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十一点,一个人把桌上那摞稿子理齐,用细绳捆成十字,装进布包。
他不是要寄出去,是要寄回来。
稿子是寄给出版社的。按那时的规矩,寄稿得附上回邮的地址和邮资,方便人家不用的时侯原样退回。这个动作他做过太多回,熟得很:包好,称重,在寄件人那一栏,一笔一画写上自己的名字,自己的门牌号。
然后就是等。等一个陌生人读它,等一句“不合适”,等那个布包绕一圈,回到自己手里。
一九一三年的巴黎,有一个人就是这样,把同一份稿子寄出去,又收回来,好几趟。

一、被退回来的那些包裹
他叫马塞尔·普鲁斯特。那年他四十二岁,哮喘很重,常年把自己关在一间房里。房间的墙上贴了一层软木,为的是隔音,也为了挡一点潮气。他在那层软木里面写了很多年,外面的人几乎不知道他在做什么。
一九一三年秋天,他把写好的第一部书稿交了出去,书名是《在斯万家那边》。收稿的是伽利玛出版社,也就是《新法兰西评论》那一群人。稿子到了作家安德烈·纪德手上。
纪德勉强读过了开头十页——那十页写的是一个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又随手翻到六十多页,看见整页整页都在讲一杯茶,就放下了。他退稿的理由很客气,也很伤人:这书太无聊,作者像个爱赶沙龙的社交客。
稿子又去了另外两家,一样被退回。
如果事情到这里结束,就没有后来那部七卷的书了。
那几年里他做的事,说起来也不像“写作”,更像“挖”。他把小时候的每一间屋子、每一顿饭、每一个下午的光线,一层一层从记忆里刨出来,摆到纸上。这些事在当时不产出任何东西:不换钱,不换名声,也没有一个读者在旁边点头。
一个人能这样过上好几年,靠的从来不是意志力,是这件事本身对他有用——他只有写下来,那些过去才不至于散掉。
二、它当年“不对”在哪里
今天回头看,那部书最难的地方,恰恰是它最好的地方。
它不按事情发生的顺序写。它按人心里想到的顺序写:一杯茶的味道,忽然把人带回小时候某个下午;一块小点心,牵出一整座消失的城。文学史上把这种写法叫意识流——不照着事情本来的次序讲,照着人脑子里冒出来的次序讲。
一九一三年的读者没有这个习惯。他们习惯的是一件事接一件事,一个人物接一个人物,前面埋了线,后面要收。而这部书里,三十页可以只写一个人失眠,一百五十页可以只写一顿晚饭。编辑看到的是拖沓,看不到那底下其实有一整座结构。
所以那些退稿信,并没有说错什么。它们只是用旧尺子,量了一件新东西。
三、他自己掏钱,把它印了出来
最后接下这部书的是格拉塞出版社。条件是:出版的银子由作者自己出。
一九一三年三月十一日签的合同,写明出版和广告费用由作者承担,书定价三点五法郎,每卖出一本,作者拿一点五法郎的版税。据说签完合同的时候,格拉塞本人还没把这部厚稿子读完。
那年十一月十四日,书开始在书店里卖。
这里要说一句实话:这不是一个“坚持下去就有奇迹”的故事。他付了钱,书出来了,一开始并没有轰动。买的人不多,评论也不多。他还是那个关在软木房间里的人。
四、转机来得很慢,慢得像在开玩笑
一九一四年一月,纪德给普鲁斯特写了一封信。信里说,拒绝这部作品是《新法兰西评论》犯过的最严重的错误,而他本人对此负主要责任,这是一生中最让他难受的遗憾之一。
伽利玛也亲自登门,想把后面的书都要过去。
可就在这时候,一九一四年八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出版社全部停摆。改出版社的事就拖了下来。他没有再折腾这件事,转头回去改稿子——原本计划的三卷,在大战那几年里,被他一页一页扩成了七卷。
一九一九年,第二卷《在少女花影下》拿到龚古尔奖。那年他四十八岁。
一九二二年他去世。全书七卷,最后三卷是他死后才出版的。他没看见整套书摆在一起的样子。
五、那个地址,一直是他自己
现在再回到那个深夜。
一个人把稿子捆好,在寄件人那一栏写上自己的名字。那几年,他寄出去的每一个包裹,收件人都是别人的名字;而寄件人那一栏,永远是同一个地址,同一个他。
包裹在路上走了一圈,回来的时候,落款还是他自己的笔迹。
后来真正收下这部书的,也是这个地址。
如果你手上也有一份被退回来的东西,别急着改写它去迎合那把旧尺子。先把它放好,捆上,写上自己的名字。它可能要绕很远,也可能要等很久。但寄件人那一栏,得一直是你。
参考资料:马塞尔·普鲁斯特《在斯万家那边》一九一三年三月十一日与格拉塞出版社签约,出版费用由作者自负,同年十一月十四日发售;此前书稿遭伽利玛出版社退稿,审读人为安德烈·纪德,纪德于一九一四年一月致信致歉;第二卷《在少女花影下》一九一九年获龚古尔奖;全书七卷,后三卷于作者一九二二年去世后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