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酴醿》鉴赏
原文
群芳谁不让天柔,笑杀金沙敢并游。
少借余妍入樽酒,真堪一斗博凉州。
赏析
此诗咏酴醿,能于众花之外独标一品。首句「群芳谁不让天柔」以反问立论,谓百花之中无有不让酴醿天生柔媚者,一个「让」字把群芳写得低头,抬高酴醿而不着一字褒词,手法含蓄。次句「笑杀金沙敢并游」更以「笑杀」二字作笑谑之态,嘲金沙花竟敢与之同列,一褒一贬,高下自见,语带谐趣而不失分寸。
后两句由花入酒,翻出别意:「少借余妍入樽酒」写酴醿可酿酒,花之美色遂入杯中;「真堪一斗博凉州」直用「一斗酒换凉州刺史」之典,极言此酒之可贵,竟值一州之价。以夸张作结,既赞其花、复誉其酒,谐谑中见爱赏,是咏物诗「以趣取胜」之一路。
全诗二十八字,两扬一抑、由花及酒,活用典故而涉笔成趣,虽小巧而不失风致,可诵可玩。咏物之作,贵有己意。此诗先以「谁不让」「笑杀」两语抬高酴醿,复以「一斗博凉州」誉其酒之美,一花一酒翻出两层,谐趣诙谐之外亦见爱赏之真,是宋人绝句「以趣取胜」之一路,读来令人解颐。
滕岑简介
唐代·滕岑的简介
滕岑(一一三七~一二二四),字元秀,严州建德(今浙江建德东北)人。高宗绍兴二十九年(一一五九)领乡荐,屡试进士不第。光宗绍熙元年(一一九○)特奏名,调徽州歙县尉。终母忧,再调温州平阳县丞,秩满监南岳庙。宁宗嘉定十七年卒,年八十八。有诗集,已佚。事见《桐江集》卷一《滕元秀诗集序》。 滕岑诗,据《瀛奎律髓》、《永乐大典》等书所录,编为一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