坛》不是当时写的。
一九八九年五月,他写下初稿;一九九〇年一月,改定;又放了一年,才寄给《上海文学》。一九九一年第一期,这篇一万五千字的散文登了出来。
从母亲去世,到这篇文章发表,中间隔了十四年。
十四年里,他从一个脾气很坏的残疾青年,变成了一个被人叫做作家的人。他的小说获了奖,他有了自己的家庭。而那个每天出去找他的女人,已经不在了。
他在文章里写:“她匆匆离我去时才只有四十九岁呀。”
后面还有一句更让人停住的:他说他当时不明白,为什么母亲偏偏在他快要好起来的时候走了,好像她来这一趟,只是为了替儿子担忧,却来不及分享一点他的高兴。
四、脚印叠在车辙上
这篇散文里最有名的一句,是关于路的。
他写,这园子里不单是处处都有过他的车辙,有过他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你想一下那个画面:一辆轮椅在前面压出两道痕,一个女人在后面跟着走,走的是同一条路,绕的是同一圈。她不敢跟太近,怕他烦;也不敢走太远,怕他出事。
于是两个人的路线,就重叠在了同一片地上。
这件事他当时不知道。他坐在轮椅上往前看,从来没回过头。他是十四年之后,一个人重新走那些路的时候,才看见地上还有另一双脚的印子。
五、你现在还能做的那件小事
我不打算在这篇文章里劝你什么,因为劝是没用的。人对亲人的亏欠,别人劝不掉,只能自己慢慢认。
我只想说一件很具体的事。
史铁生后来写了很多文章,反复写母亲。他写得那么好,那么准,可这些字没有一个能送到她手上。这是他一生都没能解决的事。
你现在还有机会。这个机会不需要你做什么大事,它甚至不需要你有钱、有时间、有出息。
它只需要你在她找你的时候,出声。
她打电话来,你正在忙,你可以说“我在忙,半小时后给你回”,然后半小时后真的回过去。她问你最近怎么样,你可以不说“挺好的”,说一句“有点累”。她做了一桌菜,你可以多吃两口,说一句这个咸淡正好。
这些事小到不像话。但人和人之间的账,从来不是用大事结的。
六、园子还在
地坛现在是一座修得很整齐的公园。秋天有很多人去看银杏,年轻人拍照,老人打太极,小孩在石阶上跑。
那些老柏树还在。树长得慢,几十年过去,粗了一点,形状没怎么变。
二〇一〇年的最后一天,史铁生也走了。他和母亲,隔了三十多年,终于又在了同一个地方。
你要是哪天路过那个园子,可以进去走一圈。走的时候留意一下脚下——那些砖铺的路,被无数双鞋磨得发亮。
你走的每一步,都有人在你之前走过。有的人还在,有的人不在了。
参考资料:史铁生《我与地坛》,《上海文学》一九九一年第一期;《我与地坛》手稿标注日期(一九八九年五月初稿、一九九〇年一月改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我与地坛〉面面观》(2023-05-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