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

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
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
出处宋 陆游《老学庵笔记》第五卷:“田登作郡,自讳其名,触者必怒,吏卒多被榜笞。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
北宋时,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为人专制蛮横,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于是,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都要其它字来代替。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重则判刑,轻则挨板子。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都遭到鞭打。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依照以往的惯例,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 可是这次,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怎么写呢?用上灯字,要触犯太守;不用灯字,意思又表达不明白。想了好久,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这样,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 告示贴出后,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大家纷纷收拾行李,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当地的老百姓,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更是气愤万分,忿忿他说: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什么世道!
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
※ 与(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
| 成语 | 历史出处 |
|---|---|
| 斗鸡走狗 | 西汉 司马迁《史记 袁盎晁错列传》:“袁盎病免居家,与闾里浮沉,相随行,斗鸡走狗。” |
| 因材施教 | 《论语 为政》子游问孝、子夏问孝朱熹集注引宋程颐曰:“子游能养而或失于敬,子夏能直义而或少温润之色,各因其材之高下与其所失而告之,故不同也。” |
| 太岁头上动土 | 元 无名氏《打董达》第二折:“我儿也,你寻死也,正是太岁头上动土哩!” |
| 反唇相稽 | 汉 贾谊《治安策》:“妇姑不相说(悦),则反唇而相稽。” |
| 丑声远播 | 《宋书·卢陵孝献王义真传》:“咸阳之酷,丑声远播。” |
| 命中注定 | 明 冯梦龙《醒世恒言》:“这是我命中注定,该做他家的女婿。” |
| 德容言功 | 语出《礼记·昏义》。见“德言容功”。 |
| 敏而好学 | 《论语·公冶长》:“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是以谓之文也。’” |
| 凤毛麟角 | 明 何良俊《四友斋丛说 文》:“康对山之文,天下慕向之,如凤毛麟角。” |
|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 明 施耐庵《水浒传》第三十七回:“宋江听罢,扯定两个公人说道:“却是苦也!正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
