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状态:已完本
一竹简原始编号均注于释文之前。 二释文右上角括号内的编号,为与今本《六韬》校勘的编号。 三原简发现篇题十三个,均列于释文之前。释文篇题系据今本《六韬》补加,并参照今本分篇顺序排列,不能分篇的佚文顺排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