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品简介
佛典注疏。北辰32、S.2732。作者不详,四卷。前者首残尾全,存七百五十二行。尾题:“一校流通。释琼许,大统三年(537)正月十九日写讫。”S.2732,首残尾全。尾题:“龙华二儒共校定也。更比字一校也,大统五年四月十二日比丘惠龙写记流通。”“保定二年(562)岁次壬午于尔锦公斋上榆树下大听僧雅讲《维摩经》一遍私记。”两号所疏均为鸠摩罗什译三卷本《维摩诘所说经》。北辰32自《文殊师利问疾品第五》疏至《观众生品第七》;S.2732自《佛道品第八》疏至《嘱累品第十四》。首尾恰好相接。因卷一不存,科分纲要不清。但知科分颇细,每品一般分为大段、段、子段。注疏也较详尽。行文中时以“又解”、“旧解”标示引用异解。但全疏没有引征其他经典。北周建德二年(573)周武帝灭法,毁像焚经,上距题记所叙保定二年听经文仅十二年。此《义记》仍得保存,良可珍贵。历代大藏经均未收,日本《大正藏》将S.2732收入第八十五卷,题名为《维摩经义记卷第四》。
维摩经义记成书背景和后世评价
成书背景
《维摩经义记》是敦煌出土的《维摩诘所说经》注疏(作者不详,四卷,敦煌写本北辰32、S.2732两号的原卷所疏均为鸠摩罗什译三卷本;历代大藏经未收,日本《大正藏》将S.2732收入第八十五卷,题名《维摩经义记卷第四》)——一部有确切纪年的北朝注疏。
其内容的构成:北辰32首残尾全、存七百五十二行,尾题"一校流通。释琼许,大统三年(537)正月十九日写讫";S.2732首残尾全,尾题"龙华二儒共校定也。更比字一校也,大统五年四月十二日比丘惠龙写记流通",又有"保定二年(562)岁次壬午于尔锦公斋上榆树下大听僧雅讲《维摩经》一遍私记"之记;两号内容恰好相接——北辰32自《文殊师利问疾品第五》疏至《观众生品第七》,S.2732自《佛道品第八》疏至《嘱累品第十四》;因卷一不存,科分纲要不清,但知科分颇细(每品一般分为大段、段、子段),注疏也较详尽,行文时以"又解""旧解"标示引用异解(可见当时讲席上诸家异说并存的实况),而全疏不引征其他经典。
其文献的价值:北朝《维摩经》教学与佛经灭法的双重见证——本疏的题记年代(大统三年、大统五年、保定二年)正落在西魏、北周的关中,而北周建德二年(573)周武帝灭法、毁像焚经,上距题记所叙保定二年听经仅十余年:这卷《义记》竟能逃过这场法难而保存于敦煌,实在可贵;其"尔锦公斋上榆树下大听僧雅讲《维摩经》一遍"的私记,更把一千四百多年前一场树下讲经的场面留了下来(谁讲、谁听、在哪里、听了多久)。
使用须知:其为敦煌写本(两号分藏不同,须合读方成全帙),引用时须注明编号;读时先明《维摩诘所说经》原文与僧肇《注维摩诘经》,再参此《义记》以见北朝一路的解经风格;题记中的"释琼许""比丘惠龙"等当为写、校之人的署名。
后世评价
学术史的评价:《维摩经义记》因存有确切纪年(537—562)而成为北朝佛典注疏的断代标尺之一:它为研究六世纪中期长安—关中一带《维摩经》的教学方式(科分细密、多存异解、不引他经的"就文解义"风格)提供了实物;同时,题记的形态(校定者、听经私记、树下讲席)也为研究北朝民间讲经的组织方式提供了罕见细节;而这卷注疏在法难中幸存、又远传敦煌的经历,恰好说明敦煌藏经洞何以能成为中古佛教文献的"时间胶囊"。
对一般读者,《维摩经义记》是"一本逃过灭佛之劫的讲经笔记":卷尾写着"大统五年四月十二日,比丘惠龙写记流通";另一处又记着"在尔锦公的斋舍、榆树下听僧雅法师讲《维摩经》一遍"——榆树、斋舍、法师的名字、听讲的人,一千四百多年后都还在纸上。后来那场毁佛的大火,竟没有烧到它。读它的时候,会由衷地觉得:纸比人长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